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诊断:根据女青年的陈述心理医生估计晋苛是初期的恋物癖。为了诊断准确和及早治疗,心理医生要求她把晋某带来作检查诊断。第二天,她带来了晋某,经与晋某谈心,确知他表姐的物品是他所藏匿,他还自述:每晚搂抱着那些物品,心中特别“快活”。自己感到内疚,觉得对不起表姐,但心里一边自责,一边却控制不住那种“坏念头”。据此,已可确诊,晋某是由于缺乏父母之爱的深刻孤独、性知识的缺乏及好奇而形成恋物癖倾向。
施治方案:疏导方法。
咨询与治疗:心理医生与晋某作了三次谈习,重在告诉他:首先,不能向前发展自己的这种错误行为和倾向,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和一些健康的活动中,否则对自己的成长发育都很危险。其次,消除他对异性身体的神秘感,给他看一些优美、健康的人体名画,教他正确欣赏美的东西。再次,适当施以科学的生理教育。
同时,要求他的表姐与他们的其他亲戚联系,尽可能把晋某安排在比较完整的家庭中生活,使孩子能够有比较正常的家庭境和氛围。不久,他们在一个姨妈把接孩子接到她家(那个家庭的成员构成是:一对夫妇和一个十五岁的男孩)。
通过五周共十二次对晋某作心理疏导,更由于他已经搬到了一个有成年人关照并有同伙伴的家庭中生活,晋某的恋物癖倾向彻底地消除了。
对恋物癖的治疗,首要是从认识上对患者加以正确引导,并结合本节所介绍的行为疗法予以疗,只要方法得当,一般都能消除使患者这种性恋态作为。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咱疾患往往源于患者少年时期的环境影响。青少年在长身体的同时,性心理也在发展和趋向成熟,他们已开始对男女两性的差别感兴趣,对异性充满好奇,并试图尝试性行为。而他们的理智和意志却还很幼稚、薄弱、不成熟,十分缺乏自控能力和正常认识。这一时期他们成其需要父母的指导与关心,作为你母应多方面磁心孩子的性心理健康,进行适当的指导、教育。在这里,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①给孩子营造一个安静、祥和的家庭环境。青少年性发育的初期,即女孩的十二到十四岁,男孩的十三岁至十五岁,是孩子性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父母应尽量避免双双外出,不要把孩子一人置于家中。即使父母不得已都须外出,也要把孩子交给具有家庭环境可靠的成年人照看,使孩子仍在正常、温馨、有序的氛围中生活。
②消除孩子对人体的神秘感。在青春发育初期,孩子身体发育加快,对于自己和他人身体、容貌异常关心,容易产生精神不稳定感和对人体的神秘感、好奇心。父母可在孩子未进入青春期找些健康的美术作品插面,或有关人体的艺术作品,边给孩子讲故事边和孩子欣赏,告诉孩子,人体是健康的、美发,既不罪恶,也不神秘,人体除了性别的差异舛,没有其它什么本质性的差异。心理学的试验表明,孩子感到在身体属性上自已和他人类似,心理的稳定性就会加强。
③父线要顾忌自己的言行。对刚进入青春期的孩子,父母要注意自己的举止、言谈、最好与孩子分屋睡,有关性事方面的言行都须谨慎、有所顾忌。
④孩子应多与同龄人交往。不要把孩子关在家里一人独处,也不能只让他们与比他们大得多事小得多的人相处。多参加同龄人的集体活动可使孩子过剩的精力得心宣泄。如果他们过分地独处,如找不到正确的精力发泄渠道,就容易想入非非,可能导致心理疾病。
⑤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要求孩子早睡早起,不要恋床。养成有序的生活习惯有利于孩子性心理的健康发展。
总之,十二至十四岁孩子的性心理健康不容忽视。实践证明:青春期性心理的发展,会影响人的一生的心理健康。许多成人的神经症、性心理变态、病态人格,乃至违法犯罪行为,大家能追溯的青春期的不良刺激和缺少家庭教育。因此,对青春期的少年进行适当的性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自恋癖
自恋癖也称自恋症或影恋,是一种以自己为性爱对象的性偏离。自恋癖患者热恋自己的身体,对自己有强烈的性欲要求。
(1)自恋癖的表现特征
①共性欲对象是自我,通常表现为影恋。即把自己或自己的镜像当作性行为对象。
②对异性一般没有兴趣,对同性有一定的性兴趣,但必须是与自己相类似的人。其性行为多为手淫、性梦、性幻觉等自慰性性活动,有时涉及同性恋或异性恋活动,但并不爱恋对方,而是把性活动想象成另一种自我的与自己发生性关系。
③这类患者有着极强的自我爱恋的潜意识。对他人的受恋只是附带的,在情感上表现一贯性的冷漠,不关心周围的事物及他人。
④许多患者有明显的个人主义和利已主义趋向。他们经常自我夸大、自我赞美、自我表现的言行,常幻想自己容貌绝伦,才化横溢,能力超群,有着孤芳自赏的心态。
(2)自恋癖的成因
