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清朝绝对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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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一时贪欲毁了一生的清名

三百年的清王朝当中出了数不清的贪官,也出过一些廉吏。贪官污吏害国害民,为百姓和正直之士所切齿痛恨。清官居其位而又不贪其利,他们大多是尽心尽力的典范,自然应该为人所景仰。大凡贪官,能以好的下场为自己的人生结局的人很少,但作为清官,同样未必能得善终。贪官与廉吏的悲喜命运让我们面对历史的真实不能不掩卷长思。

恒文,满族,乌佳氏,满洲正黄旗人。雍正初年,以生员(俗称秀才)身份起任宫廷笔帖式。笔帖式为清朝各衙署中负责文书工作的低级官员,例由旗人担任。八旗子弟在科举道路上受挫之后,若想出任文职官员,大多数必须由笔帖式为起点,其中才干缺乏者,终生担任此职也不稀罕。恒文头脑灵活,善于处理各种关系,属于此职中的佼佼者,因办事能力突出,不断得到上司赏识与提拔,历四次升迁,做到五品的兵科给事中。给事中一职官品虽不高,但它却是朝中官员谁也不敢忽视的重要职务,因为给事中与监察御史一样,具有向皇帝建言、进谏及稽查政务、弹劾官员等特权。此后,恒文官运亨通,先后出任甘肃平庆道道员、贵州按察使、贵州布政使等职,成为掌管一省财赋和民政的地方长官。恒文从一名生员踏入仕途,用了20余年的时间便当上二品地方大员,升迁速度不可谓不快,这在当时讲究资历、靠论资排辈才能升官的情况下实属不易。他在担任贵州布政使期间,因为对西北战事有所建言,从而深得乾隆皇帝赏识。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十月,恒文被调任直隶布政使。时隔一年多,即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升任湖北巡抚。由于恒文会办事、能力突出,在位期间,能着力兴办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实事,深受乾隆皇帝宠爱,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署湖广总督、任山西巡抚,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二月三十日由山西巡抚调任云贵总督。

在出任云贵总督之初,恒文比较注意对属下的约束。他清楚地知道贪污、索贿是犯罪行为,势必会受到朝廷的严惩。他曾上疏弹劾贵州粮道沈迁“婪索属吏”,结果经朝廷查办属实后,沈迁被处死刑。按理说,恒文自身应该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不会重蹈覆辙。如果这样,以恒文在官场上的能力,他完全有能力进一步升迁。可是,结果恰恰相反,他没能抵制住来自黄金的诱惑,在贪欲的膨胀下,他陷入犯罪的深渊。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三月间的一天,恒文在与云南巡抚郭一裕的闲谈中,提到云南的物产情况。郭一裕说,云南的物产以黄金最为贵重,他本人即拟购买一些黄金,制作4个金手炉作为贡品。恒文本来打算买一些当地土特产进贡给皇帝,听到这里怦然心动,当即与郭一裕一拍即合,两人商量分头收买黄金,以便打造黄金制品给皇帝进贡,更重要的是为自己广开财源。云贵两地虽有金矿多处,为我国重要的黄金产地之一,但贵州黄金产量却很少,当地价格也较为昂贵,不易收购。恒文和郭一裕作为本省的最高长官,为了自己的私欲,借口备制贡品,按商定的办法向他们的下级派购黄金,黄金收购上来,却不按市价付给银两。当时,黄金市价为每两金子换14两银子,而恒文却只给10两银子。这实际上是以购买为名,行勒索之实。府州县官员对恒文的做法极不满意,但既然总督执意如此,他们也不好说什么。因为怕得罪上司,同时,也不愿意吃哑巴亏,他们只好按照所购黄金的数量,按此价把负担转嫁给商民。这就使得各地商民人声鼎沸、怨声载道。恒文的胃口越来越大,他在到各州县“巡阅营伍”的过程中,纵容家人赵二向州县官员索要“门礼”。一些地方官员认为找到了巴结上司的途径,便趁机大量贿送金银,希望得到恒文的赏识和提拔。还有一部分官员,迫于总督的淫威,也不得不大肆送礼,希望能讨到顶头上司恒文的欢心。此时的恒文早已把礼义廉耻抛到了脑后,彻头彻尾成了一名欲望无穷的贪官。

