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人声,岑牧喜出望外,他们的对话带着陌生的口音,但也能分辨出内容,听起来附近应该有个人类的聚集地,这委实是个好消息。
岑牧朝着声音走过去,也许会遭遇土匪,但也好过一个人在荒原上被困死。
“嗨,你们好。”岑牧主动出现在他们视野中。
见到这三人,岑牧眼皮一跳,他们和脑海中预测的形象有很大差别,这三个人身高一米六左右,背微驼,皮肤黝黑,布满皱纹,皱纹中充满污垢,眼小嘴大,前颌骨突出,浑身上下脏兮兮的,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只瘦弱的猩猩,他们每人手里拿着一根削尖的木棍,腰间别一个用碎布片和碎皮缝制的袋子。
这三人看到陌生人,先是一惊,第一反应是畏缩后退,待看清眼前的人是个瘸子,才停住后退的脚步,惊疑地打量岑牧。
看他们的打扮,岑牧立刻猜到他们的身份,这类人在荒野中被称作『拾荒者』,捡垃圾为生,是荒野中,最低下最没有尊严的一类人,在罗宋城周边也有类似的群体,只是这些人通常不具备战斗型异能,是被剥削和压迫的对象。
然后,只听见这三人中最像猴子的一个人发出一声惊奇的叫声:“我艹!好漂亮的男人!比米妮还要白的男人!脸上一点斑都没有!又白又滑!”
“就是太瘦了,肌肉也不结实。”
“你傻了,漂亮男人要肌肉干嘛?”
“也对哦!咱们怎么办?”
“当然是上咯!漂亮的男人都不会打架!”
“我先上,屁股归我!”
瘦猴一样的人最先出手,他拔出一把用骨头磨制的匕首,冲上来,身手不慢,竟也有一阶速度。
另一人从侧面扑上来,比瘦猴的节奏稍微慢一点,一紧一慢,一前一后的攻击,暗含了一定的规矩,看来是个配合娴熟的套路。
岑牧虽然丧失了能力,但技巧还在,毕竟学过多年的八极拳,又打了这么多场比赛,格斗经验丰富,而且他的眼力并没有消失。
少了一条腿,严重影响发力和位移,诸多应对策略中,只剩下硬拼一途。
岑牧双手合力控制钢叉,往前一送,精密的计算,叉尖从斗猴手臂挥舞的缝隙间穿透,在合适的时间,递到到合适的地方。
看上去,就像是斗猴一头撞在钢叉上,咕噜一声,喉咙扎了个透,斗猴瞪大眼珠,两手死死捂住咽喉,鲜血从指缝中溢出来,根本止不住。
而这时,另一个人的攻击已经递了上来,以岑牧目前的状态无法避开这一击,这状况也岑牧的计算之内,只见他扭转身体,背对这一击。
骨刃撞击在岑牧背负的天国武装上,咯嘣一声,碎裂了。
岑牧被推得往前倒去,在他倒地的瞬间,人凌空扭腰,以脚尖为轴转动,迅速转身,杀出一击回马枪,木柄撞击在那人胸口,将他推得“噔噔噔”直往后退,不知怎么,脚下一拌,倒在地上,正好落入莫名藤蔓草的圆圈范围。
一如岑牧的计算,然后令人惊异的事情发生了!
数十条藤蔓如同蛇一般扭动收缩,将那人死死捆在地上,他疯狂挣扎,却让藤蔓越捆越紧,无法挣脱,他侧过脸,凄切地对第三名同伙说道:“鸡毛,救我!快!!”
鸡毛使劲摇摇头,畏畏缩缩,后退三步。
藤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伸出一根根几厘米长的毒刺,刺破他的皮肤,刚还见他剧烈挣扎,一会儿的功夫,人就蔫了,昏死过去。
然后,藤蔓伸出一根根极细的触须,触须尖端一头扎入皮肤中,慢慢往里钻,看情况,这个人的死亡会是一个极其痛苦而漫长的过程。
岑牧算是验证了这植物的特性,难怪它长得奇特,可见在陌生环境保持一颗警惕的心多么重要。
岑牧尚未爬起来,鸡毛掉头就跑,连棍子和袋子这两样吃饭的家伙都顾不上。
岑牧大声喝斥:“给我站住!敢跑!一叉扎死你!”
鸡毛一顿,犹豫间,整个人一个酿跄,被绊倒在地上,打了一个滚,这下是跑不掉了。
他也是光棍,腿弯一软,跪下来,一个劲地磕头,说道:“老大,我就一个捡破烂的,什么都没有,身上又脏,没几斤肉,不好吃的,求大爷饶命吧!求您了!”