①单亲家庭的养育环境。这种养育环境对孩子是不利的,许多自恋癖患者都曾有这样的不良环境。
②自幼受到家长的过分娇宠。这可能使孩子养成了自我中心观念并进而发展成自恋。
③异性尊亲对孩子(父亲对女儿,母亲对儿子)过分亲昵、宠爱。这可以使有些儿童产生把自己与异性尊新认做一全的心理而出现自恋癖的倾向。
④缺少同龄伙伴。这会造成孤独,而孤独正是自恋的温床。
⑤挫折与打击。有的成年人在与性伙伴在匀往中出现了这们或那样难以解决的问题,或是精神上或肉体上受到地打击等。可使其丧失异性恋或同性恋的兴趣,转而成为自恋癖者。
病案与诊治
【病案1】
患者情况:许某,女,19岁,待业。
她的父母很宠爱她,从小到大常常当众称赞她漂亮聪明,她也因而一贯很注意自己的容貌。她确实长得很美,处处受到人们一致称赞。受到称赞时,她内心很愉快。她常常对着镜子自我欣赏,路过商店的玻璃窗时也会停步欣赏自己的影像。渐渐地,她对自己的容貌产生一种爱恋的情绪,只要超过十来分钟不看自己的容貌就觉得心中不安,对镜欣赏自己的容貌便产生了一种无比幸福的感受和满足感。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这种自我欣赏的心理越来越强烈,发展到不满足于欣赏自己的脸,还要欣赏自己的身段、曲线,因而特意买来大镜子安放在卧室里,每天早、中晚数次裸体照镜自我欣赏。她认定世上唯有自己最美,甚至产生这样的念头:“我的爱人就是我自己,我永远不同别人结婚。”
分析诊断:由教养不当和社会影响造成的自恋癖。
施治方案:认知领悟疗法、心理疏导法,厌恶疗法。
咨询与治疗:首称向她指出:一个年轻人,不论男女,注重自己的容貌,那是正常的现象。便如果像你那样对自己的容貌如痴如醉,甚至感到自己是自己的爱人,对他人和异性都很冷漠,则是一种性心理恋态,称为自恋癖。这种心理疾病虽然一般不会危害他人和社会,但对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诸我方面都会有不良影响。在三次咨询中经医生解释启发,她对自己的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并愿意接受治疗,矫正变态心理。接下来,心理医生对她实施像圈厌恶疗法,并要求她平时在手腕上套上强力像皮圈,一旦想照镜自我欣赏或在想像中自我迷恋时,即拉弹橡皮圈惩罚自己。三周后,她来复诊,自述经多次反复刺激后,自恋症有所减轻,但仍不能完全克服那种念头,又坚持治疗了一个阶段后,许某没有再来诊所,并回避心理医生的随访。心理医生我次打电话给她,她也拒绝接听。许某现在究竟是否治愈,情况不详,但估计其自恋癖未能消除。
【病案2】
患者情况:胡某,19岁,女,高中毕业。
她的父母均为主级知识分子,有一妹就读于初中,整个家庭是奋斗型的,成员彼此间感情交流甚少。父亲严峻高傲,素来瞧不起女孩。母亲在顺从中力求独立,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中,但对两个女儿学习成绩颇为关心,父亲则只讲究原则。家庭环境影响使患者从小很少与他人接触。
胡某小学时任班长,初中时根本不和成绩差的同学来往,表现自高自大。缺少异性的同性伙伴,有个人主义和利已主义倾向,惟自我为中心。进入重点高中时入学考试成绩不理想,开邕出现不安感和与众人疏远的倾向。一方面有强烈的竞争心理,另一方面对是滞能顺利考上大学的精神负担,不时烦恼,在信心和心境上失去优势。高中二年级出现闭经,期末考试因紧张而发生剧烈腹痛、头痛,精神上有些恍惚,拒服药物,对任何善意关心都抱怀疑态度,但仍能自持,不甘落后。高二下学期开始出现贪食和缺课,有空虚和孤独感。高三春假中服用大量感冒药片,意图自伤(或自杀?),经急救恢复。经后便经常旷课,情绪极不稳定,常冲动地毁物撕衣和自伤(咬破肤、手指等)。继而出现夜间偷食、呕吐现象,但在同学面前仍自诩:“考不上大学誓不为人!”但其贪食现象日益严重,自伤情绪更为恶休,其母焦虑不安,陪伴她前来就医。
分析诊断:从表面现象看,胡某是属于自恋型人格障碍,但通过与其深谈,了解到胡某认为自己的一切都是完美的,是这个世界不理解她:而且她夜间偷食时,会长时间照镜自恋自怜。因此,诊断为轻度自恋癖。
施治方案:按科赫特的理想化移情和反移情的原则进行治疗。
咨询的治疗:第一阶段是理想化移情。即心理医生尽量模仿成胡某理相中的父亲,并接受她的人际关系上的无理非难。在不违反医患关系和治疗原则下去满足胡某的要求(如不愿自述病历,不愿做心理测验,不愿其他求治者的心理医生身边,要求心理医生不要那么来严肃权威的样子等要求),使胡某对心理医生产生信任、依赖的情感。
心理医生与胡某约定,会面进程为每周一次二小时。开始时,胡某不肯认真回答问题,常说“无可奉告”,让心理医生自已去看她以前的病历,并表现出攻击反应,症状加剧,还产生了自杀想法(这说明已发生移情作用)。随着会面的持续进行,这种情绪逐渐缓和。
诱导病人主动述说病情,是通过下列对话而得到解决的。
心理医生:“你是不是没有信心?”
