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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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番外之初恋篇

喜欢夜寻,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

我年幼的时候就同如今的曦玥一般,活在一个真空的世界中,没同几个活人相处过。

除了自己家里的人,便还认过一个妹妹,落灵儿,死了。

我还救过一团诡异的黑色物体,曦玥,没几天就消失了,待我成年才再遇上。

再然后便是被一个人从松鼠洞中抱出来,那就是夜寻。

他是我结交的人中,唯一一个正常些的,而且,他还很好看。

可惜,千溯来接我之后,他就不见了。像是片雪,冬天走了,就再看不到他了。

而我却会常常想念他,莫名其妙的。

那个时候我按着魔界的年龄,正值情窦初开的旺季,可叹的是我因为没在母体中待够时间,身子发育依旧是格外缓慢,看上去若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

遂而当我在感时伤春地发了一天的呆后,下定决心向千溯摊牌,沉沉道“我有喜欢的人了”时,千溯神色陡然滞了一下,随即微微敛起眉,沉吟半晌,才有点小心翼翼又有点复杂道:“莫离?”

我一怔,怎么能同他扯上关系?

他眉间凝滞一缓,缓缓地松了一口气。

莫离年轻风流的那段时间还是个恋童癖,勾引了不少小女孩,害的家中有女孩的家长人人自危。

我心里微妙了一下,决定暂时不要将夜寻的名字说出来了。

只不过经由千溯这么一提醒,我才想到,虽然我时时都会想念夜寻,但他似乎压根不会理我。过往的时候他甚至于戏耍着整我来的,害我吃了断肠草,差点疼死过去。还有几次要把我丢掉,若不是我英明机智,早被他甩开了。

但我想他的时候,却不会记着这些,我觉着他很好,是有的时候他躺在光影斑驳的树下,眸光沉静几近空灵,偶尔会落在我身上。虽然当时以为他的神情冷清入骨,事后回想却记不得那些冷清。记忆画面衬着阳光,给我一份格外温柔的触感。

恍似那个时候,他就是以温柔的眸光看着我的。

我以为,他是很温柔的。

再然后,我自己埋头学了几首风骚的诗,想着到时候再见到他,我就念给他听,显得我多成熟老道。又或者得了他消息给他寄过去,显得我多矜持委婉。

于是千溯看公文,我就写情诗,正儿八经地端坐着写。

他偶尔会懒懒睇眸扫我一眼,不晓为何,一次便开了口,似笑非笑地让我念。

我点点头,正儿八经地放下笔,正儿八经地开始摇头晃脑:“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谦谦君子,淑女好逑……”

“情诗?你写给你那心上人的?”

我脸上发热,没吭声。

他抬眸瞅我一眼,笑一声,再道:“然而,你这么写是不对的,你现在还不是淑女,是幼女。”

我想了想,总觉着有点不对:“这个,改了是不是奇怪了些?”

他慢条斯理地又批示完了一张公文,丢到一边:“情诗这个东西,总归该贴合实际一点才行。你说淑女,人家收了信约莫是想不到你头上的。倘若加的是幼女,嗯,他想必也就记起自己犯下的罪孽了。”

我细思之下觉得分外在理,大笔一挥,改了。

这情诗后来落在千溯书房,忘了收回来,一回木槿玩闹,不晓得怎么将之翻了出来。

她肉嫩的手,气呼呼地抓住那张薄纸,冲到了我的寝房,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姑姑,怎么办,有人陷害我。”

我立马过去将之抱起来,还未来得及哄,便被那一张纸上的被泪滴晕开的墨迹吓了一跳,心不在焉且微微难过地直瞅着那纸:“怎……么了?”

她手指大力地戳了几下“幼女”二字,眼泪吧嗒得更加厉害了:“姑姑,我的清白算完了……我真没给人写过这诗的。”

我:“……”

事后,千溯晃悠悠地过来一趟,那张惹哭木槿的情诗也随之再度消匿了踪影。

我心累地问他放哪儿去了,他说,成长的痕迹嘛,得好生收着。

我默默地在心里骂了他千遍。

闹出的笑话愈多,各种各样的事辅助着让我无法遗忘,遂而便让我这种狼心狗肺的人在那些见不到夜寻的漫长岁月中,也将之深刻地记了下来。

记到后头,记不得他原本冷清的性子,反而觉着他是个温柔的人,会像千溯那样哄我,会轻而易举地化去我心口的悲伤。

像是一缕月光,淡而温柔。

再后来,我当真就找到了他。

但是他那个时候既不打算跟我说话,也不打算同我有半点交集,两手扶了将合的门扉,很是直截了对着挡住门的我平淡道:“嗯,走开些。”

“……”

