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一个孤独散步者的遐想
19810800000012

第12章 附录(二)

两年的乡村生活,把我那罗马人的粗暴性格磨得温和了一些,使我恢复了童年的稚气。在日内瓦,没有人逼我,我却喜欢学习和看书,因为那几乎是我唯一的消遣;到了波寨,功课之余,我却喜欢上了游戏,因为它可以使我们放松。乡村生活对我是这样新奇,我就不知厌倦地尽情享受。我对它的兴致是那样浓厚,一辈子都没有淡薄。以后,不论在什么年纪,一想起乡村的快乐日子,我就感到惆怅,感到深深的怀念,直到重回乡村心情才好起来。朗布西耶先生是个很通情达理的人,在教学上从不马虎,但也不布置过多的作业。有两点可以证明:我素来不喜欢受人管束,可是当我回忆那个时期的事情时,却没感到丝毫厌恶;另外,我从他那里学的东西虽然不多,但都是轻轻松松学来的,一点也没有忘掉。

这种淳朴的乡村生活给我的好处无法估量,它使我的心扉朝友情敞开。在那以前,我只熟悉一些高尚的然而只是想象中的感情。我与表兄贝尔纳生活在恬和安静的环境里,渐渐地便对他生出亲密的感情。不久,我对他就比对亲哥哥还亲了。我这份感情从没有淡灭。他又高又瘦,身体孱弱,性情温和,从不认为是监护人的儿子而滥用家里对他的偏爱。我们一样做功课、一样进行娱乐,连爱好也一模一样。我们都没有兄弟朋友,年龄相同,都需要伙伴;要是把我们拆散,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把我们毁灭。我们虽然很少有机会表现出彼此的依恋,但这种感情确实十分强烈,不仅一刻都不能分开,甚至想都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会分手。我们两人都是好性子,耳根软,听不得好话,只要不来硬的,总是和和气气,事事都同意。表兄虽然得到管教我们的大人们的偏爱,在他们眼里比我高一等,但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又比他高出一等,这样就扯平了。上课时,他结结巴巴背不出来,我就小声提示他;我的练习作完以后就帮他作;游戏时,我的点子比他多,总是给他出主意。总之,我们俩性情投合,友情真挚,相处五年多,不管是在波寨还是在日内瓦,几乎是形影不离。当然,我也承认,我们经常打架,但从不需要别人来劝扯,我们也吵嘴,但从不超过一刻钟,而且我们也从不告状。你要愿意,尽可说这是小孩儿的无聊事;不过,从这些事里,却产生出一个典型,自从世上有孩子以来,这也许是唯一的典型。

波寨的生活方式,对我十分适合,只是时间短了一些,没有使我的性格完全定型。温柔、亲密、和睦的感情,是这种生活方式的基础。我认为,我天生不爱虚荣,世上没有一个人比得过我。虽然有时冲动起来,我会有一些惊人之举,但立刻又会软下来。我那时最强烈的愿望,就是得到周围人的爱。我性情温和,表兄也一样,管教我们的人也都很温和。整整两年,我没见过谁大发脾气,也没受过谁的粗暴对待。这一切都滋养了我的天性。看到人家喜欢我,喜欢一切,我就觉得比什么都高兴。我始终记得,在教堂里,回答教理问题时的,我一时结结巴巴,答不出来,看到朗布西耶小姐那种着急和难受的表情,比什么都让我觉得不安。在大庭广众答不出问题,当然极为羞愧,但朗布西耶小姐这种表情却使我更加难受。因为我虽然不大看重表扬,对于羞耻却非常敏感。在此我可以说,我怕朗布西耶小姐责备,但我更怕惹她难过。

然而,她和她哥哥一样,必要时也会严厉;但这种严厉差不多总是公正的,而且从不过分,所以我虽然不高兴,却从不想反抗。再说我之所以气恼,主要是因为自己惹别人不高兴,因为自己受罚倒在其次。对我来说,别人不愉快的脸色比严厉的体罚还要残酷。体罚这种事情要说清楚很难,可是又非得说清楚。但愿人们能看到这种总是不分青红皂白,常常不合时宜的方法所产生的长远后果,改一改管教年轻人的方法!有一件事很普通,但又不幸,我下决心把它说出来,因为大家可以从中得出重大教训。

朗布西耶小姐对我们不但有母爱,还有母威,遇到我们做错了事,她有时也采用惩罚子女的办法。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她只是以惩罚来吓唬我们,虽然我从未受过惩罚,但还是觉得十分可怕;但是受过以后,却发现受罚不如等待惩罚那样难受。更奇怪的是,我受了惩罚,反倒更爱施罚的人。好在这种感情十分真诚,我的性格又十分温和,才没有想方设法,再次寻求惩罚。因为在那种痛苦,甚至耻辱里,我尝到了一丝快感,使我不但不怕,反而希望再次尝到由同一只手施行的惩罚。那种感觉里大概掺杂了一丝早熟的性本能,因为来自她哥哥的惩罚,我就感觉不到丝毫快意。不过,以她哥哥的脾气,我倒不怕他代替妹妹动手。我之所以克制自己,以免再次受罚,唯一的原因是怕惹朗布西耶小姐生气,正是这种心理支配了我为善的意愿,甚至支配了肉欲诱发出来的好感,并在心中给肉欲订下了规矩。

后来我又犯了这种我并不害怕但尽量避免的错误。不过这不能怪我,也就是说,我不是有意犯的,甚至可以说,我是心安理得地利用了这个机会。不过,这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因为这种办法太累,她决定放弃。在这以前,我们睡在她的房间里,冬天有时还睡在她床上。过了两天,她就把我们安置到另外一个房间去睡了。从此,我就荣幸地被她当成大男孩看待了。其实这种荣幸要能免掉,我是求之不得的。

一个三十岁的姑娘给一个八岁孩童的体罚,竟决定了我的趣味、欲望、爱好,甚至以后的全部生活,这种事儿谁会相信呢?因为这一切都违反了自然规律。我的肉感被激发的同时,欲望也发生了变化,它满足于已经感到的快乐,不再寻求别的刺激。虽然我几乎生来就是好色多情的血质,但直到最冷漠、最迟熟的性格都发育起来的年龄,我始终保持了纯洁。我曾长期焦躁不安,也不知为什么,一有漂亮的女人,就睁着火热的眼睛,贪婪地盯着,还不停地想象着她们的模样,但这只是按我的方式来从她们那里获取愉悦,像从朗布西耶小姐那里那样。

甚至达到婚龄以后,这种持久不变,并且接近堕落与疯狂的奇特爱好,也没有像看上去应该做的那样,使我失去纯真。如果世上真有正经的纯洁教育,那我受的就是这种教育。我的三位姑姑是典型的贤惠女人,她们那种庄重矜持在现代女人身上早已见不到了。我父亲是个寻欢作乐的人,但那是旧式的风流,就是在他最喜欢的女人跟前,也不会讲一句使一个处女脸红的话。在家里,尤其在我面前,从未有人像我家大人那样注意对孩子的影响。我在朗布西耶先生那里也发现了同样的当心:有一个十分和善的女仆,只因在我们面前说了一句稍稍粗俗的话,就被辞退了。成年以前,我对于两性的结合并没有清晰的概念。就是那点模糊概念,在我看来,也是丑恶得很,叫人反感。我对娼妓深恶痛绝。对放荡家伙,我极为蔑视、厌恶。有一天,我从小路到小萨柯内克斯去,看见两旁有一些岩洞,有人告诉我,那些放荡家伙就在洞里面野合。一想到那种人干的事情,我脑子里就浮现出公狗母狗交媾的情形,顿时觉得恶心。

