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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9章 顺风车

踏上归程,岑牧的速度快了很多,黑石山之行让他受益匪浅,虽然身体上依然有缺陷,但体质得到改善,体力变得更加绵长,长时间行走,也不怎么觉得累。

这大概是“坚韧体质”的功劳,恢复速度比消耗速度还要快,只要保证饮食供应,他可以一直走下去,不需要休息。

岑牧保持匀速在荒原上前行,天黑前,可以赶回赏金镇。

没多久,一辆敞篷的老式Jeep闯入岑牧的视野,隔得老远就能听到因地势起伏Jeep车发出沉重的金属撞击声。

岑牧大概猜到了毛病出在哪,要不是引擎的固定架坏了,要不是车的前后悬挂坏了,这么老车还能开出来,也是难得。

Jeep车沿上坐了一圈人,车上有男有女,都是年青人,各个留一头红黄相间的毛发,蓬起来,很有个性。这些人也看到了岑牧,其中一个人搞怪地模仿岑牧一瘸一拐的动作,惹得其他人哈哈大笑。

很快,这笑声被一个中年男人喝止,这男人就是Jeep车的司机,一颗光头油亮可鉴,让岑牧不禁一呆,他有几分故人的影子,岑牧也就没理会这群人的无礼。

两边人隔着五十米的距离,相错而过……

片刻之后,Jeep车的声音再度响起,并且越来越近,它追了上来,岑牧索性停下脚步,原地等待。

Jeep车在岑牧身前三米停住,中年男子从车上跳下来。

他问道:“朋友,你是狙击手吗?”

“是。”岑牧静待下文。

中年男人问道:“你这是打算回赏金镇吧?”

“对。”

“怎么称呼?”

“我叫岑牧。”

中年男子向他点头致意,然后从马甲口袋里摸出一个小本本,展开道:“岑先生,你好!我叫齐莽,是赏金镇的注册佣兵,这是我的执照,我们是D级佣兵团,正规佣兵!是赏金镇官方认证的正规佣兵!”

他着重强调了正规两个字,然后接着说道:“我们接了一个任务,现在缺一名强力狙击手,有没有兴趣参加?我按任务表现跟你结算薪酬,另外,我个人再出50铜元作为额外奖励,怎么样?”

旁边一个黄头发年青人喊了一声:“老大!”

齐莽转头说道:“你不用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给我一边待着去。”

这个齐莽在队伍中很有统治力,他喊一声,便没人再有异议。

岑牧问道:“什么任务?”

“清剿一窝流民武装,他们在赏金镇周边流窜作案,人数在十五人左右,专门袭击回归赏金镇的雇佣兵,手底已经覆灭了不下于三支雇佣兵团!”

岑牧笑道:“对方十五人,你们只有六个人,加上我好像也不太够啊!”

不等齐莽发话,旁边一个小弟忍不住说道:“喂!朋友,你知不知道D级雇佣兵团的含义?!至少说明我们团队里有一名六阶强者,而且要完成至少100个E级任务,我们是那种E级F级佣兵团能比的吗?打仗可不是看人数取胜的!看能力和装备!懂吗!!”

一个一头白发的年青人冷冷说道:“齐哥,他这么说就足以看出他的层次和实力,我们请他也就是个累赘,何必呢?”

这白发青年背的也是一杆狙击,同行相见,分外眼红,一点点有意或无意暴露的瑕疵,会被成倍扩大。

白发青年若有所指,这么说,也有些道理,一个失去行动力的狙击手,就是一只被剪掉了翅膀的雄鹰,飞不起来。

齐莽不为所动,继续问道:“朋友,考虑一下,回去的路上顺便捞笔外快,到时候还能做个顺风车,何乐而不为?”

岑牧转头对白发青年笑道:“你老大看中的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这把枪。”

齐莽也不否认,嘿嘿笑道:“这方圆百里,用雷神的人不多,值这个价钱!”

这下众人才将注意力集中到他背上的那条被布包裹的兵器上,它只露出了枪管,所以很多人没有认出来。

白发青年流露出渴望的眼神,雷神?!可是他梦寐以求的装备!在赏金镇的黑市上,价值3000铜元,并且有价无市,按照他目前存钱的速度,再完成一百个今天这样的任务才能存够这笔钱。

岑牧不置可否,继续问道:“这附近流民武装多吗?”

齐莽颔首道:“挺多的,有些人天性不守规矩,不受约束,打劫回城的佣兵是一本万利的生意,你也知道,因为赏金镇这边任务奖励给得足,从不拖欠,平台信誉好,这边的佣兵向来很拼的,喜欢越级接任务,因此,回程路上大多状态都不太好,干这个的人多。”

“哦,难怪了!你们也挺拼的,对手人数超过你们两倍,那么,你们战斗力至少要强过对方三倍,才好打,这里有个理论说法,叫做『罗氏马太效应』。”

对面众人露出迷惑的表情,表示没有听懂。

齐莽耸耸肩,说道:“管他娘的什么效应,把那帮恶徒杀光,了事!”

