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达到一个高潮性的结尾,也是演说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结尾是一场演说中最具战略性的一部分。当一个演说者退席以后,他最后所说的几句话会仍在听众耳边回响,这些话将在听众心目中保持最长久的记忆。
有一天,卡耐基去拜访了安迪科·詹森公司总裁乔治·詹森先生。詹森先生是著名的工业家和人道主义者。不过令卡耐基更感兴趣的是,他是个既能让听众笑、有时又能让他们哭、并能使听者长久记住他的演讲的演说家。
令卡耐基诧异的是,他没有私人的办公室,而只是在他那宽大而忙碌的工厂里设了一个属于他的一个小角。他的神态就像他的那张老木桌一般,诚恳而不虚伪。
他站起来向卡耐基走过来说:“你来得正好,我有件特别的差事需要你帮着做呢!我已草草记下了今晚对工人们讲话的结尾。”
“把脑子里的讲演从头到尾整出个头绪来,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卡耐基很有感触地说。
“噢,它们尚未完全在我的脑海中成型,”他说,“还只是个笼统的概念,以及我想用来作总结的特殊方式。”
詹森先生并不是个职业演说家,他从未考虑过用什么铿锵的言语或者精致的词句。不过,他倒从经验中学到了成功沟通的秘诀之一。他晓得若要讲得好,必须要有个好的结尾。他明白要给听众留下鲜明的印象,必须要使演讲的内容合情合理地推进,一直到得出正确的结论。
在演说中,不知你是否知道,有哪些部分最能显示出你到底是一个缺乏经验的新手,还是一名演说专家?是一个笨拙的演讲者,还是一个极有技巧的演讲者?我告诉你,那就是开头与结尾。戏院里有一句衡量演员的优劣的老话是这样说的:“从他出场及下台的情形,就可知道他是不是一个好演员。”
对于任何一种活动,开始和结束都是最不容易纯熟地表现的部分。例如,在一个社交场合,优雅地走进会场,以及优雅地退席,不就是最需要技巧的一种表现吗?在一次正式的会谈中,最困难的工作,不就是一开始就赢得对方的信任,以及成功地结束会谈吗?
不过,一般初学演说的人,很少会注意到这一点的重要性。他们的结尾常常令人感到失望。
他们最常犯的错误是什么呢?让我们来研究一下,以便找到补救的措施。
第一,有些人总喜欢在演讲结束时画蛇添足地说:“关于这个问题,我大概只能说这么多了。所以,我想,我该结束我的演讲了。”这一类讲演者常常释放一阵烟雾,心虚地说句“感谢各位”,是想以此来遮掩自己不太令人满意的演讲。事实上,这样草草了事算不上是什么结尾。这绝对是演讲的一大忌讳,它只能向听众表明你是一个生手。这几乎是不能原谅的。如果你该讲的话都说完了,为什么不就此结束你的演说,立刻坐下来,而不要再说些“我说完了”之类的废话呢?你一定要这么做!这样反倒给听众留下了袅袅余音,他们自然能从你的停顿中判断你已经讲完了一切要讲的。直白的演讲者是不会给听众留下什么印象的。
另有一种演说者,在说完了他应该说的每一句话以后,却不知道怎样结束。乔斯·比利斯建议人们在捉牛时,要抓住尾巴,而不要抓角,因为这样才容易得手。但这儿提到的演说者却是从正面去抓牛角的。他十分希望和这头牛分开,但不管他怎样努力,他就是无法和牛分开而逃到篱笆或树上去。所以,他最后只能在原地打转;把自己说过的话说了又说,既耽误了时间,还在听众心目中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如何才能改变这种状况呢?唯一的办法就是,结尾必须要事先计划好。不是吗?假如你在面对听众之后才试着琢磨你的结束语,那就太晚了,因为此时你正承受着演说中的重大压力与紧张情绪,而且你的思想又必须专注于你所说的内容。你想一想,这种“临时抱佛脚”的做法不是很愚蠢吗?因此,如果你能在事前心平气和而又安静地计划你的结尾,效果一定会好得多。
