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旧制度与大革命(政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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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微观卷 大革命缘起之社会民情风尚诱因(7)

严格意义上说,这场司法革命的影响力并不广泛。政府在 1787 年进行了一场彻底的改革,并在公共事务中引发了极大的混乱,这回是真正地触及到每一个公民的利益,连同他们的私生活也不放过。

我在前面提到过,法国3/4地区的政府都由一个人管理,这个人就是总督。总督不受任何人的控制,直到1787 年,省议会出现在总督的身边。这时的总督也就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地方行政官员。每个村子里选举出的镇政府取代了旧教区议会,在很多地区,镇政府还取代了行会理事。

显然,新立法与旧立法是完全对立的,这就意味着事物的秩序,连同人们的相对地位都被彻底地改变了。新立法表现了前所未有的强硬性,它必须在同一个时间,以近乎同一种方式向各地推行,旧有的惯例和各省的情况并不在它的考虑范围之内。到此处,我们就会发现,这个行将就木的旧政府,已经表现出很多中央集权制的特性。

然而有一点不可忽略,那就是习俗在政治机构中所起的作用:人们长期以来沿用的模糊的、复杂的法律,要比这新出台的、看上去更为简化的法律用起来更顺手、更容易。

旧制度下,法国内部各种权力常会根据各省的情况而作出相应的变化,每一种权力并没有十分明确的界限;每一种权力的工作范围也常会与其他权力相重合。然而,在长期处理事务的进程中,人们已经逐渐确立了一套得心应手的工作秩序,这其中夹杂着很多与习惯等相融合的因素;相比之下,有着明确界限的新权力应对更大的混乱时,常会因相互抵触而变得更加混乱复杂,也会因相互抵消而变得软弱无力。

新法律中还隐藏着一个致命的缺陷:它设立的权力都属于集体权力。这也使得整套法律从一开始就难以执行。

一直以来,人们已经习惯了旧君主制度下的两种制度:一种是行政权力交由个人处理,就无须议会的协助;另一种是如果议会存在,行政权力就不能委托给任何个人,我们可以在三级会议省以及某些大城市里看到类似的情景。在那里,议会统治和监督各类行政部门,并亲自治理大小理事务,或任命临时委员会协助治理。

人们从未想过将这两种制度合二为一,理所当然地认为一旦抛弃一种,就只能采用另一种。在这样一个开明的社会里,这样的想法让人感到匪夷所思,毕竟将两种制度结合的思想并不是多么艰深的问题。

国民公会里实行着同三级会议省和小城市一样的制度;政府将习俗带进行政办公室;政府在憎恨旧制度的同时却又对其忠实地遵奉。这种长久以来对两种制度的拆分而不是区分,终于酿成了一场大的灾祸:从前不过是一场场僵局,现如今却突然出现了恐怖统治。

1787 年,省议会取得自治权,此时省议会拥有空前的权力:在中央政府权力之下,省议会有权制定军役税和监督征收军役税;决定公共工程的兴建;直接统辖公路与桥梁工程局;监护村社;规定下属部门的工作事项;向大臣汇报成绩,并一手控制奖赏的分发;负责大多数诉讼案件的初审,等等。对于首次拥有行政权力的省议会来说,这些职权多多少少不适合当时的政权。

此时,总督虽然被允许继续存在,却已经被剥夺了一切权力,为了不让总督无事可忙,就给他分派了个帮助和监督议会的工作。对付总督代理也是一套差不多的做法:区议会代替了总督代理的位置,同时区议会又需遵从省议会的领导。现在看来,当时的一切是多么混乱。

我翻看 1787 年创立省议会的法令和会议记录时了解到,省议会甫一登场,就与总督开始了各种明争暗斗。正所谓“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老谋深算的总督处处刁难初来乍到的继任者。这边议会抱怨总督的不配合;那边总督指控议会成员篡夺他的新职权。有时议会将总督治理不善的证据公布于众;有时总督嘲讽议会办事能力不足、优柔寡断。

省议会和总督就像这样不停地互相指责,互相拆台,以至政府的工作进程越来越缓慢,有时还被迫停滞,很多与公共生活相关的进程也中断了,人民的生活也受到不少影响。

与总督的斗争中,省议会并没有占得上风,在其他方面,这些新成立的政府部门也表现得不尽如人意。初上台,省议会就表现得过分活跃、过分自信。“新官上任三把火”,它们秉着想要改善一切的热情,希望能够一举变革旧的一切,迎来新的生活。殊不知,积年沉疴匡正不易,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但是这些议会成员显然被内心骚乱的热情冲昏了头脑,没有认清这个现实,结果弄得一团糟。

一直以来,政府在法国社会占据重要的位置。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法国社会的个人或团体都与政府有着不可剥离的利益关系,他们都明白一个道理:如果政府受到损害,他们自身也不可避免要受到损害。在每个人心里,政府是人民的衣食父母,是社会福利的保障,是社会安定的维护者。政府的存在是个人事业成功的保证,是各行各业良好运营的可能。

