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自然原创技术发明方法:自主创新源泉
20150400000013

第13章 教案精选(7)

三、项目运作产业的实质·总的来说,项目运作产业就是通过输出孵化后的成熟的高新技术来达到调控社会资源和项目运作机构增值的目的。

·其实质是将技术、资本与市场需求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终通过无形资产的增值来达到最大的投资回报,通过无形资产来调控有形资产。 ·项目运作产业与目前流行的资产运作与资本重组有本质的不同.项目运作产业是“无形资产的巨大增值和无形资产调控有形资产”,而资本运作和资产重组是“有形资产的有限增值、有限资产调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后者较前者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和较低的增值性。

四、项目运作产业的发展战略、定位与理念1.发展战略·瞄准相关产业制约瓶颈,通过向企业提供成熟的可产业化的高新技术项目及其一揽子商务服务。为企业提升价值和产业竞争力,实现无形资产的极大增值和无形资产调控有形资产的战略.获得高额利润。

2.定位

·项目运作产业的定位可用四句话来加以概括:·融合社会资源,搭建整合平台,项目核心运作,实现增值转化。

3.理念

·将技术与市场的力量紧密地融为一体。提供能满足企业市场竞争的项目需求。

五、核心运作模式1.低成本或无成本获取高新技术项目

·对于很多高新技术项目来说,可以通过让其所有者以技术人股的方式与我们合作,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我们有实力这样做,随着公司的知名度、美誉度与影响力的提升,我们的实力越来越强大。低成本或无成本获取高新技术项目的可能性就越高。

2.业务核心化运作·即将整个业务中的非核心化非增值化的业务剥离出去。

我们只掌握和控制最核心的技术与器件,对于那些非核心的器件,一律外包,或实行特许经营。

·这样,我们能够实现成本最低化、增值最大化、利益最大化、收益快速化的目标。

3.一个项目演变成一个企业和一个股份公司·通过将项目、投资及合作伙伴结合起来,成立一个专业化的项目运作公司。采用特许经营和非核心技术外包的战略.一方面可以快速获取项目回报,另一方面为受许经营商提供增值服务。

·在经过1至2年的运作后。

可将项目运作公司与相关受许经营商联合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进而运作上市。

·实际上,项目运作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上述运作最终掌握若干个上市公司并对其进行控股.将产业与投资紧密地结合起来,一方面可以从产业上获取利润和投资,另一方面可以从股市上获取资金和利润。这就是项目运作产业目标的最高境界。

4.无形资产运作·通过孵化后的成熟的高新技术的输出.一方面可以实现无形资产的增值和最大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也可以实现用无形资产来调控有形资产和社会资源的目的。

·基于核心技术缓慢释放的技术转让模式(一)、问题的提出·技术转让是技术持有方将其所掌握的技术秘密、诀窍有偿转移给技术受让方,受让方通过获得的技术诀窍进行制造和销售,一方面可以获得利润。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市场的竞争力。

·对于技术持有方来说.技术转让的交易方式一般来说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一次性获得技术转让费,第二种是收取技术入门费并获得一定的股份,第三种是技术入股。

技术持有方最愿意选择的是第一种方式,因为这样可以一次性回收技术开发所花的费用,并获得不错的收入。

技术持有方最不愿意选择的交易方式是第三种,因为他们一般不会参与到具体的经营当中去。所持有的股份也无法有效地获得保障。

对于技术受让方来说.最愿意选择的方式是第三种,因为这种选择的风险最小,可以不支付任何技术人门费,既可以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生产和市场中去,又可以让技术持有方与自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很多技术持有方和技术受让方,因对交易方式的选择持有不同的想法,往往影响交易的成交。

导致技术转让交易流失的关键是风险问题,技术持有方和受让方都愿意自己的获利最大,风险最小。

如何提出一种最佳的解决之道,让技术转让的成功率提高呢?

(二)、基于核心技术缓慢释放下的技术转让模式提高技术转让交易的成功率的关键问题,是要让技术持有方和技术受让方都能快速地获得技术产业化的成功,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安全的保障,双方合作的风险最小。

所谓基于核心技术缓慢释放下的技术转让模式,就是将核心技术与非核心技术分离。

将非核心技术转让出去,而将核心技术保留并自行制造核心产品或器件,再将核心产品或器件卖给非核心技术购买方的一种模式。

·这种模式可以解决技术转让中的风险与利益这两大问题,具体分析如下:1)对于技术持有方来说,走了一条非核心技术转让加核心产品垄断销售供给的路子。

·其优点是一方面可以将所持有的技术尽快地转让出去而获得技术入门费,另一方面只要将核心产品按合理的价格长期卖给技术受让方便可长久地获得利益,不需与技术受让方通过紧密型的合作人股等非常复杂的而又难以控制的方式来保证自己的长期利益。

