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武侠魔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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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猎鹰折翅(1)

林峰不由得好笑不已,道:“你也太缺德了,怎么跑去烧人家姨太太屁股呢?怪不得狗只咬你屁股不咬冯老师呢!”

“啊,你们果然去干坏事去了!”皓月恍然道。

孙爱人干笑道:“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过问。”

皓月不由伸伸舌头,扮了个鬼脸。

冯过客也干笑道:“我比老五也好不了多少,差点没把那个美丽风骚的小姨太给偷回来。”

林峰和孙爱人不由得笑得不住地打颤,皓月却一脸迷茫,有些听不懂三人的对话。

“烧得好,我要让寇方圆知道厉害,今日去为他送一块匾去,便是热火朝天,快哉、快哉,鸡飞狗叫,快哉快哉,人欢马跳,乐哉乐哉,火烧火燎,奇哉奇哉!就这些字,叫一个人送去给他十两银子。”林峰傲气冲天地笑道。

“好,这次保证会把寇方圆气得吐血三升,最好请个人把他姨太太的屁股也画下来,就更妙了。”孙爱人笑道。

林峰哑然失笑道:“还是积点德吧。”

孙爱人“嘿嘿”一声干笑,冯过客却欢笑不已。

“我已查出了杜娟和她母亲所住的地方,今晚我们就去烧连云寨,再来个烧火朝天,快哉快哉,不过她们身中蛊毒,却有些麻烦,不知道解毒之物是什么!”林峰有些犹豫地道。

“管他,先把她们救出来再说,听说苗人的蛊毒只要杀死了饲养它的主人,就会自己解去。”冯过客道。

“你想得太简单了,这蛊毒并不只一种,你说的那种本命元神蛊只是其中的一种,但还有一些蛊并不是如此,付先生曾谈到一些苗疆蛊毒之事,可惜他却不在这里。”林峰依然忧心忡忡地道。

“那,那我们先把她们救出来,再送到‘回春谷’不就成了!”孙爱人道。

“话是如此说,可是萨蛮绝不是个好惹的主儿,寇方圆也是个厉害的角色,在杜娟和杜夫人未能恢复战斗力时,很难逃过他们的追杀!”林峰也不看好地道。

“那怎么办,我们也不能等到十六啊!”孙爱人急切地道。

“咕咕……”林峰肚子中一阵鸣响。

“大哥,你饿了?”皓月奇问道。

林峰眉头一皱道:“不是,我感觉到肚子里有些不对,我先出去一下。”说完,推开窗子若春燕一般投入晨雾之中,惟留下孙爱人和冯过客不解的眼神。

林峰回来时,神色间变得有些难看,但面容却红润异常,似有些喜色。

“怎么了,大哥?”皓月急不可待地问道。

林峰淡淡地道:“我昨晚中蛊毒了,不过却没事。”

“啊!”不仅皓月,连冯过客和孙爱人也都大为惊骇不已。

“怎么会这样?”孙爱人不敢相信地道。

“是萨蛮的大女儿梦娜亚娃下的,这女人看来也很精。”林峰神色依然很平静地道。

“梦娜亚娃,她很坏吗?”皓月不解地问道,一脸关切之色。

“副总管,你真的没事?”冯过客有些不敢相信地道。

“我没事,刚才就是因为那些蛊虫在肚子中作怪,不过却被我毒死了。”林峰傲然一笑道。

“被你毒死了?”冯过客不明所以地道。

林峰扫视了众人一眼,笑道:“我身体特异,体内早蕴万邪之王的邪气,已是万邪不能侵,再厉害的毒都会化解,所以连毒尊都会惧我,这小小的蛊虫一进入我体内,便被体内的魔气所侵,又吸食了我体内的分泌物和血,自然便被毒杀,我刚才把它们已全部排出体外,没有半只活蛊。”

“啊——看来萨蛮有难了!”冯过客先一惊,后又喜道。

“我早就应该想到,付春雷曾对我的鲜血作过试验,对任何毒药和毒物都有克制作用,这叫以毒解毒,杜娟她们有救了!”林峰喜道。

“那太好了!”皓月欢喜无比地跳起来拍手道。

“那今日我就来大补一场,准备到时候放血吧,让萨蛮烧得屁滚尿流,连云寨人仰马翻,哈哈,那样才够意思。”林峰笑道。

“太好了,我今日就去准备些物品,晚上去放些烟花,庆祝一番,让萨蛮惊得个目瞪口呆,那才叫有意思!”孙爱人笑道。

“皓月,你去叫店家为我准备早膳,冯老师你去为寇方圆送大礼,孙老师爱怎么就怎么,不过多准备一些劲弩和劲箭,同时多备三匹好马,我现在必须休息休息,说不准中午去找寇政这小子的麻烦,见见我的大小姐也说不定呢。”林峰笑道。

皓月抬头望望外面的天色,道:“店家应该起来了。”

