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葆国
不久前的某一天,在某个场所偶然遇到一个久违的熟人,彼此寒暄之后,他问我还在写东西吗?我说还在写。他似乎不胜惊讶,连忙说不容易,不容易呀。某个大人物曾经说过,做某件事不难,难的是坚持不懈地做。只不过,我坚持做写东西这件事,差不多也坚持二十年了,并没有感觉到什么难处。有时我也想,要是不写作,我能做什么呢?做官,显然不行,缺少拍马屁的基本本领(这是我女儿说的);做生意,也不行,有人来买我的书,我都羞于收钱,这样的素质怎么适宜经商(这是我老婆说的);做流氓吧,说实在的,小时候很羡慕那些戴墨镜披风衣的黑道老大(初中时偶尔逃课去看港台录像),可是想想,自己胆子太小,又怕死,还是算了吧。这么多年来,也算经历一些事了,越发觉得自己还是最适宜写作,这实在不是因为我有什么天赋,而是除了写作之外,全是我不会干或者不喜欢的行当。别无选择,只好写了。
一晃也写二十年了,套用一句俗话说,把最美好的青春都献给写作事业啦。我的大学老师孙绍振:教授说,何葆国为了写小说,甚至不惜把公职都辞掉了。还有一些人似乎也不大赞成。其实辞职也不是完全为了小说,主要还是不适应体制内生存。刚出道那几年,满是雄心斗志,却是好高骛远,眼高手低,这大概也是许多人的通病吧,以为看几本西方名著就能站到巨人肩膀上,爬到什么什么的巅峰。这样几年下来,虽然也在不断地发表着,却不免越写越困惑,终于慢慢琢磨出来,一个写作者,必须要有根,就像一棵树,必须扎在土地里,根系向深处生发,然后迎风沐雨,有阳光,有空气,才能长成大树。写作者的根就在他的脚下,这就是一个写作者所能拥有的生活领地。他对自己的领地越熟悉、越了解、越热爱,他就越能写出好东西,至于什么主义的手法,只不过是技术层面的活儿,很容易掌握,有时学几招就可以唬人了,而他和领地之间的血肉相连、声气相通地融为一体,却需要虔诚的投入与付出,来不得半点虚情假意。从这之后,我只写两个地方,一个是我至今置身的闽南小城镇,一个是我曾经的“流放地”客家土楼。一个人呆在一个小地方写作,似乎有点不可思议。曾经也有朋友动员我移居城市,说起来我也是一个喜欢旅行的人,常在城市出没,但我想想还是算了吧,一个人呆在小地方不要紧,只要他心中有大境界就行。再说,自我臭美一下吧,咱小地方的人,写出来的书也能卖到北京上海广州这些大地方去,不也挺好吗?
现在,写作对我来说意味着一日三餐、养家糊口,但它是一件令我愉快的事情,因为我只写我所喜欢写的。每天睡到自然醒,写二三个小时,其它时间上网、看书、泡茶、爬山,日子简单而轻松。物价在上涨,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的种种负担也骤然增加,稿费却没有提高,好在有几本书,版税像涓涓细流,总是不断地流到我家,更主要的,我一直在写着。写着,只要写着,这就能够抵挡外界的许多威胁和诱惑。在生活上,没有什么奢求,在写作上,也没什么伟大的抱负了,我相信一个写作者能写到什么份上,上天似乎也是自有安排的,想写则写,能写则写,写自己所喜欢写的,让别人买你的书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