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鄂尔泰的重用,可以看出雍正用人的不拘一格,因为在那个重“出身”的年代,举人的学历大概仅相当于现在的大专。但鄂尔泰很争气,他用自己的勤奋和能力证明了能力比学历更重要。
鄂尔泰,字毅庵,姓西林觉罗氏,满洲镶蓝旗人。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生。先人投归努尔哈赤,为世管佐领。祖父图彦突官至户部郎中,父亲鄂拜为国子祭酒。鄂尔泰6岁入学,攻读四书五经,8岁开始作文,练习书法,16岁应童子试,次年中秀才,19岁补廪膳生,次年中举,即进入仕途。
鄂尔泰官运的转机是在雍正帝即位之时。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正月,他被任命为云南乡试副主考,五月,被越级提升为江苏布政使,成为地方大员。雍正三年又晋升为广西巡抚。在赴任途中,雍正帝觉得他仍可大用,改封为云南巡抚,管理云贵总督事,而名义上的云贵总督杨名时却只管理云南巡抚事。所以,鄂尔泰在西南开始官职虽为巡抚,而实际上行使着总督的职权。
鄂尔泰历任封疆大吏和宰辅,对农田水利一贯比较重视。在江苏布政使任上,察太湖水利,议修吴淞、白茆,因迅速离任而未得实现。雍正后期督巡陕甘时,规划屯田事宜,乾隆初年,巡视直隶河道,条奏开治之法。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阅视运河河道。鄂尔泰还在地方上推行耗羡归公等项政策,注意荒政、漕运。但是这些方面都没有做出明显成绩。他一生最有意义的政绩是在西南推行改土归流政策。
鄂尔泰作为封疆大吏和雍正帝的宠臣,还向朝廷贡献用人的意见。他对于才与德、能力与职务等关系以及如何识别人的贤佞等问题上,提出他的见解与建议。有时,他就雍正帝的提问和观点而展开讨论,他们君臣之间的议论,虽然是从那个时代的现实出发的,但在今天看来,还是饶有趣味的,因为他们的对话很精彩,时时流露出真知灼见。
雍正四年八月,鄂尔泰在论用人的奏折中写道:
政有缓急难易,人有强柔短长,用违其才,虽能者亦难以自效,虽贤者亦或致误公;用当其可,即中人亦可以有为,即小人亦每能济事。因材、因地、因事、因时,必为官无弃人,斯政无废事。
他强调,用人一定要得当,什么职务、什么差事,用什么样的人,人职相当,就能发挥人的才能,该办的事情就能办好。人尽其才了,职务就没有虚设。一个人是有才能的,又是有操守的,可就是不适合担任那种职务,而非要派他去做,他的才德不但不能发挥出来,反倒会把事情耽误了,这样既毁了人,又坏了事。他认为任用官员要人才与职务相适合,最终目的是要把事情办好——“政无废事”,就能把国家治理好。这是他考虑用人问题的出发点。
鄂尔泰的奏议引起雍正帝的极大兴趣,随即在他的奏折上写出一篇议论:凡有才具之员,当惜之、教之。朕意虽魑魅魍魉,亦不能逃我范围,何惧之有?及至教而不听,有真凭实据时,处之以法,乃伊自取也,何碍乎?卿等封疆大臣,只以留神用力为要。庸碌安分、洁己沽名之人,驾驭虽然省力,唯恐误事。但用才情之人,要费心力,方可操纵。若无能大员,转不如用忠厚老诚人,然亦不过得中医之法耳,究非尽人力听天之道也。
