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阳天,阳光却丝毫不觉得暖。
纵是想到答案会是“没放下”或是怎样,却始终没想到答案会来的这样心碎。肩上,黄泽修早就在我抱头痛哭的时候离开,我抱住自己,眼泪根本收不住。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不过两三句话,将我直接打入万丈深渊。
我希望自己不曾问过,偏是已经发生,难以挽回。
想起他曾说的每一句话,那时他说,“谢谢你让我知道被爱的感觉,他们都觉得路太远,所以没人走到这里……”
这话,我曾放在心上,压在心底。可如今,我误以为是情话的话,下半句竟是“她很像她”……
“百年后,你还在,我就说。”
百年得一句爱吗?
可百年后,我还在吗?我不怕等,我怕爱到死,我怕我穷其一生,仍改不了她在他心里的地位。
起码,此时此刻——
他心里依然是别人。
从开始到现在,对池琛,我从来不怕忍,我甚至不惜更改性格只为配合他,我不惜放弃家人只为和他在一起……
而回头看去,才发现,他始终冷眼旁观。
不过是高兴了就对我和颜悦色,可笑,我却以为那是爱。
耳边传来铁盒拖拽声,我微微一怔,侧目看去——是黄泽修。
它竟去拽了医药箱来!笨拙又小小的身体在用尽了全力,将铁盒朝我这边拖拽。
“不要再动了!”
我嘶吼着,迅速跑过去。
“你又何必如此。”
医药箱是放在桌上,已经磕破了一角。
我声音哽咽,满是鲜血的手,从他满是鲜血的口中拿下铁箱。
泪奔涌而出。那血从他白皙的尖牙中不断流下来,染红了黄毛。
“咔……咔!”
黄皮子张开嘴,尾巴焦急的晃着。
它满目焦急,黄皮子极少发出叫声,它们是根据身体腺体的气味来联络的,当被逼急的时候,才会会发出类似打喷嚏的咔咔声。
“你放心,我没事。”
我手压着盒子。
心大约是被捏碎了,已经很疼了,对脑袋的疼并不太多。
“我也不想死。我还要留着命给我的兄弟们报仇。我这是……把我自己打清醒了。”我的血还在流,一滴滴“吧嗒”“吧嗒”的打在了铁盒上,我哆哆嗦嗦的拿出来纱布,准备给自己包扎,却是发现黄泽修在旁侧写字。
庆幸我的小院是土地。
他抱着剪刀在地上画出歪歪扭扭的字——
“要不要跟我走。”
“我有办法帮你。”
“我们去香港。”
拿着纱布的手一顿,“离开吗?”
低眸,眼泪和血一起打在纱布上。
不是没想过离开,刚才还想过要回家。
可我哪里还有脸回去。
最终,那只无形的大手,还是将我和池琛推在了对立面上。
只是——
我好舍不得,到了这一刻,还是觉得舍不得。尤其是小院,这里的一切……
一切的一切,都是满满的记忆。
一起吃饭,一起喝酒,对月表白,墙边的吻,院中的下棋……一桩桩一件件,往事历历在目,回忆此刻清楚刻骨。
池琛……
你怎么能够,怎么能够舍得……
寒霜,别再想了。
不要再继续想了。已经傻够了,亦撞破了南墙,换他一句,她很像她,也算是值得。
果真真是活人永远争不过死人。
可是——
“池琛,你说的没错,你不在的时候,我比谁都坚强,可我不像她。我还会继续坚强,不过,不是因为你。我愿你能继续怀念她,此生不渝,也愿你此生还能再找到比我更爱你的人。”
我知道他听不见,也不管黄皮子怎么看我了,伸出手,想把他推醒,可我又不想碰他。
池琛睡的很沉。
换做以前我怕是要小心翼翼的把他抱起来服侍去休息。
可此刻,我还怕什么呢?
他还没醒,我犹豫着,用剪刀把手推他。
“醒醒。”
“醒醒。”
“嗯?”
他醒了,迷迷糊糊,没有睁开眼,“怎么了……”即便是此刻,听见那如若天籁的声音我依旧觉得好听,只是,好听也不再是我的。
“你把U盘和手机放在哪儿了?还有——那只笨狗的血书也是在一起吗?”
