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士同
“泛道德化”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数千年来,一代又一代,无不张扬“道德”的大旗,防范和谴责“不道德”的行为;开口闭口不离“道德”二字,且又总是喟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待到今日更是痛心“道德滑坡”,失去了“道德的底线”,甚至有人惊呼“什么时候就变成这样了”?听到这些说法,不禁令人心生疑惑:以前的世风就那么好,道德水平就那么高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若要提升社会的道德水准,让道德不再“滑坡”,至少不要滑到“底线”以下,岂不是只有回到古代,用孔子的话说“克己复礼”了?
问题是我们的道德什么时候好过?汉唐,还是康乾?尽管那都是为文人所歌颂的“盛世”,其道德风貌却未必如后人所想象。哪怕如孔子乃至后世所推崇的“三代”,就真有他们形容的那么美好?且不说三代只是个传说,即使真如传说所言,其中为后世津津乐道的“禅让”,也不能不让人起疑。尧把两个女儿嫁给了舜,这种传位于女婿的做法能叫“禅让”?据后世有关文字记载,尧也好,舜也好,王位都不是“让”出去的,而是被“夺”走的。失去王位的尧和舜,境况都被继承者逼迫得颇为凄凉。还是禹痛快,索性撕掉虚伪的面纱,把王位直接交到儿子启的手里,不再故作姿态,装模作样。就这样的三位帝王,我们能将其视为道德楷模么?因此,有学者在言及中国的道德状况时,坦言“不是‘什么时候就变成这样了’,而是从来都是这样”,此话说得还是有些道理的。然而,历来的道学家对这些似乎都视而不见,一味想当然地认为,只要通过“诲人不倦”的说教,社会的道德风貌就会大为改观;全社会只要按照他们的训导去做,社会秩序就会安定和谐,君王也就可以心安理得地“王天下”了。
于是,问题又摆在我们面前了,孔孟之道教化国人已有两千多年,究竟取得了多大的成效呢?国人的道德水准究竟有多大的提升呢?怕是稍有历史常识的人,心里都清楚。而如今道德的每况愈下,以致几近全方位的塌陷,越发证明了道德说教的苍白和无济于事。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对思想品德的教育,应该说是抓得不能再紧了。学校有一支极其庞大的从事“道德教育”的专业教师队伍,各种媒体乃至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标语牌和电子屏幕,几乎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宣传和教化;然而,社会的道德水准并不见提高,人们依旧在感叹道德的滑坡道德的沦丧。到过西方或者日本的国人,都发现在道德水准上,西方(包括日本)的年轻人并不亚于中国的年轻人,在很多西方国家(包括日本),人们的社会公德乃至整体素质明显地要比中国人高。面对这些亲身所历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事实,我们难道不该静下心来认真反思一下,为什么我们整天讲道德,道德水准反而不如人家呢?人类都进入二十一世纪了,可我们还寄希望于所谓传统的道德教化,以为通过“读经”,通过圣人的片言只语就能守住社会的道德底线,就能提升国民的道德水平,是不是也太不现实了?有人说,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只要我们记住“人没有仁义之心,就跟禽兽一样”,就不会去做不道德的事情了。这岂不太天真太可笑了?简直就是痴人说梦!目前,除了那些“国学班”的主办者、宣讲者,得以通过“读经”拼命捞钱之外,实在看不出这类道德说教对社会的进步有何裨益,社会依旧走不出道德的困境。其实,在那些道德败坏的人当中,从来就不乏喋喋不休的说教者!
关键的问题还在于,我们说“道德滑坡”,究竟从哪儿滑到哪儿了?我们讲“道德底线”,底线又在哪儿呢?尤其是由谁来设定这个底线,又如何守住这个底线?这不都是些问题么?倘若连这些问题都没搞清,只顾闭着眼读经,能读出个什么子丑寅卯来?读得再好顶多也只能像鲁迅先生笔下“三味书屋”里的那位老先生,“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拗过去,拗过去”罢了。说实话,想从传统的儒家学说中去寻找济世良方,来改善当下社会的道德状况,不仅无济于事,还会南辕北辙。因为儒家学说原本就是鼓吹恢复“礼制”的学说,其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在一个缺乏平等和公正的社会里,谁跟谁讲道德?权力一旦与道德结盟,统治者自然而然就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权力也就越发肆无忌惮,谈不上任何监督与制约。在这种政治文化生态里,道德的言说只不过是获得强势话语地位的人,对他人实行思想掌控的意识形态托词而已。既然“三纲”已决定了社会制度的性质,那么,依附于制度的道德,“五常”当然得为“三纲”服务了。可良好的道德只能在良好的制度下才得以正常运行,否则,道德说教只能助长人们的伪善,“教化”出来的无非是伪君子或者奴才。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我们怎么还用两千年前的“圣人”之言,用奴化了国人两千多年的“纲常”来规范我们“心中的道德律”(康德语)呢?为历代所津津乐道的诸葛亮的“忠”和梁山好汉的“义”,能整合我们今天的社会么?八十年前,也就是罗斯福新政时期,美国学者帕森斯在他的《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中就精辟地指出,统治者不推行欺诈无以制服臣民、维持权力;于是,强力盛行加上欺诈成风,社会共同体就会败坏,最终上演失范。所以说,道德沦丧的病根在于宪法性的缺失,在于我们常说的“法制不健全”和“有法不依”,抑或让违宪的“恶法”驱逐了“良法”!没有法的制约,单靠自身的“修身养性”是根本靠不住的。也正如康德的道德哲学所揭示的:伦理道德的最高层次是理性存在者的自由意志以理性的名义对自己行为的无偏见的立法,并按照这种立法去行动。任何以自己的经济地位或任何其它特殊的处境为出发点的利益诉求,都是道德诉求的反面。由此可见,不是不要“讲道德”,而是只有在法治的前提下“讲道德”,良好的道德才有可能践行,否则,道德只能成为权力的工具。也只有当“政治系统中的权威受制于法律,尊重被统治者的权利,权力限于宪法规定的职司”(帕森斯语)时,我们才有可能构建起适合现代社会的道德底线,并将它牢牢地守住。
国人素来习惯于纵向比较,何不横向比较一下呢?早在公元前6——5世纪,差不多与孔子同时的雅典立法者梭伦就主张“制定法律,无贵无贱,一视同仁”,亚里斯多德也主张“法治优于人治”,古罗马的西塞罗更是宣称“为获得自由,我们都是法律的仆人”。这大概就是西方先哲与中国圣人的区别所在吧?谁的观念更适合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富足和谐的现代社会,该是不言而喻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