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两个女人几乎同时放下手中的事情,我反倒是有些惊讶了。
我原本以为刘彩儿可能是要跟那个婴儿厉鬼一样,将这些鬼魂弄回去折磨,但是情况似乎不是这样,不然的话,夏梦和薄凝儿也不会这么惊讶。
“那个……夏梦,那火快烧到你手上了。”我无奈的提醒。
夏梦这才反应过来,一把把剩下的两条腿给丢进炼尸炉里面,然后拍拍手,就跟没事儿人一样。
“你刚刚说,那些尸体全都自己消失了?警察局和医院太平间的?”夏梦再次问道。
“没错,我不太懂这些,所以要问下你们,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薄凝儿和夏梦相视一眼,两个人目光当中全都一片凝重:“不是有问题,而是太有问题了。”
“按照你听到的,那个守门人只是看到了尸体,没有看到其他的东西,譬如说刘彩儿和小刘的鬼魂之类,也没有折磨这些尸体……”
“可能是刘彩儿想要把这些鬼魂带到自己的老巢,然后再折磨……”
“不可能,鬼魂的仇恨可比你想象中的还要严重,如果刘彩儿真的有心想要折磨这些鬼魂的话,不会让他们那么安静的离开。”薄凝儿摇头:“这种情况,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刘彩儿和刘炳坤的鬼魂,将这些被杀死的人的尸体和鬼魂带走……那是为了作为……鬼仆!”
鬼仆?那是什么东西?
“鬼仆,是鬼界的一种说法。”夏梦在旁边解释道:“所谓的鬼仆,也就是仆人,手下,打手,伥鬼之类的。”
“鬼魂大都是单独行动的,但是也有例外。”
“普通的鬼魂,在杀了人之后,就会变成厉鬼,变得凶厉凶狠,毫无理智,虽然实力强大,却是一头疯狗;但是也有一些鬼魂,可能天生魂智强大,能受得了戾气侵袭,或者说背后有高人护着,就算是杀人依旧能保持理智。”
“那些拥有理智的鬼魂,不但不会变成厉鬼,反倒是能够通过杀人,杀鬼,通过吸收对方的灵魂来增长自身的力量,让自己的实力变得越来越强。”
“在这一点方面,还真要多谢地府了,如果不是地府制定的规矩,那些鬼魅无法无天的增长起来,我们根本就撑不住。”
“但是即便是在这种规矩之下,依旧有一些鬼占山为王!”
鬼王,我知道这种东西,听名字就能想得到,绝对是那些厉鬼当中实力最强,手下最多的类型。
“因为地府在头顶压制着,那些鬼王也不敢胡作非为!”
“但是那些鬼王的日子却也过的是非常的滋润,通过自己控制的那些鬼仆,他们位居幕后,操纵着所有的一切……他们甚至高度融合到了这个社会当中,就跟那种黑社会一样,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街道,划分为好几个部分,每一股势力占据其中一部分!”
