书城小说我这一辈子(老舍中短篇小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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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这一辈子(7)

有胆子,天下便没难事。当我头一次和马见面的时候,我就合计好了:摔死呢,孩子们入孤儿院,不见得比在家里坏;摔不死呢,好,孩子们可以念书去了。这么一来,我就先不怕马了。我不怕它,它就得怕我,天下的事不都是如此吗?再说呢,我的腿脚利落,心里又灵,跟那三位会骑马的瞎扯巴了一会儿,我已经把骑马的招数知道了不少。找了匹老实的,我试了试,我手心里攥着把汗,可是硬说我有了把握。头几天,我的罪过真不小,浑身像散了一般,屁股上见了血。我咬了牙。等到伤好了,我的胆子更大起来,而且觉出来骑马的快乐。跑,跑,车多快,我多快,我算是治服了一种动物!

我把马治服了,可是没把粮草钱拿过来,我白冒了险。冯大人家中有十几匹马呢,另有看马的专人,没有我什么事。我几乎气病了。可是,不久我又高兴了:冯大人的官职是这么大,这么多,他简直没有回家吃饭的工夫。我们跟着他出去,一跑就是一天。他当然喽,到处都有饭吃,我们呢?我们四个人商议了一下,决定跟他交涉,他在哪里吃饭,也得有我们的。冯大人这个人心眼还不错,他很爱马,爱面子,爱手下的人。我们一对他说,他马上答应了。这个,可是个便宜。不用往多里说。我们要是一个月准能在外边白吃半个月的饭,我们不就省下半个月的饭钱吗?我高了兴!

冯大人,我说,很爱面子。当我们去见他交涉饭食的时候,他细细看了看我们。看了半天,他摇了摇头,自言自语的说:“这可不行!”我以为他是说我们四个人不行呢,敢情不是。他登时要笔墨,写了个条子:“拿这个见总队长去,教他三天内都办好!”把条子拿下来,我们看了看,原来是教队长给我们换制服:我们平常的制服是斜纹布的,冯大人现在教换呢子的;袖口,裤缝,和帽箍,一律要安金绦子。靴子也换,要过膝的马靴。枪要换上马枪,还另外给一人一把手枪。看完这个条子,连我们自己都觉得不合适:长官们才能穿呢衣,镶金绦,我们四个是巡警,怎能平白无故的穿上这一套呢?自然,我们不能去教冯大人收回条子去,可是我们也怪不好意思去见总队长。总队长要是不敢违抗冯大人,他满可以对我们四个人发发脾气呀!

你猜怎么着?总队长看了条子,连大气没出,照话而行,都给办了。你就说冯大人有多么大的势力吧!喝!我们四个人可抖起来了,真正细黑呢制服,镶着黄登登的金绦,过膝的黑皮长靴,靴后带着白亮亮的马刺,马枪背在背后,手枪挎在身旁,枪匣外搭拉着长杏黄穗子。简直可以这么说吧,全城的巡警的威风都教我们四个人给夺过来了。我们在街上走,站岗的巡警全都给我们行礼,以为我们是大官儿呢!

当我作裱糊匠的时候,稍微讲究一点的烧活,总得糊上匹菊花青的大马。现在我穿上这么抖的制服,我到马棚去挑了匹菊花青的马,这匹马非常的闹手,见了人是连啃带踢;我挑了它,因为我原先糊过这样的马,现在我得骑上匹活的;菊花青,多么好看呢!这匹马闹手,可是跑起来真作脸,头一低,嘴角吐着点白沫,长鬃像风吹着一垄春麦,小耳朵立着像俩小瓢儿;我只须一认镫,它就要飞起来。这一辈子,我没有过什么真正得意的事;骑上这匹菊花青大马,我必得说,我觉到了骄傲与得意!

按说,这回的差事总算过得去了,凭那一身衣裳与那匹马还不值得高高兴兴的混吗?哼!新制服还没穿过三个月,冯大人吹了台,警卫队也被解散;我又回去当三等警了。

十三

警卫队解散了。为什么?我不知道。我被调到总局里去当差,并且得了一面铜片的奖章,仿佛是说我在宅门里立下了什么功劳似的。在总局里,我有时候管户口册子,有时候管铺捐的账簿,有时候值班守大门,有时候看管军装库。这么二三年的工夫,我又把局子里的事情全明白了个大概。加上我以前在街面上,衙门口和宅门里的那些经验,我可以算作个百事通了,里里外外的事,没有我不晓得的。要提起警务,我是地道内行。可是一直到这个时候,当了十年的差,我才升到头等警,每月挣大洋九元。

