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是古埃及最著名的太阳神,全埃及地位最高的神灵。在中王国和新王国时代握有绝对的权威。在古王国时期,随着第五王朝(公元前26—25世纪)的强大,拉从赫利奥波利斯(希腊语“太阳城”)的地方神慢慢成为全埃及的神,从而取代了古老的创造大神阿图姆,位列九元神之首。拉又和其他的太阳神一起构成复合神。比如与阿图姆融合形成了拉—阿图姆,与阿蒙神形成了阿蒙—拉,阿蒙—拉后来成为众神之王,宇宙的主宰。偶尔也会把许多神的名字连在一起,如“拉—哈拉赫提—阿图姆—赫普里”。传说拉每晚日落后进入天空女神努特的口中,第二天早晨又从她的阴门中重生,她同时也如此吞咽和再生着月亮和星辰,从而形成了昼夜。拉被认为是众神之父,是埃及的第一代国王,因此在埃及法老的徽章上都标明了“拉之子”的字样,如同中国古代的“天子”。
埃及的法老,是一个神秘的名字,它是埃及语的希伯来文音译,意为大房屋,在古王国时代(约前2686~前2181)仅指王宫。直到新王国第十八王朝图特摩斯三世起,才开始用于国王自身,并逐渐演变成对国王的一种尊称。第二十二王朝(前945~前730)以后,成为国王的正式头衔。习惯上把古埃及的国王通称为法老。
约在公元前280年,埃及历史学家马尼托将古埃及史自米尼兹起至亚历山大大帝为止,分为三十代王朝。各个王朝薪火相传,又可归类成三个主要时期:古王国时期(又称金字塔时期)、中王国时期以及新王国时期,这三大时期仍是古埃及历史的编年基准。
古埃及人对法老的崇拜近乎疯狂,仅仅是法老的名字就具有不可抗拒的魔力,官员们以亲吻法老的脚为自豪。法老死后,其尸体被制成干尸,即“木乃伊”,放在金字塔内部的墓室中。金字塔即埃及法老的陵墓,它是古代埃及人智慧的结晶。金字塔大多建筑于古埃及王国第三到第六朝统治时期(即公元前2800—前2300)。埃及境内约有70多座金字塔。民间相传有埃及法老的诅咒。在图坦卡蒙墓中就写道:“谁扰乱了法老的安眠,死神将张开翅膀降临他的头上。”和“任何怀有不纯之心进这坟墓的,我要像扼一只鸟儿一样扼住他的脖子。”
首席元老和国家第一公民:
古罗马时的元首并无实权
罗马共和国是古罗马在前509年到前27年之间的政体,正式名称是元老院与罗马人民。公元前510年建立了罗马共和国。国家由元老院、执政官和部族会议组成。掌握国家实权的元老院由贵族组成。执政官由“百人队会议”从贵族中选举产生,行使最高行政权力。部族大会由平民和贵族构成。
“元首”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是首席元老和国家第一公民的意思。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元首是指元老院的领导人,即首席元老。当执政官征询意见时,首席元老有权第一个发言。首席元老并不是终身任命,而是从拥有执政官的地位的贵族元老中选出。成功的候选人必须是贵族,并得到同僚元老的尊敬。首席元老并不在晋升体系的范围内,而且未拥有统治大权。其一般职责是:宣布元老院会期的开始与终结;决定会议事项;决定会议应该在哪里召开;维持会期的秩序以及其它规则;以元老院名义接见外国使者;以元老院的名义写发书信。
罗马共和终结后,首席元老就是罗马皇帝,也就是第一公民。公元前一世纪的罗马共和发生了连番的内战,最后由屋大维扫除群雄,建立不可动摇的政治地位。公元前28年,屋大维当选为执政官。他以执政官的身份对元老院进行了“清洗”,形成大批拥护屋大维的新贵。控制了元老院的屋大维表面上宣布恢复共和制,实际上已窃取了罗马共和国的一切重要官职。他是终身执政官、终身保民官、大祭司长、首席法官和最高统帅。接着,元老院授予他“奥古斯都”(意思是“神圣的”和“至尊的”)的称号,同时还接受了“元老院首席公民”(元首)的称号。从此,元首和执政官合二为一,罗马共和国虽然还是共和国的形式,但是执政官独揽了行政、军事、宗教和司法大权,专制君主制已经基本形成。后世把屋大维时期的个人独裁统治,称为“奥古斯都的元首政治”,简称为“元首制”。公元前27年,元首制确立,也就是罗马帝国开始的标志。
后来,纳粹党阿道夫·希特勒又被称为“元首”。因为希特勒的在二战中的名声,使元首一词广为人知。希特勒原任德国总理,因总统兴登堡年老病故,又兼任德国总统,独揽德国军政大权。德语中“元首”便成了总统和总理的统称。二战结束后,德国元首制废止。
在现代历史中,元首这一称谓逐渐演变为主权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我国古代也有元首的称呼,一般指头或君主。《尚书·益稷》:“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孔颖达疏曰:“比以元、首共为头也。君臣大体犹如一身,故元首,君也。”
贵族五等爵位:
公、侯、伯、子、男各代表什么官职?