这种教育引来的先入之见本身就能推迟欲火强旺的气质最初的迸发。而且如前面所说,我身上也有压抑肉欲的苗头。尽管我热血沸腾,激情冲动,可是我只能想到感受过的快乐,也就只知道把欲望寄托在这种熟悉的快感上,从未想到要把它发泄到人家告诉的那种可恶事情上来;虽然二者之间非常接近,我却丝毫没有想到。在我鲁钝的心血来潮之中,在我色情的狂热之中,在心血来潮与狂热有时使我做出的一些荒唐举动中,我在想象上祈求异性的帮助,可是除了我迫不及待地获得的那种帮助以外,我从没想到异性还有别的用途。

我的气质虽然极为热烈好色,极为早熟,可是除了朗布西耶小姐无意中使我感到的那种快感之外,我整个青春期都没有别的欲望,也没有体验到别的快乐;甚至在我长大成人以后,仍然是本可把我毁掉的东西保全了我。童年的爱好不但没有消失,反而融进了另一种癖好,使我无法从燃烧的肉欲里把它排除。这种癖好,加上我天生的腼腆,就使我在女人面前束手束脚,什么也不敢说,不敢做。那种快乐(对我而言,另一种快乐只是它的最后阶段),渴望的人无法得到,而可以给予的人却觉察不到。我就这样每天暗自思慕女人,到了最心爱的女人面前却什么也不敢说。既然不敢公开表明爱好,就只好想象一些男女关系,来保持这种爱好,聊以自慰。跪在一个泼辣情妇面前,服从命令,乞求原宥,对我来说是十分温馨的快乐;奔放的想象力越使我热血沸腾,我就越像个痴情郎。谁都想得到,这种恋爱方式不会有迅速发展,对于所爱对象的贞操也没有多大危险。因此,我虽然所获甚微,却仍然以我的方式,就是说从想象中得到极大快乐。我的肉欲与腼腆的性格和浪漫的精神相配合,就这样使我保持了纯洁的感情和良好的习惯;如果我稍稍厚颜无耻一些,同样的爱好也许会在我身上激发出最野蛮的兽欲。

在忏悔这座黑暗而充满污泥的迷宫里,我总算走出了最初的,而且是最艰难的一步。最难启齿的倒不是罪恶,而是荒唐可笑让人觉得耻辱的事。既然我已经勇敢地开了口,我心里就踏实了,无论什么事情都不能再让我住口。大家可以想一想,我一生中,有时为疯狂的爱情所驱使,来到心爱的女人面前,激动之下,甚至眼不能见,耳不能闻,神思恍惚,全身痉挛,但从没有向她们说出我的爱好,也从没有在最亲密的情况下向她们要求别人得不到的恩宠,作出这样的坦白,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小时候,我只开过一次口,向人表示爱心,但那是向一个同龄的女孩子,而且是她先开口。

这样来回顾感情生活早期的痕迹,我发觉有些因素有时似乎显得矛盾,但连在一起,却能有力地产生一致的效果;而另一些因素表面上虽然一样,在一定的场合却形成完全不同的组合,人们绝对想象不出它们之间会有什么关系。譬如,谁会相信我灵魂最坚强的力量,与我血液里流动的好色和柔弱是出自同一个源泉呢?下面我们看到的事情并没有离题,却可以得到完全不同的印象。

有一天,我独自一人,在厨房隔壁念书。女仆把朗布西耶小姐的梳子放在墙搁板上晾干。等她回来取的时候,发现一把梳子有一边齿儿都断了。是谁弄坏的呢?除我以外,没有别人到这间房里来过。她盘问我,我否认动过梳子。朗布西耶两兄妹一起,软硬兼施,甚至恫吓我,我都一口咬定没有动过,然而,我的抗议没有用,他们认定是我弄坏的,尽管他们从未见过我有这样大的胆子说谎。他们把这件事看得很严重,其实也应该这样。毁坏东西,说谎,拒不认错,哪一条都该罚。可是这回却不是朗布西耶小姐施罚。

他们给我舅父贝尔纳写了信。舅父来了。可怜的表兄也被加上一种同样严重的罪名,和我一起受惩。这次惩罚真是可怕。如果要以恶惩恶,彻底治治我那不正常的情欲,狠狠地处罚一顿,本是最好的办法。这样一来,这种欲望好久没有来干扰我他们没有得到所要的口供。后来又逼问我好几次,而且情形更为可怕,但我毫不动摇,宁死也不松口。而且我下了死的决心。面对孩子的“死硬”(他们想不出别的词来形容我的坚强不屈),暴力只好让步了。最后,我从这次残酷的折磨中解脱出来,已经是五痨七伤,但我胜利了。

这件事过去差不多有五十年了,而且今天我不必担心再为这件事受罚。但我还是要在上帝面前声明:我在这件事上是无辜的,我没弄坏那把梳子,连动也没动过;我不但没有靠近那块搁板,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靠近。大家不要问我梳子到底是怎么坏的;我不知道,而且我也不明白是怎么坏的。我确实知道的,就是我在这件事上是无辜的。

请大家想象一下,一个平常腼腆温顺,但来了性子时却暴烈、傲气十足而不可驯服的人,一个向来听从理智支配,向来受到温柔、公正、亲切的对待,从不知不公正是怎么回事的孩子,平生第一次受到了如此可怕的不公正对待,而这样对待他的人恰恰是他最亲爱最尊敬的人,他的思想该有多么困惑,多么失望!他的感情该有多么混乱!他心里,脑子里,他幼小生灵的整个身心该是多么痛苦不安!我所以请大家如有可能,想象一下这种情形,是因为当时细微的心理活动,我已无法理清,记不起来了。

那时我不大懂事,不知道表面看来我是有错的,也不会设身处地替别人着想。我只想到我自己,我的全部感觉,就是我无错受罚,实在太可怕了。肉体的痛苦十分强烈,我却浑然无知,只感到愤怒、疯狂和失望。表兄的情形也差不多,因为一件无心的过错被当作预谋巳久的行为而受惩罚,也学我的样子发起怒来,可以说,他跟我共同行动,一致抗上。我们俩倒在一张床上,搂抱在一起,气得浑身颤抖、抽搐,透不过气来。等到我们幼小的心灵稍稍平静一些,能够发泄愤怒了,我们就坐在床上,用尽全身力气,一遍又一遍地高喊:刽子手!刽子手!刽子手!

