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国政治史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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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王朝更替(9)

吴 汉末黄巾起义时,孙坚随会稽朱俏到中原镇压黄巾,以后又转战于凉州和荆州江南诸郡。董卓之乱时,孙坚参加讨伐董卓的关东联军,隶属于袁术,在淮南活动。孙坚死,子孙策统领部众,约于兴平元年(194)开始向江东发展。他得到周瑜等人的助力,驱逐暂驻曲阿的扬州刺史刘繇,逼降会稽太守王朗。建安元年献帝都许以后,孙策拒袁术而联曹操,受封为吴侯。建安四年,孙策击破袁术庐江太守刘勋,吞并其部曲,并取得豫章郡地。建安五年孙策死,策弟孙权统众。建安十三年孙权由吴徙治京城(今江苏镇江)。筹划赤壁之战,势力达于荆州十五年招附保据岭南的士燮兄弟,取得东南半壁。建安十六年孙权徙治秣陵,次年,改秣陵为建业。建安二十四年孙权破关羽,占有荆州全境。三年以后(222)又取得夷陵之战的胜利,限制了蜀国出峡发展的可能。孙权尚存的困难,一是对付山越的不宁,一是在淮南巢湖地区抗拒曹魏的压力。

散布在东南州郡山区的山越人,阻险割据,甚至北联曹魏,反对孙权势力向南方内地扩张。孙权与山越进行过多次战争,屡获胜利,嘉禾三年(234)诸葛恪率军进攻丹阳山越,经三年围困,山越十万人出山投降,其中四万丁壮补兵,余下的成为编户。孙吴统治的几十年中,山越人大体与汉人趋于融合。东晋南朝史籍中,关于山越的记载只偶尔一见。

孙权主要的军事活动在淮南。赤壁战后,曹操军屡攻合肥地区,双方互有胜负。江北居民多渡江,濒江数郡成为空虚地带。诸葛亮死,魏蜀战争停止后,魏国加强了在淮南对吴国的进攻。吴军除沿江设督驻军、遍置烽燧以外,还在巢湖南口筑濡须坞,严密防守。魏军水师有限,进攻难于奏效,所以魏吴相持有年。

孙权统治时,江东经济有显著发展。北人南来,山越出居平地,劳动力增多。长江两岸地区都设有屯田区,其中毗陵屯田区(今江苏常州、镇江、无锡一带)最大。会稽郡农业生产比较发达。历代陆续修成的浙东运河和江南运河在孙吴时发挥了通航效益。江南运河云阳至京口(今江苏丹阳至镇江)一段流经山间,不便通航,吴末得到修整。云阳以西开辟破冈渎,使秦淮河和江南运河相联通,为三吴至建业的便捷水道。丝织业开始在江南兴起,但织造技术还不高,所以蜀锦成为重要的输入物资。铜铁冶铸继承东汉规模而有发展,青瓷业也在东汉釉陶制造基础上走向成熟。由于河海交通的需要,造船业很兴盛,海船经常北航辽东,南通南海诸国。黄龙二年(230)万人船队到达夷洲,即今台湾省,这是大陆与台湾联系的最早记载,吴国使臣朱应、康泰泛海至林邑(在今越南南部)、扶南(在今柬埔寨境)诸国。大秦商人和林邑使臣也曾到达建业。

孙吴诸将以私兵随孙氏征战,孙吴屡以国家佃客赐给功臣,功臣往往拥有多至数县的俸邑,因而逐渐形成吴国武将世袭领兵的制度。同时,江南也出现了像吴郡的顾、陆、朱、张那样的占有大量土地和童仆,而且各有门风,世居高位的大族。他们和世袭领兵的武将同是孙吴政权的主要支柱。

孙权死(252)后吴国日趋衰弱,而魏国则在司马氏消灭淮南地区三次军事叛乱后日趋强大。由于司马氏以先灭蜀后取吴作为国策,而在灭蜀(263)、代魏(265)后又忙于新朝定制,吴国政权暂得延续。晋泰始五年(269),羊祜受命都督荆州诸军事,镇襄阳筹划攻吴。羊祜命王溶在益州筹建水师,并预定攻吴的军事方略。咸宁五年(279)冬,晋军出兵自长江以北、江陵至建业之间五道攻吴,而以益州水师为奇兵出峡顺流,于太康元年(280)三月攻下建业,吴帝孙皓降,吴国亡。吴国历四帝,共五十二年。东汉初平元年(190)后出现的全国分裂局面,经过魏、蜀、吴三个区域的局部统一和相持后,至此又归于全国的统一。

