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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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佛与戒欲(3)

五、节制情欲

佛门“五戒”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不邪淫”。对在家居士的要求,不仅不能与配偶以外的异性有暖昧关系,即使是夫妻也要节制房事,佛教强调,凡是佛菩萨的纪念日、每月的六斋日、月经期、妊娠期、产期等,都不得行房事,这些从宗教角度的规定,在医学上也有保健养生的价值。佛教谈论到性的问题,大多用“爱欲”或“情欲”等字眼来表述。“爱欲”或“情欲”,本无所谓好与坏、善与恶、清净与污染,它只是一种现象和动力。关键在于怎样认识它、驾驭它。

在佛典中,有不少关于节制情欲、断绝情欲的故事。如《阿育王传》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阿育王一心一意奉行佛法,清心寡欲,但他的弟弟善容王却对佛法颇有异议。

有一天,善容王觉得很无聊,准备带着手下到郊外去打猎。有人建议,这次跑得远一些,干脆去深山打猎,善容王同意了。他们来到一个林深草密的地方,看见许多面色苍白、有气无力的出家人在这里修行;他们有的一丝不挂、全身赤裸裸地晒着太阳;有的正在吃树木的枝条和嫩叶;有的在修炼吐纳行气的功夫;有的躺在荆棘之上,故意让尖刺扎入皮肤……他们是苦行僧,用各种使自己痛苦的方式,来求取解脱之道。

善容王和手下的人看得目瞪口呆,感到简直不可思议。善容王不忍心让他们这样苦修下去,走上前去问一个躺在荆棘上的修行者:“你这样苦修,何年何月才能修得神仙之道?”这个体无完肤、身上流着脓血的修行者回答道:“刚才我看见鹿在树林中交配,心中会涌起冲动,阳具不由自主地勃起——看来我的定力还不够,要再努力修行啊!”这个修行者的声音非常微弱,善容王要俯下身去才勉强听清他说些什么?善容王很同情他们,也没心思打猎了,掉转马头踏上了回程。

半路上,善容王看见几个衣着整洁、面色红润的行脚僧人经过,于是就联想道:“那些赤身露体、吃着树叶、身体虚弱的修行者,看到鹿在交配还会产生淫欲之心;这些在城镇被人供养的出家人,吃得好,穿得好,怎么可能不产生淫欲之心?”

阿育王知道了善容王的想法后,担心他会对出家人有成见,便设下一个计谋来教育他。一天,阿育王召见善容王,将自己的一名侍妾赐给他。善容王很高兴,当晚就与这个侍妾同眠室。第二天,阿育王找来善容王,当众训斥他:“你是我的亲兄弟,怎么竟干出这种事来——带走我的侍妾去行淫乐?”善容王心想:“明明是你自己把侍妾赐给我的,怎么一夜过后就出尔反尔了?”他刚要辩解,不料阿育正已大声下令:“来人啊,把他拖出去斩了!”有个大臣劝谏道:“陛下,您只有一个弟弟,他还没有后代,这样把他杀了,恐怕会留下‘断人之后’的骂名。不如让他再活七天,给他一个留下后代的机会,七天后再杀也不迟——不知陛下意下如何?”阿育王道:“就这样办吧,便宜他多活几天。”

到了第七天,阿育王派人去问善容王:“你这几天在后宫随心所欲地与宫女们厮混,过得快乐吗?”善容王无精打采地回答:“我在后宫度日如年,眼前的一切都变得黯然无光,怎么会快乐呢?”阿育王听说后,觉得目的快要达到了,就再次召见善容王,问他:“你为什么不抓紧这七天时间,在后宫行欢作乐呢?”善容王回答说:“想到自己再过几天就要死了,还有什么心情去关心声色之欲啊!”

阿育王听了这话,便开导他:“现在,你因为心中充满了对死亡的恐惧,所以身在后宫,却不近女色。佛祖曾经说过:一个沙门一生中要思虑担忧三世;死后复生,又要为各种事情思虑担忧三世。按照这样的规律,一个人不论经过多少世,投生多少次,每一次都要为各种事情思虑担忧三世,并且还要经受各种苦难,还会有不计其数的烦恼。人们正是考虑到做人有这么多的痛苦和烦恼,才出家为僧,追求清净无为、平安度过一生的真谛。如果不专心、勤奋地修炼,那么又要经历无数劫的痛苦。”

