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来安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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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食货志下(1)

物产

谷之属

籼稻、种不一,有黄瓜籼者,系祁令带至,早熟,色白,粒小。一名祁公早。晚稻、宜水田 。白稻、香稻、有红、白二种。稬稻 、俗称糯稻,有数种,粒小者宜酒 。大麦、小麦、黍、有赤黑二种,别有 、黍。粱、即高粱。粟、有黄白二种,亦稷属。稷、即芦稷,气味香美。别有芦穄,性疏散 ,黍属也。

豆有黄豆、黑豆、青豆、赤豆,皆具大小。又有菉豆、白豆、豌豆、豇豆、蚕豆、扁豆、长豆、乌豆。乌豆即马粒豆。

荞麦

脂麻鳖色者 ,名胡麻。

蔬之属

白菜、青菜、二菜皆菘属。芥菜、琵琶菜、亦芥属。黑菜、芹菜、近别有药芹。芜菁、即诸葛菜。青藜菜、菠菜、苋菜、有红白二种。马齿苋、俗名安乐菜,土人煮晒留为年节饼馅 。韭菜、葱、蒜、萝卜、即莱菔,有红白二种。胡萝卜、黄白二种。茄子、青白紫三种。元荽、蒌蒿、别有茼蒿、芦蒿。茭白、白合、白苣、俗名生菜、莴苣、刀豆、芋、笋、山药、即薯蓣。雷莙、菌属。地耳、俗呼地踏皮。枸杞头。鲜嫩时可采食。

蓏之属

西瓜、丝瓜、冬瓜、越瓜、即菜瓜,种来自越 。南瓜、香瓜、北瓜、甜瓜、黄瓜、一名胡瓜,与《月令》“王瓜”不同 。王瓜一名土瓜。瓠、甘者可食,苦者为瓢。葫芦。

果之属

桃、李、杏、梅、枣、栗、梨、柿、樱桃、银杏、俗呼白果。胡桃、林檎、俗名花红。石榴、莲子、芡、菱、芰、藕、慈菇、无花果、葡萄。佳者有水晶葡萄。

花之属

牡丹、桂、玉兰、绣球、紫薇、栀子、瑞香、山茶、紫荆、蔷薇、有数种。玫瑰、荼 、棣棠、山丹、石竹、玉簪、蜀葵、秋葵、菊、有数种。长春、鸡冠、金凤、罂粟、萱、金钱、芙蓉、水仙、洛阳锦、虞美人、金盏、海棠、秋海棠、荷、老少年、有数种。迎春、辛夷、红花、凤仙。

木之属

桑、野生,甚众,惜少养蚕。柘、杨、柳、松、柏、榆、桧、椿、槐、楝、楮、檀、梧桐、梓、楸、橡、枥、冬青、黄梿、嫩叶可食,子可打油。乌桕、荆、棘、樗。

竹之属

淡竹、水竹、篾竹、柴竹、斑竹、苦竹、凤尾竹、天竹。结红实、名南烛 。

药之属

柴胡、桔梗、沙参、丹参、山楂、玉竹、威灵仙、车前子、瓜蒌、即土瓜。天花粉、益母、青蒿、白薇、白芨、白薢、苍术、苦参、紫苏、地骨皮、何首乌、苍耳、薄菏、夏枯草、鹤虱、金银花、豨莶、荆芥、旱莲草、百部、槐米、桑白皮、木瓜、百合、藿香、甘菊、香附、牵牛、半夏、细辛、瞿麦、麦冬、蓖麻、芫花、虫名芫青、入药。斑蝥 。

草之属

蓬、色青,与艾异。蓼、芦、茅、荠、可食。马兰草、可食,其性破血解毒。珠草、萍、荇、马鞭、狗尾、芭蕉、吉祥草、万年青、苔。

禽之属

鸡、鹅、鸭、雁、鹭鸶、练雀、黄鹂、鸳鸯、鹳、雉、凫、鹞、鸲鹆、鸽、鸠、燕、 、似鹭,无丝毛。鹰、百舌、喜鹊、山鹧、即山鹊。鳸、即蜡嘴。雀、啄木、布谷、鹌鹑、翡翠、鸦、戴胜、白头公、告天子、鵱、即野鹅。子规。

兽之属

马、牛、羊、猪、犬、骡、驴、狐、狼、獐、兔、貉、獾、刺猬、猫、鼠。

鱼之属

鲤、鲢、鲫、鲭、鲩、鳢、即黑鱼。鲦、鲇、鳜、横鱼、身长口尖。鲂、鳗鲡、鳝、鳅、虾、蟹、蚌、蚬、龟、鳖、螺。

虫之属

蚕、蝉、蜂、有二种,蜜蜂酿蜜,黄蜂房入药。络纬、俗名纺绩婆。蝴蝶、蝙蝠、粪即夜明砂。蜻蜓、螟蛉、蝼蝈、蛇、蜈蚣、蜗牛、鼯鼠、蟋蟀、螳螂、窝在桑者名桑螵蛸。蜩、萤、蜘蛛、蛙、蛓毛、蝇、蚊、蛭。

