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买菜,在回去的路上我迷路了。我像接着火烙铁似拎菜,汲着一双破旧的鞋子在街上横冲直撞,哪有出路?哪里有水?我无措地张望着,两眼血红,走到一个叫星海小学的墙角外浅浅流着水流,那是阴天雨时积下的,我象遇到久别的母亲,扑过去,把双手浸着清凉的流水中,再也忍不住泪如泉涌。
做一名伙夫很苦。但能锻炼我的意志,磨炼我的毅力,为了以后能走更长更远的路我甘愿做一名伙夫。
小葱拌豆腐
吴海华/北京某报社
上级的老首长来到大连,下榻我所服役的大连39023部队一部招待所,他说,别的什么不用准备,就来一个小葱拌豆腐。我不知老首长对旧日的小菜有深深的依恋情感,但他的话却一下子勾起我的以往伤心情结。
我,就是吃苞米渣子长大的,小时候顶好的就是能吃上小米干饭就小葱拌豆腐。那真是“绝”了。
那时还没有包产到户,一个小队七八十户算一个大家子,队长是户主。大家一天天上山干活,挣工分,听母亲讲,大家在一起时,就是热闹。
有一天小队分红,因为年景不错,队长还说要会餐。听说是小米干饭加小葱拌豆腐。
全小队的人不能都到小队去吃,只有劳动力。也就是社员才有资格吃。因为当时我老爹在小队喂牲口的,和做饭的大师傅熟我就近水楼台先得月,趁着天刚刚擦黑时混进了伙房。当时小队的社员还没到齐,没开饭,老爹怕我被队长发现,就把我塞进干草垛顶上,一点不许有动静。
我猫着身子弯曲在干草垛项上,一种说不出明堂的革锈味熏得我飘飘欲仙。我从没有这么高高在上过。福不双至,一会儿,脚前和手前立该云聚一批好像比我还要瘪着肚子的蚊子,我不敢在干草垛上和蚊子一决高低,身份不一样。再说,那小葱拌豆腐的香味此时此地已经缭绕而上,我抽了抽了鼻子,对自己说:“无论做什么都要付出代价的,啊?”
当体格最弱的蚊子在我的脖梗子安营扎寨后,老爹才用着烧火棍捅我的脚后跟:“丫头,快下来,快下来。”他一直在帮大师傅烧火,看时机成熟了才敢叫我。
会餐的餐厅是临时设在豆腐房里,大大的磨盘上放着两小盏煤油灯,灯光很暗,但也能隐隐约约地映出蹲在墙角,坐在门坎子上的,倚在盘上的人模糊的面孔,有的人都还吃出了汗。我正看着,爹在后面使劲掐我一把,递上一碗小米干饭。米饭带点生米芯子,夹生;豆腐的豆性味很浓,可能是大师傅在过筛时用了一个网眼过大的豆腐包布吧,但大家仍然吃得热火朝天。包括我。一大碗饭十多分钟就底朝天了,我用两手摸着空碗左顾右盼寻觅老爹亲切的身影。猛然,一个熟悉的身影闯进我的眼神:“双代!”我象遇到知音似的惊喜地大喊一声,然后越过重重的社员身子经直朝双代奔去:“你怎么也来了!”
双代是小队女会计的弟弟,跟我一般大的年纪,他象发现大灰狼似地惊慌看着我,然后被他姐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挡起来。
爹和队长同时出现在我眼前,爹直直望着,队长也直直地望着我,所有的社员都在直直地望着我………
爹猛地冲上前,一把扯过我的袄领子“啪啪”打了我两个嘴巴子“死丫头片子,不在家看门,谁叫你偷偷跑到这的?”他换个手又狠狠朝我脸擂下来,“快说,谁让的?”
手里的碗先飞走了,接着我也按着碗的方向一泻半米,随着“啪”的一声响,我的眼前立即开出七八种颜色的小花星星,这是在哪?我问自己。只觉得有一种十指连心的疼,才发现碗渣子把我的手和脸都扎出血了,我知道自己惹祸了,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地一头扎进伸手不见五指的夜幕中……
还没等冲出多远,就被村长一把抓回去了,他夹着我走到爹跟前,说“孩子太小,不懂事,下手那么重干啥”然后他把自己的那碗饭放到我面前:“吃吧,丫头。”我不敢吃,看老爹。他正用一种比海水还深的目光看着我。不经过苦难的人,是读不懂那目光里的东西,但它有一种比鞭子抽在我身上还重的疼痛,我的泪下来了。
我刚进入绿色军营的时候,家里的日子已经很不错了,入伍的前一天晚上,爹娘,还有我,光明正大坐在桌前吃着细米白面,鱼鸭什么的也都让我管个够。爹给我装了满满一玻璃瓶子小葱拌的豆腐:“揣上,路上吃!过去的日子苦,你爱吃的东西。总吃不上,不是爹不能干,没有力气,是因为爹没有文化呀,现在借国家的光,家里啥都有了。你也不用惦心,到军营要多长见识,只凭苦力,富不了家的。”
是呀,连最没有文化的乡下老爸也明白了,仅仅凭体力是不能富家的,要凭才干,凭本事,凭知识,凭我们中华民族的勤劳先进的光荣智慧,才能民富、国富!
