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第一个透露不执行“国家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开始后,2009年4月27日,宁夏自治区政府函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宁夏暂不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待具备条件后逐步有序取消。
按照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东中部地区从今年起到2012年底前,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使全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站点总量减少约60%。西部地区是否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自主决定。宁夏属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落后,车流量较少,收费效益差,目前正处于公路建设发展的高峰期,特别是二级公路建设任务还很重,公路建设资金需求量还很大,如果现在取消二级公路收费,宁夏公路建设资金筹措将更加困难,甚至已形成的公路建设债务也无力偿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宁夏实际情况,宁夏暂不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2011年06月14日15:02京报网
今天上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局、国务院纠风办共同发出了“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相关部门将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对下列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拆除路面收费设施。包括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超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以及既不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建设,也不属于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上除省界及两端出入口外,在主线上设置的公路收费站。
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立即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一是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实施收费,但收费期限不符合下列规定的收费公路:国家确定的东部地区省份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30年。二是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超过5年,或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超过20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超过25年);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或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超过30年)。
对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营性公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政府还贷公路按期还贷并满足养护管理资金需求的原则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记者孟环)
对于以上国家的规定和部分地方的不执行,不知道这次的清理会有什么成果,到现在我们宁夏这样的地方还不得而知。开车一族,对减少收费,降低行车成本的期待还没有落实!对此我想说几句,我认为国家大部分地区取消收费。而西部等欠发达地区暂不执行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一是西部地区政府财力困难,需要收老百姓的钱修路,难道是西部地区的老百姓有钱,众所周知,西部地区的老百姓更穷,更拿不出钱来;二是继续收费很明显地形成了地方政府与民争利的问题,这不符合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三是对地方政府的诚信建设形成了威协,影响人民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四是一个政策部分地区执行,另外的地方不执行,造成了很大的不公平,特别是对民众的不公平;五是从法律的角度主讲继续收费是否合法,如果合法,为什么要取消?如果违法,又为什么部分地区不取消,这些地区还可以继续违法收费吗?六是继续收费加重了民众的负担,是一个民生问题,解决不好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笔者建议,国家尽可能快统一取消,不能给一些地方留下余地和缺口,让全国的民众全部享受到政策的阳光!
记于201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