现在我写这件事,还感到脉搏在急剧地搏动;即使我活到十万岁,这些情景也将历历在目。有生以来第一次遭受不公正的粗暴对待,这种感受铭刻在心上,以后一想起这件事,我就又像当初那样气愤不已;这种感受一开始是因我而起的,到后来它变得那样自觉,超脱了个人的利害关系,以至于只要我耳闻目睹了不公正的行为,不论受害人是谁,不论发生在什么地方,便立刻怒火中烧,就好像受害的是我本人。每当我读到描写暴君凶残、僧侣奸险的文字时,真恨不得把那些可恶的家伙杀死,哪怕自己为此死上一百次也在所不惜。有时我看到一只公鸡、一头母牛、一条狗或者其他畜生侵犯别的畜生,往往会跑得满头大汗去驱逐,或用石块掷它,唯一的理由就是它恃强凌弱。这种冲动可能是我的天性,我也相信它是生来就有的;但是,我第一次遭受的不公正对待留下的记忆实在太深,碰上这种天性,只可能使它大大增强。

我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到这里就结束了。从此我再也享受不到单纯的幸福了。就是在今天,我也觉得童年的快乐是到这里打止的。我们还在波寨住了几个月,仍像在人间乐园生活,但再也感受不到那种幸福:表面环境没有变,其实生活方式完全不同了。学生对先生的热爱、尊敬、亲密和信任不复存在,不再把他们看做洞悉我们心灵的神了!我们犯了过错不像从前那样羞愧,但更怕被人责备:我们开始隐瞒、反驳、说谎。那个年龄所能有的种种邪恶腐蚀了我们的纯真,毒化了我们的游戏。乡村在我们眼中也失去了令人心安神怡的宁静和淳朴,好像变得荒凉阴暗了,似乎有一层布遮住了它的幽美。我们不再去拾弄小花园,栽花除草。不再扒开表土,为发现撒下的种子发了芽而欢呼。我们厌倦了这种生活,人家也厌倦了我们。舅父把我们接回去。我们离开了朗布西耶先生和朗布西耶小姐,彼此都烦了,也就没有什么依依惜别之意。

离开波寨以后,将近三十年我从未愉快地回想过在那里的情景。但当盛年已逝,进入老境的时候,我觉得别的回忆逐渐消失,而这些回忆却重新浮上脑海,刻在心头,而且笔划越来越有力。似乎我已经感到生命即逝,想把它从头抓住。那时期的一件小事都使我高兴,之所以如此,就因为它是那时的事情。场景、人物和时间,我都回忆起来了。男女仆人在屋子里忙着;一只燕子从窗户飞进来;我背诵课文的时候有一只苍蝇落在手上;种种情景历历如在目前。我记起我们住过的房间的陈设;右边是朗布西耶先生的书房,墙上贴着一张版画,画着历代教皇的肖像,还有一只晴雨表和一副大挂历。房子后面是一座花园,地势很高,栽有许多覆盆子树,树荫遮住了窗子,有时树枝甚至钻进窗户。我知道读者并不需要知道这些,但是我需要把这些告诉读者。那个幸福年代的事情,回想起来使我快乐得直抖,我为什么不告诉读者呢?尤其有五六件事应该讲一讲。作个妥协吧。我删去五件,只谈一件;不过,让我尽量把这一件说得长一些,好延长快乐。

假如我只是讨大家高兴,我一定会说朗布西耶小姐露出屁股的故事。她不幸在草地下边摔了一跤,正好撒丁王从那里经过,把她整个屁股都看见了。但是土坡上种胡桃树的故事更有趣一些,因为我是这个故事的演员,而在上面那个故事里我只是个观众。我承认,尽管那件事很可笑,可是那时我把朗布西耶小姐当做母亲甚至超过母亲来爱戴,只感到惊慌,并不觉得有什么可笑的地方。

读者啊,你们如果想了解土坡上那株胡桃树的伟大历史,那就听听它那可怕的悲剧吧;如果有可能,请不要颤抖!

从外边进来时,院门外左侧有一个小土坡。下午我们常到那里去坐一坐。但那里光秃秃的,朗布西耶先生便叫人栽了一棵胡桃树,希望得到一点阴凉。栽树仪式庄严得很。我们两个寄宿生作了这棵树的教父。大家往坑里填土的时候,我们一人一只手扶着树,高唱凯歌。为了便于浇水,我们在树根周围挖了个池子。我和表兄每天都轮着给树浇水。我们天真地认为:在这土坡上栽一棵树,比攻占敌人的碉堡,在突破口上插一面战旗还要光彩;我们决心取得这种光荣,不让任何人分享。

为此,我们折了一枝嫩柳,插在土坡上,距离挺拔的胡桃树大约八到十尺。我们也没忘记在小柳树脚下挖一个池子。困难的是没有水来注满池子,因为水源离得相当远,大人又不许我们跑去取水。但是我们的柳树又必须浇水,因此,一连几天我们想出种种诡计来给它浇水,果然把树插活了。我们看着它发芽、长叶,隔一阵就要量一量叶子长了多少。尽管树才一尺高,但我们相信它不久就会给我们阴凉的。

我们一颗心挂在小树上,干什么也不能专心,书也读不进去,简直就像发了疯。大人们不知我们出了什么事,只好严加管束。到了真正缺水的时刻,眼看小树就要干死,我们难受极了,总算急中生智,想出了一个办法,保证小树和我们都免于一死。那就是在地下掘一条暗沟,把浇胡桃树的水暗暗引一点过来。我们说干就干。但开头并不成功。因为坡度没有选好,水流不过来,土却往下坍塌,把沟堵死了,而且沟口又塞满脏物。但是我们并不灰心:“坚持到底就是胜利。”我们又把小沟和小池挖深一些,让水流过来。我们把木箱底板劈成细块,一块接一块铺在沟底和沟坡,作成三角形的水道。又在入口处用细木棍扎成栅栏,以挡住泥石。我们细心地把这项工程用土盖好,踩紧。全部完工那天,我们满怀希望,又提心吊胆地等着浇水时刻的到来。等了好几个世纪之后,这个时刻终于来到了。朗布西耶先生跟往常一样,来干这个活儿;浇水的时候,我们站在他身后,遮住那棵小柳树;他始终背对着小树,没有发现它。

头一桶水刚刚浇完,我们看见水流到我们的池子里,不由得忘乎所以,竟欢呼起来。朗布西耶先生回过头来。这一下糟了!本来他看到胡桃树底下的泥土吃了许多水,以为是土质好,非常高兴,却没料到水分别流到两个池子里了,看到这情景不禁大吃一惊,也叫起来。他仔细察看之后,发现了问题,立刻叫人拿来一把镐头。一镐下去,挖起了二三块木片。他气乎乎地吼道:“一条地下水道!一条地下水道!”一边毫不留情地挥着镐,这里一下,那里一下,每一下都挖在我们心上。一会儿工夫,木板、水沟、池子、柳枝,全毁了。在干这可怕的破坏工作时,他什么话也不说,只是不停地吼着。“一条地下水道!一条地下水道!”他一面吼着一面破坏着一切。

