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起名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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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历代名家论“名”

黄帝命名百物

《礼记·祭法》言:“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正名百物”就是给百物分门别类地起名字;“以明民共财”就是教化民众,使人们知道圣贤的知识。黄帝把物名知识作为财富,传授给天下人,这叫“共财”。中华民族的祖先黄帝为百物定名,让人们都知道许多东西的名字,共同使用这些物名知识。

命名,不仅是人类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的需要,而且也是人类信息联络活动的需要。所以不仅事物要取名,人也要取名字,那么,黄帝是怎样用“易”给百物起名的呢?

1.据阴阳相对起名。根据卦理所确定的事物对应存在的原则,把空间叫做“宇”,时间叫做“宙”,时间与空间正好相对。

2.根据形或声取名。比如:人站在旷野里看到地平线上的树木叫“相”;有一种飞鸟的眼睛上长有一条像化了妆的白道,黄帝给这种鸟取名“画眉”;黄帝根据另一种禽的叫声“哦、哦、哦”,给它取名叫鹅,这是取之于象声的命名方式。

3.根据事物的通理性取名。比如“娃”和“蛙”,娃娃是婴儿,青蛙是两栖动物,完全是异类,但因为它们出生都会叫“哇、哇……”,所以婴儿称为“娃”,会“哇哇”的两栖动物叫“蛙”。又如根据宇宙天体与人体的对应之理,命名“心”、“星”、“性”。这其中的奥妙,就是宇宙全息、天人合一的自然之法。黄帝用“易”命名,万物生化玄机,皆包含于“易”。所以,万物的机密,皆藏于它的名字之中。

孔子谈“名”

孔子认为治理国家政事首先要正名。《论语·子路》中记载:“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孔子阐述的上述正名理由既说出了名词、概念与人们的行为或事物的关系,也说出了正名与治理天下的关系。孔子曾经感叹道:“觚不觚,觚哉!觚战!”觚是一种酒具,觚不像个觚,这是觚吗?孑L子在长期的政治活动实践中,发现许多名实不符的情况,所以提出了正名理论。

“正名”就是使名分、名称正。从名实关系看,就是当某个客观事物与它的名称、名号不相符合时,就应当加以纠正,使其名实相符。这个过程,就是所谓“正名”。孔子明确指出:“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意思是命名用词必须说出来让人明白,顺畅的言辞必定行得通。

尹文说“名”

尹文(约前360~前280),齐国人,战国时期名家代表人物之一,作《名书》一篇,著有《尹文子》。他认为名的本质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表达与称谓。客观对象产生时,并不具有各自的名称。纷繁复杂的万千对象各自所具有的性质——方、圆、黑、白等——本来就是存在的,而正因为大干世界万物万事各有各的性质,名才有其反映、称谓的对象。

这就是尹文子所说的“形生于不称,则群形自得其方圆,则众名得其所称也”。尹文还认为,对不同的物给以不同的名,因而名不仅指实,而且通过名可以区别不同的客观对象。这就是“有名,故以名正形。今万物具存,不以名正之,则乱。”

荀子论“名”

荀子(约前313年~前238年),名况,字卿,又称苟卿。汉朝人为避汉宣帝刘询的名讳,把荀子改称为孙卿。战国时期赵国人,先秦时杰出的思想家,传世有《苟子》一书。

《苟子》亦名《孙卿子》或《苟卿新书》。现存《苟子》一书有32篇,其中正名篇集中反映了苟子的概念论。《句子‘正名》的问世标志着中国古代名学的建立。《苟子·正名》指出了名的实质、作用、目的、种类以及起名原则。

苟子讲了一段耐人寻味的话,他说:“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然则所为有名,与所缘以同异,与制名之枢要,不可不察也。”这段论述告诉我们在为人改名时,必须对于他的原名有所剖析,针对原名的缺陷,用新的名字去补救,创意新名方案,要察新旧名的同异,根据起名的吉凶原则决定新名。然后苟子又说:“如是,则志无不喻之患,事无困废之祸,此所为有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