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孟子·万章下》所举周代爵称,有天子、公、侯、伯、子男五等。年代稍晚的《礼记·王制》则将天子除外,子男分列,即所谓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就是爵位,还有食邑几百户等名称,就是按爵位等级给予的国家待遇,与官职没有关系。爵位是世袭的。据史书记载,周初封国有七十一个,并有爵称等级,即《礼记·王制》所谓“王者制爵禄,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如下:
公:指身居高位的天子重臣,相当于后来的丞相、宰相,比如有周公、召公、毛公、芮公等。还有些诸侯也称公,如有宋平公、宋景公、宋昭公等。
侯:有自己的封地,大致相当于王。周初始封的周姓诸侯,如(燕)侯、鲁侯、康侯、邢侯、蔡侯、滕侯、虞侯、荀侯、曾侯等。这些大都是周初褒封的前代帝王之后,或者早已存在的“先封”之国。另外还有一些称侯的异姓国君,即与周室关系非同寻常的姜齐以及后来取而代之的田齐。
伯:多指小国之君,有的是畿内封君。被封的一般是西周时代宫廷的功臣和称伯的诸侯,如荣伯、单伯、井伯、杜伯、徵伯、散伯、过伯、夷伯等。春秋时代称伯的国君,主要有曹伯和郑伯。
子:属于爵称,大概指被封爵的地方贵族。
男:最低一级的爵位,一般可通过军功等方式获得。
战国时期,群雄并起。除最先称王的楚国和越国外,魏、齐、赵、韩、燕、中山等国也在战国中期相继称王,突破了西周以来的诸侯爵称。后来各国先后变法图强,废除了传统的世卿世禄制度,建立中央集权的官僚统治,爵制也就相应地发生了变化。
两汉封爵的爵级主要是王、列侯两等。王的封授对象是皇子,列侯主要封授异姓功臣,诸王的庶子亦是列侯爵位。东汉初,汉光武帝刘秀曾废王爵,封九皇子为国公。两汉除王莽和曹操以权臣身份称过王以外,异姓功臣只能封为列侯。
汉代的封爵制度,对后世有深远影响。比如诸侯不与政事、非皇子不王、非功不侯、绍封继绝等重要原则,均在不同程度上为以后的王朝所沿用。
魏晋司马氏时设立五等封爵,以《周礼》中公、侯、伯、子、男为名,每等分大、次二级,共五等十级。每级封爵都有封疆里数和户邑数,以方五里和邑二百户为差。五等封爵官品在二品官以上,名位低于诸王,但“禄奉礼秩”高于列侯的,其中公、侯可置一军。到东晋南北朝,五等封爵不再划定封疆里数,皆以郡或县立国。伯、子、男三级封爵,品秩也由第二分别降至第三、四、五。北周后期,滥封无度,遂在郡公之上常设国公,以封柱国大将军等重要功臣。时五等封爵的爵序是: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
内阁会议的主持:
乔治一世缺席内阁会议衍生首相一职
早在英国诺曼王朝(1066—1135)时代,已有专门皇室机构负责向君主提供建议,该机构主要由权贵、教士和重要官员组成。就立法、行政和司法事务方面向接受君主咨询。后来分别形成了法院、国会和枢密院等国家机构。枢密院担负相当的立法和司法责任。
1688年11月,英国爆发光荣革命,威廉三世被自由议会邀请登陆英国。1689年1月,发表“权利宣言”,4月,威廉三世与玛丽二世共同加冕为英国国王。10月,议会通过“权利法案”,英国树立了立宪君主制和议会高于王权的政治原则。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枢密院遂失去实际权力,到18世纪初,原枢密院外交委员会发展为内阁。1717年以前,内阁会议习惯上由英王主持,1717年之后,当时英王乔治一世由于不懂英语而不再主持内阁会议,于是内阁会议改由一名大臣主持,这样就产生了首相职务,并形成了英王不得参加内阁会议的惯例。这实际上是反映了英国资产阶级在革命后英王权力逐渐减弱。
正规的内阁制始于英国1721年成立的以罗伯特沃波尔(1676—1745)为首的内阁。通常认为,沃波尔于1721年担任首席财务大臣时就开始了他的首相任期。罗伯特·沃波尔是一名辉格党成员,当时担任财政大臣的职务。由于乔治一世对英国事务不感兴趣,也不懂英语,不能参与内阁讨论,因此首席大臣罗伯特·沃波尔主要负责国家的政治事务。
首相为“首席宰相”的缩写,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中内阁首脑的中文通称,如英国、日本的内阁首脑。首相的产生各国规定不一。英国首相只能由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英王任命。