就是像韦伯斯特、布莱特、格雷斯通等一些成就卓著、英语能力又极好而令人敬佩的著名演说家也都认为,必须要把结尾全部写下来,然后把它一字一句地背下来,才能使一场演讲到理想的效果。
初学者如果能学习他们的方法,必然能使演讲效果得到突飞猛进的提高。在演讲前初学者必须十分明确地知道他在结尾时要表现什么。他应该把结尾的一段预先练习几遍,当然他也不必每一次都重复使用相同的词句,但要把你的思想用准确的语言表现出来。
假若遇到即席演说,你在演说进行当中必须不断地更改很多材料,删减掉某些段落,以便能灵活应对事先不曾预料到的情形,这也有助于你和听众的反应合拍。因此,聪明的做法就是事先准备好两三种结束语。如果这种不合适,就用另一种。
有些演说者却永远到达不了结尾。他们在演讲进行中,就开始疾言快语,不着边际,就像汽油快用完时,引擎就会砰砰作响、频频停火一般。在绝望地往前做了几番冲刺之后,它们就已经完全静止下来,抛锚了。当然,他们需要作更充分的准备工作,进行更多的练习,也就是说,要给油箱里注入更多的汽油。
还有一些新手的演讲常常结束得太过突然。他们的结束方式往往不够平顺,缺乏修饰。确切地说,他们没有结尾,他们在演讲途中突然急骤地停了下来。这种方式会使人感到不愉快,这也显示演说者是个十足的外行。这就仿佛在一次社交性的谈话中,对方突然停止说话,猛然冲出房间,而没有向房间里的人有礼貌地道声再见一样。
杰出的演说家,美国前总统林肯在他第一次的就职演说的原稿中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在发表这项演说的当口,形势非常的紧张,冲突和浓浓的乌云正在头上盘旋。几周之后,血腥与毁灭的暴风雨立刻在美国各地爆发。林肯原来拟就的向南部人民发表的就职演说的结束语是这样的:
“各位心存不满的同胞们,内战这个重大问题将怎样解决,就掌握在各位手中,而不是在我手里。政府不会指责你们。你们各位若不当侵略者,就不会遭遇冲突。你们或许没有与生俱来的毁灭政府的誓言,但我却有一个最严肃的誓言,要我去维护、保护及为这个政府而战。你们可以避开对这个政府的攻击,而我却不能逃避保护它的责任。‘和平或是大动干戈’!这个庄严的问题掌握在各位身上,而不是在我身上。”
国务卿西华看完这篇演讲稿后,很直率对林肯说,这段结尾太过直率、太过鲁莽、太具刺激性。因此,西华试着修改这段结尾词,并且写了两种供他选择。林肯接受了其中的一种、并在稍加修改之后,用来代替原来讲稿的最后三句话。这样一来,他的第一次就职演说就不像原稿那样具有刺激性和鲁莽了,而是表达了更多的友善,也展现了他的纯美境界及如诗的辩才。
“我痛恨发生冲突。我们不是敌人,而是朋友。我们绝对不要成为敌人。强烈的情感或许会造成紧张情势。但绝对不可破坏我们之间的情感与友谊。记忆中的神秘情绪,从每一个战死疆场及爱国志士的坟墓延伸到这块广袤土地上的每一颗活生生的心及每一个家庭,将会增加合众国的团结之声。到了那时候,我们将会,也必然会,以我们更佳的天性来对待这个国家。”
初学演讲的人如何才能找到对演说结尾部分的正确感觉?是根据机械式的规则,一层不变的模式吗?
