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医药卫生知识的不断普及,人们防病健身的意识加强了,许多家庭都备有药品,使得一些小毛病能得到及时治疗。但是,多数人通常不会定期清理药箱,结果药物过期、变质了也不知道,反而危害了健康。其实,只要略加注意就能发现药物变质的小信号:
(1)胶囊剂有软化、碎裂或表面发生粘连现象。
(2)丸剂变形、变色、发霉,或有臭味。
(3)药片有花斑、发黄、发霉、松散,或出现结晶。
(4)糖衣片表面已褪色露底,出现花斑或黑色,或者崩裂、粘连,或发霉。
(5)冲剂已受潮、结块,或溶化、变硬、发霉。
(6)药粉已吸潮发酵变臭;药膏已出现油水分层,或有异臭。
(7)内服药水尤其是糖浆剂,不论颜色深浅,都要求澄清,如果出现絮状物、沉淀物,甚至发霉变色,或产生气体,则表明已经变质了。
(8)眼药水除了极少数为混悬液以外,一般都要求澄清,而且不得有一点纤维,也不能有混浊、沉淀、变色。
(9)注射液不允许有变色、混浊、沉淀或结晶析出等现象。
还有一些药品在外观上没有明显的变化,但内部已经变质了。因此,凡是过了有效期的药品不能再延长使用。
所谓“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保持质量的期限。通常药品标签上注明有效期的年月,就是指可以使用到所标明的月份的最后一天,次日即无效。也有的从药厂的生产日期算起,在标签上先打印批号:一般采用6位数字,前2位数字表示年份,中间2位表示月份,最后2位表示日期,然后注明“有效期”便按批号进行推算。如批号为981210,有效期一年,就表示有效期到1999年12月10日为止。但须谨防的是,药品的有效期并不等于保险期,如果保管不当,即使在有效期内,也可能引起药品变质失效。
小提示
一般3~6个月就应检查一次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或变质失效,一旦发现问题药品应该及时处理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