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外婆她喜欢哪里,外婆说她老了,哪里也去不了了,只想在这里,一直等到外公回来接她。
听着外婆说这样的话,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
后来选择了去大连,我一直喜欢海,却从来没触摸过海。外婆听说我要去上大学,就高兴得合不拢嘴。逢人就夸,说她孙孙有出息了。
玖
那天,外婆告诉我,下班后早些回家。说有重要的事情要跟我说。
我按着外婆说的,下班后马上就回家。门虚掩着,我打开门来,闻到一股饭菜的香味,不知道外婆要搞什么名堂。
厨房里,我果真看到外婆坐在那张小小的陪伴我们度过十几个春秋的小饭桌前,她是在等我。
外婆说,今天给她孙孙做顿好吃的。
外婆看着我吃得香香的样子,高兴得很。一笑,脸上的褶皱越发地多了起来。头发已经全白了。
吃过饭,外婆拿出那用粉红色丝帕包裹的手机,给我讲了三十二年前发生的事情。然后交给了我那部用红色丝帕包裹的很老的手机。
我这才意识到,外婆真的是很老很老了。那种担心失去她的感觉又突然向我袭来。
就在第二天,邻居葛阿姨来我打工的快餐馆找我,叫我赶快回家。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我看到躺在炕上的外婆,一袭黑色的衣服。她头朝西,头整整齐齐地梳好。
我跪在地上,泪水爬满脸。
拾
三十二年前,汶川大地震,我只有一岁,我和母亲一直困在废墟中,没有被砸伤,但是长期被困在黑暗里,没有水和粮食,是更可怕的事情。我是靠妈妈的奶水活到救援队到来的。
那一年正好离唐山大地震三十二年,外婆告诉我,那一年外婆和妈妈也是同样被困在废墟中。只是幸运的是,她们都熬到了救援队的到来。
妈妈留给我的手机上有一条短信:
小野,记着,妈妈爱你。你要坚强地活下去!
行者
文/万方中
《最小说》超人气作者
第一届“TN?文学之新”全国新人选拔赛全国36强
梦想中孤独地行走,心情放置在背包之外。平坦、软实、少弯、小角度的上下坡。享受着脚掌皮肤与大地的摩挲,踝关节轻快地旋转。舒服地行走,特别地慢。远离一切喧器……
壹
开始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真正的行者,是在我十岁那年。
最初开始选择行走,忘了是出于何种目的。
也许仅仅是出于无聊,当一个人百无聊赖的时候,总能想出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方法加以排遣,比如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会将自己的家想象成城堡,将建筑工地想象成迷宫,将下水道想象成自己的秘密基地,然后在里面冒险,穿梭于其中,即使没人陪伴,一个人也能玩得很开心,因为我总是能想象出很多妖魔鬼怪。
《机器猫》里的大雄说:我喜欢翻花绳是因为无事可干,身上又没有钱,而只能一个人玩的游戏大概也就这个了。我想,自己热爱行走也许是因为这个缘故,并没有太多高尚的理由,一个人在年少时诞生出来的许多想法往往是单纯的。
贰
八岁那年的我,忽然决定离家出走。
具体原因是这样的:在离小学升初中考试(以下我们简称初考)仅剩下一个月的时候,我的数学考试突然从天而降一个55分(其实当时只是个单元测试,而在后来的初考里,这个单元的内容又并没有考到),当时这令我的父亲很受惊吓。他用科学的口吻告诉我:在这个基础上,若是接下来每次考试能提高10分,按还剩下2次模拟考试来计算,那我初考也不过是85分左右。而且,以上所说的还只是种假设,假如我每次平均不能提高10分,假如我在初考的时候发挥失常,假如……
父亲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我隐约地感觉有一股小宇宙在他的体内闪烁(《圣斗士星矢》里就常这样,然后配合一声“爆发吧小宇宙”将对手击倒的)。我不知道自己考上重点中学会有怎样的幸福生活;但我十分清楚的是,如果没考上重点高中,父亲肯定要把我打成肉饼的。
想到这里,八岁的我不禁有些毛骨悚然,于是就有了后来这样的一幕:我在一个凉风疾疾的夜晚从家里逃了出来,背后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书包,书包上面画着米老鼠和唐老鸭,还有七个葫芦娃,里面装着旺旺仙贝、旺旺雪饼还有旺仔小馒头。
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当时的情景:那时我贼手贼脚地穿过熟睡中的父母后,小心翼翼地带关上了门,略微走了几步,像许多电影里所描绘的那样,特凄凉地回望了家一眼。然后又走了几步,也就同时省略了回望这一动作。
那晚的路显得特别地长,我独自走在凌晨冷冷清清的路上,一路随行的只有昏黄的路灯,以及偶尔从远处传来的环卫工人的“咝咝”的扫帚声。我边走边看着灯光下自己单薄的影子慢慢地长长、缩短、又变长,如是般重复了几次后,心绪也变得纠结了起来:我在想,我带的那把小刻刀应该够用了吧,嗯,应该可以的。《小学生成语词典》上说,只要功夫深,连铁杵都磨成针呢,用一把刻刀砍下几棵大树在森林里做一个小木屋又有何难呢?
