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好马要吃回头草:我们复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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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婚前婚后

我们结婚以后,夏亦初总是很忙,早出晚归的。

难得的周末休息时间也要出差或者去见客户。

每个月大姨妈来的时候,我的肚子都会很痛,疼痛难忍,夏亦初却只是叫我多休息,就去公司了。

一个人躺在冰冷的床上,只会觉得,更加的疼痛难受。

其实这么多年求学在外,我都已经习惯了孤独的生活,什么都靠自己,要独立坚强。

妈妈去世爸爸再娶之后,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人可以依靠了。在学校的时候,每个月的那几天也只是独自躺在床上忍受着,陈琳总会帮我打水买饭,交情就是在那种情况之下越来越好的。

结婚以后自然就会不一样了,女人嫁人,不就是找一个可以依靠一辈子的良人吗?结婚之前,夏亦初承诺会再给我一个家的,只是显然,我们对家的定义和理解不一样,他所给的却不是我想要的。

我已经不是一个人了,结了婚,就有了丈夫,为什么痛经的时候还是必须一个人躺在床上独自忍受?这么想着,泪水,就怎么也忍不住了,却只能把头埋入被窝,一个人悄悄地啜泣着。

夏亦初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吓了一跳,以为我是痛的太厉害了。赶紧开车将我送到了医院,安排好住院事宜,然后又赶到公司去了,说有一个重要客户必须作陪。

还是我一个人,一个人躺在医院里打点滴。

不能不说,其实他也是关心我的,以为我肚子痛得受不了才会流眼泪,赶紧就将我送来了医院。而且挂的是急诊,当医生知道我真正的病因时那哭笑不得的样子我看了都觉得好笑。

夏亦初却不管不顾的,非要医生给我开住院单,住进了最好的高级病房。

我感动了半个小时。

真的是半个小时,半个小时之后,我终于知道了他让我住院的真正原因。

“盼盼,这两天公司来了一个大客户,我会有点忙。又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家里,现在好了,身体有不适的地方你跟医生讲,我还会再请一个特别看护的。”

刚刚被感动的火热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凉的很透彻,感觉就跟那个六月飞雪差不多。原以为他是着急于我的身体才将我送来医院的,却只是因为,这里有人照顾,比较方便?还真是有钱人的作风啊。

于是,我来大姨妈的那几天,一堆医生护士还有特别看护陪着我在医院度过的。而我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公,只是一开始送我进医院,差不多一个礼拜以后才来接我出院,中间人影都没冒出半个。

他说是,工作忙。

偏偏,医院里的年轻护士们还都很羡慕我,有一个这么英俊多金的好老公,痛经都在医院住了这么多天。

我默默地含笑接受别人的羡妒,眼泪却只能往心里流,以后就算大姨妈来了痛得要死也不想让夏亦初看到,不想再因为这么丢脸的原因,孤零零的在医院躺七天。

其实这只是结婚以后,才一年我们就提前到了七年之痒的地步,恋爱那会儿,我们也曾有过温馨浪漫的时光。夏亦初毕业前夕比较空闲的时候,我来月 事的那几天,他想办法进入女生宿舍,陪着我照顾我,还为我灌了一个热水袋暖肚子。

只是好景不长,男人啊,婚前婚后一般都是两个样子的。

对狐狸精的感冒战胜了我对生姜的恐惧,端起那碗卖相看起来不错的姜糖水,闭上眼睛,很勇敢的就一口气喝干了。

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姜糖水真的很管用,揉揉腹部,感觉肚子真的没那么痛了。

“好了一些没有?”

“嗯。”

“那好,以后我天天来煮给你喝。”

怀疑的望着夏亦初,根据言情小说定律,他是不是被人灵魂穿越了?

偶尔的一次展颜,笑得跟周星星似的,已经很难得了。还说要天天来煮姜糖水给我喝,用一双大眼睛拼命的对我放电。

差点,就以为他对我还有感情,是在追求我了。可是周星星总在教导我们,千万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自作多情就不好了。

姑且以为他是脑袋暂时短路了吧,希望不要经常,这种惊奇诡异的事情发生多了,我的心脏会难以负荷的。

没想到,夏亦初说的是真的,我喝完姜糖水之后,他就拿了碗去厨房刷洗。然后,准备露一手给我瞧瞧。

菜都已经买好了,那个菜市场的购物袋里放着蔬菜肉类还有各种调味品,系好围裙挽起袖子,夏亦初就准备开始大展身手了。连我以帮忙为名实则探查现场状况进厨房都不允许,被他推出去,还赶我回卧室。

“你身体不舒服,就去躺着好好休息一下吧,用不了半个小时就可以吃饭了。”

于是,又回复了生理期一个人躺在床上的境况,却也不完全一样,至少,不再是那么冷冰冰的感觉了。

躺在卧室里,耳朵却可以听到门外,厨房里不时的传来各种声响。有碗筷的碰撞声、水流声,过了一会儿,又是锅铲翻动时碰到铁锅的声音,再过了一会儿,一阵阵的菜香由厨房飘进卧室。