“用有才能的人”,这对于君主和大臣们来说,并没有异议。问题是有才能的人,可能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这样的人还可不可以用?用人者往往因此而不敢使用他们。雍正帝不这样认识问题,也不这样来处理对一个人的任免。他深知,有才能的人未免恃才傲物,看不起上司和同僚,从而与那些庸愚听话的人不同,不容易驾驭,但他认为不必惧怕他们,应当用心去掌握他们。在这里,尤需“惜之、教之”的思想,这是说人才难得,对已经涌现出来的干才,尽管他们有缺陷,也要爱惜,不能摧残。爱惜的方法之一,是对他们加强教育,帮助他们改正过失,以利充分发挥他们的才智。
鄂尔泰见到朱批后,具折陈述自己的意见:
可信、不可信原俱在人,而能用、不能用则实由己。忠厚老成而略无才具者,可信而不可用;聪明才智而动出范围者,可用而不可信。朝廷设官分职,原以济事,非为众人藏身地,但能济事,俱属可用,虽小人亦当惜之、教之;但不能济事,俱属无用,即善人亦当移之、置之。
他认为,国家设官定职,出发点是为了办好事,不是为用人,尤其不是为养闲人,谁能把事情办好就应当用谁,而不必管他是君子,抑或是小人。在这个前提下,对于有缺陷的能人加强教育,对不能办事的善人,或调换职务,或离职赋闲,让出缺位给有能力的人来干。他进一步说明和发展了雍正帝的使用有才能的人的思想主张,雍正帝看后大为欣赏,称赞他的说理“实可开拓人的胸襟”。
归结起来,鄂尔泰与雍正帝的用人思想,第一个共同点是,以能力为旨归,大胆使用人才,而对有德无才的人,尽管可以信任,但不可重用,以免妨碍政事。在对德和才的要求上,他们把才摆在了第一位。第二个共同点是,对有缺点的人才,不因有才而放纵,而是加强对他的教育与管束,使他的才能发挥出来,防止他品德的缺陷败坏政事。第三,这样的用人原则是为办好国事,有利于国事者即任用,无利者不管他有什么值得重视之处,也不给予官职。国事第一,这个用人原则实有高明之处,处在封建时代的这对君臣,把社稷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首先考虑同个人的关系、个人的好恶,实在是难能可贵的。对于人才“惜之、教之”的方针,是让人才从自身的负担中解脱出来,更好地施展他的才能,只有宽阔胸怀的政治家,才能具有这样了不起的思想和方针。就这一点而言,鄂尔泰可以进入政治家的行列了。
雍正朝被表彰实心办事、认真提参属员的督抚,有豫抚田文镜、晋抚诺岷、鲁抚塞楞额、浙抚李卫、粤抚杨文乾、赣抚迈柱,当然还有云贵总督鄂尔泰。鄂尔泰基于他对属员的了解,提拔了一批人,也参劾了一些人,大体上做到知人善任。雍正帝对鄂尔泰说:“卿之识人,实越常人。”又说:“卿之识人感人,朕实信及。”雍正帝在这方面对鄂尔泰的评价,反映了鄂尔泰善于识别人才的实际。鄂尔泰有着可贵的用人思想,并知人善任,正是这个原因,促成了改土归流事业的成功。
鄂尔泰的发迹,在于巧遇雍正帝,这种君臣际合,又同他的性格、智识密切相关。
鄂尔泰自20岁中举,即被召为侍卫。他的为政行事可以归结为两条,一是信奉和讲求忠孝。雍正二年,他因侄子鄂昌、鄂敏同时中举,训诫他们说:“吾家世德相承,延及后裔,惟忠孝二字,永矢终身,是所望耳。”以忠孝教子侄,亦以此自励。二是讲求实学治国。鄂尔泰在江苏布政使任上,对于士子,总觉着他们只会做八股文,而“实学尚少”,因而在考时文之外,加试古文辞。与士人交游,“辄与论经史,谈经济”。这两条,即忠君作为做人的根本,讲实学作为从政的指导思想。
