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弘一法师全集之书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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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一九二二年旧六月十四,温州,致刘质平

质平居士:

顷获尊函,并承惠施二十金,感谢无尽。朽人居瓯饭食之资,悉周群铮居士布施,其他杂用等,每月约一、二元,多致三元。出家人费用无多。其善能俭约者,每年所用不过二元。若朽人者,比较尤为奢侈者也。今后惠书,仍寄大南门外庆福寺,因拟在此掩关,预定五年,暂不他往也。此复。

弘一疏答

旧六月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