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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绿发通缉犯(1)

——【英】多萝西·塞耶斯

故事梗概:

一个老头走进了通缉犯在游轮上的包间,紧接着,等候在甲板上的警察赶快冲了进去,包间里传出的呼喊声、扭打声响彻整个游轮。结果,他们却揪出了一个“绿毛怪物”……

(一)

天刚微微亮,街道上隐约只能望见清洁工的身影,一辆豪华的小汽车停在巴德先生的理发店前。这家原来名不见经传的小小理发店现已脱胎换骨,成了备受瞩目的店铺。只见一位穿着华贵、珠光宝气的贵妇从车中出来,满面春风地走进了巴德先生的理发店。

“想必您就是巴德先生吧?”贵妇问道。

“正是,不知夫人怎么称呼?”巴德先生欠着身子说。

“这真的是太奇妙了!亲爱的巴德先生,我是温切斯特公爵夫人。您一定得把我的头发染成传说中的绿色呀,就是现在!马上,我梦寐以求地想成为首位由您亲手染成这样头发的人。因为稍后会有个缠人的女人来到您的店里,那就是梅尔卡斯特,那只烦人的哈巴狗。”温切斯特夫人话中带着对那个女人无尽的藐视。

巴德先生听后,微微一笑,再次鞠躬,把夫人往店里让了让。

“这边坐,夫人。”巴德先生说着把白色的围布系在了温切斯特公爵夫人雪白的脖子上,“十分愿意为您效劳。”

绿色,如果是叶子,这个颜色肯定会很好看,但是将头发染成树叶一样的颜色,是不是有点奇怪?但是不奇怪,也就无所谓流行了。也正是因为巴德先生创造了这种流行趋势,他本人才得以鬼使神差地成为整个伦敦最受敬仰的人。

说起巴德先生,不由得令人心酸。巴德先生的母亲很早之前就去世了,他独自一人抚养和照顾弟弟理查德。刚开始的时候,巴德先生在老家开了一家理发店,生意也算红火。而且弟弟理查德当时还是个银行职员,两个人的收入加起来,日子过得虽然不富裕,但也不至于拮据。不幸的是,理查德自从恋爱后,对金钱的欲望日渐膨胀,开始走上不归路,除了赛马、行骗以外,他甚至挪用了银行的公款,还希求靠做假账遮掩罪行。然而银行总经理是个头脑聪明、做事严谨的人,他很快就发现了理查德的恶行,气愤之余打算把他送上法庭,依法办理。巴德先生为了保护自己的弟弟,只得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弥补银行的损失以及偿还理查德在赛马、赌博中的债务。雪上加霜的是,把理查德带入歧途的女人却中途落跑,还把所有的罪推给了理查德。最后,巴德先生虽下了一番工夫,但还是没有挽回理查德锒铛入狱的结局。

之后,巴德先生一边经营理发店,一边等理查德出狱。为了给理查德更好的生活,巴德先生在弟弟出狱后就拿出自己最后的积蓄让弟弟去国外做生意。弟弟走后,一贫如洗的巴德先生无法接受邻里的指指点点,便搬到伦敦,开了这家小理发店。

巴德先生的手艺还不错,所以刚开始生意也还过得去。可是在新兴潮流的冲击下,巴德先生的理发店越发显得落伍,加上没有更多的本钱购买新设备,店里生意大不如前。

虽然理发店的光景一日不如一日,但是巴德先生始终相信自己拥有艺术细胞,特别是对自己的理发手艺有着近似自傲的信心。就拿修剪短发来说吧,巴德先生是绝对看不上那些粗糙的理发师的。在他看来,他们那些花哨的手法,除了能博取顾客一时的笑点、增加他们饭后评头论足的谈资外,简直就是对发艺的一种诋毁。

理发之于巴德先生,是一项事业,也是一种艺术,理好发需要的不仅是技术,更重要的是感情和热情,没有投入情感的理发根本算不上理发,充其量只能说是学徒应付了事的作业罢了。

当然巴德先生最拿手的还是他的“染发”技术,他能够很清楚地辨别客人适合的颜色,并会绞尽脑汁、费尽唇舌地说服顾客不要盲目跟随潮流,要染出适合自己的颜色。只是,巴德先生的这些技术、理念,一直很难得到大众的支持和认可。

艺术不能被认可,事业又不能如自己所愿,巴德先生的生活完全陷入了捉襟见肘的境况。在这样拮据的日子里,估计大多数人都会将大部分精力放在面包和牛奶上,也只有像巴德先生这样上了年纪的人,才会有闲心看报纸,而且还对一份追捕罪犯的悬赏通告抱着不切实际的憧憬。

但是,在给温切斯特公爵夫人染发的时候,巴德先生清醒地意识到,拮据的生活培养了他对金钱信息的敏感,哪怕那些写在报纸上的金钱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诱饵,要不然自己怎么能获得五百英镑的赏金和兴隆的生意呢?