“还是我去叫吧,皓月你先休息休息,或是练练功什么的。”冯过客说道,便转身推门而出。

林峰望了孙爱人一眼,不再说话,拉着皓月的小手,双双盘膝坐于软榻之上,林峰以双掌抵住皓月之掌心,双足相抵,于是便开始摧动体内的功力,在两人体内流转起来。

皓月很自然地使自己进入忘我的状态,以自己的功力引导着林峰流过来的真气在体内各经脉中游走。

这是林峰从“天妖教”总坛出来之时悟出的练功速进之法,那是因水势而起的感悟,那五日在藏书洞中,每天都要静静消化那些东西,也便顺便将与梦非子相斗时所悟的东西整理和归纳一下,便创出了一种前无古人的练功速效之法。

这种练功之法对功力高深的人效果也并不大,但若是一个功力高深的人与一个功力浅的人合练,则会使功力浅的人功力进展快数倍甚至十倍。

这种练功之法,是林峰特意为皓月所创,对其本身与独练并无多大分别,甚至比独练效果还逊上一筹,这种功法其要旨便在于一个“活”字和一个“动”字。

以自己的功力去激活对方体内的功力,引发对方体内所蕴的潜力,然后由对方一心一意去引导自己的功力在他体内作单线循环,又从脚底涌回自己的体内,而在自己的体内也作单线运动,使两个人构成一个循环整体,林峰以内劲循入皓月体内时,便使对方的经脉扩宽,对任何潜在的力量和外来的劲气吸纳转化的速度也增加了数倍以上,从而达到使皓月的一次运功效果胜过自己独自运功数倍以上。

林峰和皓月所修习的为同一种练功之法,又以阴阳相互运行,自然使运行之速加快,比之一个人独运的速度并不慢一些,因为林峰同时是输出两道真气,在任脉和督脉之交岔之处,便行分开,钻入七经八脉,冲击任督二脉,达到最佳的效果。

这一个多月来,林峰都坚持以这种方式和皓月练功,所以皓月这一个多月来,其实可算别人一年多的功力,加之又勤学苦练,林峰教导方法好,几乎可算得上别人两年时间的苦修,因此,林峰有信心,在一年半载之内,让皓月也登上高手之列。

汉源城几乎快要闹翻天了,首先是传来“连云寨”死去了几十名弟子和三名勇士,而凶手只不过两个人,且全都跑了,最后最轰动的是“猎鹰堡”的一场大火,几乎把那雄伟的猎鹰堡烧掉一半,为救火死去了一二十人,包括在火中烧死的,初步估计,可能有人纵火,寇方圆整个人都快气爆了肺,他那个小姨太露着屁股向他哭泣,却被他狠狠地给了一个耳光,那睡袍后面被火烧化,所以半边屁股便露在外面了。

他的小姨太过于惊慌,自然不知道屁股见了风,可寇方圆却看到了,他是看到两名弟子在吞口水,然后才发现那小姨太屁股露了馅,这才狠狠地给了一个巴掌,可那小姨太不知情,还以为寇方圆把气发在她头上,于是耸着一双大乳大声哭起来,发起泼来,什么都骂,寇方圆无可奈何,于是那两名吞口水的弟子便遭殃了,没有见到今早的太阳,因为他们见到了寇方圆小姨太的屁股,之后寇方圆用手掌重重地在那小姨太的屁股上打了一下,那小姨太这才知道屁股露了馅,着急不已地捂着屁股钻进了大少奶奶的房中。

寇方圆眼睁睁地望着这把无情的大火把猎鹰堡的一半家业吞没,这一气呀,竟吐出了一口血,当然这可又急坏了许多人。

寇政便是其中一个,但他很有决断能力,也很有大将风度,指挥着众人救火有条不紊,终于使这一场大火灭于无形,但其损失却不知道有多大,还有那些挣断缰绳的马,受了惊,连人都踩,被马棚中冲出的马儿踩伤的人也不在少数,还有的马肉烤得很香,可是没有人有闲情去吃。

当寇方圆收到一块大匾之时,那残垣碎瓦堆中还在冒着热烟,情景很是凄凉。

寇方圆一读那匾上的三十二个大字,呕血三口,拍碎了一张红木桌子,又损失了三十多两银子,不亦悲哉。

寇政的脸色很冷,因为他想到了一个人,那便是林峰,昨日,连云寨早已派人到猎鹰堡中讲了一些情况,当然萨蛮不会说林峰的武功会比他好,也不会说林峰功夫怎么高,而是说林峰箭法好,马也好,见萨蛮追出来便吓得跑了。

寇方圆当然相信了,若不是这样说,他还不相信呢,因为他知道林峰正是杜家庄的一个下人,一个下人能有多厉害?杜家庄的弟子他也见过,武功顶多算是一流高手而已,又怎能与萨蛮相斗而不逃走呢?一个下人更不可能比萨蛮更狠,也便未曾在意,可是此刻却想起了这个人,但为时已晚。