回答是否定的。它就跟文化一样,是一种非常微妙的东西。它属于一种感觉,也就是说,它几乎是一种直觉。除非一个演说者能够“感觉”得到如何才能表现得和谐而又极为熟练,不然你就是使出浑身解数也达不到那种境界。
不过,这种“感觉”是可以培养的,这种经验也是可以总结出来的。你可以去研究一些成名演说家的方法。请看下面的例子,这是当年威尔士亲王在多伦多帝国俱乐部发表的演说的结束语。
“诸位,我很担心我已经脱离了对自己的克制,我已经对我自己谈得太多了。但我想要告诉各位,你们是我在加拿大演讲以来人数最多的一批听众。我必须要声明,我对我自己的地位的感觉,以及我对与这种地位同时而来的责任的看法——我只能向各位保证,将随时恪尽这些重大的责任,并尽量不辜负各位对我的信任。”
就是一名弱智的听众,也会“感觉”到这就是结束语。它不像一条未系好的绳子那样在半空中摆荡;它也不像丢在地上的砖头那样显得零零散散的未加整理,它已经整理妥当,这预示着:应该结束了。
在国际联盟第六次大会召开之后的那个星期天,著名的霍斯狄克博士在日内瓦的圣皮耶瑞大教堂发表演说。他选择的题目是:“拿剑者,终将死于剑下。”下面是他这次演讲词的结尾部分。你会感觉到,演讲者的语言是如此美丽、高贵而又富有力量。
“我们不能把耶稣基督和战争混为一谈——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这也是我们今天所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该激发起基督的良心。战争是人类所蒙受的最大及最具破坏性的社会罪恶!这绝对是残忍无比的行为!就其整体形式及效果而言,它代表了耶稣所不曾说过的每一件事,也不曾代表耶稣说过的任何事。它非常明显地否认了关于上帝与人类的每一项基督教义,甚至远远超过地球上所有无神论者所能想象的程度。假如能看到基督教会宣称,它将为我们这个时代最重大的道德问题负责任,并看到它有如在我们父辈时代所提出的明确的道德标准,以对抗目前我们这一时代的异教邪说,拒绝让良心受制于一些好战的国家,将上帝的国度置于民族主义之上。并呼吁这个世界追求和平,这岂不是极有价值的吗?
“此时此地,作为一个美国人,置身于这个高耸着自由女神像的屋顶下,我不能代表我的政府发言,但是我愿以美国人及基督徒的双重身份,代表我的几百万名同胞发言,祝福你们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任务,即让我们信任你们的伟大任务。我们为它祈祷!假如无法完成,我们将深感遗憾。我们已经过了多方面的努力,大家的目的是相同的——即追求一个和平的世界。再也没有比之更好的目标值得我们去奋斗了。舍此目标,人类将面临有史以来最为可怕的灾祸。就好比物理学上的万有引力定律,在道德领域中的上帝法则是没有种族与国家的界限:“拿剑者,终将死于剑下。”
能够与之媲美的,还有林肯第二次就职演说的结尾部分。那种庄严的语气以及如钢琴般优美的旋律,读后令人心旷神怡。如果没有这段结尾,我们所选录的演说结尾就不能算是完整的。牛津大学已故前任校长库松伯爵就曾经宣称,林肯的这段结束词“可以名列人类的荣耀及珍藏……是人类雄辩口才最纯净的黄金,不,应该算是近乎神圣的口才”。且听:
“我们万分高兴地期盼,我们非常诚挚地祈祷,这场战争的大灾祸将很快就会成为过去。然而,如果上帝的旨意是要使这场战争持续到将250年来由那些无报酬的奴隶所积聚的财富完全耗尽,持续到受皮鞭鞭打而流出的每一滴血都要用由刀剑砍伤而流出的血来赔偿,那么,我们也必须说出3000年前相同的那句话:‘上帝的裁判是真实而公正的。’
“不对任何人怀有敌意,对所有人都心存慈悲,坚守正义的阵营。上帝指引我们看见正义,让我们努力完成我们目前正在进行的任务;担负起我们的一切责任,以达成在我们之间的一项公正及永久的和平并推广到全世界。”
我认为,这是由凡人口中所讲演过的一段最美妙的结尾……你是否同意我的看法?在演讲文学的领域中,除了这篇演讲稿之外,你还能从哪一篇讲稿中找到比这更具人性、更充满爱意、更充满同情心的段落?