有人也许认为,这件事会对小建筑师们不利。但他错了。事情到此为止。朗布西耶先生没有责备我们一句,也没有给我们脸色看,并不再提这件事;稍后,我们甚至听见他在他妹妹那儿放声大笑。他的笑声传得很远。更怪的是,我们只是开始有点紧张,也不觉得太难过。我们又在别处栽了一棵树。我们常常回想起头一棵树的灾难,这时我们就连声叫喊:“一条地下水道!一条地下水道!”我那时常常表现出一股傲气,好像我就是古代的政治家阿里斯蒂德和布鲁图斯。这是我头一次表现出虚荣心。能够亲手筑成一条地下水道,插一根小柳枝来和大树竞争,我觉得是至高无上的光荣。我十岁时比恺撒三十岁时还要自信。

我一直记着或者常常回想起这棵胡桃树以及与它有关的那个小故事。1754年回日内瓦的时候,最吸引人的一个计划就是到波寨去看看童年游戏的纪念物,特别是亲爱的胡桃树,它该有三分之一世纪的寿命了。可舅父贝尔纳在家里朗读他一篇精彩的讲道稿。于是我们又丢开喜剧,写起讲道稿来。我承认,这些锁事没有多大意思。不过,它们表明,早期教育需要良好的指导,才能使年纪很小就几乎能自由支配自己和时间的我们不滥用这种自由。我们不大需要结交别的伙伴;即使有这种机会,我们也不注重。我们出门散步,看到别的孩子玩耍,并不羡慕,也没想到去参与。我们心里充满友情,只要两人在一起就够了,就是最简单的游戏,我们也感到十分快乐。

我们两人形影不离,引起人们注意;特别是表兄个头很高,而我很矮,走在一起,倒是有趣的一对。他一张马脸,像煎土豆条一样窄,样子萎糜不振,举止有气无力,常常招来孩子们的嘲笑。他们用土话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蠢驴”。我们一出门,四周便响起一片“蠢驴!蠢驴!”声。对于这种嘲骂,他泰然置之。而我却大发怒火,直想打架。这正是那些小流氓求之不得的事。我跟他们动起手来,结果挨了打。可怜的表兄过来帮我,可惜他弱不禁风,一拳就被人家打倒了。这一来,我发狂了,在他们脑袋上、肩膀上一顿猛揍。不过他们恨的不是我,而是“蠢驴”。只是我的怒气给事情火上加油。从此,我们怕那些小学生嘲骂和追赶,只有趁他们上课的时候才敢出门。

现在我成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骑士了。而要做一个地道的骑士,还缺少一位贵妇人。我曾有过两位女友。我时常到尼庸去看父亲。尼庸是沃州的一个小镇,父亲在那里定居。他受人爱戴,做儿子的也沾光。我在那里住了不久,看在他的面上,大家对我很好。有一位沃尔松太太尤其对我百般疼爱。她女儿更把我看作情人。十一岁的小男孩给二十二岁的大姑娘作情人,大家自然明白是怎么回事。那些调皮姑娘都乐于用小娃娃来掩护大娃娃,或者造出迷人的假象,来诱惑那些大娃娃。我看不出她和我有什么不相称的地方,就很当真,把整个身心,更确切地说,把整个头脑都投进去了。虽然我发狂地爱她,虽然我的冲动、兴奋、狂热提供了许多让人发笑的情节,但我也只可能在脑子里爱她。

我了解两种不同但都实在的爱情,它们都很热烈,但是彼此间毫无共同之处;它们跟亲密的友谊也不一样。我这一辈子就是在这两种不同的爱情里过来的。甚至我曾经同时体验了这两种爱情。例如,在我提到的那个时期,在我公开把德·沃尔松小姐视为情人,不容别的男人跟她亲近的时候,我也跟戈东小姐短暂而热烈地幽会过几次;幽会时,她像老师对学生一样与我说话。全部经过,也就是说几句话而巳。然而对于我,那却是一切,是无上的幸福。我当时巳经领略了秘密的滋味,虽然我只能以小孩的身份来使用秘密。德·沃尔松小姐拿我给她与别人谈情说爱打掩护,我亦如法回敬,她没有觉察到。但可惜的是,我的秘密被发现了,或者说,我的小老师没有像我一样保守秘密。不久,人家就把我们分开了。又过了一些日子,我回日内瓦途经古堂斯的时候,听到一些小姑娘低声朝我喊道:“戈东打卢梭的屁股。”

说实话,这位戈东小姐是个不寻常的人物。她长得并不美,但那张脸蛋令人难忘;至今我还常常想起来。对我这样一个老疯子来说,这未免过多了一些。她的身材、举止,特别是那双眼睛,都与她的年龄不相称。她的神气威严、傲慢,与她扮的角色倒是十分相宜。就是那种神气使我对她生出好感。不过,她最奇怪的一点,就是放肆中又夹杂着矜持,令人难以想象。她可以对我肆无忌惮,我对她却只能恭恭敬敬。她完全把我当做小孩子看待。因此我认为,要末她巳不是孩子,要末相反,她完全是个孩子,居然把所冒的危险视为儿戏。

对德·沃尔松小姐和戈东两人,我都可以说是全心全意。我跟一个在一起的时候,决不会想到另一个。不过,她们让我领略的趣味却也毫无相似之处。我可以跟德·沃尔松小姐过一辈子,而不会想到离开她;但是,在她身边,我感到快乐但不会激动。我尤其喜欢她跟许多人在一起,她们打趣逗乐,打情骂俏,甚至争风吃醋,我都觉得有味。看到那些大情敌似乎受到冷遇,而我却受她宠爱,我便得意起来。我也被她弄得苦恼不堪,但是我喜欢那种痛苦。人家只要说上几句话,给点赞赏、鼓励和微笑,又激起我的热情和活力。我也发过脾气,说过脏话,在朋友圈子里,我爱得发狂;而单独和她相处,我反而不自然、冷淡,甚至有些厌烦。不过,我关心她,她生病,我痛苦,我宁愿自己生病,也要使她恢复健康。请注意,我是尝过疾病的滋味,深知健康是多么有益的。离开她,我想念她;而和她在一起,她的爱抚虽然使我感到甜蜜,却没有娱悦我的感官。我跟她在一起十分随便,除了她给的,我的想象力并不要求更多的东西。不过,要是看见她对别人也是这样,我就受不了。我像兄弟一样爱她,却和情郎一样嫉妒。

至于戈东小姐,想到她可能像对待我一样对待别的男人,我就发狂,怒气冲天,像老虎一样。因为她的爱是必须跪求的恩赐。我在德·沃尔松小姐身边只感到喜悦,一点也不慌乱;但是,只要戈东小姐一出现,我就看不见东西了,心慌意乱到了极点。跟德·沃尔松小姐相处,我很随便,但绝不放肆;在戈东小姐面前,情形正好相反,即便十分亲密,我也是又激动,又慌乱。我觉得,跟她在一起的时间太久,会把命送掉的,因为心脏狂跳会让我窒息。我怕她们厌烦我,不过,我对她们一个殷勤备至,对另一个事事顺从。不论什么事,我都不会去惹德·沃尔松小姐生气;可是,如果戈东小姐命我赴汤蹈火,我相信我是会去的。