寇政面色阴沉地下令道:“给我在城中搜,一定要把这个人找出来,格杀勿论!”因林峰既然已经知道杜娟在连云寨中,自然对猎鹰堡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了,因此,他必须死,他记得林峰的样子,不过有些模糊,但萨蛮却记得很清楚,苗女刺绣的功夫很有一手,对于画下一个人的像,当然不会有问题,于是,林峰的画像已经有几十幅贴在街上,还有五百两银子的赏钱。

在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有钱、有势力便是老子,便是王法,全城的人几乎全都出动了,可是却没有林峰的消息。

有人来汇报说,昨天有人看见了林峰,在长渡客栈,长渡客栈的老板也说,昨天的确在这里,还把当时的情况讲了一下,带着寇政等人到林峰曾定下的三间房子中看了看,可是空空如也,昨日已走了。

这时候的林峰并不远,只在隔壁,这是冯过客已以另一个面目所租下的房间,只要了两间,林峰和皓月一间,他和孙爱人一间,并不需要住很长时间,只得将就将就。

林峰此刻是个粗犷而剽悍的大汉,一脸络腮胡子别有一番风味,皓月也变了模样,貂皮大衣当然没有了。

寇政并没有留意林峰,因为像这样的江湖汉子并不少见,带着女儿的也不少。

林峰却留意了他,知道寇政是高手,但似乎并不会比君情高明,比起杜娟和杜威似乎也有差距,林峰自信可以在十五招之内将他杀死,但却没有这个必要,至少暂时没有这个必要。

寇政走了,林峰并没有在客栈中继续呆下去的必要,已与猎鹰堡公开对上了,他从来不怕人,而且喜欢与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人过不去,所以他要去办一件事情。

去猎鹰堡,他要去看看那让人怜爱的杜家大小姐杜凤仙。

林峰当然见过她,那已是两年前的事,不过他对杜家的三个女儿都有很深的好感,所以他并没有难为寇政,但他已作好了杀寇政的打算,那是当见到杜凤仙之后才能决定的事。

林峰的身边多了一个人,那是冯过客,总得有人衬衬台子才好,不过林峰在昨日决定去连云寨之时,便以飞鸽传书“天妖教”在汉源附近的高手,有雅安的,也有乐山的,以最快的速度调集人马赶至汉源,在今天下午大概便可以赶到,但林峰并没有必要等,也不想等,他还必须翻过大雪山。

猎鹰堡的上空还有余烟在升起,一股浓浓的焦味,老远便传入林峰的鼻子,林峰暗暗发笑,暗忖:这乃是你自作自受,怪不得别人!

“你是林峰?”一个猎鹰堡的弟子认出了林峰,惊呼道。

霎时有十几人围了过来,像是看一只被困的猎物一般看着林峰。

林峰冷冷一笑道:“我要见你们堡主,也是来见我们家大小姐,快去给我通报。”

那十几名弟子一愕,被林峰的气势逼住了凶焰,但瞬即又毫不为所动地回敬道:“你是什么东西,也想见我们堡主和大少奶奶,你去死吧。”

有一个人暴吼,使得所有人都动起了刀子,这十几个人似乎都挺凶,刀子似乎使得还不错,而且配合也挺有规律,狠劲十足,但他们找错了对象。

他们不该找林峰来练刀,找谁都好,可是找林峰便不好,因为那样他们的结局很不妙,因为林峰是一个狂人,也是一个凶人,更是一个魔鬼,不过林峰不屑出手。

出手的是冯过客,若每一个人都要林峰出手,那也太不够意思了,所以冯过客代替了林峰,对付这些人,冯过客还是绰绰有余。

他的旱烟袋出了手,他知道林峰的脾气,最恨这些势利人,狐假虎威,所以一出手便有人死去。

死得不是太难看,只是额头上多了一个洞,刚好可以塞进烟袋的洞,那些人手指骨也碎了,是被旱烟袋敲碎的。

冯过客出手很奇妙,在瞬间,击出二十多个动作,没有一个人能反应过来,因为太快了,快得当十个人死了之后,才有惨叫声传入众人的耳朵,而第一个死去的人额头才开始喷血,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

还有几个人是林峰杀的,林峰出手有些温柔,至少比冯过客的看起来要温柔,他没有兵器,这些人还不配,不过他全身无不是兵器,包括他的手,杀死五个人的手,是那般莹润洁白、修长,像是一件很好的艺术品。

当冯过客杀死第二个人的时候,林峰正在捏第五个人的咽喉,动作很是潇洒,只不过有一种细细的骨头碎裂成无数块的声音传出而已,其他的便没有什么了。

林峰对这五个人的刀根本就没看一眼,他根本就不必看,因为第五个人舌头舔上下巴底上的胡子时,他手中的刀仍离林峰有半尺远,当然,他们想不通为什么林峰没有兵刃,反而手还比他们拿刀的手要长,林峰当然也不会告诉他们,大概阎王也不知道。

这一场战争只用了两息时间,多的只有骨头碎裂的声音。

冯过客的衣衫上有一道刀痕,是那十个人中最后一个人划开的,但并未伤及皮肉,也算是了不起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