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梁晓声说:我们的时代与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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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问答录:我们为什么学习中文(6)

答:谈不上幸福。但感到欣慰的时候总是有过的。那就是作品受到读者喜欢的时候。就一种心情而言,那欣慰其实与一切热爱自己职业的人因工作完成得较好受到称赞是一样的。没什么大的区别。遗憾的时候不少。自己没写好遗憾。自己认为写得不错却被读者拒绝也遗憾。被读者认为写得不错自己却明知没写好还遗憾。文学不像唱歌,一首歌演唱者在某种情况之下没唱好,失声,走调或唱错了词,被大喝倒彩,并非难以挽回的遗憾。下次在另一种情况之下,将同一首歌唱好就是了。而公开发表了的小说,一般是没有重写一遍再公开发表一次的机会的。只能在收入集子或再版时,做些文字的修改。改动甚大,失了原貌,便是另一篇作品了。我纵观自己迄今为止的全部作品,每觉遗憾多多。因文字的粗糙而遗憾,因缺乏细节而遗憾,因开篇的平庸或因结尾的落入俗套而遗憾。诸种遗憾,当时写作过程中是意识不太到的。发表之初也是意识不太到的。这还不包括经某些读者公开或来信中所指出的用词不当,索引不确,记忆差误等等问题。所以,我常生一念,恨不能将五六百万字的作品篇篇章章、行行句句地重新润色一遍。但这不是说做就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去做的事。我只能在此向读者保证——某天一定要开始做……

问:您曾被认为是“知青文学”的代表,您怎样看待“知青文学”?

答:我不是什么“知青文学”的代表作家。确切地说,我只能算是“北大荒知青文学”的“代表”。“北大荒文学”是一个概念,这一文学“品种”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就产生于中国文坛了。比如《雁飞塞北》《大甸风云》以及由当年复转于北大荒的官兵作家们所创作的一系列优秀中短篇。电影方面还有《老兵新传》这样的经典之作。“知青文学”也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文学概念。由于地域的不同,自然生活形态的不同,插队落户与兵团编制的不同,长期知青经历和短期经历的不同,使知青作家们曾对“知青文学”进行过色彩纷呈大相径庭的实践。我的知青小说根本代表不了“知青文学”,充其量是组成部分。严格地说甚至也不能算是“北大荒知青文学”的“代表”。只不过我写得多了,评论界姑妄言之,媒界姑妄认可,读者姑妄信之,而我自己姑妄由之罢了。所谓“知青文学”,因与一代人的整体命运相关,故总被这一代人青睐着。我身为那总体中的一分子,主观感受太强,作品的主观色彩也太浓。我希望并期待有更客观视角更冷静理念思考更全面更成熟的大作品产生。这是我目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

问:曾在北大荒生活过近二十年,我觉得北大荒有许多东西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认识,您是否还有写北大荒的愿望?

答:我同意你的看法。我常有再写北大荒的愿望。而且是写长篇的冲动。但另一方面,我又总受当前社会生活的吸引,总有迫不及待地反映当前社会生活的激情迸发胸间。这种矛盾心态,我个人认为,其实与“浮躁”二字无关。更意味着是一种顾此失彼的无奈。所谓“鱼与熊掌,二者不可得兼”。故我某些小说,有意识地将当前人的社会生活与昨天的北大荒组合在一起,试图达到一种自己的创作满足感……

问:您是否写出了令自己满意的作品,如果没有,会在什么时候实现这个愿望?

答:有些作品当初是满意的,后来渐渐地不满意了,甚至常常很沮丧。嫌恶自己总在不断地写,又总写不出更好的作品。这种沮丧每每困扰着我,纠缠着我。我这个作者几乎从来没有过什么良好感觉。这一点我自己最清楚。毕竟自小读过名著,知道经典是什么水平。我要克服的不是自满,而是沮丧,而是内心深处的大的自卑。故我常阿Q式地安慰自己——总有一天我会写出自己很满意的作品。我有我的明智。那就是——眼高手低,自卑到不敢写下去了,不能写下去了,便成了一个彻底被自卑压倒的人了。自己满意的作品只能由自己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为了拥有它,就得写下去……

问:您对中国当代文学有没有评价的愿望?

