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怕的不是离开,而是有一天,你遇见了他爱的人。
1
我们坐的并不是直飞航班,从上海到台北还要由香港转机,我头回坐飞机,遇到气流就受不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开始晕机,然后吐了,还要老好人里美跑来与我旁边人换了位置照顾我,等我昏昏沉沉下了飞机,就只知道跟着他们走了。
再等上了下一班飞机,我又只是吐,因为之前连水都喝不下,这次就吐得难看了,翻江倒海的到最后连绿的胆汁都能看到,小邓罗比和里美都乱了手脚,连机上乘务长都出来关心我,直接给我调剂了一个三人空位让我躺平。
我有心不要麻烦这么多人,但真是有心无力,到最后只能躺着,眼前一阵阵发黑,心里还要看不起自己,不用别人说都知道,这就叫累赘。
飞机最终降落在台北桃园机场的时候,天都黑了。
我在机场厕所里看到自己,一张死人一样白的脸,怪不得我进卫生间的时候里美还不放心地站在外头,隔着门板不断问我常欢你行不行?
早几天就已经到台北的叶萍在接机口等着我们,看到我也是一惊。
“常欢,你怎么了?”
里美扶着我回答:“常欢晕机,吐了两次。”
小邓手里还拖着我的箱子呢,罗比挎着我的背包,三个人也是饱受折磨的样子,用惨不忍睹来形容我们这支小分队完全合适,我都不忍看叶小姐的眼神。
她万分诧异地:“怎么能吐成这样?”
我咽了口酸水,声音都虚了:“对不起,是我不好。”
她挥手,一贯的简洁明了:“这怎么能怪你?行了,大家都跟我上车回酒店去,先休息,其他事以后再说。”
我们坐进车里,小邓的手机先响,他接电话,说台湾国语,开口就是妈妈,还要里美听电话,说这次一定会跟她一起回家吃顿饭。
然后罗比也开了电话拨给他的女友,一路嗯嗯嗯,脸上全是笑,一口白牙都在放光。
我也开了手机,很慢很慢地写了一条短信,发给严子非。
我仍旧头晕,低头看着那小小的屏幕都有想呕吐的感觉,但我还是坚持打完了这条短信,我在短信里说我到了,台湾不太热,叶小姐来接我们了,还有,我很想念你。
我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条短信都能发得那么琐碎,或许是为了弥补起飞前太过草率的那句道别。
电话很快就来了,严子非的声音隔着海峡仍旧醇厚而动听,我应声,那是一个甜腻并且毫无意义的音节,连我都觉得陌生。
我为这样的自己感到羞惭,幸好车厢里的人都在通话,没有人注意我。
他说:“常欢,顺利到达就好,路上好吗?”
我听到自己说:“不好,我在路上吐了。”
他轻轻“啊”了一声:“你晕机了?”
“是的。”
“难受吗?”他的声音穿过海峡进入我的耳朵,只是这样听着就仿佛能够感觉到他温暖的呼吸。
我轻声:“现在不了,大家都很照顾我。”
他略有些懊恼:“我忘记你是第一次坐飞机,应该先吃一颗晕机药。”
“不用的,下次不会了。”
“那等一下多吃点东西。”
“你才多吃点东西。”
他笑:“常欢,你开始唠叨了,你才多大。”
我反驳他:“不小了。”
“是,不过赶不上我。明天我又要老你一岁了。”
我略微沮丧:“对不起,留你一个人过生日。”
那边传来其他人声,有人过来与他说话,电话安静下来,像是他按住了话筒。
小邓早已经结束了电话,正与里美聊天,车厢里还有音乐和罗比的声音,叶萍从后视镜里看了我数眼,我觉得我应该结束这个电话,但我舍不得。
每次听到他的声音,我都想与他一直说下去。
我问:“你要忙了是吗?”
他的声音再次传来:“是的,有一个视频会议。”
我想说“好的”,但脱口而出的却是:“等一下。”
“怎么了?”
隔着电话我都仿佛看到他挑眉的样子。
我咽了一下,声音低下来,几不可闻地:“早上你说……”
“什么?”
“你说你大概……你想说什么?”
他有几秒没说话,短短的静默消灭了我所有的勇气,我局促起来:“没,没事,我只是突然想到,你已经忘了对吧?”
严子非的声音响起来,就在我耳边。
他说:“不,我记得。常欢,等我来,我要当面告诉你。”
我说“好”,电话结束了,路灯闪过,我在后视镜里看到自己因为紧张而益发苍白的脸,还有叶小姐的目光。
她与我在镜中对视了一眼,然后问:“常欢,你好点了没有?”