鄂尔泰与雍正帝的最初接触,是在康熙年间任内务府员外郎时。那时作为雍亲王的雍正要求鄂尔泰为其办理分外之事,鄂尔泰以“皇子宜毓德春华,不可交结外臣”,加以拒绝。据记载,有一个暴戾的郡王,强命鄂尔泰替他办事,鄂尔泰不从,郡王将杖责之,他却说“士可杀,不可辱”,迫使郡王向他谢过。鄂尔泰守着一项原则:忠于国君,忠于职守,不趋炎附势,不畏强暴,哪怕危害自己也在所不惜。他有着刚正不阿的性格。雍正虽然碰过他的钉子,但认识到这是忠君的品质,对皇帝的统治有好处,所以即位之后,不但不记他的仇,反而鼓励他、称赞他:“汝以郎官之微,而敢上拒皇子,其守法甚坚,今命汝为大臣,必不受他人之请托也”,鄂尔泰以正直守职而得到皇帝的赏识,被越级提拔为江苏布政使。
鄂尔泰受知于雍正帝,后来关系发展,如同家人父子、如同朋友。雍正帝不只是给他加官晋爵,和他讨论政事,斟酌用人,对他的恩赐也是少有的,诸如赐福字,追封三代,还特加优遇,与众不同。比如,雍正帝50大寿,群臣举觞庆祝,雍正帝未见到在昆明的鄂尔泰,心中不悦,特拣果饼四盘,专程送往云南,并说:“朕亲尝食物寄来卿食,此如同君臣面宴会也。”鄂尔泰因而感到“受恩至此,无可名言,天地神明,实鉴实察”。雍正帝在鄂尔泰的奏折上答道,他默祝“上苍厚土、圣祖神明,令我鄂尔泰多福多寿多男子,平安如意”。后来,鄂尔泰奏称,到云南后连得2子,已有5个儿子了,感谢皇上的祝愿和赐福。雍正帝回称,他的祝祷出于至诚,“今多子之愿既应,其他上苍必赐如意也”。鄂尔泰在西南期间,雍正帝对他的赏赐几乎无月无之,《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对此种恩荣详加记叙,触目皆是。更有甚者,雍正帝不顾君臣之体,称鄂尔泰为朋友。雍正五年,鄂尔泰奏称他劝导新任云南巡抚朱纲如何忠诚于皇帝,雍正帝阅后批答道:
朕含泪观之,卿实为朕之知己。卿若见不透,信不及,亦不能如此行,亦不敢如此行也,朕实嘉悦而庆幸焉。
是年有所谓黄河清祥瑞,内外群臣上表称贺,其中鄂尔泰、杨名时的贺表不合规式,通政司照例题参,雍正帝却只让议处杨名时,而不及鄂尔泰,同一时间发生的同一性质的错误,何以有迥然不同的处理?雍正帝的解释是:“鄂尔泰公忠体国”,是“纯臣”,“求之史册亦不多觏”,故不忍以小节而加处分,而杨名时“毫无亲君爱国之心,与鄂尔泰相去霄壤”,不能因宽待鄂尔泰而及于杨名时,所以仍对杨议处。可见,雍正帝偏袒鄂尔泰,已到了强词夺理的程度。
鄂尔泰的亲属亦得到雍正帝的特殊恩惠。鄂尔泰的长子鄂容,雍正帝在他中举后引见时赐名鄂容安,于雍正十一年(公元1734年)庶吉士未散馆时,被破例用为军机章京,“欲造就成材”。鄂尔泰的五弟鄂尔奇康熙间为编修,雍正帝因其兄而垂爱之,用为户部尚书兼步军统领,使之成为亲信大臣。鄂昌是鄂尔泰的长兄之子,雍正六年以举人而为户部主事,数年之间,历道员、布政使,至巡抚,飞黄腾达。然其为官“贪纵”,并非杰出人才。鄂尔泰的三兄鄂临泰之女,经雍正帝指婚,配给怡亲王允祥之子弘皎,日后成为王妃。
鄂尔泰对雍正帝的感恩图报,也出乎常人。雍正五年五月,鄂尔泰得到雍正帝赐物,写奏谢折说他的心情:“自念遭逢,虽义属君臣,实恩同父子,泪从中来,不禁复作儿女态。”同年九月的奏折又讲:“(皇上)爱臣谆笃,臣之慈父;勉臣深切,臣之严师。”一再讲他们君臣的关系如同父子、如同师生,显见君臣关系之深。