这求饶的话逻辑清晰,定位准确,泪涕横流,表情到位,想来是早设计好的套路,是他们苟活的一大本领。
岑牧慢慢挪过来,竭力压住紊乱的呼吸,胸腔如炸了一颗雷,憋得难受,只是两个剧烈动作,就让他上气不接下气,身体素质也是差得离谱。
要是这家伙胆子再大一点,敢于反抗,说不定岑牧还真可能栽在他手里。
贪生怕死,欺软怕硬,全世界的拾荒者大多一个脾性,这也是岑牧敢于和他们拼命的原因。
鸡毛等了半会儿,见岑牧没有吭声,悄悄抬起头。
“你叫什么名字?”
岑牧一问,鸡毛立刻吓得低下头。
“鸡……鸡毛。”
“这附近有人类的聚集点?”
鸡毛点点头。
果然如此,于是,岑牧把心里的问题全部问了一遍,才大概知道这片荒原的情况。
这里是无序之地,确切无疑,但是,对于鸡毛这种活动范围没有超过周边三十公里的人来说,根本没有听说过联邦的存在。这附近有一个小镇,没有名字,这边也不流行叫名字。
人们提到小镇往往会说是谁谁谁的寨子,这个小镇属于一个叫铁罡的男人,用鸡毛的话形容,这个男人就是一头猛虎,真打起来,他一个人可以把整个寨子的人都杀光。
岑牧想了想,说道:“跟我说说,铁罡是个什么样的人?”
鸡毛激灵一抖,迟疑道:“这不好吧!老大不喜欢别人在背后议论他。”
岑牧说道:“你觉得我能打得过他吗?”
鸡毛很谨慎地摇摇头。
“这就对了,我不可能拿他怎么样,其实我是想去投靠他,先摸清他的脾性,比如说,他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他脾气好不好?喜欢什么东西?问对了,才好套近乎。”
鸡毛深以为然,老实说道:“铁罡老大喜欢女人,他的女人叫米妮,很漂亮,很白,和你一样白,整个寨子男人都想上她……”
“打住!说第二个问题。”
“铁罡老大的脾气不大好,但是他很讲规矩,只要听他的话,一般不会随便杀人,他最喜欢的东西大概是枪吧!各种枪,各种武器。”
“铁罡平时用枪吗?”
“不用枪,他一般用刀,很大很沉的刀!”
岑牧颔首道:“好,带我去见铁罡,就没你的事了。”
鸡毛面露喜色,躬身说道:“老大给我一点时间,我收拾一下,马上就好。”
鸡毛跑到斗猴身边,上下摸索,很快搜到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直往怀里揣,连斗猴身上最完整的一块旧皮袄背心也扒了下来,丝毫不顾忌上面沾染的血渍,他眼里满是窃喜,没有丝毫伤心的神情,很难想象这三人之前还是说说笑笑的朋友。
秦渊叹道:“没有信仰的升斗小民,真可悲!他有没有想过自己将来也可能会有这么一天!”
岑牧回道:“对于拾荒者,不要抱有太多期望。”
鸡毛收拾好斗猴的东西,却没去碰那个被捆在藤蔓草中的男人,很快,鸡毛跑到岑牧身边,讨好道:“老大,我好了。”
“带路!”
两人在薄雾中穿行大约三千米,终于走出这片荒原,眼前显出一个黑褐色光秃秃的山包,山包上没有任何植物,尽是嶙峋怪石,大大小小的崩裂的石块散落在地上,一直蔓延到山脚下。
而这个小镇就依着山包建立,用碎石料搭起来,外墙高达四米,用巨大条石垒砌,十分坚固,外墙后,左右两侧矗立两座高高的瞭望塔,现在可见两名枪手站在瞭望塔上巡视。
靠近小镇,鸡毛开始喋喋不休,跟岑牧讲一些不成文的规矩:“别看那两座塔上的人,他们是铁罡的心腹,在小镇横行霸道,想杀谁就杀谁!”
“小镇居民一般比较排外,新人通常会受到欺负。”鸡毛看了岑牧一眼,说道:“老大,你的样子比较……比较特别,恐怕会遇到很多麻烦。”
岑牧问道:“可以杀人吗?”
鸡毛悄悄咽了口口水,说道:“最近小镇人口兑减,不能随便杀人,但是斗殴是不管的,只要不弄死就行了。”
“万一失手杀了,怎么办?”
“铁罡老大有个执法队,由他们来判断事情的对错,如果死者是无辜的,生者会被处死。”顿了顿,鸡毛好心提示道:“在小镇混的人,大多会跟执法队搞好关系,老大,你一个新人最好别犯事,赢了输了,都是你的错。”
“我知道了,还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鸡毛想了想,说道:“还有一件事,就是不要勾搭米妮,这是最大的忌讳,每个勾搭米妮的人都死了,从来没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