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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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演戏需要的是勇气

北方冬日的太阳总是很懒惰,士兵们已经起床将早晨的操练结束的时候,它才懒洋洋的从东方地平线上不情不愿的钻出来将黑暗驱赶走。刚冒出头的太阳并不刺眼,那颜色的就好像一个蒸熟了的鸡蛋黄。自从上了燕山之后这些大隋的府兵们被李闲强制性的增加了一项训练,那就是清早负重三公里越野跑步。

这一圈跑下来饥肠辘辘的士兵们在看到那漂亮的太阳的时候,甚至有人舔了舔嘴唇幻想着美食的味道。

昨天下午的时候故城县令李建就带着民夫开始往大营中运送粮食,正好县城里征集来的往辽西运粮的骡马和大车都在,所以粮食一车一车的运来速度很快。这些粮食本来是要运往辽西怀远镇的,但为了报答薛将军的救命之恩,李建也不在意挪用一些。反正征辽大军的粮草主要是从各大粮仓出,各地郡县的粮食也没有规定的数量。

大隋的府库根本就不缺粮,缺粮的是百姓。

仅仅是黎阳仓一个地方,就存有百万石的粮食,只是收进粮仓里的,宁愿放烂了也不会轻易再救济百姓用。无论是李建这样的地方小官,还是掌管着大粮仓的官吏最喜欢的就是朝廷下令往外调拨粮草,出一万石可以上报出了一万五千石,大把大把的肉好都装进了他们的腰包中。

就算从粮仓中随便扣出一点东西来,他们就能发一笔横财。

大隋从立国到一统天下再到万国来朝的速度之快令人震惊,而大隋官场的腐败堕落之快则有过之而无不及。官员们如果不会将府库中的东西变成自己的金银,如果不能将百姓的赋税变成自己的财富,那无疑会令同僚鄙视。大隋的贪官如牛毛一样多,但是清官却是凤毛麟角一般稀缺。

如李建这样的官员,将粮食送给李闲军中,缺出来的亏空他只需等明年夏粮收获的时候随随便便往上提一些就能补上,就算补不上,大不了往朝廷报个灾年,然后给清河郡的郡守大人送一份厚礼,自然什么问题都没有,弄不好朝廷还会拨一些赈灾的款项。

用朝廷的粮食还李闲的人情,李建一点儿都不心疼。

早晨士兵们收操的时候,昨天被吓昏了的故城县捕头刘安就监督着民夫们将今天的第一批粮食运了过来。昨天晚上他先是亲自到陈雀儿开的那家马车行将这些日子收的礼钱都还了回去,然后一个劲儿的说好话。这样的人陈雀儿也没什么客气的,将银钱收回来之后又狠狠的讹诈了一笔,然后答应刘安不计较之前的事,被讹了钱的刘安反而心满意足的走了,今天早晨天还没亮就尽职尽责的到了粮仓等候。

跟着送粮的队伍一起出城的还有一个骑着快马的人,马背上的骑士正是刘安一个最亲信的徒弟。大隋地方上的官员构架理论上其实并不复杂庞大,比如县衙中按照朝廷的规矩,正式的捕头捕快并没有几个人,可要维持一个县的治安光凭他们几个人显然是不够的,所以这些捕头捕快手下基本上都有不少徒弟和帮闲,这些人的工钱并不是由朝廷出,而是由他们的师父出,而为了养活这批人,那几个捕头捕快不贪不占这是不可能的。

这个本来跟着运送粮食队伍一同出城的人,在一个小路口却朝着另一个方向奔驰了出去。有人看到也不会好奇,虽然那个人显然有些行色匆匆。

刘安的徒弟骑着马一口气奔出去几十里才停下来休息了一会儿,匆匆吃了几口干粮就再次上路。

路上经过一个镇子的时候他进了一个大户人家,没多久换了一身衣服换了一匹马他就再次上路。虽然他确定没有人能跟上自己,但还是小心翼翼的在两个地方换了衣服换了马,又故意多走了一段弯路才到了高鸡泊。

高鸡泊戒备的喽啰显然认识这个人,只说了几句话就放了此人进了寨子。

等了半个小时之后,他被叫进了一间很宽敞的房间中。这个房间大的有些离谱,所以即便屋子里放了很多家具依然显得很空旷。在这间大房子的正中间,有一个一身宽松锦衣的人正在慢慢的享用着早饭。

刘安的徒弟进了门之后就恭恭敬敬的站在一边,不说话,甚至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穿锦衣的人是高士达,一般情况下他最讨厌有人在吃饭的时候打搅自己,因为他觉得吃饭是人生一等一的大事。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比填饱自己的肚子更重要的了。自从他举旗造反之后,这种感觉比以往还要强烈。

不过今天他破了例,因为刚才喽啰进来禀报说故城县捕头刘安有重要的消息送来,事关高鸡泊的生死存亡。

刘安是他养着的一条狗,最起码高士达是这样认为的。给他一些好处,这条狗就会在第一时间报答自己。比如,朝廷里有什么重要的事,高士达都是从刘安那里得来的。上次之所以他敢带着人马去攻打故城县,就是因为有刘安这样一个内应。不过故城县令李建很上道,孝敬了三千石的粮草和一万贯黄灿灿的肉好,于是高士达大发慈悲没有继续进攻。