《亚伯拉罕·林肯的一生》的作者威廉·巴顿在书中写道:“盖茨堡演讲已经很高贵了,但是这篇演讲却提升到了更高一层的地位……这是亚伯拉罕最伟大的一篇演讲,它把他的智慧及精神力量发挥到了最高境界。”
卡尔·舒尔兹说:“它就像是一首圣诗。从来没有一位美国总统对美国人民说过这样的话。美国人民也从来没有一位能在内心深处找到这样感人话语的总统。”
当然,你不一定有机会以总统的身份在华府发表演说,也难以总理的身份在渥太华或堪培拉发表演讲。或许,你的问题只是如何在一群社会工作人员面前结束一次简单的谈话。那么,你的结尾该怎么写呢?且让我们稍微研究一番,看看是不是能发掘出一些有用的建议。以下是一些建议:
总结你的观点
哪怕是在只有五分钟的简短谈话中,一般的演说者也会不知不觉地使谈话范围涵盖得很广,以至于在结束时,听众对于他的主要论点究竟是什么仍然感到迷惑不解。但只有极少数的演说者会注意到这种情况。他们有一种糊涂的认识,认为这些观点在他们自己的脑海中就像水晶那般清楚,所以听众也应该如同他们一样明白才对。事实并不尽然。演说者对自己的观点已经思考过相当长的时间了,但他的观点对听众来说,却是全新的。它们就如同一串撒向听众的弹珠。有的可能会落在听众身上,但绝大部分则零散地掉在了地上。听众的感觉可能是:一大堆事情散乱地塞在大脑里,却没有一个清晰地思路。
芝加哥一家铁路公司的交通经理有一篇演讲的结尾非常精采,请看:
“各位,简而言之,根据我们在自己后院操作这套信号系统的经验以及我们在东部、西部、北部使用这套机器的经验,它操作简单,效果极佳,再加上它在一年之内阻止撞车事件发生而能节省下大量的金钱,所以,我以最急切及最坦白的心情建议:立即在我们的南方分公司采用这套机器吧。”
我们发现这段结尾的成功之处了吗?大家可以不必听到他演说的其余部分,就可以看到并感觉到了那些内容。他只用了几个句子,就把他整个演说的重点全部概括进去了。
这样的总结是非常有效的,假如你也有同感,那么,你在演讲中何不也试试运用这项技巧呢?
请求采取行动
上面引用的那个结尾,就是“请求采取行动”结尾的最好例子。演说者希望听众能有所行动:在他所服务的铁路公司的南部支线设置一套信号管制系统。他请求公司决策人员(听众)采取这项行动,主要的原因在于:这套设备能够替公司省钱,又能防止撞车事件的发生。这不是一种练习性的演说。这项演说是向某家铁路公司的董事会发表的,目的是要说服公司答应设置它所要求的这套信号设备。
在请求采取行动的讲演中,当你说最后几句话时,假如你觉得要求行动的时间已经来到,就要果断地开口要求!要听众去参加捐助、选举、写信、打电话、购买、抵制、从军、调查、赦免无罪或者任何你想要他们去做的事。不过,进行此类演讲,务必要遵从以下原则:
第一,要求他们做明确的事——别说:“请帮助红十字会。”这样太过笼统的话。而是要说:“今晚就寄出入会费1元,给本市史密斯街125号的美国红十字会。”这样明确具体的话,使人便于行动。
第二,要求听众做力所能及的反应——别说:“让我们投票反对‘酒鬼’。”这是办不到的事,眼下我们并未对“酒鬼”进行投票。不过,却可以请求他们参加戒酒会,或捐助某一为禁酒奋斗的组织。
第三,尽量使听众易于根据请求而行动——别说:“请写信给你的参议员投票反对这项法案。”99%的听众都不会这么做的,他们并没有这样强烈的兴趣;或者太麻烦;或者他们忘记了。所以要使听众觉得做起来轻松愉快才行。怎么做?自己写封信给参议员,上面写道:“我们联名敦请你投票反对第74321号法案。”把信和钢笔在听众之间传递,这样你也许会获得许多人的签名——虽然笔到最后可能会不知所终,但你却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简洁而真诚的赞扬