货之属

丝、间有卖茧者 。麻、苎、棉、所种甚少,种亦鲜得其法 。靛。有大靛、小靛二种。

油、豆种最宜打油。酒、烟叶、一作蔫,又作烟。石灰、炭、柴、豆饼。

刘正亨曰:来土卑田宜稻 ,高者宜黍、稷、菽、麦、木棉。而木棉独缺。冬衣市布甚贵,思遍以教之,未遑也 。山原土疏力厚而皆童,惟坟墓处略为栽布,辄有维乔之势 。民用故艰,于材木而弗克树也 。又来地土旷民稀,好垦辟而布种颇灭裂,有尺寸山角田畔,必尽力争辟,若田中有寻丈草莽弗计矣,所收不足以偿其本弗计矣 。岂非积习使然与!余尝谓来地独当禁垦辟。夫卤莽其成熟之壤,而务广此硗确之地,归之无用,孰若存之以生草木为樵牧之场,将不为民利乎 !刘令《劝民歌》曰:劝尔宜栽柳,柳长何须久。家家若有一千头,长年不用打柴手。劝尔宜种竹,种竹连墙菉,森然环立若儿孙,到此多时宜架屋。劝尔宜种枣,柿栗梨俱妙,莫言五谷能养人,此物街头有人要 。

《周志》云:载观物产,如谷蔬竹木之属,民亦颇知种之矣。至于兽类中有力于民,牛其最也。人人食其力,乃恬不知爱,而忍售于屠,亦足异矣 ;或曰:如老死何?不思《礼》有云:“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 。牛有力于人,奚啻狗马?埋之谁曰不可!片言示禁,在仁爱之长加意焉。

《伍志》曰:物产中如布与丝,向为来邑所缺。迩年来蚕棉间尝见之,第饲蚕者止知出茧以易钱,种棉者不知织布以利用,为可惜耳 !苟相其土,宜饬令桑棉遍种,具造纺绩之器,择能者数人以分教之,则由渐而盛,不独衣服无虞,而民用可充,抑且人皆勤动而民风可振矣 。

案刘令谓“独当禁垦辟”,今山地之辟,不遗余力,大抵由外乡山民习种杂粮,土人享有典租微利,遂致穷山尽谷无复丛林蔚树之观。其甚者连棚结党,遇事辄刚悍难驯,尤足为风俗之累。为民牧者,宜何如巡戢之与?

仓储

常平仓项下

额贮捐积谷贰万贰千石 ,预备谷贰千石,共贰万肆千石。备支囚递口粮及平粜便民并碾运济赈等需 。从乾隆六十年买补足额起,截至道光七年年底,止实存仓谷壹万陆千肆百肆拾陆石柒斗玖升伍合。今无存。

社仓项下

原存四乡各社本息谷壹万壹千捌百伍石壹斗捌升陆合陆勺。内除嘉庆二十五年以前各旧社出借无归民欠谷柒千壹百贰拾陆石伍斗叁合肆勺经杨前县于道光元年造册详豁外 ,各该社等历年呈缴谷价银玖百玖拾伍两陆钱玖分贰厘,折谷壹千陆百伍拾玖石肆斗捌升陆合陆勺,于嘉庆八年全数解贮藩库 ,获批在卷。又变缴县库银壹千叁百叁拾玖两伍钱伍分捌厘,折谷贰千贰百叁拾贰石伍斗玖升陆合陆勺,于道光七年解贮藩库肆百陆拾伍两壹钱叁分陆厘,并请以未领营房工料解抵藩库银陆拾玖两柒钱肆分捌厘。仍存县库银捌百零肆两陆钱柒分捌厘,折谷壹千叁百肆拾壹石壹斗贰升贰合,仍存谷柒百捌拾陆石陆斗。今无存。

蠲赈

前代不录。

国朝顺治二年,蠲免本年税粮十分之七,兵饷十分之四,其明末无艺之征,尽永除之 。

九年,大旱,免正赋,改折漕粮,并除耗米 。

十三年,蠲地亩人丁本折钱粮 ,并除耗米。

康熙四年,蠲免顺治十八年以前旧欠钱粮。

八年,免康熙元、二、三年地丁正项钱粮拖欠在民者 。

十年,免康熙四、五、六年丁地正项钱粮拖欠在民不完纳者。又,是年旱,蝗,蠲免正赋十分之三 。

十一年,旱,蝗,停征九年分摊米折银,并停征九年以前未完钱粮。案旧志云:康熙壬子,麦秀两岐。《通志》:康熙十一年,旱。附麻吉勒报明饥民疏内云:滁属来安,见在设厂赈粥。盖是年麦收丰而秋收歉也。旧志录恤政甚略,此宜有遗漏 。