我跟戈东小姐的恋爱,确切地说,幽会没有持续多久,这对她对我都是大好事。我跟德·沃尔松小姐的交往不会有同样的危险,不过时间一久,也会发生悲剧。这类事件的结局总带有一些浪漫气息,使人觉得惋惜。我跟德·沃尔松小姐的感情并不热烈,也许她更动情一些。但我们还是流着泪分别了。奇怪的是,分手以后,我心里空落得难受,一开口就谈起她,一静下来就想她。我痛心,懊悔。不过,我相信,这种英雄式的悔恨其实并不是完全为她的缘故。对于以她为中心的娱乐,我也是很留恋的,只是没有觉察罢了。为了排遣离愁别恨,我们通了一些书信,那里面的词句,就是岩石听了也会心碎。我终于胜利了;她忍不住,只好到日内瓦来看我,把我乐得晕头转向。在她小住的两天中,我简直如痴如醉。她离开的时候,我真想去投水。我的号叫在空中久久地回响。过了一个星期,她给我寄来一些糖果和几副手套。如果我这时不知她巳经结婚,来日内瓦只是置办婚袍,那我肯定会觉得她情深意浓。当时我有多么愤怒,读者可想而知。我咬牙切齿,发誓永不再见这个负心女人。这是我当时想得出的最严厉的惩罚。可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死去。二十年后,我去看父亲。我们一起在湖上游玩。我看见不远处有一只游船,上面坐着几个女人,就问她们是谁。“怎么!”父亲笑着说,“想不起来了吗?都是你当年的情人啊。那个是克里斯丹夫人,就是从前的德·沃尔松小姐。”我听到这个差不多巳经忘却的名字,打了个哆嗦,马上吩咐船夫把船划开了。虽然我要施加报复相当容易,但我觉得犯不着违背誓言,对一个四十岁的女人重提二十年前的旧事。

在没有确定前途以前,少年时代的大好光阴就在这些无聊的琐事中浪费掉了。大人们根据我的天性,经过再三考虑,终于给我选择了一个最不称心的职业。他们把我送到本城法院书记官马斯龙那里,叫我在他手下学做“承揽诉讼的人”。照贝尔纳先生的说法,那是一门有用的职业。我对“承揽诉讼的人”这个雅号厌恶极了。我人品高尚,不想用卑劣手段去发财。天天干这种活真是枯燥无味,难以忍受,加上工作时间又长,还得像奴才一样听人驱使,我就更不高兴了。走进事务所的大门,我总是怀着厌恶的心情,这种心情一天比一天强烈。至于马斯龙先生,对我很不满意,抱着轻蔑的态度,经常骂我懒、笨。他每天喋喋不休地说:“你舅舅硬说你会这个,会那个,其实什么也不会。他答应给我送一个能干小伙子来,哪知道送来的是一头驴。”结果,我以“无能”的罪名,很不光彩地被赶出了那家事务所;照马斯龙先生手下那些职员的说法,我除了使用钟表匠的锉刀以外,没有别的本事。

天资这样评定以后,我就只好去当学徒了。不过,大人们叫我去投靠的不是一个钟表匠,而是一个做零件的师傅。书记官的轻蔑态度把我的傲气压得太低了,我只能听从安排,毫无怨言。我的师傅,人称杜康曼先生,是一个脾气暴躁的青年,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把我儿童时代的一切都磨光了;他摧残了我敏感多情、天真活泼的性格,使我在实际生活上、在精神面貌上都成了一个真正的学徒。我所学的拉丁文、古典文学和历史,都长期抛在脑后,我甚至记不起世界上有过罗马人。我去看父亲的时候,他再也看不出我是他的“宝贝”了。在那些太太小姐们的心目中,我再也不是风流潇洒的让雅克了。连我自己都确信,朗布西耶兄妹决不会认出我是他们的学生,因此,我不好意思去拜访他们;从那以后,我永远也没有再碰到他们。最低级的趣味、最下流的习惯代替了当年迷人的娱乐,甚至使我对那些娱乐连一点影子都记不起来了。我虽然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想必天生就有一种易于堕落的倾向,因为我毫不费力,转瞬之间就堕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就连非常早熟的恺撒,也不曾这样迅速地变成拉里东。说起做零件那行手艺,我并不厌恶。我非常喜欢打图样的艺术,使刻刀也觉得有趣。同时,在钟表制造业,镂刻零件也用不着有多么高超的技术,所以我希望在这方面能有卓越的成就。假如不是师傅粗暴无礼,我又受了种种束缚,对这种工作感到厌烦的话,也许这个目的早就达到了。我曾经背着师傅在工作时间内做了一些同样性质的、但是对我那不受束缚的性格具有吸引力的东西。我镂刻了一些勋章,给自己和伙伴们佩戴。师傅发现我违禁干的私活,痛打了我一顿,并且说我在练习制造伪币,因为我们的勋章上刻有共和国的国徽。说实话,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伪币,就是真币,我认识的也不多。我对罗马“阿斯”的铸造方法比我们的辅币更加熟悉。

我本来喜爱这份工作,但师傅的暴虐专横,终于使我感到苦不堪言,并染上了自己痛恨的一些恶习,如撒谎、怠惰、偷窃等等。这时期我身上发生的变化,回想起来,令我深刻地体会到,在家靠父母和出外当奴隶真有天壤之别。我生性腼腆怯懦,可能有千百个缺点,但决不至于堕落到厚颜无耻的程度。在此以前,我所享受的正当的自由只是渐渐地缩小范围,而现在却完全没有了。跟父亲在一起,我肆无忌惮;在朗布西耶先生家里,我无拘无束;在舅父家,我谨小慎微;而到了师傅那里,我就变得胆小如鼠了。从那以后,我就成为一个堕落的孩子。当初跟长辈在一起的时候,我过惯了和他们一样的生活:没有一种娱乐我不能参加,没有一种好菜会少我那一份,我心里想什么,嘴上就说什么。而在师傅家我变成什么样的人了呢?大家可以想见。因为在那里,我不敢张嘴;饭吃到三分之一,就得离开饭桌,马上走出去;一天忙到晚,看见别人有玩有乐,自己什么也挨不着;在那里,主人及狐朋狗友的逍遥放荡,越发使我感到受奴役的苦难;在那里,即使讨论我最熟悉的事情,我也不敢张嘴;总之,在那里,我眼睛看见了什么,心里就羡慕什么。为什么?因为我被剥夺了一切。别了,我的安逸生活;别了,我的欢乐活泼;从前犯了错误,说上几句聪明话,往往使我躲过责罚,如今也连这种话也休想再说。有一件事,想起来不能不笑;一天晚上,在父亲家里,我因为淘气受罚,不许吃饭,上床睡觉;当我拿着一小片面包从厨房走出去的时候,看见并且闻到铁叉上烤着一大块肉。大家站在炉灶周围,我从那儿走过去,不得不向他们每个人道晚安。道完晚安之后,我向那块肉瞥了一眼。哎呀,它的颜色多么好看,它的味儿多么香啊!我不由自主地也向它鞠了一躬,伤心地对它说:“烤肉啊,再见吧!”这句灵机一动、脱口而出的天真话是那样逗乐,他们到底还是叫我一块吃晚饭了。在师傅家里,如果这样做,也许可以产生同样的效果;但是,我认为,在那里,我从来没有这种机灵劲,就是有,我也不敢说出来。

