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前夫靠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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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早已命定的缘分2

某一天晚上,他的出租屋那一条街都停水了,房东让他自己到楼下井里跳水回去洗澡做饭。他拿着一个铁桶,装了满满的一桶水。

然后,信心满满的单手去提。

拎不动,那只铁通还是纹丝不动的在地面上躺着。

孟韩诧异,他就不信这个邪,这一次是双手一起,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还好,总算稳当的将一桶水提回去了。只是,他也快要累得嗝屁了。

天啊,一桶水怎么这么重啊?以前在家里,看厨娘轻轻松松的就拎着一桶水进厨房了啊。

屈服于无奈的现实,孟韩最后只好去做销售的工作,在一家大型超市为婴儿用品做促销。底薪800,加上百分之五的提成。

超市里来来往往的人流量很大,购买婴儿用品的人也很多,只是同样的,销售婴儿用品的商家也很多。那么多人都在卖同样的东西,需求的客户却只有那么多,你如何说服客人相信,你家的东西才是最好的,这就是销售人员应该具备的功力了。

招聘他来的那个女孩子如是说,孟韩一开始以为,这是很简单的工作,小CASE。

等他真正上马来做的时候,却又傻眼了:现在的客户都很挑剔也都很精明,同样的东西,凭什么就说你家的比别家的好?你要能说出个头头是道来,而且,还必须是一个育婴专家,对于客人提出的那些关于养小孩方面的问题也都要回答的上来。

很可惜,孟韩不是,他甚至连一个基本促销人员的能说会道都没有。

他的这个笨拙的样子,不仅没能带来更多的客户,就连原本准备要买他们家货品的年轻妈妈们,也被他的一问三不知搞烦了。

转而,就被隔壁柜台的那个小伙子给拉走了。

仅仅才干了三天,经理甩给孟韩一百块钱,请他走人,“对不起,我们这里没有适合你的工作,你还是另谋高就吧。”

正好,孟韩身上已经没钱了,那一百块刚好解了他的燃眉之急,又能吃几天的快餐了。

可是之后呢,如果这一百块钱又花光了呢?孟韩想了很久,却依旧不知道该怎么办。

很显然,在这个小镇上,最好找的工作就是销售和送货员。但是这里的销售和送货员是不分家的,一般都是自主营业的小店,店主就是老板和老板娘夫妻,他们会聘请年轻人给他们做销售。开着小货车或者是电动三轮车装了满满的一车货物,在大街上溜达着。

四处问别人,你要不要我家的货?答曰:要;然后,你要负责把你车上的货物卸载给对方。

这也是一份极需要体力的活儿,孟韩的小身材板儿,根本就干不了。

总也不能坐吃山空啊,晃荡了两天,孟韩总算找到了他的第一份工作:打字员,对于精通电脑的他来说,这样的工作总能胜任吧?

在一家复印店做打字员,不包吃住,月薪800,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十个小时以上。

虽然工作条件很不好工资很不高很对不起自己的学历,可是孟韩也没有办法啊,在生活面前,吃饱饭不让自己饿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吃,每天在外面吃快餐,孟韩已经学会了节约,由最初的一顿饭五块钱,现在每吃一顿饭才花了三块钱;喝,还好,小镇上一桶纯净水才四块钱,够他喝一个星期的了,他也没有去买饮水机懒得烧开水,就每天喝点凉水凑合着。

等有了钱再去买洗衣机吧,反正目前还是热天,那两件衣服每天都只是随便拿水汰一下,倒也方便。反正他不抽烟不喝酒没有不良爱好,节约一点,一个月还能有300块的结余。

店老板还夸他打字效率高,速度快又没有错别字,下个月开始准备给他加工资呢。

孟韩苦笑,要是让他以往的朋友,特别是童颜,看到他现在的样子,不知道她会作何感想呢?