想象都是骗人的,他至多是一捧冰,还是直接往人心窝里头灌的那种。

现实就是能骨感至此……

然后我才算彻底回忆起来,夜寻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了。虽然,再遇他时,他的清冷,我仍是觉着熟悉。那个时候毕竟年少,不懂得所谓矜持,我想我想念了他这般久,再见到了自然要同他更亲密一些才好。不至于会小鹿乱跳芳心涌动,一来是那个时候,我这个芽还没有完全开窍,二来我那个时候一直以为我待在夜寻身边是两个人彼此祸害着的。就像他风轻云淡同我道断肠草是能吃的,待我咽下去,他才说,只是吃了会死人一样。

我同他从本质上处不来,也不晓得为何两人就一直这么扭曲地在一起了,我总被他嫌弃着。

不过那个时候人傻,就算知道人家不待见我,我觉着他好歹是为我留下了,也总是乐呵呵地凑上去。

一回见着木槿和他家那小果子和谐地挤作一堆看斗鸡,嘻嘻哈哈。我艳羡之余,便格外有行动力,拎了两斗鸡,去了夜寻的院落。

犹记得当时夜寻的表情,如此的耐人寻味,语态依旧风轻云淡,款款道:“你这是作甚?”

一只脖颈后秃了毛的斗鸡倨傲地伸长了脖子,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我以为他这是感兴趣了,春风得意地将那秃毛的斗鸡,友好地递给夜寻:“这只可是我离镜宫中最好的斗鸡,鸡中之王,给你给你。然后我这只……”我提起另一手上瞎了一只眼的斗鸡,“这个就是我的了,‘小小千洛’。”

夜寻短暂地一默:“我以为,你不必给你的鸡取这么贴切的名字。”

我挥挥手,愈发春风得意:“毕竟一会儿要跟你的‘夜寻二号’打一场,得稍作区分嘛,你觉着谁会赢?嗯,咱们可以赌一场。”

“……”

“嗯?”

夜寻放下手中的经书,淡淡瞥我一眼:“你是认真的吗?”

我一怔,忙将两只斗鸡都放到地下去,然后拍拍手:“那是自然,咱们先下赌吧?我就赌我家小小千洛了,哎嘿嘿——它可是一匹黑马呢。”

事情的经过太过于惨烈,我不好多做描述。战况激烈之时,那小小千洛推翻了窗台上一盆连我都不敢碰的兰花。

夜寻闻声抬了下眼,没作声。

我天真地以为他没有出声就是没有大碍,而后眼睁睁地看着两鸡愈战愈勇,继而碎了一套白瓷茶具。

他依旧是宽容大度,没做理会。

“玩尽性了吗?”当小小千洛被夜寻二号按压在身下,一派无力颓然之时,夜寻如是淡淡问我。

我开开心心地朝他一笑,点头点头。

然而最后的最后,夜寻好整以暇地蹲在我身侧,伸出一张格外无良的手:“我赢了,赌注给我。”

我欲哭无泪,趴在地上没有动弹。

夜寻平静道:“你要耍赖?”

“不不不,给给给,我给。”顿一顿,我有点委屈,“可是夜寻,你为什么要揍我?”

方才我要去拥抱我虽败犹荣、屹立在一派碎瓷残瓦的小小千洛,不及进屋那一瞬,就好似一头撞上了一面软墙,整个人转瞬被弹飞了出去,脸先着地地栽倒在地。

“你该是时候长点心了,不妨回去自己想想。”

我的脸擦着青草转了个边,扭到看不到夜寻的那一面,有点受伤。

夜寻二号骄傲地从我背上踩过,顺带擦了擦沾泥的爪。

我知道夜寻喜静,我好动,他一般情况都能忍,等我实在太闹腾了,才会不动声色使各种法子将我轰走。后来他发现我太耐收拾了,不若从前,一根断肠草就能把我折腾得死去活来,从前手段也越来越不那么效果超群。

我自然也发现了这一点,扬扬自得而大有上房揭瓦之态时,他也终于不再同我拐弯抹角,开始对我动手了。

而且每回都要挑我脸上尚且还留着指印的地方捏,我满身的刺头,就这么给生生地镇压了下去。后来就学乖了,知道夜寻这个人分外有原则,有些是能忍的,有些事不是不能忍的,那么,界限在哪儿呢?