想到这一点,他看到镜子中的自己窃笑了一下。这时,温切斯特公爵夫人东一句西一句地询问巴德先生关于那件改变他境遇的事,于是他的记忆也跟着他的叙述回到了不久前故事开始的地方。

(二)

那天巴德先生像往常一样看着报纸,只是上面的一则新闻吸引了巴德先生的注意。新闻讲的是一个发生在曼彻斯特阿卡西亚·克里森特五十九号的凶杀案,被称为埃玛·斯特里克兰凶杀案。刊登此则消息的报社为了尽快得到最新独家报道,发了一篇通缉嫌疑犯的通报,并给出了五百英镑的悬赏奖金,以此来进一步推动侦查的进展。事实上,现在只要是关于钱,不论是五百英镑还是五十英镑,或者是五英镑,巴德先生都会怦然心动的。

巴德先生立刻仔细地阅读了描写通缉犯特征的文字:

通缉犯威廉·斯特里克兰,男,四十三岁,身高一米八,肤色偏黑;银灰色头发,浅灰色眼睛,鹰钩鼻,络腮胡须,牙齿左上方有一颗镶金牙,右手有一道新伤。该罪犯在本月五号逃逸,可能已经改头换面,逃离出境了。

大多数读到此则消息的人,都会认为既然罪犯可能已经逃到境外,再费精力去关注无疑是傻瓜才做的事,但是巴德先生还是尽可能地记住了罪犯的容貌特征,虽然他也深知威廉·斯特里克兰来他这家生意冷清的小店剪发的几率小之又小。不过,也不一定,巴德先生有点安慰自己。

他看着镜子前面的理发刀,幻想着如果通缉犯真的来自己店里,它很可能就成为最直接的凶器。他又望了望镜子里的自己,又想如果还在老家,自己现在应该也是发福的中年人了,搞不好还在老家搞艺术搞得热火朝天呢。只是想起远在他乡的弟弟,巴德先生便没了笑意。之后,他警告自己:那个孔武有力的大汉,人家可是一米八呀,绝对是个可以将自己的亲姨母用拳头活活捶打死的狠角色,没准杀完人之后,他还会用菜刀将尸体大卸八块,恶心地把部分尸体藏在洗手池下方,以防别人发现。

想到通缉犯可能是这么凶残的人,巴德先生放下报纸,拍拍自己的脸,起身准备往门口的方向走去,打算去散散步,清醒清醒头脑,也好缓和一下刚才低落的情绪。

他还没走到门口,一个客人就从门外冒冒失失地冲进来,正好撞到巴德先生身上。

“对不起……对不起……先生,您没事吧!”巴德先生接连弯了好几次腰道歉。看得出来,巴德先生很在意这九便士的生意。他边说话边看了看客人的脸色,渴望客人赶紧坐下。

“不想活了是吧?挡大爷的道。”他那洪亮的声音不失凶横,甚至可以说是杀气。这位客人没来得及理会巴德先生,直接摘下帽子,拍拍身上的灰尘。

巴德先生听着这蛮横又响亮的声音,望着客人的头发,不由想起了报纸上的那个悬赏案件。巴德先生想世界这么大,怎么可能刚好发生在他这家小理发店呢,于是立刻用笑容掩盖了刚刚的表情,拿出职业的习惯来招待客人,他也预测到这不是个好伺候的客人。

“你这小店能不能染发?”客人坐在椅子上问道。

“能,能,当然能,先生。”巴德先生看到这么一笔难得的生意,顾不得多想,脸上也现出喜悦的神情。

“嘿!没想到这么一家小店也会染发。”听得出来客人有点惊喜。

巴德先生把围布系在客人的脖子上,也意味着这桩生意已经差不多落成了。

“最近我妻子说我这头发的颜色太乍眼,又不适合。这不,我今天有空,想换一种颜色。我想染成她一向比较喜欢的棕色,你觉得呢?”

“是呀,可能您太太觉得红色的突兀些,虽然棕色的没有红色的亮,但更适合先生啊。”巴德先生接着说,“即便棕色的没有红色的引人注目,但也会是一种流行趋势,看来您太太真的很有眼光。”作为一个有那么多年经验的理发师,巴德先生懂得顾客的心理。再则,他也看得出来客人只是想找个人推卸责任,说白了就是他自己想染。他太太要是真的想他染棕色的头发,是不会说“红色太乍眼,不适合”之类的话,而是直接说出来。

判断客人的秘密是理发师的一项职业习惯,他们能在看似漫无边际的交谈中看出客人是不是在说谎,甚至猜出客人的一些秘密,而客人还以为自己伪装得很成功,这也是巴德先生的一项艺术。

“嗯。就这样吧!”客人说,“赶紧染吧。对了,既然来了,我这些胡子也一起整理一下吧。我妻子说我下巴上的这些胡子太多太密,她也不喜欢。你看看怎么修理会比较好看呢?”

“嗯,先生,现在的女性都不大喜欢男人下巴有胡子,等等,我再帮您把它们刮掉。”巴德先生说,“那是不是连嘴唇上的胡子也一起刮掉呢?这样看起来会精神很多的。”

“不不不……这个,要不还是留着吧,我还是比较习惯上嘴唇留有胡子的。”他看了看巴德先生。

“嗯……这样也挺好的,显得比较个性,先生。”巴德先生附和着。

客人和巴德先生继续寒暄几句,得意地大笑,他那颗镶金的牙齿吸引了巴德先生的注意。巴德先生开始有了点疑虑,报纸上通缉犯牙齿的左上方不也有颗镶金牙吗?

巴德先生继续整理着客人的头发,问:“先生,您这头发之前是不是染过呢?”

“啊?”客人有点惊讶,抬头瞧了镜子里的巴德先生一眼。

“哦!先生,您别误会。”巴德先生解释说,“因为有些药水之间会发生反应,是不能混合用的;而且为了让您的头发呈现出更好的效果,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