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卖火柴的小女孩吗?她无法自制地被那团火光吸引的样子,应该和现在的我一样。
1
之后其他人对我益发的冷落,但我没有再动过离开的念头,原因很简单。
第一,我断了想得到她们认同的心思,销售业绩反而慢慢好起来了,这工作让我赚钱。第二,有个人跟我说过,下回见,如果我走了,那就没有下回了。
这两点都让我身心愉悦,在某种程度上,我是个容易满足的女孩子,而且,我买到了那几本参考书,捧着它们去付钱的时候我想起了严子非所说的那句话:“那些经济学家总觉得自己是在用金砖码书,本本都砸得死人。”嘴角就忍不住地翘起来,让收银的小姐非常奇怪地看了我好几眼。
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究竟是做什么的,按照向黎那晚说话的语气,她们应该是知道的,但我没想过要向她们打听什么,因为没必要。
我知道他叫严子非,他说:“下回见。”
这就够了。
时间飞快滑过,到了考试季的时候,我在班里的人缘突然变得好了起来,络绎不绝地有人来问我借笔记,我在图书馆里看书的时候都会有平时从不与我搭话的同学坐过来,跟我讨论考试重点。
我渐渐有不胜其扰的感觉,但是不知道怎么拒绝。
他们都是带着一张笑脸走过来的,几个同班的女孩还用央求的口气,牵一下我的手,还回笔记的时候带给我小点心或者夜宵,说这是她们最喜欢吃的,让我也尝尝。
我不知道怎么应付这种场面,如果是莉莉那样的刻薄或者向黎那样的蔑视,或许我会应付的游刃有余,但是人家对我好,我就没办法了。
即使我知道这种好,是有目的的。
考试前的最后一周周五,我在图书馆角落里埋头看书,正看到浑然忘我的时候,有人走过来叫我名字,是我隔壁寝室的李琪,一个娇小漂亮的姑娘,在班里很受欢迎,当然与我现在所受到的这种欢迎完全是两种。
她亲亲热热地挨着我的肩膀坐下,说:“常欢,我可找到你了,统计学的笔记借我标一下重点吧,她们都说顾老头说的每个重点你这儿都有,比录音笔还灵。”
她水灵灵的眼睛盯着我看,这朵花儿平时上课的时候都不太见到人,但偶尔老师顶真起来要点名,总有人帮着她应卯,可见她在班里的受欢迎程度。
但她这次挑的时机实在是不好。
我想了想,摇头:“不行啊,这笔记今晚我要用,得复习。”我再怎么不知拒绝笑脸,事实还是会讲的。
她“哎”了一声,说:“你成绩这么好,那本书早就背出来了吧?别小气嘛,我请你吃饭啊,好不好?”
她把手搭在我的手上,手指又白又软,手背上还有小小的坑,真是我见犹怜,我还没有说话,旁边就有人站出来,是班上的男同学,还是两个,都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护花护得尽心尽力。
“常欢,大家都是同学,帮个忙举手之劳嘛。”
我冷下脸,不客气地看了他们一眼,正要说话,身后忽然有人接了一句。
“同学,这里是图书馆,还有,这个时候借笔记,不觉得晚了一点吗?”
我一回头就看到了说话的人,就坐在我身后那张长桌上,身边还有几个人笑嘻嘻地看着我们,都是男生,说话的人坐当中,手里的书刚刚合上,抬头看着我们说话,剑眉星目,令人过目难忘的一张脸。
我知道他是谁,就连我这样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赚钱与读书的学生都能知道的人,在我们学校当然是标志性人物。
他是袁宇,大三,学生会会长,拿奖无数,学校招生广告上都会提到一笔他的丰功伟绩,新生入学的时候上台讲话,比老师的风头更健。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出声说这样一句话,但是效果已经出来了,我那三位同学很快离开,李琪走的时候还多看了我两眼,好像我脸上突然长出了一根玉米。
我本想说自己脸上好像会长花,但是以我现在的土质,长出花的可能性确实不大,人要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我一直以此为努力方向。
看着他们离开的时候我斟酌了一下现在的情势,然后才又回过头去,对袁宇说:“同学,谢谢。”声音很轻,表情严肃,潜台词就是别来找我麻烦的那个意思。
我不明白这位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为什么会突然对我伸出援手,也不想明白,我是来这里读书的,跟这样的人搭上关系,用脚趾头都能够想象之后的永无宁日。
他看着我,一开始没说话,然后他旁边开始有暗笑声,还不敢笑得太大,一个个憋得很辛苦。
“不用谢,同学。”他最终吐出这几个字来,然后又把手里的书翻开,看旁边人:“还要继续吗?”