在罗伯特·沃波尔之前,英国君主自己行使首相的职责,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与组织政府。从罗伯特·沃波尔之后,君主的影响力衰退,首相的职务逐渐由议会中多数党的领导人担任。“首相”最初被用来形容专制君主的首席大臣,像罗伯特·沃波尔、乔治·格林委拉和诺斯伯爵都强烈抗议自己应该被称为首相。1937年议会通过《国王的大臣法》后,“首相”这个称号被正式定下来,首相同时兼任第一财政大臣的职务。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还是习惯于用第一财政大臣的称号称首相。
但直到1900年,英国议会的布告中才第一次出现内阁一词,1937年通过的《国王大臣法》,内阁这一名称才正式有了法律依据。以后,内阁这一形式,为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成为这些国家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内阁首相(总理)就是政府首脑。一般来说,所有政府大臣(部长)都是内阁阁员。但在英国,内阁是政府的领导核心,通常由外交、财政、国防、内政以及大法官等主要政府大臣组成,并不包括所有的政府大臣。参加内阁的大臣称为阁员大臣,其余的政府大臣则称为非阁员大臣。
总统的由来:
共和制国家最高行政首领为何称总统?
总统一词最早见于《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盖参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这里总统有总管的意思。意谓总揽一切,与“总督”、“总管”、“都统”等,词义基本相同。清朝旧官有“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掌印总统大臣”,掌圆明园翊卫政令。用兵之时,授以总统名义,能够指挥军队,不过并不是正式官职。清末宣统三年,即1911年,置总统一职,掌新式陆军全军二十六镇政令,如同近代的陆军总司令。近代以来,在新文化影响下,“总统”一般指共和制国家最高行政元首。
为什么近代学子以总统及总统制命名西方部分国家的政体呢?因为在总统制共和制国家中,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率陆、海、空三军,所以这一新政体并不类似于国内的总督或都统,而译为总统。美国是历史上最早实行总统制共和制的典型国家,又是最强大最有活力的国家,所以为近代学者所瞩目!
在美国确立总统共和制之前,资本主义政治体制只有君主立宪制。为了追求真正的民主和自由,在赶走了英国殖民者(尽管他们也是最初的殖民者)后,他们采用一种全新的政治体制——共和制。历史上的共和制只存在于城邦国家,随着地域扩大,共和制常会演变成为帝制。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美国的先驱们召开了制宪会议,以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等制衡学说作为指导,制定了1787年美国宪法。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同时也是政府首脑,赋予总统行政权,但总统的行政权又受到国会和联邦法院的制约。
由于近代国内受西学的广泛影响,孙中山革命成功后,被推选为“总统”。甲午中日战争以后,孙中山联合一些反清志士、爱国华侨,在檀香山创建了中国第一个革命团体兴中会。1905年在日本东京又将各地成立的革命团体联合组成中国同盟会,同时被选为总理。同盟会的政治纲领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随即在《民报》发表“三民主义”。同盟会成立后,革命形势风起云涌。孙中山后来回忆说:“从此革命风潮一日千丈”。1911年10月10日爆发了武昌起义,并一举获得成功,革命军夺取了武汉三镇。武昌起义后,一个多月时间里,全国半数以上的省份宣布独立,清政府的统治被摧毁了。1911年12月,孙中山从国外回到上海。由于孙中山对革命做出的巨大贡献,被已宣告独立的17省代表选举为临时大总统。第二年元旦,孙中山由上海到南京宣誓就职,宣告中华民国诞生,中国首次成为一个民主共和制国家,孙中山先生亦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共和制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