我答她:“我好多了,谢谢你叶小姐。”
其实我在撒谎,我的心在胸腔里激烈跳动着,对某个答案的渴望令我坐立难安。就好像我童年时渴望的那个玩具,它就躺在橱窗里,无比美丽,无比诱惑,我永远记得自己在终于存够钱奔向它的路上,咚咚的心跳如同擂鼓。
那充满期待的喜悦是我毕生难忘的,但更让我难忘的是当我跑到商店门口,发现那橱窗已经空空如也时的难受——它已经被人买走了。
从那天起我就知道,没有期望就没有失望,有时候期望越大就失望越大,如果后者超过我的承受范围,甚至会让你在奔向期望的路上就开始恐惧。
酒店在101旁边,房间不大,但是干净整齐,我被当做重病号那样送进房间,叶小姐问我要不要吃点东西,我摇头,她就说夜里如果想吃东西随时打电话叫酒店送,里美是最后走的,还体贴地替我拉了窗帘。
我倒在床上,真正筋疲力尽。
但我睡不着。
我感到口干舌燥,身体疲倦,但精神却极度亢奋,在黑暗里睁了很久的眼睛。
手机已经没有电了,插座在墙角靠窗的地方,离床很远的地方,我侧身躺着,一直望着那个方向,最后终于忍不住,下床坐到窗边去,将手机拿起来,紧紧握在手里。
充着电的手机在我手中发热发烫,我拉开窗帘,又推开一点窗,让夏夜的风可以吹进来。
台北的夜晚与上海并没有什么两样,天上看不到星星,无数大厦的密集光点汇合成地上的银河,101没有想象中那么高美,夜深了,我望出去只觉得四周灯光次第熄灭,黑暗踩着有形的脚步,渐渐就要到我面前。
我多么希望此时此刻,他就在我身边。
冲动让我一鼓作气地拨了电话,铃声很快响起,一声,两声,然后转入语音信箱。
严子非开会的时候从不接电话,我知道他有时会按着时差与大洋彼岸开视频会议,一开就是一整晚,我已经习惯了在睡梦中迎接一个微凉的拥抱,习惯了半梦半醒间的低语与缠绵,有时候他凌晨才下飞机,回家时不急着洗澡,先走进卧室给我一个落在额头上的亲吻,就连那个吻都带着风尘仆仆的味道。
我迅速地按掉电话,骂自己莽撞。
我放下电话,拉上窗帘回到床上,要自己睡觉。
有什么可急的,很快我就可以看到他。
他说“常欢,等我来,我会当面告诉你。”
我闭上眼,将自己埋进被子里。
猜度未知是毫无意义的,我就该等待,无论他将告诉我什么。
2
我这一觉睡得又黑又沉,最后还是不间断作响的电话铃叫醒了我,我睡得迷糊了,还以为自己在熟悉的睡床上,闭着眼睛只是摸床头柜,手碰到冰冷台灯座才惊醒过来。
酒店的窗帘是完全遮光的,房间里黑沉沉没有一点光,我不及看现在几点,手忙脚乱去抓话筒。
话筒抓起来了,电话却已经断了,而后门铃就响了,叮咚两声以后接着就是“彭彭”的拍打声。
我连鞋都来不及穿,一边叫“我来了”一边下床,门外传来叶小姐的声音。
“常欢!常欢!你醒了没有?”
我吃惊,居然连叶萍都来拍门了,我到底是睡得有多迟啊!
我回:“对不起我起迟了,等我一下,我马上来。”
叶萍在门外说话:“快来常欢,我们都在大堂等你,你想不到是谁来了!”
叶小姐的脚步声匆匆远去,我拉开窗帘,天光大亮,手机显示七点零五分,没有电话也没有短信。时间并不晚,究竟是谁的到来让叶小姐激动成这个样子?
我套上衣服奔出房间,电梯门打开,里面满满当当吵吵嚷嚷,仿佛塞进了一整个旅行团的人,我转身从安全梯跑了下去,一口气奔了六层楼。
等我气喘吁吁来到大堂的时候,就看到一群人拥簇在一起,最先看到我的是小邓,不但对我露出笑脸,还冲我大力挥了挥手,拉出现在人群中间的那个人,叫了声:“常欢,快过来!”