胡某发怒:“谁说的?”
心理医生:“是心前病历上写的。”
胡某:“那是胡说八道!不要听他们的。”
心理医生:“那么你听你自己说的吧。”
胡某笑:“你真坏!还是你有办法,好吧,我说。”
两个月后,胡某提出到此就诊是对自己自尊心的伤害,要求从每周一次改为二周一次。但同意心理医生提出的“暂行休学”的建议,并能遵医嘱每天写一次感受日记,会面时交给心理医生。
事实上,胡某已有求治愿望,而且并没按照她自己约定的就诊数来就诊所,而是经常“情不自禁”地以交日记为名前来找施治者,会面次数反而增加为每三至五天一次,后来甚至达到凡施治者的咨询日必来旁听(披上白大衣当护士)。可见,她已经出现良好的转机。此时,她的表现是:想阅读心理书籍;认真听施治者对其他神经症者进行心理治疗,全神贯注记笔记,言行也逐渐从骄横变得温顺起来。按传统的精神分析观点,施治者把感情投往患者必将导致失败,但是具体治闻中,施治者如能对移情保持高度的洞察力和意识主导,仍可以使治疗产生积极效果。在此病例中,经过理想化移情,建立了主良好的医患关系,建立了某种程度的样子关系,施治者恰当地取代了其父的部分位置,使胡某早期累积的压抑得心发泄,症状日趋稳定下来。施治者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把慈爱的期待同时投向胡某,充分调动了胡某的自主性。
四个月后,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是反移情。反移情是指施治者以否定的方式来对待患者的某些行为表现。在这一阶段中,施治者有意违扭胡某的一些不良意思,比如,她不愿意与人交往,不愿意承认他人的长处和优点,不愿和父母“妥协”,而施治者利用自己已与她建立起的亲密关系和已树立起的权威,坚决否定她的这些不正确的言行,并努力帮助她建立新的伙伴关系,与学校和居委会取得联系从而帮助她参加家庭学习小组、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协调其家庭关系使之与父母的关系得到改善。半年后,她的贪食和攻击自伤行为基本消失。
第三阶段是自我确立和塑造。从理论上说,自我确立要从认识自我开始。施治者站在完全理解的立场上,通过诱导和再都育,培养共认同,使之充分明确个人的家庭、社会、学校的角色作用和人际关系的重要性,这一过程取得效果之后,又对胡某进行新的定向与规范教育,使其自我完善,达到与同龄人一致水平。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胡某终于恢复了正常的心理功能,复学半年后顺利考上本地区的重点大学。
自恋癖对自己、对别人都有一定危害,必须加以矫治。
在诊断自恋癖时,要注意与同性恋、性厌恶、禁欲者相区别。自恋癖患者与同性恋患者的性对象都是同性,但前者的性对象是本人,后者的性对象是其同性成员。据研究资料显示,不少同性恋者可兼有自恋癖,如某些同性恋者仅喜欢与自己长得相像的同性成员。虽然两者有时出现交叉情况,但自恋癖者并没有对同性伙伴的爱恋,其性活动是自私的,多为洁身自爱型人格。性厌恶则是对性活动反感,但没有对自己的无限赞美情感和性欲望。禁欲者对他人的性欲,只还过是通过自我克制加以回避罢了,而自恋癖则是对别人确实没有性欲。
值得注意的是:自恋癖形成以后,一般很难彻底矫正,原因在于,确诊时患者的病情已经相当严重,有关的观念和人格已基本固化,带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性和扰医性。所以,对自恋癖应以预防为方,对儿童予以适度的爱和合理的教养是预防该疾病的重要而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