我又想,我背后的“旺旺”系列应该够这几天的干粮了吧?如果不够,我就用自己带着的弹弓去狩猎,像动画片里描述的那样。春天,我可以打天上的鸟,烤着吃。夏天,我去河里捕鱼,也烤着吃。秋天,我要去森林里捕猎,补大把大把的野鸡,还是烤着吃。冬天呢?冬天或许我能像某些动物一样冬眠,这样睡醒后又是春天,到了春天,我又可以打天上的鸟,烤着吃……
或许我还能像其他动物一样,在冬天来临之前就打一些食物,把它们储藏在我的地窖里,然后一点一点地拿出来吃。总之,只要像动物一样就没事,就不会被饿死,《十万个为什么》里面是这么说的。
我一边如是地想着,一边行走,浑身开始觉得暖暖的,连那个微凉的清晨都不觉得冷了。这时天的那头泛起了些亮光,迎着那光线,在晨曦的勾勒下,我看见了父亲的那张金光闪闪的轮廓……
这个故事的结局怎么样?
我不想告诉你,但你应该了解的是,充当英雄的结局往往是悲惨的,尤其是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小英雄而言。
叁
二姨曾经告诉我,在她小的时候,每逢无聊,就会淘气地从家中窜出来,花上一块钱,从始发站一直搭到终点站。
“花上一块钱就可以游遍整个长沙市啦!两块钱就能兜个来回!”二姨带着打广告般的激动的语气如是般地告诉我。
可在我读书的时候,我常常是穷得连搭车的钱都给不起的,加上无聊的时候又多——也就是需要坐车的时间很多,那就更支付不起了。所以经常的,不是我热爱行走,而是被迫使用行走的方式。
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了我读高三的那年,那时的我,整天整天地上课、做题、考试,仿佛活着就是为了这三件事。很多时候不想和任何人说话,当我沉默的时候,或者欢乐或者忧伤,行走就成为了我唯一排遣的方式。
我还记得这样一个下午:那时候阳光还很柔软绵长,我从学校里翘课出来,去了趟以前待的小学,发现比我以前在读的时候变了很多。我记得以前学校的前门是个小巷子,我们每天要在那个巷子里买上好多小卖部的干脆面、阿婆坐的卤菜、还有凉飕飕的冰袋。
而我去的时候,那条巷子已经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广阔的马路,围墙外面是纷繁嘈杂的车辆,里面是孤零零的教学楼。
我买了瓶可乐,兀自坐在楼梯上郁郁地喝了几口,又象征性地伤感了一会儿。等到下课了,与几个高年级的小学生抽了几盘乒乓球,发现这么多年没打,技术已经大不如前。
接着我决定去读初中的学校看看。去的路上经过一个书摊,翻了几本最新的文学杂志,看了两篇小说,和书店的李老板寒暄了一阵。
到学校里的时候,正赶上放学,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见到了初中的老同学X。这样陪X顺着回家的路走了一段,途中经过一个麻辣烫小店,要了几串,聊了很多初中发生的事,都开心地笑了。
与X告别后,觉得时间还不够晚,就在途经的CD店逛了下,我以前读书时是没见过的,是新开的一家。在CD店里看了很久,差不多将每张CD都看遍了,最后才决定买两张最新的CD回家。
这些在今天看来可能都属于稀松平常,可对当时每天早晨六点起床晚上十二点睡觉没有任何节假日的我来说无疑是一大奢侈,也正是那个下午的行走,让那会儿高三的我暗自高兴了好一阵,有好几次,我甚至想将这些生活中琐碎而美好的事用笔记录下来。
肆
后来读大学了,能够靠家教挣一些钱,就去了深圳,去了苏州,去了北京,还去了更远的一些地方。即使经济上允许,可我依旧热爱行走,不喜欢搭车,除非时间特别赶,或者路途特别遥远。
当你行走在一个城市的街头,你常常能看到一副副这样的画面:一对相拥相泣的恋人,男生搂着女生,让女生仰着身子,看大片大片的云朵从头顶上飘过。
一只形色颓唐的流浪狗,它吃饱了喝足了,在草坪里晒太阳,那得意的样子看起来比起旁边穿西装打领带走过的人们逍遥快乐多了。