我就这样学会了贪婪、隐瞒、作假、撒谎,最后,还学会了偷窃——以前,我从来没有这种念头,可现在有了这种念头,就再也改不掉了。力不从心,必然走上这条邪恶的道路。为什么个个奴仆都是连偷带骗,个个学徒都是连骗带偷呢?原因就在这里。不过,如果后者处在与人平等、无忧无虑的状态,所希望的可以得到满足的话,那么,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改掉这种不光彩的习性。可惜我没有那样有利的条件,也就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

儿童最初走向邪恶,大抵是由于善良的本性被人引入歧途的缘故。我在师傅家巳经待了一年以上,尽管感到手头拮据,不断受到外物的诱惑,但是,就连食品我也没想偷过。我第一次偷东西是出于给人帮忙的好意,但它给另外几次偷窃开了头,而后几次偷窃的动机却不值得赞扬。

我师傅有位合作伙伴,叫做韦拉,与我们为邻,稍远处有一个园子,园里种着名贵的龙须菜。他这时手头不太宽裕,想背着母亲偷几棵刚刚长成的嫩龙须菜,当作鲜货卖掉,换几顿好吃的。他自己不愿冒这个险,而且手脚也不灵便,就选中我去办这件事。他首先恭维我一番。我没有识破他的用意,很容易就上了当。然后,他假装忽然想出个主意,让我去干。我拒绝了好半天;可是他死不松口,又向我大肆奉承,我抵抗不住,结果投降了。我每天早晨去割一些最好的龙须菜,拿到市场出售;市场上有位老太婆,猜我的菜是偷来的,当面揭穿了,以便压价。我作贼心虚,只好凭她随意给价,然后把钱如数交给韦拉。这些钱马上变成了一顿酒菜,置办人是我,吃的却是他和另外一个伙伴。他给我一点小小的好处,我就心满意足了,至于他们的酒杯,我摸都没摸到。

这种小偷小摸我一直干了好几天,丝毫没有想到偷一下偷窃者,即从韦拉盗卖龙须菜的收入中抽个头儿。我实心实意干这事,唯一的动机就是讨唆使者的欢心。如果我被人捉住,要怎样挨打、挨骂,吃什么样的苦头啊!那个坏蛋一定会说我诬赖他,别人也会相信他的话,而我会以诬告罪受到加倍的惩罚,因为他是合作伙伴,而我只是一个学徒!作恶的强者逍遥法外,无辜的弱者遭受惩罚,走遍天下都是如此。

这样一来,我才了解到偷窃并不像我原来想象的那样可怕。我对这门学问很快便登堂入室,凡是我想要的东西,只要力所能及,那就难保安全了。在师傅家,我吃得不算坏;我之所以嘴馋,是因为师傅吃东西太没有节制。每次美味珍馐一送上来,他就把年轻人赶下桌子,我觉得这种习惯是培养馋鬼和小偷的最佳因素。没有多久,我就兼任这两种角色了;一般来说,我总是得心应手,只是偶尔被捉住挨顿狠揍而巳。

有一次偷苹果,我却付出了惨重代价。一想起这件事,我就感到战栗,也觉得好笑。那些苹果放在储藏室最里边,储藏室上面有一个很高的窗子,厨房里的阳光可以射到里面。有一天,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就登上案板,向“赫斯珀里得斯苹果园”张望我所不能接近的禁脔。我把烤肉的铁叉子取来,看是否够得着;不成,它太短了。我又找了一个小叉子接在上面。师傅喜欢打猎,为了烤打来的野味,专门预备了一个小叉子。我扎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最后到底扎上了一个苹果,把我乐坏了。我小心翼翼地往上拉,苹果巳经接近窗格子了。我伸手去拿。但是,多叫人伤脑筋啊!苹果太大,从窗格子里拿不出来。为此我费了多少苦心啊!要使铁叉子不掉下来,我必须找个东西夹住它,要切苹果,我必须找把相当长的刀子,切的时候,又必须有一块托板。等到万事俱备,我就开切。我打算把苹果切成两半,分别取出来。但是,我刚刚切开,两块苹果就都掉到储藏室地下去了。富有同情心的读者啊,请分担我的烦恼吧!

我并没有丧失勇气;但我巳经浪费了许多时间。我怕被人逮住,只好等第二天再来作比较幸运的尝试。于是,我就没事人似的,于活儿去了。至于储藏室里那两个不会保守秘密的物证对我是多么不利,我连想都没有想到。

次日,我找了个机会,又作了一次尝试。我爬上案板,伸出铁叉,对准苹果,正准备扎……谁知道那条守卫龙并没有睡着,储藏室的门啪嗒一声开了。师傅走了出来,两手叉腰,瞪着我,说:“好哇!”……写到这里,我的手哆嗦得连笔都握不住了。

由于经常挨打,渐渐地我对挨打也就不在乎了。后来我觉得这是抵销偷窃罪恶的一种方式,于是就有了继续偷窃的权利。我并不是向后看,看我怎样挨的打,而是向前看,看我怎样来复仇。我心想,既然按小偷来治我,那就等于认可我做小偷。我发现,偷东西与挨揍是相辅相成的,因此成了一种交易。作为交易的一方,我只要履行我所承担的义务就行了,至于对方的义务,那就让师傅去承担吧。在这种思想支配下,我偷东西的时候,就比以前心安理得了。我对自己说:“结果会怎样呢?挨揍吗?管它呢!我生来就是挨揍的。”

我好食并不贪,好色并不淫:由于别的欲望太多,这两种欲望就被冲淡了。心里不闲时,我从不想着口福,而我一辈子又难得心闲,所以很少有思想美味的时间。正因为这样,我才没有把偷窃长期限定在食物上,不久,我就把它扩展到想要的一切东西上面去了;我所以没有变成职业偷儿,只是因为我向来不爱钱的缘故。在作坊一边有我师傅一间私房,门老是锁着,我想了个窍门,把它打开,再人不知鬼不觉地把它关好。我潜入那个房间,征用了师傅的工具、精美图案和产品模型,凡是我喜欢的,凡是他有意瞒着我的那些小东西我都拿。这种偷窃其实是无辜的,因为我偷这些东西还是用来给师傅干活;不过,我能够自由支配那些小东西,心里喜欢得不得了;我觉得在偷师傅的产品时,连他的技术都偷来了。在一些小匣子里,我发现一些碎金块、碎银块、小宝石,还有一些贵重物品和钱币。我口袋里只要有四五个铜板,就心满意足了,因此不但没有去偷匣子里的东西,就连贪婪地看一眼,记得也没有过。我看见那些小东西,不是感到喜欢,而是恐怖。我深信,我对盗窃金银财宝这种行为及其后果的恐惧,大半是教育的结果。另一小半,是由于心里老想着丢脸、坐牢、受刑、上绞架等事情,只要一起盗心,这些念头就使我不寒而栗。所以,我总觉得,我那些恶作剧只不过是淘气罢了。实际上也是如此。我认为干这种事的结果,顶多是挨师傅一顿狠揍。这是我早有准备的。

