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至今尚未完全明了,所以还不能准确地对因预防。但从目前研究结果来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预防。
1.遗传咨询
遗传是精神分裂症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处于生育年龄的患者,在精神症状明显时不宜生育子女。如双方均患过精神分裂症,应避免生育。调查资料表明,父母双方均为精神分裂症患者,其子女罹患此病的几率为39.2%,较父母一方为此病者的子女罹患此病的几率(16.4%)高出1倍左右。遗传因素是精神分裂症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在选择婚姻对象时,尽量避免与有精神分裂症遗传病史的人结婚。
精神分裂症是在遗传素质和环境中生物学和社会心理因素共同作用下发生的。母孕期病毒感染、围生期的并发症、外伤以及幼年与双亲被迫分离的社会心理应激对精神分裂症的发生均有明显的影响。因此,对高危人群的家庭及时提供咨询,注意母孕期和分娩过程的保健,以及改善其子女成长发育阶段的心理健康发育环境,以减少胎儿发育成长环境中的生物学和心理应激因素最为重要。尤其要注意母孕期的营养,预防感染、中毒、先兆流产,千方百计地保护胎儿的头颅,避免分娩时脑损伤,对预防精神分裂症的发生有重要意义。
2.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和预防复发
要在社区建立精神病防治机构,普及精神病防治知识,消除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视,使患者能及早发现疾病,早期得到治疗。在返回社会后,要动员家庭和社会力量,为患者康复创造条件。在社区康复机构的指导和训练下,在家庭的支持下,提高患者的社会适应能力,减少心理应激,坚持服药,避免复发,减轻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