3世纪60年代至5世纪20年代以汉族为主体的封建王朝。魏咸熙二年(265)十二月,晋王司马炎(即晋武帝司马炎)夺取政权,建立晋朝,先都洛阳,后迁长安,历四帝。建兴四年(316)为匈奴刘氏所灭史称西晋。建武元年(317)琅琊王司马睿(即晋元帝司马睿)在江南即晋王位,都于建康,历十一帝。元熙二年(420),为刘裕所灭,史称东晋。

西晋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平吴,统一南北,全国计有司、冀、兖、豫、荆、徐、青、扬、幽、平、并、雍、凉、秦、梁、益、宁、交、广十九个州,一百七十三个郡、国,二百四十余万户。

晋武帝司马炎即位后采取宽和节俭的方针,继续推行废止典农官的政策,把曹魏以来的屯田民编入郡县为自耕小农,从而增加了纳税人口。全国百姓的赋税徭役负担归于一律,有利于政令的统一和中央集权的统治。对于吴蜀故地,采取了一些区别对待的措施,加以安抚。同时也注意防范,如派中央兵到江南驻守,把吴人向北迁徙。吴蜀人士在朝廷的仕进,无形中受到一些限制。出身于东吴高门的顾荣和陆机、陆云兄弟,虽有“三俊”之称,平吴后到洛阳,只被任命为八品的郎中。在朝廷大臣中,存在以山涛、羊祜为首的和贾充、荀嬝为首的两派政治势力。但晋武帝“宽而能断”,在重大问题上择善而从,平吴以统一全国的决策,就是力排贾充等反对意见,坚决采纳羊祜、张华等人的主张而制定的。

晋武帝立白痴的惠帝为太子,又为他娶了凶狠狡诈的贾南风(贾充之女)为妃。平吴以后,武帝不再兢兢业业,却奢侈放纵起来。他死后,元康元年(291),贾后联合楚王玮先后杀死辅政的杨骏(惠帝继母之父)和汝南王亮,接着又消灭楚王玮。贾后专擅朝政,任用裴頠、张华,维持了短暂平稳的政局。但延绵十六年之久的八王之乱也从此开始。赵王伦杀贾后,废惠帝自立。齐王彊、成都王颖、河间王篆联合起兵,杀赵王伦。诸王为争夺中央权力,内讧不已。以后加入混战的,还有长沙暸义、东海王越。光熙元年(306)惠帝被东海王越毒死。永嘉五年(311),刘曜攻陷洛阳,怀帝被俘至平阳(今山西临汾西)。五年后,即位于长安的愍帝投降于汉。

西晋的政治、经济、军事措施,多沿袭曹魏旧章,又加以改革,其目的在于巩固中央集权的统治。而东晋南朝门阀士族的兴盛,人身依附关系的加强,方镇势力的强大,这些影响以至削弱中央集权统治的因素,这时也开始出现。

中央最高官职有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尚书省长官有令、仆射,执行皇帝诏命,统领百官,处理政务。令以外有时设总录一人,或录尚书六条事若干人。前者地位高于尚书令,后者地位与尚书令大致相当。尚书左丞掌监察省内及群官。太康年间(280~289)尚书省所属有吏、左民、度支、五兵、田曹、殿中六曹,曹郎三十四人。掌任命官员的吏曹,在诸曹中最为重要。中书省的监、令掌起草诏令。侍中(一般四人)侍从皇帝左右,以备顾问,兼司谏诤和评议。尚书所奏文案若有不妥,侍中即加封驳。西晋时,尚书令一般地位在中书监令及侍中之上,只有贾后执政期间诏令多出中书,不经尚书省。还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掌纠弹不法,廷尉掌断刑狱。西晋用人途径,除开府的三公自己辟召掾属和刺史举秀才,太守察孝廉外,仍袭用九品中正制以选拔官吏。中正一般只注意被评定者家世的封爵与官位,很少注意真正才能,不能起选拔人才的作用。但州中正的作用加强,吏部选用任命之前,又须经司徒府核实九品的评定,这些都是朝廷为了集中用人权力,以加强控制。

法制方面,西晋改变了秦汉以来律令不分的状况,把属于行政规章制度的条文独立为令,为后代所沿袭。晋律篇目体系比较完备,而条文大为减少(六百二十条)。某些律条的规定,起了缓和阶级矛盾与缓和统治阶级内部不满的作用,巩固了中央政权。