通过我多年亲身的经历,我可以说,把斗鸡带到他院子中去,同他一起欣赏一场精彩的搏斗,这就是件很有风险的事。嗯,或者捉一堆的萤火虫,放到他院子里养着。

大白天的,我只要一抬眼,就能看到结界顶端附着着密密麻麻、厚厚一层的虫云,甚满意。

诚然被捏之前,我其实还一直觉着自己这么做是能讨他欢喜的。

故而说千溯他之后有句话说得不对,我从一开始并不是只有一种讨人喜欢的法子,比如送东西之类的。我一开始想到的法子可谓花样繁多,每隔半刻都能想出十来个,可惜,我脸上的指印也是越来越多。

夜寻,最终成功地将我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扼杀在了摇篮里。

故而说在我想象中,自己若少女一般春心萌动地与自己心上人和谐的相处的这么一个画面,始终都没能实现过。而且到后来,我跟他已经扭曲到只要哪一天我不是被他从围墙那儿丢出的庭院,就已经很满足了。

一段闭关之后,我成功修成不灭之身,早前的病弱统统被摒弃,出关之后终于摆脱了小胳膊小腿,长成了我该有的成人样子。

首次以这个模样见夜寻,我一面高兴,一面脑中想了很多相遇的场景,比如正正经经装个陌生人,亦或者借着他愣神的机会,在他那揩点油水。

可惜我想得天花乱坠,当真再见时,他自湖边柳树下淡淡然的一抬眼,就那么轻描淡写地过了,清淡的眸光再度回归平静的湖面:“就出关了?”

我堪堪反应过来,他这就算同我再见完了后,心碎欲哭。

但总体来说,我已经想透了种种可能后必然归一的悲凉结局,反正都是一样的。

那个时候,虽然面皮当糟糠一般摒弃得顺风顺水,内心之中却有一份难言的自尊在,莫名其妙的。我不愿意将自己被他微妙地拒以万里的难过劲儿表现出来,纵然一天到晚地缠着他,却不好说出什么露骨的话。一来是自尊所致,二来则就是发怯了。万一他当真挑明了说不待见我,我估计就得一蹶不振了。

但诚然,有些东西不是想忍就能忍得住的,我最终还是得了自己不想听的那一句话。

彼时正是被封印的东皇钟为一镇守的势力监守自盗,东南之境乱作一团。

我练就不灭之身后千溯便对我放宽了政策,兼之夜寻答应同往,他便准许我出离镜宫,去看看东皇钟的事。

我那时能出去的时间不多,便是格外高兴。我心中也没将东皇钟的事怎么放在心中,毕竟像这种神器,又不是人想用就能用的,这么短的准备时间对他们的战斗力起不了什么提升作用。

我游手好闲地一路晃荡过去,殊不知那伙盗钟的团伙比我想的要有行动力得多,在我还没去找他麻烦的时候,便在半路将我截了。

拿出来镇我的东西自然不是东皇钟,而是染心镜,极其阴损的东西。

功效有二,一则困人,二则驱生心魔。

值得一提的是,我被推入染心镜并不是因为实力不济被谁打落了,而是当时我身边还跟了另一个面首,袭零。

是他将我推下去的,我直至跌入染心镜,都还没能反应过来。

只那愈发朦胧的天际与岸上冷冷凝望的身影,叫我印象深刻,连连做了几夜的噩梦。

我承手下进贡面首已经有段时日,身边留下的人也很多,我从不排斥这么一点。因为整个离镜宫,除了千溯木槿夜寻这些个各有各的忙的人,我便只能和他们共处了。

一个人呆着虽然不至于寂寞,但是人活得久了,便觉着一个人呆着的时候,时光都过得太过于无痕,仿佛空置。所以我也愿意多处几个谈得来的,并无邪念。袭零算是那段时间同我处得最好的,可他却是个内奸,在他叛变之前我都没有察觉到这一点。

可他还是算得不对,因为从染心镜里面爬出来对我来说并不是件很难的事。浮上岸的时候,我趴在镜沿边上大喘气,旁边镇守的人吓得半死,丢盔弃甲而逃,唯独夜寻还端端地坐在那儿,风轻云淡地烤着火。

我搭耸着脑袋,浑身湿嗒嗒的,沉得爬不出来,又看他方才与那镇守的一群人围坐一堆,便问他:“夜寻,你也是帮他们的么?”

夜寻看都没看我一眼。

我自嘲地一笑,奋力地往上爬。

镜沿滑溜得很,我爬着爬着腋下便多了一双手臂,将我从水里拖了起来。

我若一块破布般被他提溜着,却没什么动作,手脚都有点没力,依仗他一双手将我挂着。

“抱着。”夜寻忽而开口。

我搭耸的脑袋一抬:“啊?”

“……”他手一松,我便就是往下滑了些。

我一个激灵,缓过神来,连拖带拽地揪住他的衣服,扒拉几下,急急忙忙四肢并用死死将之绕上了,登时喜笑颜开。

夜寻并不介意我似个树袋熊般毫无形象地挂在他身上,因为他抱我基本都用的这个姿势,也不介意我浑身滴水透湿了他的衣裳,只是道:“你就不怕有一天会给人害死?”