“伟大的宾夕法尼亚应该领先加速新时代的来临。宾州是钢铁的大生产者,是世界上最大铁路公司之母,是美国第三大农业州,也是美国商业的中心之一。她的前途无限,她身为领导者的机会光明无比。”
史兹韦伯就是用上面这段充满激情与赞美的讲演结束他对纽约宾州协会的演说的。他的演说结束以后,听众感到愉快、高兴,并对前途充满乐观。这是一个令人敬佩的结束方式。但是,为了收到充分的效果,演说者的态度必须很真诚。不可阿谀奉承,更不可夸大其辞。这种方式的结尾,假如不能表现得很真诚,反而会显得十分虚伪,而且如同假的硬币一样,没有一个人会接受它。
幽默的结尾
讲演的结尾如果能以幽默告终,能起到一种渲染气氛,深化主题的作用。
乔治·苛汉说:“当你说再见时,要使他们的脸上带着笑容。”假如你有这份能力,也有这种题材,当然很好,但要怎样才办得到呢?就如哈姆雷特所说的:这是一个问题。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表现方式。
洛伊德·乔治曾经在美以美教会的聚会上,向教徒们演讲著名传教士韦斯理(美以美教会的创始人)墓园的维护问题。这个题目非常严肃,大家都想不出有什么好笑的。然而,请各位注意,乔治却用他的语言和魅力办到了这一点,并且做得十分成功;同时,也请各位注意,他的演说结束得竟如此平顺及漂亮。
“我很高兴各位已经开始整修他的墓园了。这个墓园应受到尊重。他特别讨厌任何不整洁及不干净的事物。我想,他说过这句话,‘不可让人看到一名衣衫褴褛的美以美教徒。’由于他,因此你们永远不会看到这样的一名美以美教徒。(笑声)假如任由他的墓园脏乱,那便是对他的极端不敬。各位都记得,有一次他经过德比夏都某处时,一名女郎跑过来,向他叫道:‘上帝祝福你,韦斯理先生。’他回答说:‘小姐,假如你的脸孔与围裙更为干净一点。你的祝福将更有价值。’(笑声)这就是他对不干净的感觉。因此,不要让他的墓园脏乱。万一他偶尔经过,这比任何事情都使他伤心。你们一定要好好照顾这个墓园。这是一座值得纪念的神圣墓园。它是你们的信仰寄托之所在。(欢呼声)”
以一首名人诗句作为结束
除了幽默以外,在所有的结尾方法中,最能被听众接受的,就是诗句了。事实上,假如你能找合适的短句或诗句作为你的结尾,那几乎是最理想不过的了。它将产生最合适的风味以及尊严气氛,也能表现出你的独特风格;将会使整篇演讲产生美感。世界扶轮社社长哈里·劳德爵士在爱丁堡向在当地召开年会的美国扶轮社代表团发表演说时,就是以这种方式结束了他的演说。
“各位回国之后,你们之中某些人会寄给我一张明信片。假如你不寄给我,我也会寄一张给你。你们一眼就可看出那是我寄去的,因为那上面没有贴邮票。(笑声)但我会在上面写些东西:
“春去夏来,秋去冬来,
“万物枯荣都有它的道理。
“但有一件东西永远如朝露般清新,
“那就是我对你永远不变的爱意与感情。”
这首短诗很适合哈里·劳德先生的身份及个性,当然也能配合他演说时的气势。所以,这段结尾对他来说,是非常合适的。
如果某位一向严肃而拘谨的扶轮社社员把它应用在一次严肃演说的结尾,那不仅显得有点突兀,甚至令人觉得有点荒谬。
要想举出能够适应所有场合的一般性规则,几乎是不可能办得到的。因为,绝大部分情况都要根据演讲的题目、时间、地点及演讲者的身份而决定。正如圣保罗所说的:“每个人必须自行努力,以求解救自己。”