不过,我再说一遍,我渴望的那点东西实在有限,根本谈不上悬崖勒马的问题,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念头要打消。对我而言,一张高级绘画纸比可以买一令纸的金钱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我的怪癖是从自己的一种特殊性格产生的,因为这种性格对我的行动发生过巨大影响,所以我必须说细一点。

我的欲望非常强烈,每当它被激发的时候,那种狂热是无与伦比的:什么审慎,畏惧,礼节,我完全不管不顾,成了一个胆大包天的人;羞耻心挡不住我,危险也不能使我畏缩不前;除了我所迷恋的那件东西,天地对于我仿佛空无一物。然而,这只是一瞬间的事,过了这一瞬间,我又变得无欲无求了。

安静的时候,我简直是疏懒和怯懦的化身;我什么都害怕,碰到什么都沮丧;一只苍蝇飞过都吓我一跳;我一句话都懒得讲,一个手势都懒得做;畏惧和羞耻心完全把我控制住了,我真想藏到谁也看不见的地方。在非动不可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样动;在非说不可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样说;如果有人注视我,我就惊慌失措。热情来了,我也能够说几句漂亮话,但是,在平时的谈话中,我简直无话可说,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可常常又非说不可,遇到这种情况我就苦不堪言了。

再说,我任何一种占支配地位的欲念,都是不能用金钱收买的,我追求的是纯洁的愉悦,而金钱会把愉悦玷污。譬如说,我喜欢美味,但我受不了高朋满座时的拘束,也受不了小酒馆的放荡,只能跟一个知己分享快乐;我不能独自用餐,因为我会胡思乱想,结果就食不知味。如果我心里燃起情欲之火,需要女人,那么,我这颗兴奋起来的心渴望的是爱情。凡是可以用金钱买到的女人,在我眼里,她们所有的动人之处都荡然无存,我甚至怀疑是否还愿意跟她们在一起。我对于唾手可得的享乐都是如此。如果它们需要出钱买,我就感到索然无味。我爱的是只有我一人首先尝鲜的东西。

我从不像世人那样看重金钱,也从不把金钱看得多么方便;金钱本身是毫无用处的,要享用它,必须把它变成别的东西;必须购物,必须讨价还价,必须时常受骗;有时一掷千金,也难如愿。我本想得到一件好货,但如果用钱去买,到手的必定是一件劣货。我以高价买鲜蛋,结果是个臭蛋;我以高价买成熟的水果,结果是个青果;我以高价找纯洁少女,结果是个骚货。我喜好美酒,但到哪儿去找呢?到酒店去吗?不管我怎样预防,沽来的还是伤身的劣酒。如果我非要称心如意不可,那要操多少心,添多少麻烦呀!我必须结识许多朋友,找代理人,送佣金,写信,东奔西走,伫候佳音,而结果往往还是上当。金钱金钱,烦恼根源!我怕金钱,甚于我爱美酒。

当学徒时和以后一个时期,我曾经多次想出去买点甜食。我走到一家点心铺门前,看见柜台那里有几个女人,我心想,她们又说又笑,一定是在嘲笑我这个小馋鬼。我又走到另一家水果店门口,瞅着鲜艳诱人的梨,但是,有两三个小伙子就在旁边盯着我,而且一个熟人正好站在店铺门前;我又看见一个姑娘从远处走来,就怀疑她是不是家里那个女仆。我是近视眼,产生出种种幻觉,把所有过路的人都当成熟人了。总之,不管在哪儿,我都觉得胆怯,都畏难;我越觉得不好意思,瞅着那些东西就越眼馋。到末了,我只好像一个傻瓜似的,带着馋涎欲滴的食欲转回家去;口袋里的钱虽然足以供我一顿美餐,但我不敢买任何东西。在我本人或别人花我钱的时候,我经常感到困窘、羞惭、厌恶、麻烦,还有其他种种不快,如果必须把它们都写出来,那就得记一大篇枯燥无味的细账。但是,读者逐渐会熟悉我的性格,因此,用不着我来赘述,他们就会了解前面所讲的一切了。

有了这些了解,大家就容易明白我的矛盾之一就是:对于金钱的极其吝惜与无比鄙视。对我来说,金钱并不是多么可爱的东西;我没有它的时候,并不想它;有它的时候,却由于不知道怎样用才合意,只好把它长期放起来。但是,只要遇到合适的机会,我便顺手花掉,连钱包空了都不知道。不过,大家不要从我身上寻找守财奴的怪癖——为了摆阔而大把花钱;恰恰相反,我总是偷偷地花钱,其目的只是图快乐;决不是以挥金如土来炫耀,而是尽量隐蔽。我深深觉得,金钱不是我辈使用的东西;手头有几个铜子,我都感到可耻,更不用说去用它了。我绝不会当一个守财奴。我一定会把这些铜子花光,并不用它生利吃息。可是,我的不安定处境使我害怕。我热爱自由,我憎恶窘迫、苦恼和依附别人。只要我口袋里有钱,我就可以保持独立,不必费尽心思去弄钱。穷困逼我到处弄钱,是我生平最感头痛的一件事。我害怕囊空如洗,所以吝惜金钱。我们手里的金钱是保持自由的一种工具,而我们追求的金钱,则是使自己当奴隶的一种工具。正因为这样,我才牢牢掌握已经拥有的金钱,却不贪求没有到手的金钱。

如此说来,我的淡泊不过是出于懒惰罢了。我觉得,有钱的乐趣抵偿不了求财的痛苦。我的挥霍也是出于懒惰,因为既然有了一掷千金的机会,谁还斤斤计较利害得失呢?对我来说,物品的诱惑力很大,因为在金钱和所希望享有的物品之间,永远存在一个媒介物,而物品本身和享用之间却是毫无间隔的。我看到某一物品时,它能诱惑我,而当我只看到获得该物品的手段时,我就感觉不到这种手段的诱惑。正因为这样,我才做贼,直到现在,我有时还偷一点儿喜爱的小玩艺儿。我宁愿自己去拿,而不愿向人家讨。然而,我一生之中,无论是童年还是成年以后,我从来没有偷过一个铜板;只有一次例外,那就是十五年前,我偷过七块五角钱。这件事值得提一提,因为它是无耻与愚蠢的巧合,假如当事者不是我,而是另一个人,我简直不会相信是真的。

事情发生在巴黎:大约下午五点,我跟德·弗兰格耶一同在“王宫大厦”散步。他掏出怀表看了看,说:“我们到歌剧院去吧!”我欣然同意,我们就去了。他买了两张池座票,给我一张,自己拿了一张在前边走,我跟在后边。他先走进去了。我往里走的时候,发现门口挤得水泄不通。我往里边瞧了瞧,只见大家都站着,心想,在这样拥挤的人群中,我很容易被挤丢的;德·弗兰格耶一定会这样想的。于是,我就离开了那里,退了票,取了钱,走了出来。万万没有想到,我走到大门口时,观众都坐下了,德·弗兰格耶很清楚地看到我不在剧场里边。

