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三国群英传之五岳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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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紫金废矿

“什么?你想回去看看,了解一下战况?我劝你还是不要去,以免分心,现在还是先提升实力再说吧。”龙马听到凌峰要关注战局的想法后,断然否定。

“我只是想了解一下战况,如果曹被彻底消灭,我也就安心了。”凌峰说。

“如果是你想的这样,那自然是皆大欢喜,但如果是曹反过来压倒孙策呢?我经历千年,王朝兴衰,改朝换代的事情见得多了,对此看得很淡,谁能得天下我都不太关心。可你呢,如果看到曹势大,你还能无动于衷,继续回到野外修炼吗?”龙马顿了顿,“所以,我劝你还是不要去,安心增强自身的实力。你就想象孙策已经击败曹,夺得天下了吧。”

“如果孙策不敌曹,我再助他一臂之力又如何?战场之上,难道不能增强实力吗?”凌峰不知道龙马为何这么反对自己去关注一下世间动态。

龙马摇头道:“如果你是要战斗经验,那些野怪聚集之地多得是,我可以带你去提升等级。可是野外的奇遇,比如遇见仙人,你若在军中,哪有这种机会?况且现在你何时该练,何时该战,全凭自己状态而定,战场上能由得你吗?再说,你若只是做个普通武将倒也罢了,可你若回去了,孙策必定让你做统帅,到时候你又要费神于战略布局、形势判断这些琐事上,还能剩下多少精力去增强武力?在刚开始的时候,吕布也不过比你多练通一系武器而已,可当他练成皇者之路时,你却连剑系都还没有精通,扇和弓更是碰都没有碰过,知道为什么你跟他的差距越来越大吗,就是因为你要分心于军务,而他只管厮杀,心无旁骛。”

“这么说,作为武将上阵厮杀才是正道,研究兵法、谋略反倒是不务正业了?”凌峰心里嘀咕着,感觉龙马这话听起来有些别扭。虽然凌峰以前也想到过如果武力能强到一定程度,则武者可以压倒智者,但骨子里却还是认为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人比一个纯粹的厮杀汉要高一等,所以当时找到诸葛亮时才感到失望,更希望诸葛亮是如演义中那样的谋略家而不是个武者,再说当时像黄忠、魏延、文丑、太史慈这些猛将不都要听命于凌峰吗。

不过转念一想,凌峰感觉龙马说的话也不无道理。当时对诸葛亮感到失望,还是因为诸葛亮武力不够强,如果诸葛亮表现出跟吕布相当的武力,甚至更强,那凌峰还会感到失望吗,应该是喜出望外才对,哪还会在意诸葛亮是否精通兵法,善用谋略。

“既然这样,那我还是安心修炼吧。流萤初成,还需熟练一番才是。”凌峰便收起了关注战况的心思。

“这样才对嘛。”龙马满意地点点头,转身走开,又出去闲逛了,留下凌峰练习扇术。

凌峰感觉,与其它武器相比较,扇系武器与人的杀气融合得最好,拿着扇系武器,很容易调动杀气,必杀技的使用频率最高,如果状态调整好,甚至有可能每招都使出必杀技,接连不断,虽然杀伤力的大小与其它武器相比还是稍有不及,但如此高的使用频率已足以弥补。凌峰这才知道,以前直接拿着扇子去肉搏是多么可笑和愚蠢的做法,就像拿着一支手枪却不开枪,用枪口去捅人。

就是这样,凌峰也还是练成了前两个必杀技,龙卷和迷魂。其实这也不足为奇,没有真正理解这种武器,也还是有可能练成低阶必杀技,只有三阶必杀技,才真正体现出武器的精髓,每一系武器都是如此。

比如刀系的一击,摒除一切杂念,全神贯注于刀锋之上,一刀劈下,带着斩断一切的意志,正是刀之精髓所在。

枪系的暴雨,杀气如雨点一般挥洒而出,正如千百道枪尖刺出。若是不施展必杀技,仅凭达到极致的出枪速度,也能够像雨点一般击向敌方,那枪法就算是出神入化了。

再如剑系的烈风,无数交错着的剑影不留死角地斩向敌方,令敌防不胜防,无处可避,正体现出逆我必杀的霸道与威严,不愧为百兵之君。还有弓系引动天雷,体现出借力之妙。

而流萤,则是将杀气的控制体现到了极致。

一旦知道了扇的本质,凌峰的扇术便突飞猛进,必杀技施展起来得心应手,不过一月时间,便将流萤练至精通。虽然不断地施展必杀技极其劳累,但凌峰每日用左慈所授洗髓诀的下段调理身体,能够很快恢复过来。