听了阿育王的这番话,善容王顿时醒悟,欲念俱灭,剃度出家,后来终于修成了阿罗汉。

写到这里,我这个凡夫俗子,倒又疑疑惑惑起来,觉得阿育王的话好像难以做到。断绝情欲的困难程度,远比克服其他的困难难得多。即使是为了佛法、为了解脱而牺牲情欲,也要有极大的毅力。欲望这东西,有点像弹簧,你要将它强压下去,弄不好反跳起来,会比原来更高。抑制欲望要弄清目的,才会生出悟性。性天澄彻之时,就是饥餐渴饮,也能康济身心;心地沉浊之人,即便坐禅念佛,也是浪费时间。

性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负担。中医认为,房事过度,会使肾精亏乏,元气耗损,引起许多疾病。因此,中医养生学把节欲保精视作摄生强体的一个重要方面。《黄帝内经》就有这样的论述:“不知持满,不时御神,备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故半百而衰也。”佛教提倡清心寡欲、节制房事,这与中医理论不谋而合。

佛经中,有不少关于节制房事的说教,如《出曜经》第十一卷中,载有这么一个故事:

有个人极其好色,整日想入非非。他的妻子生来体质较弱,经不住他折腾,终于病倒了,身体日渐消瘦。有一天他不在家,恰好一位得道高僧前来探望。病妇对高僧说起丈夫房事毫无节制,自己病因与此有关。高僧让她对丈夫说:“用佛法中证得自身解脱果位的教理来检点一下自己,像你如此荒淫无度应该吗?”病妇将这话对丈夫说了。他一听之后,开始独自反省,用功修行,再也不行男女之事了。妻子病愈后,为丈夫判若两人而感到奇怪,便询问丈夫是怎么回事。丈夫告诉她:“现在我看到你,再也起不了欲心。”妻子很委屈,请来尊亲长者评理。丈夫却并不辩白,交给妻子一只精美的花瓶,对她说:“如果你爱我,就守护好这只花瓶。”妻子顺从地接过花瓶,紧紧地抱住不放。不料丈夫却趁她不注意,将花瓶打得粉碎,事先装在里面的粪便洒得满地都是。他问妻子:“你还愿意抱这花瓶吗?”妻子强忍不呕,连连摇头。丈夫便开导道:“其实人身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外表装扮得再好,里面也是污秽不堪——有什么可贪恋的?”接着,丈夫又口诵一偈道:

勇者入定观,身心所与尘。

见已生秽恶,如彼彩画瓶。

一个好色之徒,居然成了清修之士,为什么?只因他找到了求证解脱的门径,离尘脱俗,不再为欲绳所牵。他将人身看成像装了粪便的花瓶一样,外表好看,内里污秽不堪。因为有了这种观念,他便觉得神清气朗,淫欲顿息,连自己的妻子也不再亲近了。

六、舍身成仁

人的一生,面对诱惑实在太多太多,稍不留意,就会跌入错误的泥坑。所以明代洪应明在《菜根谭》中说:“青天白日的节义,从暗室漏屋中培来;旋乾转坤的经纶,从临深履薄处操就。”这话说得极有道理。

人要不犯错误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可以少犯错误。怎样做人,怎样做一个少犯错误的人?世俗社会,有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对于出家人来说,还不得超越戒律规定的行为准则。由此看来,做人真难,做一个出家人更难,做一个一尘不染的出家人难上加难!

《譬喻经》第五卷中,叙述了一个比丘持戒拒绝诱惑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大迦罗越,财富无数。他有个儿子,生得端正聪慧,从小信仰佛教,长大后出家做了比丘。

一天,比丘进城化缘,遇上了一个淫荡的女人。她见比丘年轻英俊,就起了淫心,满面堆笑地把比丘带到自己家中。比丘一进门,她便赶紧关上房门,上前挑逗比丘。比丘大吃一惊,闭上眼睛,不去理睬这女人,她无法满足淫欲,动了恶念,叫奴婢挖了一个坑,倒满燃油,随即点上了火,顿时熊熊火焰腾空而起。那淫妇命令四个奴婢拖住比丘,要把他推到火坑里去。

比丘大喝一声:“别忙动手,让我想想。”他的脑海中迅速闪过一个念头:“我如果跳入火坑,不过一死而已,况且持戒而死可以升天,我如果触犯淫戒,死后会堕入地狱,永远没有出头日子。”