西晋规定,高官显爵者各按官品高下占有田地。第一品多达五十顷,二品四十五顷,三品四十顷,四品三十五顷,五品三十顷,六品二十五顷,七品二十顷,八品十五顷,九品亦可占有十顷(见占田课田制)。后汉、三国以来,大族占有处于依附地位的人口,西晋则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以法令形式承认私家依附农民。高官可按官品高低庇荫亲族,多者荫九族,少者及三世,免除其租税徭役负担。为了耕种所占田地,还允许他们庇荫劳动人手,作为佃客和衣食客。限定第一、二品官占有佃客不超过五十(疑当做十五)户,第三品十户,第四品七户,第五品五户,第六品三户,第七品二户,第八、九品一户。虽然法令规定免除国家租税、徭役的户数,寓限制之意,但在占有大量田地情况下,高官显爵者必须拥有更多超过法令规定的从事劳动的依附人口。对于一些高官,朝廷赐给菜田、厨田,同时赐给附着于田地从事耕种和其他劳役的田驺与厨士。地方政府与官吏,从朝廷获得公田与禄田。西晋灭亡七八十年后,北方鲜卑慕容氏统治下的南燕存在着“百室合户,千丁共籍”的局面,正是西晋承认私家依附农民的恶性发展。在占有大量土地和依附人口的基础上,后汉、曹魏以来世代高官而且世袭封爵的家族,在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据有特殊优越地位,形成门阀士族。

西晋本着古代一夫一妇耕田百亩的遗意,承认男子占有田地的限额为七十亩,女子三十亩。课租不问每户占田多少,按一丁交纳租谷。丁男五十亩,收租四斛。即课田每亩定额交租八升,改变了屯田民按收成比例纳租的方式。同时沿用曹魏之制,丁男之户交纳实物,称为调。户依资财贫富分为九等,调按户等收取,九等平均定额,大致每户年纳绢三匹,绵三斤,称为九品混通之制。这种田租、户调的名称与方式一直沿用到唐代。

西晋时,世代为兵的士家(兵家)继续存在,同时也实行募兵,并征发良人来补充兵源。中央直辖一些精锐部队,称为中军,宿卫宫殿和首都,分别由领军、护军、左卫、右卫、骁骑、游击等六将军统领。中军被派遣到地方驻屯或作战,则称为外军(一说外军是洛阳城外诸军)。领军、护军将军还主管武官的选拔任用。西晋初,刺史加将军号,统领州郡兵。平吴以后,刺史专理民事。另有都督(资历稍浅者称监或督)某州或某几州诸军事,大都由诸王担任,驻守军事要地,统领州郡军队。他们有处死部下的权力,依使持节、持节、假节三级称号而范围大小不同。都督的主要僚属由中央任命,以防止都督专擅。都督起初不一定管地方行政,西晋末开始例行兼领治所所在的刺史职务。西晋分封宗室为王,封国内民户的租调,三分食一。东晋渡江以后九分食一。诸王主要职责在于分驻军事重镇。西晋初年所封诸王,其封国大都即在都督区内。八王之乱后期的主要人物齐王同、成都王颖、河间王颐、东海王越是统领重兵坐镇许昌、邺、长安和下邳的都督,这时封国所在已经和都督区没有关系。

封建统治阶级互相混战造成的灾难,迅速激化了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中有些带有阶级矛盾的因素,也加剧起来。统治阶级无法缓和各种矛盾,导致了西晋王朝的灭亡。

惠帝时,人为祸患之外,加以疾疫饥馑等天灾,百姓背井离乡,流离失所。各地方的统治者不但不妥善安置,反而迫使他们还乡,甚至滥加残害。如荆州刺史王澄沉溺巴蜀流民八千人于长江,各地流民不断反抗,先后有太安二年(303)张昌于安陆(今湖北云梦)、光熙元年(306)刘伯根、王弥于东莱(今山东掖县)、永嘉四年(310)王如于宛(今河南南阳)、五年杜滪于长沙发动起义。斗争的时间虽不长,但都不同程度地打击了司马氏的统治。荆、江、徐、扬、豫五州之境,一度多为张昌起义军所占据(见张昌、石冰起义)。但颠覆西晋王朝的根本力量是匈奴、羯、氐、羌、鲜卑这“五胡”中的匈奴与羯,“五胡”或加巴责称为“六夷”。

西晋时北方、东北和西北,尤其并州和关中一带居住着很多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少数民族。江统曾说“西北诸郡皆为戎居”,关中百余万口,“戎狄居半”。平吴以前,凉州鲜卑族人秃发树机能起兵反晋,不少羌胡人民参加(270~279)。惠帝时,氐人齐万年在关中起兵(296~299),“秦、雍、氐、羌悉反”,郭钦、江统都主张“徙戎”,即把与汉族杂居内地的少数民族集体迁徙到边远之地。他们预见到被压迫的广大少数民族对晋王朝统治的威胁,但建议都未见实行。备受民族和阶级双重压迫的各少数民族,相继起而反抗。惠帝永兴元年(304),率领流民由西北进入益州的赉人李雄在成都称成都王,匈奴五部与杂胡的首领左贤王刘渊在左国城(今山西离石北)称汉王,这是少数民族最初建立的两个政权。愍帝降于汉,西晋亡,以后其他少数民族相继崛起,汉族统治者张氏、李氏也先后在凉州据地自保,形成十六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