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幻情女鬼情人狐仙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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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万人喜庆

于彩珠跳下门石,挥拳向小山子打了过去。

小山子把身子一转,向她做了一个鬼脸,道:“害羞啦!害羞啦!”然后向人群跑去。

门前的人越聚越多,全镇子里的人几乎全都到场了。问这问那,已经得知李清风和妖鬼死信还不算,非得要听听整个过程不可。

李清风从发狂到惨死的过程,只有杨思明一人看到过,但他毕竟是外乡人,说话总是要留点分寸,怎能在大庭广众面前,对师兄品头论足乱说一气呢?便让王福讲讲。

王福确是不同,他性格外向,本来就喜欢言语,虽然是从杨思明口中听到的,让他一讲起来,更是有声有色,活灵活现。

吐沫星子满天飞,又是踢腿又是比划的,把李清风当时怎么嚎、怎么叫、怎么爬、怎么咬人都模仿得淋淋尽致,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李清风与一伙番僧为非作歹,横行乡里已有四年之久。明着卖药,暗地里骗钱。强占土地,欺男霸女,不知有多少个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百姓上告无门,血拼无力,忍气吞声四年之久!苍天有眼,一个罪大恶极的伪君子终于得到应有的报应,消息一时传出,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他们把过年准备的鞭炮全部拿了出来,都摆放在自己家的大门口,由东至西一家一家的逐一燃放。

一时间,鞭炮齐鸣,响声震天,硝烟弥漫,整个镇子里到处都充满了火药味。

这鞭炮声好像传染似的,带动周边各个村寨,可能他们也得知了此消息,也燃放了起来,总之,这一上午鞭炮声也没有止息过,比过年还要喜庆。

于家的院子里更为热闹,全镇子的人几乎都聚集他的家中,杀猪宰羊,高搭席棚,要大摆酒宴喜庆三天。

镇东头有个孤寡的老人,年近七十,腿脚自幼又有残疾,平日的生活也得靠人家接济,今天他也来了。

他一手拄着条拐棍,另一只手里握着两个鸡蛋,一瘸一拐地走进于家的大门,远远地喊道:“于员外啊!你可是咱青柳镇的大救星啊!”

于天成自恃财大气粗,一般不与这些贫民来往。但在众人的面前,不得不笑脸相迎。

在屯中论辈分人家是长辈,于天成应该以叔叔相称。见长辈到来,急忙上前迎接,十分客气地说道:

“叔叔腿脚不好,我这做侄子的应该早早去接你,只因事情繁多,礼貌不周,叔叔多有见谅!”

老人道:“你做了这么大的好事我感谢还没感谢过来呢!哪有什么不周到?李清风这王八羔子,表面看着斯文,其实一肚子坏水!你说他带着那帮秃驴,坑、崩、拐、骗、偷他是什么不干?就连我这糟老头子都不放过呀!”

身旁有个年轻人问道:“三爷,他也骗过你吗?”

老人道:“怎么没骗过?有一天他和两个和尚打我家门口路过,见我腿脚不好使,就发起善心来。给了我一粒丹药,说吃了就好。我就信了他。药一进肚儿,他就变了脸,非得从我要钱。你们大家说说,我这光棍儿一根人,要什么没什么,吃口饭都得靠大家来帮,哪来的钱呀?没有办法,就把两只下蛋的大母鸡给了他。我咒骂了他几句,两个和尚还往院子里扔了两块石头,把我家酱缸还打了一个大窟窿。你说他缺德不缺德啊?”

说道此处,老人家把手中的拐杖,狠狠地往地上一戳,愤愤地骂道:

“这些挨千刀的!早就该死!昨天我还听说于员外要把闺女嫁给他。我心里寻思,那于员外是不是瞎了眼啦?这不是把闺女往火坑里推吗?闹了半天没有这回事,是于员外巧使美人计,还真把这畜生给宰了!”

一番话说的于天成面红耳赤,连忙拉过老人的手,道:“三叔屋里请,屋里请。”

在场的都知道这回事,故意装作不知道,交相议论,故意说给于天成听,一个乡民骂道:“李清风这个王八羔子,好事不干,坏事做绝。整天带着几个喇嘛四处卖药骗钱。我二姑夫有病,就吃了他的药,吃上就好,不吃就犯。起初不要钱,后来吃上瘾了使劲的要钱。后来还不起债,不但把房子给占了,还把闺女也给霸占啦!你说他缺德不缺德呀?”

另一个乡民道:“被他骗的人多了。卖房卖地,卖儿卖女有多是。你看他家天天有陌生的女人,都是顶债来的。”

又有一个乡民道:“别看李清风是个畜生,还真有喜欢他的。我说这样的人不是瞎子就是同流合污!”