最后一次约会
吴海华/北京某报社
井,还是这样称呼你,因为我喜欢。
这一次见面,我怀着满心欢喜,真的。
你呢,是否一样呢?
我却用我的心体会出你巨大的压抑,怎么了,井,我不好么?
不能再挽你的手,不能再看你的眼睛,不能够再和你一齐并肩穿过云雾,此刻,我该用一种什么样的语言和你交谈呀,井,可不可说我会想你?天变得越来越暗,我用手捂住自己的肩头,呵!秋色好远!
四季的美丽我没有体会到,唯独秋,这一地黄叶,让人无限遐想,呵,生命,凋零了,还在做最后的舞蹈。
井,可我不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你心中的风景,是否依然会有我一席柔弱的目光,在那取暖?
秋浓了,井,走吧,不要因为我的泪花,而误了你的路,你不是说过,女孩,都是水做的么。还能想得起么,每一次我哭泣,你都会用你笨拙的手掌,抹掉我脸上淋油的泪滴,可是那样的日子哪会今天这样入骨的疼痛啊!
井,走吧,没有我的心心相牵,你也许会飞得得更远,你年少的心扉中,不也孕育着一橄榄色的梦幻么?
我也要理一理零乱的情感,还有案上总记错页的书籍,冷落了近一年的思想,在人少的时候,会显得荒芜而逼人。
当你的身影越来越小,终于定格成一帧没有风儿别动的书本时,我用自己右手轻轻握住自己的左手。
然后,便在封面上写下:除了爱,世界上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可做。
拴住满头秀发
吴海华/北京某报社
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初恋,当我很执著地把长发散开之后,我却要经历一场忘却。因为,世上有一种爱是相互忘记。
还在赤峰读书时,我爱写稿,爱往他所供职的杂志社投稿。他是一个编辑。
我从小家境贫困,上学时是靠自己写稿,卖血和别人热心资助读完学业的。他在那时就知道我,而且写信给我。要我好好读书,挺住,还说,要去学校采访我。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如愿。
在毕业实习时,我来到了沈阳和平区一家大公司,离它的杂志社不远。我尝试找过他的杂志杜,还有他,未果。我还在写,还在往他的杂志社投稿。但没有写他的名字。
有一天,我收到一封信,是他的。他说,看到编辑部几篇你的来稿,想起了一年前的事,你是不是赤峰那个吴海华,你现在过得好么?你的寄给我的信件我都留着。收到他的信,我感到很亲切,身在他乡,这一份关心让我感动。那是4月20号,他的信是在4月18号写的。我记得很清楚。
我给他写了回信,为了快捷,我用电脑打完,又用传真发过去的。
好多天过去了,在电话里他说,他一直都在找我所在的单位文安路18号,但地图上没有,他很着急。我告诉了他我具体地址。
他说,他要来单位看看我。
第二天,他打电话过来,说过来。我高兴地说,我去门口接你。
他长什么样子我从没有想象,电话里听出他有点口吃。一个全国闻名的杂志,能让一个口吃的做记者,可见他的能力不是一般人所及的。
他迟到了20分钟,骑着摩托车。第一次见面,我没有什么感慨,心里有点激动。他轻轻地握了握我的手,认识好久,终于见面了。
第一眼看到他很胖。
在我们办公室,谈了很长时间,他对以前没能如愿采访一直很愧疚,他还说,我所有的稿件和信,他一直都好好地留着呢。当时我没有说更多,一人在外地,能有个人看我,关心我,我很受感动。他给我暗淡的打工生活带来了光泽,还有温暖。
现在才想起我给他的最后一封信,我写得很严厉,好像批评了他。具体什么我都记不清了。
他告诉我:现在你必须好好工作,写作充其量不过是一种爱好,还说让我注意自己的身体,吃饭时要吃好,吃饱,不要得什么病。他还问了我其它的一些情况,让我多锻炼身体。与同事处好关系。一个人在外边闯,很不容易。尤其像你这个毫无基础的人。整个交谈过程我都用眼睛很专注地望着他。
我想那种目光是一种多么好的信任啊。
他告诉我,可以把自己的故事写得精一点,他们杂志有一个“我的故事”这栏目,刊发可能是效果不错的。并告诉我写稿范围,最好在家5月1号写完,他还说,他带我去他们的杂志社去看看。
我送他很远。他说,有什么事就呼他,一个女孩子在外地,会很不容易的。他要给我帮助。