那些人纷纷低头做认真记录状:“继续继续,老大你继续说。”
我把头埋回自己的笔记里,心里不屑。
都是学生而已,叫什么老大?又不是黑社会。
2
事实证明,再怎么斟酌处理,这段插曲仍是给我添了麻烦,晚饭前回寝室放书的时候我被春妮拉住,这段时间学业紧张,她终于不再晚归,跟大家一样穿梭在教室图书馆和饭堂之间,反倒是我,因为要打工,回来得比谁都晚,待在寝室里的时间少得可怜,总之,过去我们亲密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
但现在她挽住我的手,硬拉我一起去吃饭,一路还抱怨,“常欢,我们多久没一块儿吃饭了,你老不理我。”
“你比我还忙。”我说事实,最近我很少有机会与她在一起,我忙着打工当然是原因之一,但是有时她比我回来的还晚,有时她连上课时间都不出现。
她笑了一下,“你知道的,我有约会。”说着抚了抚她的大衣衣摆。
她穿了件湖蓝色的羊绒大衣,束腰,大摆,很漂亮,头发烫卷了,韩系女生那么卷卷地拢在脖子边,唇上不知道涂了什么,润润的蜜色。
与过去相比,她真像是脱胎换骨了。她还能当我是朋友,其实该是我觉得高兴的,只是我总忘不了那天在校门口看到一幕,不过那还是我的问题,别人的事情,哪里轮到我想太多。
我们一路往饭堂走,她一直讲着笑着,然后忽然把脸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问:“常欢,是不是有人在追你?”
“怎么会?”我说大实话。
“怎么不会,大家都在传,说袁宇注意你很久了,在追求你。”
我立刻想到李琪临走的目光,看来那朵花儿还是一朵喇叭花,还有,春妮所说的话再次证明所有流言都是以爆炸发散的速度与形式在传播的,并且是标准的以讹传讹。
“没有的事情,他都不知道我是谁,除了我们班上的人,谁会认识我?”我肯定地否认。
春妮认真地说话:“谁说的?常欢,你一直是引人注目的。”
“我?”这次我失笑起来。
她好像叹了口气,“你成绩那么好……”
我打断她:“那是老师该注意的事情吧,其实也就那样,上回的国经报告我都差点没按时完成。”
因为那几本参考书,我想到它们,忽然出神。
她没注意我的走神,继续说下去,“还有,你从来不看那些男孩子。”
我回神听到那后半句,终于笑出来了,推她:“小姐,我没时间。”
她也笑起来,一下子气氛又恢复正常:“好啦好啦,大忙人,饭吃不吃?”
饭堂近在眼前,我点头:“当然吃,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晚上我还要打工。”
春妮在吃饭的时候还忘不了那个空穴来风的八卦,举着筷子可惜了一句:“真没那回事?”