于天成无地自容,想起昨天自己所做的事情更是后悔不已,羞愧难当,为了掩饰内心的惭愧,扭头对屋子里喊道:“彩珠!你三爷来了!把他搀到屋儿里去!”

“哎!”于彩珠爽快地答应了一声,打屋子里走了出来。红裙秀发,飘飘然然,有如仙女临凡一般,村里的几个年轻人不由得“唉耶”的一声惊叫,眼睛都看直了。

于彩珠来到这老人的身前,亲切地叫了一声,“三爷爷!”

双手拿过他的一只胳膊,是那样的细心,是那样的懂事,像一个可爱的天使一般,小心翼翼地把老人搀扶到了房中。

杨思明正在厅房里给于夫人、于天龙讲述昨晚发生的事情。讲着讲着,不免打了一个哈欠。

于夫人道:“杨公子为了我于家,连续两天两夜都没睡觉了。英子,你赶紧把杨公子带到寝房去,再到厨房弄点好吃的,吃完饭好好的睡上一觉。”

丫鬟把杨思明带到寝房,又从厨房端来几样可口的饭菜,他便吃了起来。吃着吃着,忽然想起荷包的事情来。

便问道:“英子,你们当地送荷包又什么说道吗?”

英子笑了笑道:“我们当地有个风俗,女孩每到谈婚论嫁的年龄时,都有媒人登门提亲,相看之后,女孩要是觉得满意,就把亲手绣制的荷包送给这个男孩子。

如果那男孩子欣然接受了礼物,说明他已经接受了这份爱意,就算是定情了,两个人可以接触和交往,如果两个人谈得来,不出一个月就订婚了。你收了我家小姐的荷包就算定情啦!”

杨思明蓦地一惊,暗道:“我和白家有约在先,可我又跑到这里来。不但比武赢了亲事,还收了人家的情物。尽管事出有因,也得给人家一个交代啊!我该如何抽身而退呢!”他不免犯起愁来。

杨思明胡乱地吃了几口饭,便放下了饭碗。英子见他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也不敢再多说什么,急忙收拾起碗筷,退出房门。

杨思明仰卧在床上,那种如兰似麝的幽香气息瞬间涌入鼻孔,一想起眼下的婚事,胸口登时如被大锤重重一击,险些透不过起来。

白家岭不辞而别,一晃过去四天了。这些日子,凶险不断,挂心的事情太多,很少想起白小玲来,此刻她那绝世自容、调皮的神情刹那跃入脑海,未尝模糊,反而更为清晰,一时间意乱神迷,不由痴了。

自语道:“玲儿,我比武招亲也是出于一片好意,你千万可别怪我啊!”想起她跺足撒娇,殊无造作,宛如天真浪漫的俏丽女童的样子,不禁哧哧而笑。

由脖子上摘下那枚长生锁,嗅了嗅,又情不自禁的亲了一口,低声骂道:“小傻瓜,我又招亲了,你知道吗?等把二道沟的妖邪都铲除了,我就和师傅一起前往白家岭,一定把原原本本的把此事告诉你。”

一想起婚事,忽然又想起于彩珠来。她是那样温柔典雅,那样楚楚动人,那样清灵如水,又是那样优美如诗。

再加上李清风连日的骚扰,使她全身上下,都带着一份惊骇和忧愁。她终日提心吊胆,又使她眉间眼底带着浓浓的怯意。这样的彩珠,是动人的,也是迷人的。

虽然心里没有真正的爱过她,但也很喜欢她。瞧着她整天把目光都萦系在自己的身上,心中更为忧虑。

杨思明知道,在于彩珠豆蔻年华里,是第一次情窦初开,当着那些人的面就将情物送给我。对于一个平时说话都害羞的女孩来讲,是多大的勇气啊!然而,这种勇气源于爱情的力量,在她的身上就像决堤的洪流,势不可挡!

如果我悄然远去,对她是一种无形伤害,对她未来的生活更是一种影响。倘若我拖到往后,会比李清风有形的伤害会更深。想到此处,他机灵灵打个寒颤。过了许久,杨思明摇了摇头,将她从脑海里驱走。翻了个身,闭上了眼睛,不知不觉地沉沉睡去。

一觉醒来,晌午已过,于天龙、于天成、于夫人已在客厅里等候,杨思明跟着丫鬟来到客厅,见三位长辈都在,急忙上前行礼。

于天龙把他拉到身旁坐下,笑道:“都是自家人了,无需那么多的理解。来,坐在大伯的身旁,大伯和你说说话。”

杨思明心里忐忑不安,暗暗叫道:“老于头哎,你千万可别和我提亲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