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胡适的北大哲学课(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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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老子的哲学智慧(2)

三、论无

老子是最先发现“道”的人。这个“道”本是一个抽象的观念,太微妙了,不容易说得明白。老子又从具体的方面着想,于是想到一个“无”字,觉得这个“无”的性质、作用,处处和这个“道”最相像。老子说: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无即是虚空。上文所举的三个例,一是那车轮中央的空间,二是器皿的空处,三是窗洞门洞和房屋里的空处。车轮若无中间的圆洞,便不能转动;器皿若无空处,便不能装物体;门户若没有空洞,便不能出入;房屋里若没有空处,便不能容人。

这个大虚空,无形、无声;整个的不可分割,却又无所不在;一切万物若没有它,便没有用处。这几项性质,正合上文所说“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的形容。所以老子所说的“无”与“道”简直是一样的。

所以他既说: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一方面又说:

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道与无同是万物的母,可见道即是无,无即是道。大概哲学观念起初的时候,名词不完备,故说理不能周密。试看老子说“吾无以名之”,“强名之”,可见他用名词的困难。他提出了一个“道”的观念,当此名词不完备的时侯,形容不出这个“道”究竟是怎样一个物体,故用那空空洞洞的虚空,来说明那无为而无不为的道。却不知道“无”是相对于有的名词,所指的是那无形体的空洞,如何可以代表那无为而无不为的“道”?只因为老子把道与无看作一物,故他的哲学都受这种观念的影响(庄子便不是如此。老庄的根本区别在此)。

老子说:“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且看他怎样说这无中生有的道理。老子说: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徼,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又说: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这也可见老子寻找合适名词的困难。老子既说道是“无”,这里又说道不是“无”。

乃是“有”与“无”之间的一种情境。虽然看不见,听不着,摸不到,但不是完全没有形状的。不过我们不能形容它,又叫不出它的名称,只得说它是“无物”;只好称它作“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只好称它为“恍惚”。

这个“恍惚”,先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故说“惚兮恍兮,其中有象。”后来忽然从无物之象变为有物,故说“恍兮惚兮,其中有物”。这便是“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历史(论象字参看下文第四篇第三章)。

四、名与无名

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名实之争。老子是最先提出这个问题的人。他说: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王弼本原作说。今刊本作阅,乃后人所改)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王本今作状,原本似作然)哉?以此。

这一段论名的原起与名的功用。既有了法象,然后有物。有物之后,于是产生了知识的问题。人所以能知物,只为每物有一些精纯的物德,最能代表那物的本性(《说文》):“精,择也。”择其特异之物德,故谓之精。真字古训诚,训天训身,能代表此物的特性,故谓之真,即所谓“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这些物德,如雪的寒与白,如人的形体官能,都是极可靠的知识上的信物。故说“其中有信”(《说文》)“信,诚也。”又古谓符节为信。

这些信物都包括在那物的“名”里面。如说“人”便可代表人的一切表德;说“雪”,便可代表雪的一切德性。个体的事物尽管生死存灭,但事物的类名,却永远存在。

人生人死,而“人”名常在;雪落雪消,而“雪”名永存。故说“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众甫即是万物。又说:“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此字指“名”。我们所以能知万物,多靠名的作用。

老子虽深知名的用处,但他又极力崇拜“无名”。名是知识的利器,老子是主张绝圣弃智的,故主张废名。他说:

道可道,非常道(俞樾说常通尚;尚,上也)。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常无常有,作一顿。旧读两欲字为顿,乃是错的。)

老子认为万有生于无,故把无看得比有重。上文所说万物未生时,是一种“绳绳不可名”的混沌状态。故说“无名天地之始”。后来有象有信,然后可立名字,故说“有名万物之母”。因为无名先于有名,故说可道的道,不是上道;可名的名,不是上名。老子又常说“无名之朴”的好处。无名之朴,即是那个绳绳不可名的混沌状态。老子说:

道常(常,尚也)无名朴。(五字为句。朴字旧连下读,似乎错了。)虽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此八字既失韵,又不合老子哲学。疑系后人加入的话)。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之(王弼今本之作止。下句同。今依河上公本改正。之、止古文相似,易误)。知之所以不治。

(王弼本所作可,治字各本皆作殆。适按王弼注云:“始制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过此以往,将争锥刀之末,故曰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也。遂任名以号物,则失治之母也。故知止所以不殆也。”细看此注,可见王弼原本作“夫亦将知之,知之所以不治”;若作知止,则注中所引叔向谏子产的话,全无意思。注中又说“任名则失治之母”,可证殆本作治。注末殆字同。后世妄人因下文四十四章有“知止不殆”的话,遂把此章也改成“知止可以不殆”。又乱改王注知之为知止,所以不治为所以不殆,却忘了“失治之母”的治字,可以作证。不但注语全文可作铁证也。)

这是说最高的道是那无名朴。后来制有名字(王弼训始制为“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似乎太深了一层),知识遂渐渐发达,民智日多,作伪行恶的本领也更大了。大乱的根源,即在于此。老子说:

古之为治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即是上文“夫亦将知之,知之所以不治”的注脚。

老子何以如此反对知识呢?大概是他推想当时社会的种种罪恶的根源,都由于多欲。文明程度越高,知识越复杂,情欲也越泛滥。他说: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这是他在提醒人们少一些物质欲望。他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