几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他们在追忆20世纪80年代的生活,说那时候的包子才五分钱一个,肉多油又足,现在的包子一块钱一个,还偷工减料,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行走的另一个好处在于,看到喜欢的街边小吃,可以停下来任意品尝。以伴随我成长的C市为例,在它的街头巷尾,总遍布着各式各样好吃的东西在等着你:又软又香的糖油粑粑、沾满辣椒油和大蒜子的臭干子、香气铺满整条街的烤羊肉串……你所需要的只是不停地穿梭于大街小巷去探索。
每逢走累了,就寻找一家小店,坐下来,点上几份小吃,饱餐一顿后又继续行走。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因为这使得行走变得丰富多彩,使得我有了进行一件原以为无意义的活动的理由。
伍
时常一个人背着个很大的行囊外出,不论距离远近,有时候会塞满几天要穿的衣服,从表面上看起来有些夸张,有时仅仅是放几本书和一壶水而已,距离是寝室到自修室。
背上的包一直背了很久,这么多年,除开略显陈旧一点外,别无他恙。我想,许多年后,当有一天我老了,头顶上生了白发,那时只要它还没有坏,即使旧了,褪去了原有的颜色,我依然将背着它行走四方,浪迹天涯。有些东西就是这样,能给人愈久弥新的感觉,并不仅仅是对学生时代的怀念。
如果我没有记错,这个包是大三下学期的时候在网上买的,价钱很便宜,也算不上专业,可很喜欢背上它时的那种感觉,因为能装满自己需要的所有物品,包括一个随时可以喝上一整天热水的1.8L的真空壶、睡觉用的随身听,以及几本自己极喜爱的书。背着这些东西,就像背着我整个的家一样,给人以安全感,感觉随时随地可以睡着,又随时随地地可以醒来,然后继续行走。
很多时候,我一觉醒来,并不知道自己行走的目的,仅仅知道自己一直处于行走的状态而已,但这样就已经足够了。
陆
有次参加一个活动,地点是距我所在的F市二十公里远的G市。
当我穿过F市,在G市转了一通公交后,我开始打电话询问对方的确切位置,可是按照对方的提示,我在指定的公交站旁转悠了两小时仍没找到。
这让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从F市到G市那么长的距离,我仅花了半小时。现在快到目的地了,对方也告诉我我所在的车站离目的地只有5分钟的行程,而我花了将近二十四倍的时间仍一无所获。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往往就在咫尺之间。比如说,我和这个目的地,比如说,你和某些人。
吃过午饭,由于活动时间的迫近,电话那头不断地传来催促我过去的声音,问我在哪,告诉我要怎么走。而事实却是,对方催得越急,我走得越多,离目的地就越远,最后又不得不回到最初下车的那个公交站牌下,这同时也意味着,我费尽力气只是兜了个圈,最后又回到了起点。
常常感觉行走就像人生:许多次无论自己怎样地努力,怎样地挣扎,到头来只是兜了个圈,一切回到了最初的起点。
二十四岁,生日的这一天,我又选择了行走的方式。
行走是从我最熟悉的工厂开始的,经过古色古香的无名石桥,转过街角香味四溢的“原味”面包坊,穿过喧嚣嘈杂的街市……随着行走速度不断地增快,景色从我的视野前方移向后方的速度也随之增快,他们以几近光的姿态向我迎面扑来。当空间以光的速度行进以后,时间也就融化在了其中。
在那光的隧道里,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他在前面以同样的步伐行走着。
他走得很快,于是我只能在后面以几乎跑的速度尾随。
在光的尽头,一个我似曾相识的地方,他蓦地停了下来,朝我回眸。我也紧跟着停下了脚步,双方的静止使我看清了那张脸——那是我八岁离家出走时那张寂寥的脸庞。
他回头向我招手,同时也在向我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