“唔,都在阁楼里。”
池琛说完,我心一沉,他果然有自己的秘密基地。
“什么阁楼?在哪。”
我微微握紧拳头,因为,我再度有种不好的预感。
也许,那阁楼里,都是关于伊藤风卿的东西也说不定,可我必须去,我必须把握所有的东西,都从他的生命里带走。
一如我今天清洗的干干净净。
既然走,便走得干干净净。
听完池琛所说的地方,我深吸口气。
的确不是太远,四十分钟的路程,差不多。
黄泽修大概知道我要干什么,并未曾阻拦我。我问完了,去包扎伤口,顺便换衣服。
我很淡定。大概是方才把脑袋里进的水都哭完了。亦或者,我早就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只不过,它来得太突然。
让我措手不及。
能把我们赶走的,永远都不是敌人,而是——最亲近的人。
我将血衣烧了,将自己院内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带走了。
旧的衣服,书籍,床单被罩,乃至碗筷,牙刷……
一点都不留。
一点……
都不给他留。
院子就送他好了,只是——
我还是不愿,也不可能承认我爱错了人。
早些年,我曾和徐祖尧一起做了一种药水,那是用含羞草的汁液制作,无论涂抹在什么地方,只要手指去触碰,便会消失的无影无踪,收拾的时候从旧衣服口袋里掉下来,没想到还有一瓶。最终,我还是想给池琛留点什么。我给他留了一封含羞草汁液的信。
只要他的指尖触碰到,就会慢慢消失……
起初,便是那封信。
结束,还是那封信。
正如起初,我回到小院洗了个澡,干干净净的离开,今日亦是。
只可惜,那时我可以回家。
如今家已经不在。
郑霄龙那儿我亦是无脸回去……
我决定跟黄泽修走,去香港看看,因为我实在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而且,机密局与特等局并不能踏足香港。那边儿有自己的专属机构,具体什么原因谁也不知道。但我想,谁都能骗我,黄泽修不会……
它是这场战争里最无辜的牺牲品。
坐在桌子边儿,我看着门口的池琛,上次写信用指间血真是傻透了。
不过……
很快我就会去把那封血书带走……
熟悉不过的十诫诗。提笔时,想起陆九重在天山曾经一遍遍描绘,那时候的他,怕是不比我痛的少——
笔落: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倾国倾城,艳绝千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肩负苍生,指点江山。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三千六百,九十七刀。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古墓作伴,生死之交。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黄土白骨,守我无忧。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还女儿身,一往情深。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天山望断,意乱情迷。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君许婚嫁,痴心已付。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衣带渐宽,不怨不悔。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曲终人散,她不像她。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永不期待,永不假设。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永不强求,永不再爱。
十诫与君,后会无期。”
我没有刻意折叠,将信就放在这里。
没有任何的折叠,我相信他看得到。
走出去,我开了大门。
风从门口吹进来,很冷。
我转身走到车边儿——皮卡后满满登登的一车厢都是我的东西。
上车,倒车,开到门口时,还是我忍不住踩了刹车,打开车门跑回去。
舍不得!
好舍不得。
舍不得这里,舍不得那么多的回忆!
我的东西都拿走了,这里有些空落落的。
我看着小院,我的手抚摸过每一寸墙皮,桌椅。
这是我们曾经坐着喝茶的地方,这是我们坐过的地方,这里是我们看过书写过字的地方,这是……
我们曾经拥吻我的地方。眼泪再度一点点的流淌……
最舍不得的……就是他。
池琛。
可恨自己到现在还在爱,但感情又怎么能说放就放!他就在被我拍碎,只剩下一边儿的石桌子上趴着睡觉。
喝酒后,微微发红的染醉脸颊如此可爱。
闭目,别再看了。却是脑海中又浮现出他的脸……
寒霜,算了吧!
不过是三年一场痴缠之梦。
你卑微过,小心翼翼过,用尽了各种办法的讨好,已经做到无以复加。
离开了,从此再也不用委屈求全,再也不用小心翼翼维护他的面子,再也不用一句话推测出一个宇宙……
我不断的在心里劝说自己,然后逼着自己脚步往外走。
脚边黄皮子又发出“咔咔”的催促声,我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大的力气才上车,驱车,逃也似得离开,生怕背后有一只手把我再抓回去,耽误的太久了,我怕池琛醒来,我信自己的没出息,也许他再骗一骗我我就信了!
好在车渐行渐远,却是就在小院快看不见的时候,车子“嘭”的一声,爆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