鄂尔泰的趋奉雍正帝,更表现在他违心地助长雍正帝搞祥瑞。雍正帝崇信祥瑞,鄂尔泰则投其所好,每每以报祯祥取悦雍正帝。他频频奏称云贵出现诸如嘉禾、瑞鹤、卿云、醴泉等。雍正六年十二月鄂尔泰奏报:万寿节那一天,云南4府3县地方,出现“五色卿云,光灿捧日”,次日“绚烂倍常”。雍正七年闰七月,鄂尔泰又奏报,贵州思州和古州在一个月内祥云连续7次出现。有的官员不赞成鄂尔泰这样献媚,大理县刘知县说,我怎么看不到卿云啊,莫非是眼里眯了沙子?雍正帝很不满意这些说风凉话的官员,他说像鄂尔泰这样的督抚陈奏祥瑞,是出于强烈的爱君之心。雍正帝为支持鄂尔泰,即以卿云之报而给云贵官员普遍加官晋爵,鄂尔泰由头等轻车都尉授三等男爵,云南提督郝玉麟从云骑尉晋为骑都尉,其他巡抚、提督、总兵各加二级,知县、千总以上俱加一级。
鄂尔泰报“卿云”之前,曾静投书案发生。曾静指责雍正帝是谋父、逼母、弑兄、屠弟的大逆不孝的人,而古来传说,“卿云”现是天子孝的表现,鄂尔泰特意说是“皇上大孝格天”所致,歌颂雍正帝是大孝子,道德上没有缺陷。曾静投书案是一场政治斗争,鄂尔泰则以报“卿云”支持雍正帝,希望皇帝取得政治上的主动。这实际是一种政治行动。鄂尔泰本人也知道祥瑞之说的荒诞,对奚落他的大理县刘知县不但不记仇,反而嘉许他的公直,向雍正帝推荐他。他不惜毁坏自己的名誉,假造祥瑞,为在政治上支持雍正帝,可见他的忠君之心。
乾隆帝即位后,鄂尔泰仍然高官厚禄,但君臣关系远不如前朝。特别是鄂尔泰与另一大学士张廷玉不和,各自引“门下士互相推奉,渐至分朋引类,阴为角斗”。鄂、张本在一室办公,面和心非,往往整天不说一句话,鄂尔泰有过失,张廷玉辄加讥讽,使鄂尔泰无地自容。他们的纷争,为乾隆帝所不能容忍。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鄂尔泰的门生、左副都御史仲永檀向鄂容安泄漏密奏留中事,狱兴,乾隆帝指责他“依附师门,有所论劾,无不豫先商酌,暗结党援,排挤异己”,将之囚禁致死,并革鄂容安职。对鄂尔泰虽无惩处,但下吏部议,以示警戒。
乾隆二十年(公元1756年),内阁学士胡中藻《坚磨生集》案发,胡诛死,与其唱和的鄂昌被株连自尽。胡中藻亦是鄂尔泰门人,乾隆帝指责鄂尔泰搞朋党,说如“鄂尔泰犹在,当治其植党之罪”。所以鄂尔泰晚年,君臣关系平常,致贻身后之咎。总起来说,鄂尔泰基本上实现了忠君思想,以此为雍正帝所知遇,晚年培植私人势力,“忠”上的缺陷,导致君臣关系大不如前。忠君在封建的道德观念中是最高的原则,是大节,鄂尔泰对于雍正帝是紧紧地把握了这一点,在大节上成了完人,就站住了脚,而且青云直上。注意大是大非,抓大事,鄂尔泰深知其中三昧,他说过:“大事不可糊涂,小事不可不糊涂。若小事不糊涂,则大事必致糊涂矣。”他认识得很深刻,乃至同他有门户之见的张廷玉也说:“斯言最有味,宜静思之。”表示佩服。清末钟琦在引述鄂尔泰这段话时,赞扬说:“文端识量渊宏,规画久远,此数语大有阅历。”识大局,顾大体,是鄂尔泰一生的长处,虽然晚节有疵,但不影响他的大节。
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鄂尔泰病逝,终年66岁。乾隆帝亲临丧所致祭,谥文端,配享太庙,入祀京师贤良祠。11年之后的乾隆二十年(公元1755年),因其侄鄂昌与门生胡中藻之狱,被撤出贤良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