他本来就没打算占领一座县城,那样的话只会招惹来朝廷的打击。

树林中最高大的那棵树一定也是最先被风吹落了枝叶的,这是窦建德曾经对他说过的话,高士达觉得很有道理就一直记在心里,对于他来说,故城县就好比他养着的一只鸡,鸡在,他就能每天吃到鸡蛋。可如果把鸡吃了,虽然吃的时候会觉得滋味远比鸡蛋好,可毫无疑问的是,以后将再也吃不到鸡蛋了。只要李建还不想死,不想丢了官,他就可以一次一次的去压榨。

所以,他需要一个像刘安这样的人。

“什么事?如果你今天带来的消息不能让我觉得很重要的话,我就让人割了你的舌头。”

高士达一边吃饭一边淡淡的说道。

他很喜欢这种感觉,一句话就能定人生死。

刘安的徒弟吓了一跳,说话的时候连声音都变得颤抖了起来。

“回……回大当家的话,我师父确实有重要的消息让我亲口对您说。”

他看了一眼站在高士达身边服侍他吃饭的几个年轻貌美的女子,然后又迅速的低下了头。

高士达道:“说吧,这里的没有人会出卖我,所以也就没有人会出卖你和你师父。”

刘安的徒弟犹豫了一下,随即抬起头将刘安让他说的话说了一遍。他的话还没说完,高士达已经震惊得站了起来。

就在刘安的徒弟进了高鸡泊之后,一个看起来不起眼的普通百姓从道路一侧的林子里出来,骑上马往故城的方向赶了回去。这个人的装束没有什么特点,如果非要找出来一点与众不同的地方,那就是他的右手食指上带着一个银质的戒指。

这个人骑马返回故城县之后,直接进了陈雀儿开的那家马车行。

而就在昨夜,十几个飞虎军的密谍换了百姓的装束后骑着马离开大营,一路往南去了。他们昼伏夜行,专门挑小路走,尽力隐藏自己的踪迹。时间再往前推五天,几个高鸡泊的小喽啰跟着他们的头目进古城县青楼快活的时候,左等右等也不见头目从那姑娘房间里出来,等他们觉得不对劲的时候冲进去,房间里只剩下一个被堵上了嘴巴赤身裸体的青楼女子。拉出来她嘴里嘴里堵着的布,问她头目去哪儿了。她只说有几个大汉爬窗子进来,捆了跟她正滚在一起的男人后又从窗户逃走了。

几个小喽啰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只好返回了高鸡泊。

后来他们听说,据说是他们的头目因为上次去青楼的时候与人争风吃醋大打出手,这次的事就是那人带了帮手来报仇了。这种死个把人的小事自然报不到高士达那里,就算他知道也懒得理会。

而这个人,其实就在陈雀儿的马车行里关了好几天。等将他脑袋里知道的东西都挖空了之后,被不留客气的勒死然后趁夜丢进了一口枯井中。

于是,这个叫陈三七的小头目,顺理成章的变成了一个黑脸的中年汉子,这黑脸汉子,叫牛进达。

牛进达带着十几个飞虎密谍从大营中出来,星夜兼程的往南赶。几天后,他们出现在了距离巨野泽只有三十里的地方,确定没人发现他们之后,牛进达留下四个人找地方看守战马,他们则步行着往巨野泽的方向走去,到了泽外,轻而易举的被放哨的喽啰发现,然后押着进了巨野泽。

不到一个时辰之后,牛进达,不,是陈三七就出现在了据说最喜欢生吃人心的巨野泽大当家张金称面前。

“你叫陈三七?”

张金称坐在高高的大当家座椅上,俯身看着被捆绑了双手垂头站在下面的牛进达。他的眼睛很小,但在巨野泽中数万人也没有人敢与其对视。那双三角眼睛中阴毒的色彩,像极了那种咬一口走不出去五步就能毒死人的竹叶青。

张金称很丑,肯定没有竹叶青漂亮,但毫无疑问,他比这世间最毒的毒蛇还要毒上一百倍一万倍。一个为了扩充地盘队伍连结义大哥都敢在酒席上杀死的人,可以说没有什么人是他不敢杀的。如果有机会,大隋的皇帝他也敢剜了心来下酒。如果为了活下去,老婆孩子也不是不能吃的。

“小人……小人是叫陈三七,见……见过张大当家。”

牛进达抬起头偷偷看了张金称一眼,随即惶恐的将头又垂了下去。看起来他好像确实很害怕,两条腿还在颤抖着,并不似作伪的样子。事实上,牛进达的心中十分镇定,他甚至将自己需要回答的每一个字,自己的每一个动作,甚至每一个表情都考虑的很清楚,然后完美的表现出来。

“你看起来很害怕?为什么?”

张金称死死的盯着牛进达的脸试图发现什么破绽。

“小人……不怕,不是怕,是……惧于大当家的威风。”

牛进达看起来很艰难的吞了口吐沫,想抬头却终究没敢。

“哈哈!”

张金称大笑起来道:“怕和惧,原来还有这个讲究?你是高士达的人,为什么要跑来投靠我巨野泽?”

牛进达深深的吸了口气,似乎是豁出去了一般抬起头看着张金称道:“因为……因为高鸡泊马上就完了,不是小人无义,而是小人被堵在了外面回不去了。小人想来想去……也只能来投靠您。”

张金称猛的站起来,快步从高台上走了下去一直走到牛进达身前,看着牛进达的眼睛冷声问道:“你再说一遍,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