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好马要吃回头草:我们复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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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你不能压我1

夏亦初走到人群的正中心,突然很慎重的说:“借用一下陈同学的婚礼的机会,夏某想做点私事,耽误一点大家的宝贵时间。”

然后,就见他的手一挥,刚刚还熙熙攘攘的人群安静了下来。一些同学走了出来,慢慢的聚集起来,到夏亦初的身后。

人数不少,排起来有好长的一条队伍了,他们的面容都非常的熟悉,都是我的同学或者学长。

变戏法似的,每个人手上都拿出一只娇艳欲滴的红玫瑰,然后,这只队伍的领头人正是当年我们寝室的大姐。她笑嘻嘻的走到我的面前,将手中的玫瑰递给我,“顾盼,嫁给夏亦初吧。”

而后,走到一边,她身后的人也跟着上前一步,同样将玫瑰递给我,“顾盼,嫁给夏亦初吧。”

第三个,第四个……我的双手捧满了鲜花,都拿不了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应该一共能收到99朵花,九十九个同学对我说这句话 。

这个场景简直就是太熟悉了,一模一样的画面,一模一样的对白;甚至于,连那些面容,也都是一模一样的。

当年,毕业之前,夏亦初也是这么向我求婚的,找了九十九个同学一起对我进行疲劳轰炸。于是,我就昏了头答应了他的求婚。

今天,我也昏了头,倒不是因为九十九个人每个人都拿着花对我说那句话,夏家有的是钱,这样的浪漫场景很容易就做得出来的。

而让我惊奇的地方在于,这九十九个人竟然就是当年帮他向我求婚的那九十九个,不仅人物相同,人物出场的顺序也是一样的。如果不是很用心,又如何能够做得到呢?

所以,等到最后夏亦初亲自出马,拿着戒指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没有理由不答应他的求婚。

戒指,也依旧是三年前那只,当时我觉得要断就断得干脆一点,走之前将那只戒指放在了别墅的茶几上。没想到,夏亦初会将它收了起来,用来再次向我求婚。

这次是复婚,人还是那个人事也还是那件事,就没有必要再那么显摆举行盛大隆重的婚礼了。本来夏亦初说要在教堂举行婚礼的,他自然看出了我对陈琳他们的婚礼的羡慕,夏爸爸不喜欢西式的那些玩意,当年我们的婚礼就没有在神父面前庄严宣誓那一个让我感动的环节。

我也没有同意。

离婚再复婚,本来就已经违背了那个在耶稣面前的誓言,我又怎敢再去许诺一次?

只是领了证,自家人在一起吃了顿便饭,当然了,这个自家人里面还包括了顾凡的妈妈。在我的心里,她也就跟长辈一样了,我结婚这么大的事情怎么能不通知她呢?夏亦初亲自开车,带着我回到那个小镇,去向阿姨提亲,那样的慎重其事。而后,又一起将她接到本城来住一段时间。

阿姨本来是十分的不愿意,“盼盼,你们能够复婚,我是很高兴的。作为过来人,阿姨劝你要惜福,懂得珍惜缘分。祝福送到就够了,我不想去那里,年纪大了,去了只是给你们添麻烦,还是呆在自己的狗窝舒服啊。”

我悄声附在阿姨耳边说了一句话,她二话不说,马上就开始收拾行李了。

在阿姨的心里,我也就等同于她的女儿,我的孩子也就是她的外孙啊。顾凡的终身大事还没有着落,阿姨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才能含饴弄孙。现在她有时间,自然要先帮我带孩子了。

这也是我私心里的想法,以后夏爸爸是可以帮我带孩子,还可以请保姆,夏亦初不缺这点钱。

可是保姆哪有自家人贴心,电视报纸上保姆惹出的是非还不够多吗?我宁愿自己将孩子带在身边,给他足够的爱,让他的童年没有缺憾。

而且,孩子刚出世的那几个月,夏爸爸这个大男人在带孩子方面的经验自然也差许多,比不上阿姨的巧手能干了。

虽然现在还早,我都已经将九个月以后的事情设想到了,甚至在考虑犹豫,以后我要不要辞职专门在家里照顾孩子呢?

没影儿的事,却想得那么远,想要孩子都快走火入魔了。难怪继婚奴房奴之后现在又出现了一个新名词:孩奴。

是在夏爸爸的老房子里吃的饭,然后夏亦初就带着我回他住的地方了,那个小区环境不错,主卧室他也是按照我们以前的房间布置的,缺少了的那个女主人现在也齐全了,那里倒比较像一个家了。

躺在新房的床上,我笑着问夏亦初:“你是不是早就有了预谋,所以才会布置出这样一间房?”

知道我有恋物癖,屋里的东西总喜欢保持原样,而且还是亲手布置的最好。

夏亦初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将手中的毛巾放至一边的凳子上搭着,然后慢慢的也跟着爬上了床。

“盼盼,我已经给了你一个家,家人也很齐全,我爸爸还有你的阿姨,都住在一起了。”

“是啊,很谢谢你。”

不过,我不明白夏亦初为什么突然说这样的话。阿姨被接来之后,夏爸爸留她住在夏家的老房子里了,那是靠近世界之窗的一套别墅,风景环境都不错,很适合老人家居住。

我也喜欢那里,为了方便养胎,要求夏亦初婚后跟我一起回夏家老房子住。还有胡丽婧也在那里,人多热闹一点。

还没有告诉他关于孩子的事情,我打算明天再去医院复查一遍,之后告诉夏亦初。虽然医生和院长伯父都说那个肌瘤是良性的,不会有大问题,我心里却总是忐忑不安的。好好地,子宫里面长出一个多余的东西,与孩子在里面共存,会不会对他有影响呢?

夏亦初以为我只是想跟家人多相处的时间,也想促进他和夏爸爸的感情,才这么做的。爸爸过世之后,他知道以前没有常回家看看一直都是我心里最大的遗憾。他也就同意了,婚后搬回夏家,不过要先陪他在这个房子里住一个星期。

“再怎么也说也是我们的新婚期,我想过二人世界。”夏亦初说的那叫理直气壮啊,我倒越来越觉得他像一个孩子了。

我们这还能叫新婚吗?

不过他对待我的态度,倒让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备受疼爱让人珍惜的小姑娘了,吃完饭他就带着我回来了。抱着我进新房不说,冲凉之后居然还很有兴致的帮我擦干头发,我一向不喜欢用吹风机的,觉得会损害发质。

夏亦初侧躺在我身边,撩起一绺头发在鼻尖嗅着,“跟我还用得着客气吗?盼盼,你的头发真香。”

“是新买的洗发水带着茉莉花的香味。”

“哦,对了,盼盼,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浴室里不是还有好几瓶洗发水吗,你为什么又去买新的?还有肥皂洗衣粉牙膏什么的,你都买了,且都是买两大件,买那么多搁家里,准备开一家日化用品超市啊?”夏亦初打趣道。

我只是随意的一笑,他自然不明白,这些东西,都是我所谓的“陪嫁”啊。

那洗发水还是阿姨陪我一起去买的,虽然说我坚持不办婚礼领了证就算完事了,两家长辈也都同意了。前一夜,阿姨却独自到我的房里,给了我一个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