这种行为完全不合我的天性。我所以把它记载在这里,是为了说明人们有时会发生精神错乱的情况,这时我们就不能根据他们的行动来断定他们是善是恶。我要偷的不是金钱本身,而是金钱的用途。不过越说不是贼,就越羞耻。

学徒时代从崇高的英雄主义堕落为卑鄙的市井无赖,这段历程如果要一一讲述出来,那就永远讲不完了。我虽然染上了学徒的种种恶习,但对那些恶习并没有丝毫兴趣。我厌恶伙伴们的那些娱乐。当时我备受束缚,连对工作都感到厌烦。我是占用工作时间偷着看书的,因此犯下新罪过,惹来新惩罚。不过,我的读书癖越受限制,兴致也越高,不久,就陷入狂热状态了。有一个有名的女书商,名字叫拉特里布,向我出借各种各样的书籍。好书坏书都行,我不挑选,什么书都如饥似渴地阅读。我在工作台上读,出去办事的时候读,蹲在厕所里读,经常一连几个小时泡在书里。我读得头晕脑胀,别的事都干不下去了。我师傅窥探我,捉住我,打我,抢走我的书。有多少本书被他撕毁,焚烧,扔到窗户外边去了啊!拉特里布的租书店里有多少部残缺不全的文集啊!我没钱的时候,就把衬衫、领带、衣服押给那位租书商。我每星期日一定把师傅发给我的三苏零花钱给她送去。

讲到这里,大家也许说,金钱不还是少不了吗?说得对。不过,这是在我爱书成癖,不能干其他事的时候。新的兴趣完全征服了我;我除了读书,什么都不想干,连东西也不想偷了。这也是我一个突出的特点:当某种爱好巳经成为习惯的时候,一点儿小事就能使我转移目标,就能改变我,迷惑我,最后使我如醉如痴,于是我忘却一切,一心只想着把我迷住的新东西了。我口袋里只要有一本新书,心就怦怦跳了起来,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完。只要剩下我一个人,我马上就把它掏出来,这时就再也不想上师傅的私室里去乱翻了。我相信,即使我迷上了什么更要花钱的娱乐,也决不会去偷钱的。我只顾眼前,不顾未来。拉特里布肯赊给我,押金很少。我只要有书放在衣袋里,其他一切就都抛到九霄云外了。不管得到多少钱,我都原封不动地付给那位女老板。当她向我催讨欠款的时候,我就拿自己的东西去抵偿,那是最简便的办法。偷钱以备不时之需,那太要远见了,偷钱还账也没有什么诱惑力。

由于吵嘴、打架、偷阅选择不当的书,我变得性情孤僻,沉默寡言;精神也开始变坏,真正变得落落寡合了。虽然我嗜好书如狂,却难免读一些平淡东西,但有幸没有阅读那些下流的淫书。倒不是拉特里布这个活泛女人怕把这种书租给我,觉得良心上不安,而是她向我推荐那些淫书的时候,为了提高租价,总是摆出一副神秘的面孔。这副面孔使我感到羞耻,觉得不好意思,再加上机缘凑巧,所以直到三十岁以前,我没有涉猎过一部上流社会的漂亮女人读的时候都觉得难为情的坏书。这种书她们只能偷着看。

不到一年工夫,我把拉特里布这家小书店的书全读光了。此后,每当无事的时候,我就感到十分烦闷。但读书的癖好巳经纠正了我那些幼稚的恶习;我对书籍虽然有时选择不当,而且常常碰到一些很坏的书,可是,凡是读过的书籍,在我心里都比我的职业唤起更高尚的感情。唾手可得的东西,我感到厌烦,而有可能诱惑我的东西,我又觉得离我太远。我找不到任何能够打动我的东西了。我的感官早巳蠢蠢欲动,我简直想象不出它所要求的享乐究竟要达到什么目标。我对这个目标可说是一无所知,我仿佛是一个没有性欲的人。当我进入成年,春情发动的时候,常常想起从前一些古怪行径,然而,事情也仅此而巳。在这种奇怪的情况下,惶惶不安的想象把我从自己手里拯救出来,平息了我那日益旺盛的欲火。情形是这样的:情欲旺起来的时候,我就以默想书中曾使我最感兴趣的情节来自娱,我回想那些情节,改变它们,综合它们,把我变成我所想象的人物,并使我设想的那些情节适合我的身分。我总是把自己放在最称心如意的地位。最后,我完全处在我所想象的情节中,竟把我极为不满的现实环境都忘掉了。由于我喜欢这种空想,结果竟厌恶起周围的一切来了,养成了爱好孤身独处的性格。从此,我一直爱好孤独。乍看起来,这种性格是极端愤世,十分阴郁的,而实际上,它是从一颗充满热情,善良而温和的心中生出来的。这颗心由于找不到跟它相似的心,不得不耽于幻想。现在,我只指出这种癖好的起源与最初的原因就够了。这种癖好改变了我所有的情欲,再说,这种癖好本身包含了情欲,就使得我只热中于梦幻而懒于行动。

这样,我长到了十六岁。这时候,我心神不安,对自已和其他一切都感到不满,对工作毫无兴趣,没有十六岁少年应有的欢乐,心中充满了漫无目的的情欲,常常无缘无故地流泪,无缘无故地长叹,一句话,由于看不到自己周围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就只好寄情于遐想了。每到星期日,伙伴们做过礼拜以后,就来找我玩。如果有可能逃走的话,我是宁愿逃开他们的。不过,一旦参加他们的娱乐,我比谁都兴奋,比谁都跑得远。要让我动是很困难的,但叫我停下也不容易。我的脾气永远是这样。到郊外散步的时候,我总是跑在前头,除非别人提醒我,我连什么时候该回去都忘了。有两回不得不在城外过夜,因为城门已经关上了。第二天我受到怎样的处罚,大家可想而知。第二次在城外过夜回来,师傅警告我说,如果下次再犯,一定严惩不贷,因此我下定决心不再冒险了。可是,这个万分可怕的第三次仍然落到了我的头上。米努托里队长是一个该死的家伙,他看守城门总比别人提前半个钟头关门。我虽然早有警惕,但也毫无作用。那天,我跟两个伙伴一同回城,离城还有半里,就听见预备关城的号声响了。我两步并作一步走。我听见鼓声响了起来,拼命往前跑,跑得一身大汗,连气都喘不过来。我的心怦怦直跳。我远远看见那些兵士还在站岗,赶紧跑上前去上气不接下气地呼喊。可是巳经迟了。我在离前卫二十步的地方,看到第一号桥巳经吊了起来。当我看到号兵举起可怕的号角的时候,就哆嗦起来,因为这是凶多吉少的预兆,我那不可避免的遭遇就从这一刹那开始了。

我痛苦地倒在斜堤上,嘴啃着地。伙伴们对我的不幸只是觉得可笑,马上决定应该怎样做。我也打定了自己的主意,但是,我的跟他们的完全不同。我当场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回师傅那儿去了。第二天,城门开后,伙伴们回城去,我就跟他们道了别。从此我们天各一方,再没见面,也没书信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