突然觉得,很温馨,这个陌生的房子,也开始给我家的感觉了。

真的差不多半个小时,夏大厨就忙活完了,很简单的几道家常菜,鱼香肉丝、肉酱茄子、油淋小白菜再加上玉米浓汤,都是我喜欢的菜式。

这三菜一汤无论从色泽还是外形来看,都是有模有样的,看起来美味可口让人食指大动,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了。

将饭菜摆上桌,又布好碗筷,盛了一碗饭,夏亦初这才让我到餐桌边坐下来。

“尝尝看,味道怎么样?”递了一双筷子到我的手里,夏亦初双眼满含期待的望着我。

就跟难得做了一点好事等待家长表扬的小朋友差不多,难怪人家说,其实男人更像是孩子,很多时候是需要人哄的。

我最喜欢吃的是鱼香肉丝,每次去饭店吃饭,必然会点这道菜,自己也学做了好久,才初俱模样的。可是看夏亦初做的这道菜,不仅有鱼香的味道,还具有咸、甜、酸、辣、鲜、香等这道菜的特点,吃起来真是美味可口。

不由自主的点点头,我对夏亦初笑道:“真不错,堪比大厨的手艺了,可是我不敢多吃。”

“为什么?”夏亦初眉眼含笑,又夹了一筷子肉丝到我的碗里。

其实我一向不喜欢中国人喜欢劝酒夹菜的吃喝方式,不卫生是一方面,筷子上沾了自己的口水,夹菜给别人吃。人家吃了以后,也就等于吃了你的口水。

这不就是,间接接 吻吗?

所以,我一向不吃别人夹给我的菜。

夏亦初却不一样,他不是那个别人。

口腹之欲对我而言是很重要的,笑眯眯的又吃了三大口,这才说道:“会上瘾的,吃过这么好吃的菜,平日里吃饭都没有味道了,要是以后吃不到了怎么办?做人不能太贪心的。”

“你要是喜欢,我天天做给你吃。”几乎是想也没想的,夏亦初这句话就脱口而出。

他说的很顺口自然,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听了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只能低下头,努力的吃着,发挥嘴巴的另外一项功能。

可是,我就这么吃着,他却不吃饭,只是一直含笑望着我。好像我就是那砧板上的肉,比桌上的美味佳肴还要好吃。

这叫我怎么吃得下去啊,只能继续没话找话说:“没想到你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少爷也会做菜,而且做得这么好吃。”

“不食人间烟火是形容女孩子的吧?”夏亦初失笑,“我也只是一个普通人,也要吃喝拉撒,学做菜很正常啊。我知道你最喜欢鱼香肉丝了,这道菜我学了三四次才做成功的呢。”

“大概是你比较聪明有天分吧,鱼香肉丝我学了半个多月,还没有你做的好吃。你也吃啊,光是看着又不会饱肚子。这顿饭都是你做的,要是被我一个人吃光了怎么好意思呢?”吐了吐舌头,我笑了一下,也给夏亦初添了一碗饭。

“秀色可餐没听过吗?盼盼,你专心吃东西的样子真可爱,那么的全心投入,好像品尝的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佳肴,看着你吃,觉得比我自己吃还要幸福呢,你喜欢吃我做的菜我很开心。”

这个家伙,什么时候学会说这些甜言蜜语的?虽然知道他说的是假话,我听了心里还是很舒服,乐滋滋的捧着小碗吃饭。

夏亦初也和我一起吃了起来,还时不时的,给我夹一筷子的菜。

气氛很温馨祥和,恍惚中我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我们还没有离婚,还是夫妻,晚上一起吃着平常但幸福甜蜜的家常晚餐。

两个人默默地吃着,食不言寝不语,虽然都没有说话,但偶尔的,帮对方夹菜,或者,一个眼神的交流,都会觉得非常的浪漫温馨。

窗外的日色迷离,屋里的气氛更加迷离。

这座城市非常的奇怪,夜晚比白天更加靓丽,看人看物更加清晰。可能,是晚上的灯光比较明亮吧。而白昼里,太多的烟尘、工业废气、汽车尾气交织在一起,虽然号称是全国绿化最好的城市,马路边上和路中心都种了花草树木。可是我觉得,那些绿色植物也在抗议了,被污染了的有毒的二氧化碳他们也不肯接受,已经开始跟人类争夺新鲜氧气了。

也因此,明明是大白天的,看着一切却如坠云雾里,什么都不看真切。

就这么的和夏亦初一起坐着吃饭,我都快忘了彼此现在的新身份。

“小丽也喜欢吃鱼香肉丝,她的嘴比你还挑剔,我第一次做出来的她直接说我是要拿来喂猪的。”

夏亦初再次出口的一句话,却一下子打破了这所有的迷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