我万分肯定,“绝对是谣传。”
她故意舔舔嘴唇,“袁宇长得很帅。”
“长得帅不能算优点,那个算缺点。”我说真心话,我不喜欢和太耀眼的人站在一起,很麻烦,也不利于我这几年在学校里的健康成长,我的任务是读书与赚钱,不是来谈恋爱,其他人不明白。
“乱讲。”她吃吃笑。
我也笑了一下,大概实话总是让人觉得那是个笑话。
晚饭之后我赶去思凡,今晚我与小贝搭班,小贝与我关系还算可以,主要是她偶尔会出去一两个小时让我顶着,我乐得一个人招呼客人,她也找到一个毫无怨言的顶班人,互惠互利,彼此满意,也因此,她大概是这个店里唯一觉得我还不错的人。
或许还有南希张,我相信莉莉跟她提过无数次关于我的各种各样的不是,但南希张是个做生意的人,她的眼光超脱于这群女孩子之上,她看到由于我的存在而带起的这里彼此针锋相对的暗流,更看到那背后带来的销售量的增长,鉴于此,我觉得她会很乐意我继续存在下去。
小贝看到我果然露出了笑脸,等我换上制服之后就走过来说话:“常欢,你顶一会儿,我走开一下,马上就回来。”
我点点头,毫无异议。
这天晚上来了好几拨客人,大多是生客,有一位口音浓重的意大利老先生来找托斯卡纳的康帝,店里没有,他很失望,后来又来了一位年轻的小主妇,推着婴儿车,说家里明天来客人,让我给点建议。
我推荐她口味偏甜的雷司令,按照书上的介绍,说这酒酸度适中,微甜爽口,就算从没喝过葡萄酒的都会喜欢,她立刻买了一些,说喝得好下回还来,期间一直都是笑眯眯的,很可爱。
也是,家境富裕就能处处宽和,连计较的想法都没有,怎么不让人觉得可爱。
就连那个小婴儿也可爱到极点,白胖软嫩,坐在车里依依呀呀地不停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我抓了一块柜台上玻璃瓶里放着的小饼干给她,她用仅有的几颗小牙齿咬它,口水晶晶亮。
我蹲在她面前看着,忍不住笑起来,然后门上的铃铛一响,又有人走进来,带进外面清冷的风。
我还蹲在那儿,来不及站起来,他走到我身边弯下腰来看我,眼睛带着笑。
是严子非,对我说:“嗨,你好。”
3
小主妇走了,店里又安静下来,我站起来回答他。
“严先生,你好。”说完电话铃响了,我说了声不好意思,跑去接听,是一个客人打来的,问他要的酒有没有到货,我低头在电脑上搜索,又要夹着电话又要按键盘,手忙脚乱,抬头看到严子非仍立在原地,安静地等着我。
说完电话之后我立刻走回他身边,对他说抱歉,说对不起严先生,让你久等了。
“你一个人?”他看一眼四周,店里只有音乐声,水一样流淌。
我点点头,想想又解释了一句:“她只是走开一下,很快会回来的。”
他一笑,并不以为意。
我也觉得自己的解释是多余的,再开口便问了自己该问的话:“严先生,今天想挑些什么酒?”想想又多问了一句:“上次我推荐的那些酒好不好?”
我们已经站到酒架边,他答我:“好极了,效果卓著,开到第三瓶的时候,那群美国人都开始把我当兄弟看。”
听得我忍不住笑。
他真是个有魔力的男人,与他在一起,我总是会不知不觉地轻松快活起来。
“恩,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我回了一句。
他大笑,点头,然后才说:“你的推荐不错,喝过它们?也很喜欢?”
我张了张嘴,然后说了老实话:“我只是纸上谈兵而已,其实我哪一种都没有喝过。”
“是吗?”他挑起一边眉毛:“葡萄酒也能纸上谈兵?”
“可以啊,我背书。”我在他面前说出真相,并没有害羞的意思,还觉得很轻松,他的笑容,言语,神态,都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说出我想说的任何一句话。
“所有的?”
“所有的。”我肯定,除了南希张给我的那本大书之外,我在这段时间里看了店里所有的关于葡萄酒的藏书与介绍,到现在,它们每一瓶对我来说,都熟悉得如同我手心里的掌纹。
他环视四周,然后吹了一声悠长的口哨。
“你不信?”我走过去,踮脚拿起放在最高架子上的某一瓶来,将它的酒标对准他,“这是美国加州NAPA VALLEY产的加本利苏维翁,酒庄的名字叫做雷兹卡尔,主人是一对老夫妻,一直沿用祖传的工艺制作葡萄酒,最有趣的是他们故意不滤去一部分果渣,所以喝的时候有特别的果香。这对老夫妻选原料非常讲究,只用这一年最顶级的葡萄,工序又复杂,所以每年这个酒庄的产量都不大,但是喝过的人都说令人难忘。”
我一口气说下去,因为是用双手举着酒说话的,酒瓶遮去了我的小半张脸,说完我斜过头看他,让自己的一双眼都能从酒瓶后露出来,略带着一点笑。
他一直看着我说话,慢慢眼睛弯起来,笑意流露,最后从我手里接过那瓶酒去,低头抚了一下那个酒标,说:“没错,所以老耐里夫妻俩真是奢侈,一年就酿那么一点儿还藏私,居然每天都喝它一瓶当做消遣。”
我很吃惊:“你认识他们?你也做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