被他拉出的那人穿着随意,T恤牛仔裤,身上还背着个大大的运动包,一张脸被晒成小麦色,更显笑容耀眼。
我与他远远地四目相对,他的笑容就收敛了一下,然后再次绽开,也对我挥了挥手。
我听到袁宇久违的声音,叫我的名字:“常欢,我来了。”
我看着他,大概是下楼太急,呼吸间都有接不上气的感觉。
叶小姐说袁宇是和教授一起飞过来的,与他们同来的还有教授的孙女琳达,教授落地就被组委会的人接去洗尘,所以他就与琳达一起过来与我们会和。
琳达是个金发碧眼的小美人,十七八的年纪,正是一个女人最美丽的时候,脾气也好,一直站在袁宇身边,对每个人都笑笑的。
小邓狠狠拍袁宇的肩膀,说他好大的架子,居然还要教授亲自去带人,话说得那么厉害,但谁都听得出他的高兴。
罗比和里美都不用说了,一个劲地表示你来了就好,就连叶小姐都兴奋了,话比平时多了好几倍。
有些人生来就是夺目以及被所有人喜爱的,与他相比,我就像一个黯淡的影子。
但我已经和严子非在一起了,我再不想在任何人面前自惭形秽。我在短短十几秒里彻底平静下来,慢慢走到他们中间去,甚至对袁宇露出一个微笑。
他与我对视,眼里有一种奇怪的表情,让我难以描述。
但他终究是再一次对我笑起来,还握了握我的手:“常欢,能再看到你真好。”
他的手指仍旧是暖热有力的,一握便松开,连拒绝的余地都没有留给我。我也不想拒绝,因为我从这一握里感觉到曾经的袁宇又回来了,他不再对我背过身去,他是我的朋友,仍旧是我的朋友。
这感觉让我高兴极了。
然后罗比就开始打趣袁宇与琳达,他也不反驳,笑嘻嘻揽住她的肩膀说教授把她交给我照顾了。
最后还是叶小姐结束了大家的七嘴八舌,开口说都先回房吧,集合时间是十点,有车接我们到会场。
大家四散,袁宇与琳达并肩走了,我看着他们两人美好的背影,顿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就连里美都看出来了,还对我眨了眨眼:“太好了,这下小施先生可以放心了。”
我认真起来,看着她的眼睛说:“里美,你不要误会,小施先生只是送我去机场,他不是我的男友。”
里美掩住嘴:“对不起常欢,我太莽撞了。”
一股冲动让我开口:“但我的确是有男友了,你们也见过他。”
里美惊讶:“我们也见过他?”
我点头,嘴角露出微笑:“是的。”
我回到房里,给严子非发了一条短信。
内容很简单,就是“生日快乐”这四个字。发完之后我将手机按在心口上,简直无法再忍受等待的煎熬。
他说“常欢,等我来,我要当面告诉你。”
我渴望那个答案,渴望见到他的那一刻,我的心为了那个即将到来的时刻跳得无比异常,如同滑翔在水面上的鸟,随时都会扑棱棱展开翅膀飞向蓝天。
3
会场设在信义区的五星级酒店里,我们在准备区看到来自各国的年轻面孔,教授已经在了,看到女儿就露出笑容。我看到琳达与他拥抱,亲吻,说话时两只手抱住父亲的胳膊,爱娇又温馨。
所有人都对她露出笑容,她真可爱,又有一个那么好的父亲,无条件地疼爱她。
她所拥有的,是我最羡慕的东西。
放开女儿之后教授走到我面前,对我说:“常欢,我很高兴你在这里。”
我回答:“谢谢你教授,我也是。”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灰蓝色的眼睛里带着慈祥的笑意。
教授离开以后袁宇被几个带着胸牌的外国年轻人围住,狠狠拥抱了一通,琳达走到我身边与我一同看着人群中的袁宇,看着看着就翘起嘴角笑了,还偏过头对我说。
“他真是受欢迎。”
琳达说英语,语速慢慢的,发音标准,很好懂。
我在这金发小人儿身边,总觉得有些不自在,听她这样一句,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最后只点了点头。
她并不在意我的沉默,反而把整个身子转向我,认真地:“你就是常欢?”
我又点头,早上叶小姐介绍了我们,但是那么多人,我惊讶她还能对上号。
她仔细看我两眼,又看看站在人群中的袁宇,然后说了一句让我想要后退三步的话。
她说:“你伤了他的心。”
我张口结舌:“你说什么?”
她仍旧一脸认真地:“他太沮丧了,喝醉好多次,我听到他说起你。”
我已经不想再多解释一句,但她的表情是那么认真,我也只能正色。
“我和袁宇只是朋友,我已经有男友了,你不要误会。”
她仿佛很吃惊:“比他更好?”
我到这时候才确定她真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然后就只剩下想笑的感觉。
我点头:“是啊,在我眼里,没有人比我的男友更好。”
一年前我绝对无法想象自己竟然能够站在这个会场里。这一切都是严子非带给我的,我感激他,依恋他,爱他,我给了琳达最诚实的回答,在我眼里,没有人比他更好。
她眨眨眼,一只手放在与她年龄不相符的高耸胸口上,感慨地:“啊,是因为你有爱人了,袁真可怜。”
我终于忍不住笑出来了:“不会的,他那么受欢迎,怎么会缺女友。一定会有人觉得他是这世上最好的。”
琳达又看看袁宇,点头也笑了:“是啊,很多人。”
袁宇走过来,把手放在琳达肩膀上问:“什么事笑得那么开心?”
琳达很干脆地:“不告诉你。”
袁宇看我,我不敢对上他的目光,只别开脸指叶小姐和小邓他们:“我去看看有什么要帮忙的。”说完就走了。
会场里人很多,我穿过许多人的阻隔前进,没有再回头看袁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