大家伙或者以为巡警都是站街的,年轻轻的好管闲事。其实,我们还有一大群人在区里局里藏着呢。假若有一天举行总检阅,你就可以看见些稀奇古怪的巡警:罗锅腰的,近视眼的,掉了牙的,瘸着腿的,无奇不有。这些怪物才真是巡警中的盐,他们都有资格有经验,识文断字,一切公文案件,一切办事的诀窍,都在他们手里呢。要是没有他们,街上的巡警就非乱了营不可。这些人,可是永远不会升腾起来;老给大家办事,一点起色也没有,平生连出头露面的体面一次都没有过。他们任劳任怨的办事,一直到他们老得动不了窝,老是头等警,挣九块大洋。多喒你在街上看见:穿着洗得很干净的灰色大褂,脚底下可还穿着巡警的皮鞋,用脚后跟慢慢的走,仿佛支使不动那双鞋似的,那就准是这路巡警。他们有时候也到大“酒缸”上,喝一个“碗酒”,就着十几个花生豆儿,挺有规矩,一边往下咽那点辣水,一边叹着气。头发已经有些白的了,嘴巴儿可还刮得很光,猛看很像个太监。他们很规则,和蔼,会作事,他们连休息的时候还得穿着那双不得人心的鞋!

跟这群人在一处办事,我长了不少的知识。可是,我也有点害怕:莫非我也就这样下去了吗?他们够多么可爱,又多么可怜呢!看着他们,我心中时常忽然凉那么一下,教我半天说不上话来。不错,我比他们都年岁小,也不见得比他们不精明,可是我有希望没有呢?年岁小?我也三十六了!

这几年在局子里可也有一样好处,我没受什么惊险。这几年,正是年年春秋准打仗的时期,旁人受的罪我先不说,单说巡警们就真够瞧的。一打仗,兵们就成了阎王爷,而巡警头朝了下!要粮,要车,要马,要人,要钱,全交派给巡警,慢一点送上去都不行。一说要烙饼一万斤,得,巡警就得挨着家去到切面铺和烙烧饼的地方给要大饼;饼烙得,还得押着清道夫给送到营里去;说不定还挨几个嘴巴回来!

要单是这么伺候着兵老爷们,也还好;不,兵老爷们还横反呢。凡是有巡警的地方,他们非捣乱不可,巡警们管吧不好,不管吧也不好,活受气。世上有糊涂人,我晓得;但是兵们的糊涂令我不解。他们只为逞一时的字号,完全不讲情理;不讲情理也罢,反正得自己别吃亏呀;不,他们连自己吃亏不吃亏都看不出来,你说天下哪里再找这么糊涂的人呢。就说我的表弟吧,他已当过十多年的兵,后来几年还老是排长,按说总该明白点事儿了。哼!那年打仗,他押着十几名俘虏往营里送。喝!他得意非常的在前面领着,仿佛是个皇上似的。他手下的弟兄都看出来,为什么不先解除了俘虏的武装呢?他可就是不这么办,拍着胸膛说一点错儿没有。走到半路上,后面响了枪,他登时就死在了街上。他是我的表弟,我还能盼着他死吗?可是这股子糊涂劲儿,教我也没法抱怨开枪打他的人。有这样一个例子,你也就能明白一点兵们是怎样的难对付了。你要是告诉他,汽车别往墙上开,好啦,他就非去碰碰不可,把他自己碰死倒可以,他就是不能听你的话。

在总局里几年,没别的好处,我算是躲开了战时的危险与受气。自然罗!一打仗,煤米柴炭都涨价儿,巡警们也随着大家一同受罪,不过我可以安坐在公事房里,不必出去对付大兵们,我就得知足。

可是,在局里我又怕一辈子就窝在那里,永没有出头之日,有人情,可以升腾起来;没人情而能在外边拿贼办案,也是个路子,我既没人情,又不到街面上去,打哪儿升高一步呢?我越想越发愁。

十四

到我四十岁那年,大运亨通,我补了巡长!我顾不得想已经当了多少年的差,卖了多少力气,和巡长才挣多少钱;都顾不得想了。我只觉得我的运气来了!

小孩子拾个破东西,就能高兴的玩耍半天,所以小孩子能够快乐。大人们也得这样,或者才能对付着活下去。细细一想,事情就全糟。我升了巡长,说真的,巡长比巡警才多挣几块钱呢?挣钱不多,责任可有多么大呢!往上说,对上司们事事得说出个谱儿来;往下说,对弟兄们得又精明又热诚;对内说,差事得交得过去;对外说,得能不软不硬的办了事。这,比作知县难多了。县长就是一个地方的皇上,巡长没那个身分,他得认真办事,又得敷衍事,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哪一点没想到就出蘑菇。出了蘑菇还是真糟,往上升腾不易呀,往下降可不难呢。当过了巡长再降下来,派到哪里去也不吃香:弟兄们咬吃,喝!你这作过巡长的,……这个那个的扯一堆。长官呢,看你是刺儿头,故意的给你小鞋穿,你怎么忍也忍不下去。怎办呢?哼!由巡长而降为巡警,顶好干脆卷铺盖家去,这碗饭不必再吃了。可是,以我说吧,四十岁才升上巡长,真要是卷了铺盖,我干吗去呢?