答:过去有。现在完全没有。现在精力大不如前了,所以要特别的专一。连专一都未见得写得更好,怎肯分心?怎敢“花心”?

问:您觉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学在社会中应有怎样的社会功能?

答:我个人认为,文学的社会功能从来是多样化的。这多样化的功能又从来不曾改变过。不曾为任何人的个人意志而转移。当然,这是指文学的世界性而言的。具体到某一个国家的某一个时期,文学的一些功能曾被限制过、偏废过;文学的另一些功能曾被夸张过、神圣过。两种情况,都不利于文学的繁荣。中国迎来了市场经济,这对文学并不是“天灾”,更非“人祸”。细细一想,许多世界名著和世界级的文学大师,也都是在他们各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诞生的。《茶花女》和《汤姆叔叔的小屋》对于文学爱好者有同样的意义。我也不会去比较金庸和雨果谁更伟大。金庸代表文学的一种功能,雨果代表另一种,林语堂代表第三种,而鲁迅代表最特殊的一种。市场经济更适合文学的诸种功能共存,所以市场经济不是文学的末日。作家应有重视任何一种文学功能的绝对自由。这样才有利于“百花齐放”。具体到中国,我个人认为,从前在“百家争鸣”方面精力消耗太大了,而且一争一鸣,最终必上纲上线。现在情况好多了,都明白“百花齐放”比“百家争鸣”更重要更有意义了。再争再鸣一百年,莫如一百年内每年多出一百部作品。多不可怕,多才有优胜劣汰的前提和余地。倘越“争鸣”作品越少,那样的“争鸣”就可以休矣了……

问:在剧烈的文化变革中,作家是不是还需要一种相对恒定的文化信仰?

答:当然需要。作家作为人没什么特殊性,所以“信仰”只能是相对的。好比“包办婚姻”的封建陋习消除了,男人女人都可以“自由恋爱”了,你怎么享受那“自由”的权利?你又怎么爱?爱什么?这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就文学而言,仁智之见之争,古来由是。正因为有不同的文化和文学的信仰,才有不同的文化现象和文学现象。对于文化和文学根本不抱什么信仰,只作为一种适合于自己的职业行不行?就像开花店是一种职业行不行?我觉得不但行而且也合情合理。我从前不是这种观点。现在是这种观点了。我不认为我的文化观和文学观因而低俗了。相反,我意识到,想象文化和文学是多么崇高的事,对于文化工作者是有害的,对于作家是有害的。因为那会进而想象自己不一般,不寻常——在文化特别发达了的今天,这具有自慕倾向和可笑性……

7 访谈录

问:文学是你的艺术生命,文学也是你与世界交往和沟通的方式,对吗?读者是你陌生而熟悉的朋友,你如何与他们交往呢?

答:我觉得,事实上,一个作家是很难与他或她的读者“们”交往的。纵然作家极想,也不可能。一个相对于天南地北的许多读者,作家若受“交往”之心左右,他就什么都不用干了。那也肯定还是“交往”不过来。所以,只有极少数的读者,非要和某作家交往不可。更多的读者,是比作家本人还明白这一点的。其明白,证明大多数读者对作家这一种职业是体恤的。我相信大多数的作家皆和我一样,内心里最真实的愿望恰恰是拥有充分的独处的时间。究竟能拥有多少这样的时间,对作家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这种时间居然被情愿地或不情愿地压缩到了最少的程度,那么在我看来是值得同情的。

我早就不是一个拥有充分的写作时间的作家了。所以我对“社交”二字是最不以为然的,如同一个常处在发烧感冒情况下的人对冬泳不以为然。我每个月的时间往往是这样“瓜分”的——三分之一划归在单位的本职工作和难以推托的活动;三分之一划归“哥们儿”们。他们既非作家、编辑、记者,亦非文学的或我自己的读者,仅仅是些与我有着脐带般的“古老”友情的人。时代剧变,他们的境况都不怎么好。从前他们希望从我这儿求得具体的帮助,从前他们想当然地将一个作家的社会“能量”高估了。现在他们明白了这是一个错误,所以也仅仅满足于从我这儿获得友情的安慰以及咨询。这三分之一的时间在我这儿是必须优先确保,来者不拒的,否则我对我自己做人的感觉不好。最后的三分之一归于写作、家事、应酬来访的形形色色的不速之客。

我目前“争取”时间的方式是——尽量推托掉几乎一切的活动,包括文学与影视活动。再从睡眠和吃饭时间内挤出一些“补贴”给写作。所以我对“社交”二字无好感,想必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但是由此话题可引出另一话题——有次在某种文学场合,一名记者问我:一百个读者和一位卓越的评论家,你更看重哪一方对你的书的评价?