但是这个新政府似乎并没有带给人们这种安全感,它表现出的种种软弱无能,以及它自身的弊端,都让人们感到惶惶不安。

新政府的弊端在农村尤为突出,新政府的出现一下子打乱了农村的权力秩序,也改变了人们的相对地位,使各个阶级之间的对立冲突出现前所未有的激烈战况。

1775 年,在农村行政制度改革中,杜尔阁发现,捐税不平等是农村行政改革最棘手的问题。在当时,教区的首要事务就是对捐税的制定、征收和使用,但现状是每个教区都存在三种不同身份的人:无须缴纳军役税的贵族和教士、全部或部分免纳的农民和纳全部军役税的人。居民依据捐税的差异而自动划分为不同的集团,这些集团之间是界限分明且相互敌对的,好似三个完全不同的集团,而每一个都要求单独配备一个政府。如何使这些人共同为教区事务尽心尽力呢?这显然是个非常大的难题。

杜尔阁认为,要想给农村一个自由的小政府,从而实现集体行政,最先要做的就是改变捐税摊派不均的问题,使居民缴纳同一捐税,从而缩小各个阶级之间的差距。

农村的行政改革酝酿了很久,直到1787 年才终于实现。但是,改革政令上写的是一套,政府做的却是另外一套。在农村的教区内部,旧的捐税制度依然存在,三个集团也依然水火不容,虽然他们都有了行政事务的参与权。

于是,新政策下的农村出现了一系列怪现象:政府设立选举团,从三个阶级中选出选举团成员,并将全部的行政权力移交给选举团。这一举措等于赋予了下层民众话语权。

当时的新政令规定:选举市政官员,规定贵族和教士阶级不得出席,只有第三阶级有权选举他们的代表。但是市议会选出后,你就会发现领主和神甫都位列其中,而有些地主甚至亲自主持市议会,即使他们从未参与市议会的选举。

好在,身为市议会主席的领主也要受到牵制而不能只手遮天。他们不能参与部分法案的制定,如制定军役税时,位于上层的两个阶级都无权投票表决,因为在市议会看来,免税的他们与军役税毫无关系。

为了避免市议会主席在议会中发挥某些间接影响,从而破坏第三等级的利益,连他的佃农的票数也不能计算在内。而且除非经由农民选举,教区内的其他贵族不得进入市议会,参与市议会的日常事务。因为规章中明确注明:市议会是平民的,是代表第三等级的利益的。

领主地位一下子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前臣属于他的人,突然变成了他的主人,而他成了他们的阶下囚,还要处处受制于他们。这种方法使得所有人更清楚地看到他们之间有何差别,他们的利益何等对立。

在这些政策措施的推行下,农民逐渐成为一种势力,教区内部的重要居民,甚至贵族,开始慢慢向农民靠近,试图与农民打成一片,握手言欢。当时,有一位巴黎附近村庄的领主就苦恼于不能作为普通居民参加教区议会的工作。

不同于贵族们的积极和热情,农民们表现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孤立态度,存心不接纳他们的靠近。有些教区拒绝接纳领主参加市议会;有些苛刻的市议会甚至连已致富的平民也不予接受。

我们可以看到在国家的主干之外,有些枝丫已经开始萌发新的绿芽,虽然不知日后的长势如何,却也是让人欣喜的迹象。

这场对行政规则的大规模革新在政治革命开始之前突然到来,迫使人们放弃了许多旧的习惯,也为即将到来的真正的革命埋藏下了种子。今天,法国人民已经忘记了这场变革,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它是法兰西民族历史上空前的动荡之一。

也正是这次变革使得法国大革命独树一帜,完全不同于其他各国的革命。英国的第一次革命虽然撼动了国家的整个政治结构,连君主制也废除了,却几乎没有改变任何司法和行政上的习俗和惯例,不过在表面浮光掠影般地做了些小改动。从文献中可以看出,即使在内战最激烈的时候,由12位法官带领的巡回刑事法庭也不曾中断,依然保持一年两次的频率。这场革命受到局限,未能激荡整个英国社会,尽管上层建筑在风雨中飘摇,基础却依然牢靠,岿然不动。

自1789 年以来,法国陆续发生了许多将整个政府结构彻底变革的革命,而其中大部分都是依靠暴力来完成的,而且是速战速决的。

虽然这些革命将现存法律进行了大肆的破坏,但行政结构依然存在于政治废墟当中。虽然君主和中央政权的形式被改变了,但是日常事务的进程从未中断或打乱。我们可以这样形容:每次革命虽然砍掉了政府的脑袋,却让政府的躯体完好无损地存活着。

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在风云变幻的革命中,每个人依然循着自己熟悉的步调,继续进行着各种未完的事务。同样的行政官员仍然执行着同样的职能,虽然他们时而以国王的名义,时而以共和国的名义,时而以皇帝的名义进行审判和履行职责。

命运车轮始终被同一些人用同一种方式推动着前进,车上坐的是谁又有什么关系?他们的工作不是为了某一个特定的人,而是为了自己和整个社会。这样的好处是,一旦革命平息,整个社会就能迅速地恢复正常。

政府在大革命爆发之际被彻底推翻。一时间,新的政府里坐满了新的官员,充满了新的准则和规定。本来已经恢复平静的法国也随着起了些微小的波动,每个法国人都清晰地感受到这种特殊的波动。每个人的地位不同了,就意味着每个人要适应新的位置,寻找新的习惯。每个人在一片恐慌中茫然地活着,他们不知道该听命于谁,该找谁办事,该如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