真要是这么一想,我登时就得白了头发。幸而我当时没这么想,只顾了高兴,把坏事儿全放在了一旁。我当时倒这么想:四十作上巡长,五十——哪怕是五十呢!——再作上巡官,也就算不白当了差。咱们非学校出身,又没有大人情,能作到巡官还算小吗?这么一想,我简直的拚了命,精神百倍的看着我的事,好像看着颗夜明珠似的!

作了二年的巡长,我的头上真见了白头发。我并没细想过一切,可是天天揪着心,唯恐哪件事办错了,担了处分。白天,我老喜笑颜开的打着精神办公;夜间,我睡不实在,忽然想起一件事,我就受了一惊似的,翻来覆去的思索;未必能想出办法来,我的困意可也就不再回来了。

公事而外,我为我的儿女发愁:儿子已经二十了,姑娘十八。福海——我的儿子——上过几天私塾,几天贫儿学校,几天公立小学。字吗,凑在一块儿他大概能念下来第二册国文;坏招儿,他可学会了不少,私塾的,贫儿学校的,公立小学的,他都学来了,到处准能考一百分,假若学校里考坏招数的话。本来吗,自幼失了娘,我又终年在外边瞎混,他可不是爱怎么反就怎么反啵。我不恨铁不成钢去责备他,也不抱怨任何人,我只恨我的时运低,发不了财,不能好好的教育他。我不算对不起他们,我一辈子没给他们弄个后娘,给他们气受。至于我的时运不济,只能当巡警,那并非是我的错儿,人还能大过天去吗?

福海的个子可不小,所以很能吃呀!一顿胡搂三大碗芝麻酱拌面,有时候还说不很饱呢!就凭他这个吃法,他再有我这么两份儿爸爸也不中用!我供给不起他上中学,他那点“秀气”也没法考上。我得给他找事作。哼!他会作什么呢?

从老早,我心里就这么嘀咕:我的儿子楞可去拉洋车,也不去当巡警;我这辈子当够了巡警,不必世袭这份差事了!在福海十二三岁的时候,我教他去学手艺,他哭着喊着的一百个不去。不去就不去吧,等他长两岁再说;对个没娘的孩子不就得格外心疼吗?到了十五岁,我给他找好了地方去学徒,他不说不去,可是我一转脸,他就会跑回家来。几次我送他走,几次他偷跑回来。于是只好等他再大一点吧,等他心眼转变过来也许就行了。哼!从十五到二十,他就愣荒荒过来,能吃能喝,就是不爱干活儿。赶到教我给逼急了:“你到底愿意干什么呢?你说!”他低着脑袋,说他愿意挑巡警!他觉得穿上制服,在街上走,既能挣钱,又能就手儿散心,不像学徒那样永远圈在屋里。我没说什么,心里可刺着痛。我给打了个招呼,他挑上了巡警。我心里痛不痛的,反正他有事作,总比死吃我一口强啊。父是英雄儿好汉,爸爸巡警儿子还是巡警,而且他这个巡警还必定跟不上我。我到四十岁才熬上巡长,他到四十岁,哼!不教人家开革出来就是好事!没盼望!我没续娶过,因为我咬得住牙。他呢,赶明儿个难道不给他成家吗?拿什么养着呢?

是的,儿子当了差,我心中反倒堵上个大疙疸!

再看女儿呢,也十八九了,紧自搁在家里算怎回事呢?当然,早早撮出去的为是,越早越好。给谁呢?巡警,巡警,还得是巡警?一个人当巡警,子孙万代全得当巡警,仿佛掉在了巡警阵里似的。可是,不给巡警还真不行呢:论模样,她没什么模样;论教育,她自幼没娘,只认识几个大字;论赔送,我至多能给她作两件洋布大衫;论本事,她只能受苦,没别的好处。巡警的女儿天生来的得嫁给巡警,八字造定,谁也改不了!

唉!给了就给了啵!撮出她去,我无论怎说也可以心净一会儿。并非是我心狠哪;想想看,把她撂到二十多岁,还许就剩在家里呢。我对谁都想对得起,可是谁又对得起我来着!我并不想唠里唠叨的发牢骚,不过我愿把事情都撂平了,谁是谁非,让大家看。

当她出嫁的那一天,我真想坐在那里痛哭一场。我可是没有哭;这也不是一半天的事了,我的眼泪只会在眼里转两转,简直的不会往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