岑牧问道:“你之前也说过了,他们流窜作案,你们怎么找得到他们?”

齐莽耐心解释:“情报显示,他们最近在黑石山和黑水沼泽之间的地带有一个老巢,你也看到了,昨晚黑石山突然爆发了,事先毫无征兆,这一带都不适合人长期居住,我们现在赶过去,说不定能碰上。再说,指不定它什么时候会再度爆发,所以,趁着环境还行的时候,多做几把生意。”

岑牧没想到自己在黑石山做的一番事情,会牵动到周边的局势,从而影响到很多人的决策。

“那除了他们,最近还有哪些流民武装?”

齐莽看他一眼,假意嘀咕,“看岑先生你,不像是本地人。”

不过,他还是继续为岑牧解惑。

“其实,你这个问题问得不对,你应该问这附近有哪些专业的流匪。趁火打劫这事儿,赏金镇的一些雇佣兵团多多少少都干过,周边小镇的队伍也干过,毕竟不是在赏金镇,没有那么多规矩,在荒原上,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这是基本规则,你如果没自保的能力,被别人吃掉,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岑牧顺着这话往下说:“这么说,你们也干过这类事情咯?!”

白发青年像是看着白痴一样,看着岑牧,眼里满是嘲弄的神色。

话音刚落,气氛突然变得诡异起来,不知什么时候,Jeep车上的人随意散开,形成半个包围圈,围住岑牧,他们随意握住自己的武器,也不吭声,似乎在等待某个指令。

这看似随意的动作,在岑牧的目光下,却崩得紧紧的,他们已经做好的战斗准备,杀意外泄,根本藏不住自己的意图。这群人和齐莽相比,还是嫩了点,至少人家腋窝里藏了一把枪,好几次他都摸到枪把了,却没让人看出异常,当然,岑牧除外。

齐莽哈哈一笑,说道:“这怎么会呢?我是正规的佣兵,再说,你要想在赏金镇扬名立万,就得走正途。弗兰克林警告过小镇的佣兵团,任何企图走歪门邪道的雇佣兵团,只要被他掌握到证据,他会亲手把这些人送去见上帝,我可不想被凯瑟琳全城通缉。”

齐莽这么一说,气氛缓和下来,其他人都悄悄松了口气。

岑牧没见过弗兰克林,也没有听说过这条规矩,毕竟他是赏金镇的新人,但他相信齐莽没有说谎,因为站在弗兰克林的立场上,他也会做出类似的决断,这大概就是英雄所见略同。

不过,他说的凯瑟琳又是谁?

岑牧问道:“凯瑟琳是谁?”

此问一出,其他人露出惊讶的表情。

有人忍不住问道:“你到底有没有去过赏金镇?!”

齐莽还没回应,他的小弟插言道:“凯瑟琳是弗兰克林的养女,赏金之花,是赏金镇最漂亮的女人,头儿就迷她,那娘们使得一手好狙击,枪法准得嘞!据说是这附近百里内最强的狙击手!”

见岑牧露出不置信的表情。

那个小弟补充道:“对了!她也用的雷神!不过是由弗兰克林亲手改装的特别版!”

岑牧笑道:“这附近百里最强的狙击手,难道不是命中眼吗?”

齐莽颔首道:“命中眼算一个,除了他,还有祭魂鸦、蝎尾钉、红枪、赏金之花和黑暗狂徒,这附近几个有名的狙击手没较量过,不好比较。”

岑牧摇头道:“命中眼和祭魂鸦要从中除名了。”

岑牧早就有这个计划,他要迅速打出名气,要为三大小镇造势,那么借助一下这两个人名声就成了必然之选。

“为什么?”

岑牧摩挲手里的枪,笑道:“因为他们都死在我的手里,这把枪就是命中眼的枪。”

话音一落,岑牧的拇指拂过枪把一侧,一只被镂刻金属枪托上的眼睛露了出来。

这帮人脸色剧变,露出负责的神色,常识上来说,他们都知道命中眼用的武器是一把雷神,但从来没有人近距离见过他的枪,也不知道这把枪的枪托上刻了一只眼睛,但他们觉得这应该是真的,因为最近在赏金镇传得沸沸扬扬的一件事情,就是铁罡镇和周边三个小镇发动战争的事情。

四个小镇,两方阵营,一场混战之后,竟然被一个瘸子捡了便宜,一人独享战争的果实,并且,外界传言就是他亲手葬送了命中眼、祭魂鸦和铁罡。

齐莽看着岑牧,惊疑不定,难怪他如此笃定,原来他就是那个神秘人!幸亏自己没动心!直觉简直太他妈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