纽约市某位专职人员的告别宴会上,有十几位演说者分别上台讲话,称颂他们这位即将离开的朋友,祝福他在将来的新工作上获得成功。上台献辞的人虽多,然而只有一个人以令人难忘的方式结束了他的演说。他的结尾也是引用一首短诗。这位演说者转身面向那位就要离开的贵宾,以充满感情的声音对他说道:
“再见了,祝你好运。
我祝福你事事顺心如意。
我像东方人般地诚心祝福:
愿我的平和安详永远伴着你。
不管你去到何处,不管你走向何方,
愿我的美丽的棕榈茁壮成长。
经过白天的操劳及夜晚的安息,
愿我的爱祝福你。
我像东方人般地诚心祝福:
愿我的平和安详永远伴着你。”
亚伯特先生是布鲁克林LAD汽车公司副总裁,他曾向他公司员工做“忠诚与合作”的演讲,他以吉卜龄的《第二丛林诗章》中的一首音韵悠扬的短诗作为他这次演说的结束。
“这就是‘丛林法律’——如蓝天般古老而正确;遵守这项法律的野狼将会繁衍生子,而破坏它的野狼必将死亡。
“就像蔓藤般缠在树干上,这项法律无处不在——因为团结的力量就是野狼,而野狼的力量就是团结。”
高潮
以高潮结束演讲,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方法。但这种方法通常很难控制,并且,对所有的演说者以及所有的题目而言,这其实不能算是结尾。然而,如果处理得当,这种方法是非常好的。它逐步向上发展,达到高峰,句子的力量越来越强烈。关于这种以高潮做结尾的方法,各位可以在书中那篇以费城为主题的得奖演说中找到最好的例子。
林肯在一次有关尼亚加拉大瀑布的演说中运用了这种方法。你可以发现,他的每一个比喻都比前一个更为强烈,他把他那个时代拿来分别和哥伦布、基督、摩西、亚当等时代相互比较,层层递进,因而获得了一种累积起来的效果。
“这使我们回忆起过去。当哥伦布第一次发现这个大陆——当基督在十字架上受苦——当摩西领导以色列人通过红海——不,甚至当亚当首次从造物者手中诞生时;那时候,同现在一样,尼亚加拉瀑布早已在此地怒吼。已经绝种,但他们的骨头塞满印第安土墩的巨人族,当年也曾以他们的眼睛凝视着尼亚加拉瀑布,就如我们今天一般。尼亚加拉瀑布与人类的远祖同期,但比第一位人类更久远。今天它仍和一万年以前一样声势浩大及新鲜。早已死亡,而只有从骨头碎片才能证明它们曾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有关巨象及乳齿象,也曾经看过尼亚加拉瀑布——在这段漫长无比的时间里,这个瀑布从未静止过一分钟;从未干枯;从未冰冻;从未合眼;从未休息。”
著名演说家温代尔·菲利普斯在介绍有关海地共和国国父托山·罗勃邱的事迹时,也运用了相同的方法。他演说了那篇常常被演说的教科书摘录。我现在将它的结尾引述在下面。它有活力,有生气。虽然在这个讲求效益,讲求实际的时代,它已显得有点过于讲求修辞;但是这段讲词仍然令人深感兴趣。这篇演讲稿是在半个世纪以前写好的。“50年后,当事实被人揭露出来时”,假如你能注意到,温代尔·菲利普斯对约翰·布朗与托山·罗勃邱在历史上的重要性做了极为错误的判断,这难道不是极为有趣的事吗?很显然的,就犹如预测明年股票市场或猪油价格非常困难一样,历史的发展方向也不是以人的意去为转移的。请看下面这段文字:
“我想称他为拿破仑,但拿破仑是以自毁誓言及杀人无数而建立起他的帝国;这个人却从未自毁承诺。‘不报复’是他伟大的座右铭,也是他的生活法则。他在法国对他儿子说的最后几句话是:‘孩子,你最终有一天要回到圣多明哥,忘掉法国谋杀了你的父亲。’我想称他为克伦威尔,但克伦威尔只是一名军人,他所创立的国家随着他的死亡一起崩溃。我想称他为华盛顿,但华盛顿这位弗吉尼亚的伟大人物也养奴隶;这个人宁愿冒着丢掉江山的危险,也不允许买卖奴隶的情形出现在他国度内最偏远的村落。
“你们今晚大概认为我是一个狂人,因为,各位并不是用眼睛在读历史,而是用你们的偏见。但是在50年后,当事实被人揭露出来之后,历史的女神将把福西昂归于希腊,布鲁特斯归于罗马,汉普顿归于英格兰,拉法叶归于法国;把华盛顿选作我们早期文明的一朵鲜艳及至高无上的花朵;约翰·布朗则是我们这一时代成熟的果实。然后,她把她的笔浸在阳光中,用鲜蓝色在他们所有人的上面写上这位军人、政治家及烈士的姓名——托山·罗勃邱。”
寻找、研究、实验,直到你获得一段好的结尾及一段好的开场白。然后,把它们集中在一起。
不会删减自己的谈话内容以适应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气氛的演说者,将不会受到欢迎。并且,有时候还会受到听众的排斥。
圣徒保罗的门徒、塔瑟斯诚的扫罗,也犯过这种错误。他在传道时滔滔不绝,直到后来,听众中的一名小伙子——一位叫尤太朱斯的年轻人——睡着了,并从窗口掉了下去,把脖子摔断了。即便是那样,扫罗仍然没有停止他的讲道。有谁知道呢?
我记得有位演讲者是位医生,有天晚上在布鲁克林的大学俱乐部演讲。那次的集会时间拖得很长,已经有很多人上台说过话了。轮到他演讲时,已是凌晨一点钟了。他要是机智及圆滑一点,或是善解人意一点,他应该上台去说上十几句话,然后让我们回家去。但是他却没有这样做,不仅没有,他还展开了一场长达45分钟的长篇演说,极力反对活体解剖。他还没讲到一半,听众已经就开始希望他像尤太朱斯一样也从窗口掉下去,并摔断某些部位,任何部位都可以,只要能让他住口就行。
《星期六晚邮》的编辑罗里莫曾经告诉我,他总是在某一系列文章达到最受欢迎的高峰时,就把这一系列的文章停掉。读者们纷纷要求再多刊登一点。那么,为什么要停掉它们呢?为什么要在那个时候停掉?“因为,”罗里莫先生说,“在最受欢迎的高峰之后不久,读者就会获得某种满足感,而继续刊登下去则可能使读者厌烦。”
同样的明智抉择也可以应用在演说上面,并且更应该这样做。在听众迫切地希望你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就赶快停止。
耶稣基督最伟大的演说——《登山宝训》——只需要5分钟就能复述完毕。林肯的《盖茨堡演说》也只有10个句子而已。《圣经创世纪》中上帝创造世界的整个故事,所需要的时间,比你读早报上一篇谋杀案的报道所需的时间还要少……简洁,明了是演讲的生命。
尼亚沙兰副主教詹森博士写了一本有关非洲原始人的书。为了写这本书,他与他们生活在一起,观察他们,了解他们长达49年之久。他叙说道,如果一名演说者在村中的某项聚会中说话说得太多了,听众就会要求他住口,并且大叫“伊美托夏!”“伊美托夏”即“够了!”“够了!”的意思。
还有,一个部落规定它的演说者只能用一只脚站着,当举起来的那一只脚的脚指头因支持不住而落地时,他就必须结束他的谈话了。
虽然在公共场合,一般听众都比较有礼貌,比较会克制自己,但是他们讨厌长篇大论演说的心情却是一样的。因此,演讲时,要注意听众的反应。我知道你不会对听众的烦燥、怨恨情绪置之不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