曾几何时,孟家的大少爷,要为这区区的几百块钱,伤透脑筋。

反正这种生活,是孟韩以前从没有经历过,甚至,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这就是林怡茜来到这里的时候看到的情景,孟韩正坐在一口井边上,地上放了一盆水,他正在洗衣服。所谓的洗衣服也只是把T恤短裤扔到盆里揉吧揉吧,然后换盆水清一遍,就叫做洗衣服了。

很简单的过程,孟韩是玩的不亦说乎,他脱了上衣只穿一条短裤坐在井边上,洗着衣服偶尔还和旁边的小孩子打水仗。

林怡茜在一边看得,很是心酸。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孟韩的时候,是在家里,林先生林太太邀请了许多客人,举行一个家庭宴会。

作为重要的客人,爸爸妈妈隆重的款待了孟家的少爷,孟韩穿得很正式,西装三件套。

而为了给她妆点门户,林太太特地为她订做了一件小礼服,穿在身上很不习惯很别扭。就跟酒店的迎宾小姐一样,她要站在家门口迎客,脚上踩着七寸的高跟鞋。

一个小时站下来,只觉得,腿脚都不是自己的了。

晚宴已经开场了,林先生林太太都在忙着招呼客人,没有人注意到门口的她。

林怡茜一个人,偷偷地溜到花园里,踢掉鞋子,坐在长椅上想要透口气。

结果,身后传来一个带笑的男声:“小姐,这是你的鞋子吗?”

林怡茜回头看,脸色马上就涨得通红了,非常的不好意思。她刚刚,刚刚居然将鞋子踢落到别人头上了,那个人,就是孟韩。

这就是他们的第一次,非正式场合的见面。

那么阳光的一个大男孩,正是生长在抑郁的林家的养女所没见过的类型。

那一天晚上,两个人一起抛下满屋子的宾客,躲在花园里透气,兼聊天。那一天晚上,他们两个人聊得很愉快的,明明,度过了那样的一个夜晚。

她以为,他是喜欢,或者是,稍微对她有些好感的。至少,林怡茜就非常喜欢上孟韩了,因为那一个晚上,说她爱上了他也不为过。

曾经孟韩也问过,她为什么会喜欢上他;她的回答,正是心里话:“喜欢一个人还需要理由吗?”

还有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一切,都是月亮惹的祸。那一晚的月光太过于蛊 惑人心了,于是,林怡茜就那么轻易地掉入了爱情的陷阱。

为了他,她做了许多的事情,可惜,在孟韩眼中,她始终只是一个单蠢的千金小姐,一直都不对他的口味。从那晚以后,他甚至再也不跟她说话,见了面也再没有一个笑容了。

孟韩讨厌她的理由居然是:她是林家的女儿,是所谓的千金小姐。

千金小姐吗?是,她姓林,林家唯一的女儿,这些都只是表面上的情况。真正的内在,林怡茜在心里苦笑着,很多时候,她宁愿,不是被林家父母所收养。

更可笑的是,她知道,林先生收养她是另有目的的;其实,他根本不是林先生,他根本就是,就是……

想到这里,林怡茜的眸光黯淡了许多,现在,妈妈找到了她的亲生女儿,甚至还闹到了,要跟爸爸离婚的地步。林家,很快就要不存在了,那她,哪里还会有她存在的位置呢?

所以,她也想离开了,学着孟韩一样,逃离那一切。

其实一开始林怡茜到来的时候孟韩就看到了,只是他不想理会,早在离开之前,他就已经跟她说清楚了,他不会喜欢她的,就算没有童颜,他爱的那个人也不会是她。

那她,还来干什么?

还真有本事,他都躲到这里来了,连靖轩都不知道,她居然也有办法找过来。

可是后来,看到她的眼里隐隐的有泪花在闪烁,孟韩心里又有点不忍了。其实爱一个人本是没有过错的,就算他爱着童颜,可是童颜不喜欢他。如果童颜对他也像他对待林怡茜那样冷酷无情的话。

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承受。

想到这里,孟韩觉得有点愧疚了,一手拎着一桶衣服,一只手在裤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巾递了过去,“你怎么了?”

林怡茜猛地抬头,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这是第一次,孟韩对她这么和颜悦色的说话。她抽了抽鼻子,对着他粲然一笑,“没事,只是觉得难受,孟韩,你怎么,怎么会——”

她说不下去了,孟韩却明白了,任谁看到他现在这种情况,都会觉得他混得很惨吧?无所谓的一耸肩,孟韩转身上楼,林怡茜也跟着他进去了。

孟韩没有问林怡茜是怎么找到他的,只要有心,这个世上没有做不成的事情,除了爱情;也没有问她到底想干什么,刚才难得的一时好心已经让他很后悔了,看林怡茜笑得那个样子,不会以为是自己感动了,然后也开始喜欢她了吧?

对不爱的人假好心,实际上是一种最大的残忍。

只是林怡茜接下来的举动,孟韩就有点看不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