甚至,对于旋风和迷魂,凌峰真正练到了随心而发的地步,不用预先准备也能随时施展出来。

但凌峰仍然不打算以扇为主战武器,等扇系精通之后,还是想换回剑。

“龙马兄,练了这么久的扇,终于练成流萤,还没机会一试身手,自己凭空施展,根本体现不出威力来。你带我去找个地方试试威力吧,不过试完这次我就把扇收起来,还是用剑比较顺手一些。”凌峰跃跃欲试。

“要改用剑啊,这想法不错,剑为百兵之君,带有君临天下的气质,对你继续突破很有帮助。至于你想去试试流萤的威力,让我想想有什么合适的去处没有。”龙马考虑了一会儿,对凌峰说:“我想起来了,在白帝城外,原本有一座金矿,能出产紫金,后来被一群蚂蚁占领,从此废弃。你就去那里试试身手吧。”

“一座金矿?竟然因为被蚂蚁占领而废弃了。那蚂蚁究竟有多厉害,能让人放弃金矿!金矿的诱惑力,应该会让很多人不惜代价的吧。”凌峰大感震惊。

“确实能让人不计代价,不知有多少人冒死进入那紫金废矿中,企图开采,不过那都是普通人,从来没有人活着出来,更没有挖到金子,全部死在了矿中,被蚂蚁啃得只剩一堆白骨。至于各方势力,因为战事紧急,谁也空不出手去攻打那里,久而久之,那座金矿渐渐被人遗忘了。那里的蚂蚁名叫血蚁,可比普通蚂蚁厉害得多,不仅个头巨大,而且凶猛无比,更带有毒性,虽不致命,但被其咬中,伤口会红肿,而且奇痛无比(参照子弹蚁)。”

“个头巨大,有多大?”凌峰追问道。

“大约,”龙马想了想,“两只兔子那么大吧。”

“那还是蚂蚁吗!”凌峰再次震惊了,本来凌峰觉得龙马所说的个头巨大,还是跟蚂蚁比较,最多也就普通蚂蚁十倍,没想到竟然远远不是蚂蚁能比。普通人碰到这样的蚂蚁,一只都很难应付过来吧,如果遇到一大群,那就绝无活路了,这种情况下,竟然还有人敢进入那金矿之中,真是要钱不要命。

“怎么,怕了吗?”龙马问。

“笑话,什么怪物我没见过,怎么会怕一群蚂蚁!我只是觉得惊奇,蚂蚁竟然能长成这种体型。”凌峰说着,仍然表现出不屑的意味。

“我还没说它们的头领呢,急什么,”龙马笑了,“它们的头领叫血焰火蚁,个头是普通火蚁的两倍。”

说完,龙马又想看凌峰的反应。

但这次,凌峰却没有表现出惊奇来,既然能接受蚂蚁的体型比兔子还大,那再大一倍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了。

“行了,带我过去吧。”凌峰上了马。

凌峰所处之地离白帝城并不太远,不过一日功夫便到,再往南走了一个时辰,凌峰看到前方确实有一片金矿,但金矿入口的铁门早已锈迹斑斑,还布满蛛网,看样子已经废弃很久了。

进门之后,凌峰又看到一个地道。

“金矿就在地底,当然,现在那蚂蚁窝也在底下,我们下去吧。”龙马说着就走到地道入口。

“等等,你有办法把那些蚂蚁引上来吗。”凌峰朝地道看了一眼,见底下一片漆黑。

“要引上来也行。”龙马点头道。

“那就别下去了,还是在地面作战比较安全。”想起上次在秦陵古墓发生的事,凌峰仍然心有余悸,如非必要,再也不想跑地底下去。

于是龙马在地道入口周围使劲地跺脚,然后大吼了两声。

“这样应该可以了,耐心地等一会吧。”龙马带着凌峰退到离地道入口三丈开外处。

过了一会儿,果然有巨型蚂蚁从地道爬出,而且是成群结队,黑压压的一大片。在这一片黑色的海洋之中,有几个红色的斑点十分显眼。凌峰仔细看去,见那斑点的个头更大,全身血红色,背上长着三根又粗又长的倒刺,还带着锯齿,显然就是蚁群的头领,血焰火蚁了。不过有一点让凌峰感觉很奇怪,这些蚂蚁虽然体型巨大,远远超出了蚂蚁的范围,但蚂蚁腿却比普通蚂蚁粗不了多少,细长细长的,显得十分苗条。凌峰不明白,这么细的腿是怎么支撑起如此庞大的身体,而且,这些蚂蚁爬得还挺快的,甚至连一般的马都追不上,这就更令人费解了。

不过奇怪归奇怪,凌峰可不认为这些蚂蚁能对自己有什么威胁。只见凌峰轻摇着朱雀扇,等着蚂蚁朝自己爬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