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是一百个读者。对方脸上呈现出了讥笑。我脸上也呈现出了讥笑。试问在中国,在目前,卓绝的评论家大名阿谁?差不多够个评论家的,我几乎都读过他们的文章,当场对面听过他们的发言。他们中有我极尊敬的人,但是我不觉得谁卓越。正如我看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当代作家,没谁担得起“卓越”二字一样。而给我来信的读者们中,有中学生、高中生、大学生、硕士、博士以及他们的老师、导师;有机关干部甚至“高干”;有工人、农民以及他们的儿女;有科技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包括商人;还有身份各异的国外华侨……

我当然要极其认真地读他们的信,极其认真地思考他们对我的某部书某篇作品的“评论”。他们的“评论”真来真去,毫无暧昧之词、违心之词。最主要的,那是“干干净净”的“评论”,不掺任何杂质。有的信写得很长。香港的周安达源先生是一位经商者,曾用毛笔给我写来十余页的信谈我作品的得失。他当年毕业于美国某大学,而且是文学硕士。评论和创作一样,在我看首先是职业。职业者,“啖饭道”。

我写任何一篇作品时,头脑中从不曾有任何一位评论家的影子晃来晃去。我起码是为“一百个”读者而写作的,当然同时也为自己。我给读者回信,常常是在读者通过信向我求援,而我判断写信的人非是骗子,我又能够给予帮助的情况下。如果这也算“交往”,那就算吧!而我认为其实不算的……

问:作家是以探究人性为己任的,对人性的洞察与敏感是作家的特长,缘此有的作家善交朋友,如毛姆的朋友圈颇为壮观,有的作家却落落寡合,如卡夫卡喜欢独步遐思,只与最亲近的朋友来往。你呢,属于哪一类?为什么?

答:我属于后一类。因为,不但如前所述,时间和精力有限,而且身体也不好。我想毛姆一定精力过剩吧。

另外,从天性上,我喜欢静,喜欢独处。我父亲在世时如此,我高中的儿子亦如此。这是基因所决定的。我一直想弄明白某些人为什么热衷于社交?一直还没太弄明白。

我随团出访马来西亚,几天下来,终因无法独处片刻而不堪忍受,于是坚决请假两日,哪儿也不去,留在住所看看书,记点儿笔记。独处对我是最好最好最好的时光。我是个低消费者。我对物质生活的要求比较粗糙。一整日无人来访,吸着烟,安安静静地看一本好书,或一部录像带,对我来说是最大享受。我极反感的事之一便是社交性聚餐。我希望,一切够朋友的人,都能仁慈地照顾到——我也有享受人生最好时光的需要和权利……

问:鲁迅先生说,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那么什么样的人,你绝不与他交往呢?你最能原谅与最不能原谅的别人的缺点是什么?

答:鲁迅在他所处的时代,是一位受伤颇多的作家,所以才说那样激烈的话。鲁迅还说过——跟死神走那一天,“一个也不宽容”。鲁迅的话常使我身冷。我能理解一个人不得不“横着站”内心里那种感觉。

我基本上同意鲁迅的话。但仅限于相对鲁迅而言。正如“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一句话,只有出自拿破仑之口才有深意。我也是被屡屡损伤“牙眼”的人,但早已习惯了。我认为中国的文坛,一向便充满了“江湖气”。人在江湖,不可太娇。何况,我的“牙眼”被损伤过的程度,大抵都在可以忘却的范围。我被袭击了,就像兽那样,遁躲起来,用自己的舌舔自己的伤。如果被小人布设的力紧齿锐的夹子夹住了,我想我会像熊或狼一样啃断自己的爪骨。残了也要好好活着,并且尤要好好写作。好好活着并不等于为了报复活着,不为了报复活着又并不就意味着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