那是晚上,我晚班,一个很陌生的电话打进来:那是种很恐怖的声音,她说问我认识她吧,她还说一天24小时总在我身边。我吓坏了,赶紧挂了电话,过了一两分钟,电话又响了,还是那个恐怖的声音,告诉她就在我身边,我回头一看,只是雪白的灯光,什么都没有,尽管我从来不相信有鬼这一说法,可此时此地,我满身的汗毛孔都竖起来,就差没昏过去了。我想起了他,按他的电话时,两手都不太好使了,总抖。他正地家里写稿,我告诉他我接到一个电话,可吓人了。
他告诉我,那个电话再响时,让我把那个电话对准他通话的那个话筒,我不要说话。当那个恐怖的电话对准他时,电话那个可怕的女声没有动静了。他安慰我,是个很有思维的活人。不会是死鬼,你不用怕的。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有什么事都会想到他。我觉得他给了我安全。
快到五一节了,他在电话里问我,你五一怎么过呢!你要上哪去,别总一个呆在屋于里,沈阳是有许多地方值得去的,你应该去看一看,如果怕走丢了,我可以和你一起去。
要到五一时,我打电话给他,他在家呢,我在电话这关头听到他的孩子哭叫。他告诉我他在家打稿呢。我说,我写完稿了。怎么给你。他说,他上我这来取吧。
我便高兴地等他来取,那一天我穿上我最好的衣服,把长长的头发散开,别人说,我散开头发会很好看的,还化了妆。我是从不化妆的,即使在单位,也是,从不化,就连口红,我也不涂。那一天我精心地打扮了自己,为什么,我也说不清楚,反正爱这样做。
快到下班时,他来电话了,说不能来,他有点事。听出他的声音很沉闷。
那时我说不出有一种什么感觉,反正是心情不好。
到五一时,我心情激动,有一份很好的憧憬,是不?
他来的那天阳光很好。
他带着头盔,穿着印杂志杜社名的的休闲装,英资飒爽,呼机在腰里别着,是我想象的那个男子汉的样子。第一眼。就是给人一种很好的印象。以至到后来,我总无法忘记他那一装束。望着他,我目光热切地说:“你有时间吗,带我去看河吧。”
他笑了,看河?沈阳只有一条河,是浑河,不远,就在前边。
他的摩托车还没有启动,我就坐上去了,踩着他踩的地方。未了,他回过头来,对我说:“小心脚。”
我两手紧紧抓着他的杂志社发给的衣襟,长发飘飘,很亮地向车的反方向飞扬。我那一天觉得自己很美丽。真的。在长发散开时,我一定洋溢着青春少女的气息。其实后来我才明白,坐在摩托车后面,并不是非得抓着人家的,后面备把手。我满可以把两手朝后紧紧地攥着后把手,那是决摔不下去的。
在浑河边,他并不看我的眼睛,一直跟我讲述现在人不要自己看得太重了,其实世界很大,人只不过是一般谋生的的生物,与其它相比,只是多了点灵性。他还说,生命只是一种过程。
那时在我们站的左边是树,绿莹莹的;右边是河,水汪汪的,很像是我的老家,我说。他并不理会,经直说下去。我发现我改变他是很困难的。阳光很强烈地射在我脸上,我感觉不出热来,很专注地听他讲。他很投入,我们身边只一棵树,他倚着,我不敢靠上去。
他说着说着把头转过来,告诉我阳光较强,别晒着,我笑了:早已晒完了。
不远处有两个谈恋爱的,他们一会儿坐下相互对坐着,一会儿又站起来,那个男孩子把上衣脱下来盖在女孩子头上挡住阳光。他看到了,我以看到了。可都没说什么。又往前走,一些男人把衣服脱掉了,光着身子在水里去摸鱼。他看到了,说那还有没穿衣服的,我说我的眼睛近视,看不见,什么都看不见。生命在这里,是那么坦荡无遗。
两个小时过去了,他说,去吃点饭吧。他带我到一家很平常的餐馆,坐在那里我说:“你经常来这儿吧。”他说,这里比较卫生。他问我吃什么。我毫不犹豫地说:“米饭。”
他要的是另一种,我要的带汁的,饭上来时,他爱吃的那一份放到我的对面,他说,你爱吃吗,我知道错了。说不爱吃。他开始换。那很自然的拖动,我没有帮忙,拖到半路时,那一碗米饭便逃之夭夭了,掉到地上,连盘子也摔得粉碎。怎么会这样呢。我有点震惊了。这样多不好。
他看起来也很不好意思。又去要了一份。我很快恢复常态,在笑声中,我给他讲了一件在我三亚太酒店打工时打碎的那只盘子,那是一个一只二的盘子,比这个要大。我比比划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