我的下巴抵着他的肩膀,心情莫名高兴得都要飞上云端,笑吟吟道:“我这不是有你吗?”

“我不会永远留在离镜宫,你不想拖累千溯,即便长不了心眼,也该长长记性了。”

“……”

按理来说,这就是我初恋的破灭了。

斤斤计较又敏感得过分了头,心中兀自七上八下,然后在面上呈出一派平和。

木槿道,任何不以结婚为前提的喜欢都是耍流氓,而成婚之后,两个人就会永远在一起了。

夜寻道他没有留在离镜宫的意思,便是不打算同我一起,不打算与我成婚的。而且他这么淡然,只有我揩他油的份,又怎么会耍流氓?他不过是不喜欢我罢了。

出奇的是,我当时除了例行公事般伤神了,依靠在他的肩膀上沉沉睡去,却没感受到过分的悲伤。

因为至少在那时,他还是恍若捧着珍宝般,将我护在怀中的。

之后的夜寻,还是从前的模样,我亦然。只不过后来我愈发小心翼翼地收敛起自己的心思,是因为怕说出来后,他会觉着负担而提前离开。

这份心思愈埋愈深,时光亦在缓慢地流泻,我因为本就没有期待什么,就连暗恋这么一项也适应得如鱼得水。

这大概是我做过的最成熟的一件事,亦是最久的一件事,久到习惯了夜寻的存在,习惯了与他从水火不容、格格不入,到渐渐平静,并以为理所应当的日常。

很少有人记着自己十年前,三十年前还在想些什么,更何况还是千年万年。

我不记得自己对他的那一段苦恋,或许只是青葱年少时懵懂的冲动,或许是别的什么,于千万年后的我来说都并无差别。

我的身边有夜寻,这便是足以让我满足的现实。

再然后,就有了沐殷。

他就若我曾想象中的夜寻一般,是个温柔如月的男子。

只是身子总是很孱弱的,是从娘胎里头带出来的病,我想尽了法子也医不好他。

发自内心地说,我的确很喜欢他,这种喜欢在其他面首之中也是没有的。

他有时低垂的眉眼,总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病弱之美,衬着那温柔的笑意,更是叫人动容。所以,我不想让他就这么逝去。

为了他,我才学的炼丹之术,尽心地调养着他的身子。

可他还是走了。

之后,我便再没去过那个院子。

沐殷走的时候,我就在他身边,近来愈发困倦乏力的他忽而有了片刻的好气色,款款笑着道想让我陪他晒晒太阳。

他举止清雅,为我添上一杯茶,同我一齐在阶梯上坐着,声音温和道:“有件事,我从来没敢同尊上说,当下却有些憋不住话了,尊上可愿意一听?”

我点点头,偏头认真且心疼地瞧着他,攥紧手中的杯盏:“你说。”

“我并不如尊上想象的那般无欲无求,也不仅仅只是盼着尊上安好,我……若不是这身子太过孱弱,或许终有一天会遭尊上厌恶的。”

我微微一愣,并没有搭腔,等着他说下去。

“方被送进离镜宫的时候我便知道,只有讨好了尊上,在这宫中才不会处于卑微的弱态。”沐殷的声音不急不缓,静静地陈述着,“而我之所以这么幸运,能同尊上说上两句话,也并非自己本性使然。我不过花了十年的时间去模仿一个人,模仿他的神情举止,模仿他的一言一行,虽然冰山一角,也足够我受宠千年。”

我默了默:“你,何时见过他?”

夜寻的院落,除了少数几个人,离镜宫中便再无人知道他的消息。

“是进宫之前的事,在雪灵山。我只是远远地瞧见尊上的雪色麾衣好似融进了雪景,抱膝缩作一团,安静而乖巧地看着远端,眸光之间掩不住的低落。”他顿一顿,笑着,“一夜过后,尊上离开,我原以为是自己想多,却见着夜寻仙君缓缓从千里雪封的山中走出来。我终是赌对了,而后又渐渐地不甘心自己赌对了。说到底,都是这孱弱的身子给了我解脱。我死了,便不怕有朝一日尊上终归散尽千水,独取一瓢,亦不怕因愈浓的嫉妒而渐渐面目全非的自己,更不会担心会给尊上知晓一切。”

“……”

沐殷走后,我在梅园躺了三天三夜。

夜寻来时,我正仰面朝天,脸上飘着几片懒得拨开的梅花。

他站在一边没说话,我就先开了口:“夜寻,你是不是来看看我有没有死掉的?”

夜寻道:“人不会因为伤心就死掉的。”

我抹了一把脸,轻声道:“会的,只是你不知道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