想到这里,他就毅然跳入火坑。刹那间,熊熊烈火化为清凉之水,比丘从坑里安然而出。那淫妇见此情形,又惊又怕,感到羞愧万分,就夺门而逃,不知去向了。

严守戒律是出家人的本分,也是对出家人的考验。这个年轻的比丘能坚定地抵挡住美色的诱惑,确实很有定力,令人钦佩。

佛经中褒扬比丘持戒的故事,随处可见。有些德行极高的出家人为了不破戒,守住自己的清白,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贤愚因缘经》第四卷中,即载有一个沙弥为了守戒而舍身的故事:

从前有一位居士,笃信佛教,长年供养着一个老比丘和一个小沙弥,每天派人按时给他们送饭。有一天,居士的朋友请他全家去赴宴,他的独生女儿说:“爸爸、妈妈,你们带着仆人去赴宴吧,我留下来看家。”居士很高兴,叮嘱了女儿几句,就带着全家赴宴去了。女儿便关上门窗,独自一个人乖乖地在屋里坐着。

居士因走得匆忙,忘了托付女儿给比丘和沙弥送饭的事。眼看天快要黑了,老比丘见还没人送饭来,就叫小沙弥上门去取,并嘱咐他到施主家要威仪自重,严守佛门戒律。居土的女儿是个才十六岁的漂亮女孩,情窦初开,最耐不住寂寞。她一个人在家正闷得慌,突然听到有人敲门,便怯生生地问道:“谁呀?”门外的人回答:“我是来取施主布施的食物的沙弥。”女孩开门一看,门外站着一个眉清目秀、五官端正的沙弥,不禁喜出望外,春心萌动,便做出各种媚态,想博得沙弥的欢心。沙弥见来开门的是一个衣着华丽、容貌漂亮的少女,便腼腆地低下了头,少女请他进屋,说些半痴半呆的话来挑逗他。沙弥心想:“她也是有神经病,还是故意要破坏我的戒行?我一定要严守戒律啊!”少女见无论如何挑逗他,沙弥都毫不动心,就更加喜欢他了,干脆向他挑明说:“我想嫁给你!”沙弥听了脸上毫无表情,心中却在想:听师父说过,有个比丘到一个女人家里,在这个淫女的逼迫下,宁肯投火自焚,也不破坏戒律。只有佛门弟子才能够持戒,我虽然出家不久,也要用生命来维护佛家的戒律。

他想到这里,顿时万念俱寂,又对少女说道:“你去把大门关上,我到净室里向佛祖忏悔后,再与你相会。”少女以为沙弥动了凡心,十分高兴,送他进了净室,便跑去关大门了,沙弥关紧房门,找出一把剃刀,然后合掌跪下,发下誓愿道:“我今天不舍弃佛法,不舍弃戒律,只舍弃我的身躯,愿求往生净土,最终圆成佛道。”说完,即引颈自杀了。

少女左等右等不见沙弥出来,觉得奇怪,便从窗口往屋里看,见沙弥倒在地上,满地是血。她顿时淫念全消,羞愧难当,悲呼一声,昏死过去了。

居士赴宴回来,救醒了披头散发昏倒在地的女儿,弄清了所发生的事情,不禁感叹道:“这个沙弥为了守持佛戒而舍弃生命,实在可敬:”当时这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憎人死在世俗人家,这家人家必须罚款。居士见女儿已经醒悟,批评了她两句后,便带着一千金到宫里交罚款去了。国王见他来送罚金,吃惊地问他:“在我们国家,你最信奉佛教,是言行一致的人,为什么要交纳罚金呢?”居士便把家中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给国王听。国王说:“沙弥为了守戒,自己舍身,你没有罪,不用交罚金,把钱带回去吧!”

国王又下令,将沙弥的遗体运到一个开阔之处,举行隆重的向遗体告别仪式。国王让居士的女儿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站在高处醒目的地方,使大家都能看到。国王发表演说:“这位少女长得如此美丽动人,谁见了不动心呢?可是这个出家还不久的沙弥,竟能面对美色毫不动心,为了严守戒律而舍弃生命,真是伟大啊!”

这个年轻的沙弥,面对美色毫不动心,可见他很有定力。而这种定力的精神支柱,无疑就是佛门戒律:能够自觉遵守戒律,也就能抵挡住各种诱惑;如果把戒律只当作形式,装装门面而已,那又有什么用呢?

由此我想到,有些事情,明明三令五申,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究其原因,就是将法律、条令视若白纸,当作儿戏,不去执行,或者阳奉阴违,虚与委蛇,这怎么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