多行不义必自毙。恒文的贪污罪行是怎么暴露的呢?是由于云南巡抚郭一裕的告发。郭一裕和恒文沆瀣一气,同坐一条船,他为什么要告发恒文呢?说来一点也不奇怪。郭一裕为官本不清廉。他本来已经按分工地区向属下官员口头下达了购买黄金的指标,也是按低价付给银两。但他没有想到恒文的贪欲是如此之大,明目张胆地四处勒索,毫无收敛。当时,各地商民除愤愤不平外,还有人联名和个人具名上报州县购买黄金不按市价付银,向巡抚和布政使、按察使衙门呈递辞状。另外,有些州县官员也对恒文和郭一裕低价收购黄金、巧取豪夺的举动表示了强烈不满。郭一裕看到群情激愤,大有蔓延之势,深感不妙。他想,以低价收购黄金一事因他而起,如果此事行迹一旦败露,上面追查起来,自己岂不因此倒霉。为了使自己从此事中解脱出来,郭一裕急忙将自己经手收购的州县按市价补足银两。郭一裕为了争取主动,使自己早日脱掉干系,决定先下手为强,他连夜加班,赶写了一个奏折,对总督恒文低价收购黄金、纵容家人收受门礼的罪行进行了揭发。乾隆皇帝收到郭一裕参奏恒文的奏折后,颇感意外,认为“恒文历任封疆,受恩最重,当不应如此”。虽然乾隆皇帝半信半疑,但此事有关朝廷统治根基的稳定,他丝毫不敢怠慢,立即委派尚书刘统勋为钦差大臣前往,会同贵州巡抚定长秉公严审此案,并强调对此案中应撤销职务、免去职务的官员,一面撤、免职务,依法查办提出判决意见,一面报告朝廷。刘统勋与定长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审明案情,据实复奏朝廷。朝廷在接到报告后,于当年六月初二日颁发处理此事的谕旨。谕旨中说,恒文身为总督大臣,自应廉洁奉公,督导属下,但竟命令下属购买黄金,短发金价并纵容家人收礼,实在辜负皇帝圣恩,即令撤销恒文的总督职务并逮捕审问。在审问过程中,恒文供述了制作金手炉向皇宫进贡,为此短少价值向属员官吏下硬指标派购黄金等事宜都是与巡抚郭一裕共同商议决定的实情,就连金手炉的样式图也是郭一裕提供的。郭一裕因此被立行革职,经审讯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九月二十日,朝廷根据钦差大臣与定长所报告的情况,下达了处理恒文的谕令:恒文身为封疆大臣,不能正己廉洁,以向朝廷进贡为名,短价向下属勒索,中饱私囊,经查抄仅恒文的昆明任所资财已至数万两,恒文非素封之家,到昆明任职还不到两年,朝廷的俸禄除了应付每年的正常开支,及往来盘费外,即使极为节俭吝啬,也不可能有如此多的资产。可见其平日贪赃情况极其严重。如果恒文能够廉洁自律,其家仆怎敢肆无忌惮地向州县等勒索门礼?若说恒文家仆向进见总督的下级官员等人勒索门礼,是恒文受蒙蔽所致,那么购金短价,接受下级官员馈送,难道也是家仆的主意吗?况且恒文也非昏聩无能之辈。就是说,恒文贪赃之事,决非只有这两年,也不是最近两三年才有的事,而是由来已久,只不过是没有被发现而已。为了惩治贪污,肃清吏治,即派侍卫三泰扎拉丰阿星夜赶赴押解恒文的路途驿站,就地向恒文宣读皇帝谕令,赐恒文自尽。

恒文一案中,除郭一裕被撤销职务,发往军台效力,恒文管门人赵二被处死刑,云南布政使、云南按察使一并被革职外,其他被赵二勒索的56名州县官员及临安府官员均受到了相应的处罚。考查恒文等贪官贪污受贿的原因,无外乎内心的贪欲冲昏了他们的头脑。作为一名深受朝廷信任、重用的封疆大吏,恒文心存侥幸心理,敢于以身试法,决不是偶然的。这说明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官吏贪污已是司空见惯的普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