“相互之间也会为了争夺地盘大打出手,因为每一个地盘,都代表着一个灵魂的来源,对于这些鬼王来说非常重要。”
“难道说地府对于这种情况就不管不问吗?”我问道。
“之前跟你说过了,只要你不自己找死,光明正大的去挑衅地府,地府就不会参与这些事情。”
“别说鬼王,就算是鬼仆,可能都是一个夜总会的老板,总经理,手底下操纵着无数的打手,或者是一个黑帮老大,到处去贩卖毒品,武器,甚至是更加残酷的东西……”
“他们只是将这些东西发出去,并没有亲自去杀人,而那些因为仇杀,抢劫杀人,意外身亡等等,那些灵魂,都会被他们夺取,吸收,作为自己的补品。”
“甚至说,他们都不需要自己出手去杀人,将人逼到绝路上,看着那些人在绝望中自杀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夏梦也在旁边附和道:“别的我不太清楚,但是在这个城市里面,我就知道至少有两个大酒店,都是鬼王在经营。”
“你们的意思是,刘彩儿和刘炳坤也要吸收鬼仆,然后……加入这个鬼王的行列?”我问道。
“不可能!”夏梦摇头:“你以为鬼王是大白菜呢,说来就来,鬼王的数量是很少的,少之又少,刘炳坤和刘彩儿虽然看起来凶厉,但是变成鬼魂时间太短,时间根本无法跟那些老鬼相提评论。”
“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刘炳坤和刘彩儿背后,站着一个实力强大的鬼魂,而那个鬼魂正想要成为我们这个城市里面的下一个鬼王。”
这是最可能的原因,那个家伙想要成为新的鬼王,所以才要不断的扩张自身的势力。
刘炳坤,刘彩儿都是他的手下,就连刘彩儿杀死的那些鬼魂也不曾放过。
目前暂时还不知道那究竟是一股什么力量,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以后这个城市肯定会变得更加的混乱。
我们这边还没忙完的时候,盛天豪那些人已经来了,看的出来他们真的是非常着急。
但是被烟果和苏荔拦着,谁也进不来。
有求于我们,盛天豪也只能忍着,带了一二十个保镖也不敢轻举妄动。
等我们忙完走出去之后,那盛天豪一看到我们,立马就快步走了过来,满是不耐烦的脸上勉强挤出来一丝笑容:“王先生,现在你可忙完了?”
看了一下时间,实际上还没完,我还要把这些烧掉的骨灰给人送过去,但是……看盛天豪这个模样,我也不忍心继续往后拖,我把这个事情拜托给了夏梦,让夏梦开车去把那些骨灰都送过去。
因为薄凝儿在我旁边,夏梦跟薄凝儿虽然很不对付,但是也知道薄凝儿不会害我,至少现在不会要我的命,所以夏梦就同意了。
“盛先生,你现在可以说了,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我问道。
“咱们车上说,边走边聊。”
火葬场大门一关,烟果送苏荔回家,夏梦开着灵车送骨灰,至于我则是跟薄凝儿一起,跟着这个盛天豪。
看到我还带了一个女人,盛天豪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是很识相的一个字儿都没说。
盛天豪的脸色看起来很难看,眉宇当中都是焦急,还有恐惧。
略微有些肥胖的身子,不断的冒着汗。
犹豫了很长时间,盛天豪终于开口了。
“你知道我们盛德集团这两年一直都在搞开发,买了很多地。”
这个我知道,市里面到处都是他们的楼盘!
“最近,我们把芙蓉山给买下了,准备围绕着芙蓉山,建成一个环山住宅区,别墅群,山腰,山脚都准备改造成休闲区。”
芙蓉山?
一听到这个地方,我的眉头不由得皱了一下。
“你可真会选地方,那么多地方你不选,偏偏看上芙蓉山。”我丝毫不掩饰自己语气当中的嘲弄。
话说这芙蓉山是什么地方?
还在民国的时候,芙蓉山就已经很出名了,当然,不是什么好名声。
那时候因为侵华战争,内战,倒是这里民不聊生,百姓死伤无数。
可是那时候的人家哪儿有钱购买棺木,风光大葬?基本上都是用席子一卷,甚至直接就在芙蓉山上挖个坑,埋了。
这地方究竟埋藏了多少尸骨,谁也不知道。
说白了,那个芙蓉山就是一个乱葬岗,就算是现在过去,还能看到一些鼓包包的坟堆,坟头生长着茂盛的绿草,早就已经无人祭拜。
盛天豪尴尬的笑了一下。
“你们这一行,我大约知道一些,你们应该也很相信风水的,你在开发这里之前,难道说就没有稍微了解一下芙蓉山的历史,乱葬岗你都敢开发?”
一个能赚这么多钱的大老板,不会连这点儿水准都没有吧。
再说了,你开发乱葬岗,这地方能卖出去吗?哪个敢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