2)对于技术受让方来说,可以快速低成本地获得所需技术,快速地进入市场销售,快速地获利。而又不用担心技术失窃或内部人员携所有技术离开出走的问题。

3)从虚拟经营的角度来说,企业最主要的是市场开拓与经营能力,企业如能将品牌、销售、战略、执行、组织、文化等方面的问题做好,至于产品制造和销售都可以通过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等虚拟方式来完成,所以核心技术缓慢释放下的技术转让是完全可以出让方和受让方风险共担、共同获利、长久合作。

4)等到技术受让方的市场销售状况非常良好的时候,一方面技术持有方可以将核心技术释放给技术受让方并占有适量的股份,另一方面合资公司可以投入一定的资金,由技术持有方负责深度开发,为第二代、第三代产品的发展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这样,既可以避免技术受让方因后继技术力量不足而失去市场竞争的优势,又可以避免因技术持有方开发出让第二代甚至是第三代技术而引起市场的过度竞争.从而导致技术受让方的收益受损。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

·在IT业,Intel、微软与世界经营计算机的各类品牌商的商务合作的模式是:·Intel的硬件+微软的软件+品牌商制造组装销售。

·Intel只销售CPU硬件获利,微软只销售软件获利。各类IT的品牌商通过关联制造和强大的品牌销售而获利。

至今。虽然CPU硬件还是被Intel所控制着,软件还是被微软所控制着,但品牌商们通过部件制造、组装和特有的销售模式,也获得了不凡的业绩,比如美国戴尔公司、中国联想公司等。

·案例二

·某项传统的化工产品,其综合成本是每公斤20元,市场销售价是每公斤30元.每公斤的税前毛利润为10元。

·某A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出了一项替代性的技术,由其生产出来的产品的综合成本为每公斤5元。市场销售价为每公斤25元。每公斤的税前毛利润为20元。

A企业的技术转让的模式采取了核心技术缓慢释放的方式。

这家企业一共转让了五家。

每家收取技术入门费40—50万元。共获得230万元的技术入门费,并长期提供给受让方核心产品。

·该产品中有一个核心原料,占整个产品重量的1%。

·其综合成本是每公斤30元,销售价格为每公斤150元,税前毛利润为每公斤120元。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几点思考:

1.如果A企业一开始想要1200万元的技术转让费,对企业来说,可能是个天价,技术转让的交易很难成功。

但通过采用核心技术缓慢释放的方法。首先得到了可观的回报。

2.A企业通过核心产品的长期供给而实现了长久性的收益,随着市场销售的扩大,A企业核心原材料的销售利润逐渐增加,其收益比一次性获得技术转让费要大得多。

3.A企业与技术受让方通过这种简单高效的合作,双方都可以共同长期获得收益。

虽然一家受让方销售1万吨产品时获毛利2亿元。A企业仅收益1200万元。但由于A企业共转让了5家,所以最终收益达6000万元,是一个非常理想的结果。

4.由于受让方产品的利润比传统产品的利润有更大的空间,一旦市场竞争激烈。受让方可以有很强的竞争力参加“洗牌”。

从某种角度来看,受让方与A企业是唇亡齿寒关系,保护受让方的利益也是保护自身的利益。

由于A企业所掌握的核心原材料的利润空间很大,为了支持配合受让方的市场竞争,A企业可以将其所掌控的原材料的价格降低,甚至完全交给受让方,这样可使受让方的市场竞争力更强大。

5.A企业可以利用所获取的利润和自身的技术开发的实力来进行深度技术开发,可以开发出第二代甚至是第三代产品.并将除第二、三代产品中的核心原材料以外的制造技术与工艺低价转让给第一代的受让方.并继续将第二、三代的核心原材料继续有偿提供给受让方,继续获取长久性的利益。

(四)、分析与讨论:基于核心技术缓慢释放下的技术转让无论对技术转让方还是技术受让方来说,都是比较理想的选择,双方可以优势互补。可以不用再建立一个公司组织.可以通过合约、利益和信誉来实现技术的商业化和获取高额利润。

·这种模式还可以促进彼此的强劲发展。

·任何一方可以淘汰不努力发展的另一方,而选择更好的第三方来合作。

·特别是技术转让方在实行非独家转让时。一定要根据市场竞争的状态来谨慎选择和限制多家转让,以免引起受让方之间的恶性竞争。

·但是,对于技术转让方来说,独家转让的风险往往是很大的,因为独家转让后,一旦遇到受让方市场竞争力不佳,技术转让方的利益不但得不到保证,还可能被受让方牵累。

·技术转让方无论是从反垄断、来说,还是从保护自身的利益来看,至少要选择2家受让方,这样只要有一家受让方的市场竞争力强大,就能够保证转让方核心产品的利益,还可以避免因个别受让方市场竞争力不强而导致经营失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五)、结论:技术成果转化的模式各不相同。

当前市场竞争激烈.技术和产品更新的周期愈来愈短。

从事产业化的企业的风险愈来愈大,“核心技术缓慢释放下的技术转让”这种模式,至少是比较理想的一种。

它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对足高我国技术成果的转化率,不失为一种比较适当的选择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