十三年,旱,蝗,免正赋十分之三。

十七年,旱,蝗,免正赋十分之三。

十八年,旱,照被灾分数蠲银有差 。

十九年,免康熙十三、四、五、六、七年地丁民欠钱粮。

二十三年,旱,正赋全蠲。

二十七年,蠲二十八年地丁各项钱粮。

二十八年,除正项钱粮已蠲免外,并蠲积年民欠,一应地并钱粮杂税概与豁除 。案旧志:康熙己巳秋七月,旱,正赋免十分之三。今考《通志》,本年安徽通省钱粮已于二十七年预行蠲免,本年正月除正项蠲免外,复免积年民欠及杂税各项。旧志何复云“免十分之三”?考《通志》载:十八年,凤、庐、滁三属,照被灾分数蠲粮有差。又载徐国相《题请改折疏》云:“罹灾特重者 ,以凤、滁二属为最”。旧志不载十八年被灾蠲粮事,知所云“己巳”盖十八年“己末”之讹也。但以次之二十三年甲子旱之后,其叙次亦舛,不特字误矣 。

三十八年,免三十四、五、六等年未完地丁米豆杂税。

四十一年,蠲免四十二年分地丁钱粮。

四十五年,蠲免四十三年以前未完地丁银米,其旧欠已完在官,而见年钱粮未完足者 ,亦准抵扣。

四十六年,蠲免丁银,又以旱免正赋十分之七。

四十七年,正赋全免,又蠲免四十八年分丁银,并旧欠银米暂停追取。

四十八年,免民赋,止征漕项。

五十一年,除漕项外,豁免五十二年应征地丁,历年旧欠亦并免征。

五十三年,旱,蝗,正赋蠲免有差。

五十五年,旱,正赋蠲免有差。

五十六年,豁免带征地丁屯卫银两 ,其带征漕项银米麦豆免征各半。

雍正元年,蠲免年久民欠钱粮。

七年,免雍正八年地丁银。

九年七月,潦 ,蠲免灾区地丁银。

十二年,水,蠲免灾区地丁银。

十三年九月,豁免雍正十二年以前钱粮实欠在民者。又豁免漕项学租杂税。十二年以前未完钱粮耗羡带征,缓征漕项本折银米及黄快丁银造船等项银两。

乾隆三年,旱,蠲粮有差。又发仓谷赈饥。

四年,免元、二年民欠钱粮。

十一年,轮免安河地丁正赋。

十五年,免十三年以前未完耗羡十分之六。

十六年,免十三年以前民欠地丁银两。

二十二年,免二十一年前民欠地丁钱粮。

二十六年,轮免各省地丁正赋,安河于二十七年全免。

三十一年,轮免安河漕粮。

三十三年,旱灾,蠲免钱粮有差,并发仓谷煮赈。知县韩梦周捐廉并劝富户捐输助赈 。是年,办荒政最善 。

三十五年,轮免安河地丁正赋。

四十年,旱灾,蠲粮有差,并发仓谷煮赈。

四十二年,轮免安河地丁正赋。

四十三年,旱灾,蠲免钱粮有差。

四十五年,轮免各省漕粮,安河于五十年全免。

四十六年,旱灾,蠲粮有差。

五十年,大旱,蠲免钱粮有差。五十一年春,平粜赏口粮借给种籽银。

五十一年,水,圩田灾,蠲免钱粮有差,赏给口粮一月。

五十五年,普免各省地丁正赋。安河于五十六年轮免。

六十年,普免各省地丁正赋。安河于嘉庆二年轮免。

嘉庆十六年,东北乡旱,饥。知县伍士超捐廉劝输设厂赈粥 。

十九年,旱灾,蠲免地丁钱粮有差,赏给口粮两月。知县伍士超捐廉并谕富户捐助或钱或豆麦杂粮,各从其便,共计捐钱一万八千四百六十余千,杂粮八千零九十余石。城乡随宜设厂,酌定饥口名数 ,以人筹出,先期将各户应领之数揭榜,厂所照榜给票,照票给赈。凡四月而毕。

二十三年,豁免民欠积年钱粮。

道光三年,大水,圩破,蠲免灾区钱粮有差。平粜赏给口粮两月。

附祥异照旧志例,自前明始

明宣德四年,驺虞产于县北石固山 。

成化元年,大饥。

十八年八月,雨雹 ,禾尽落,岁饥。

弘治六年九月至次年正月,大雨雪。

十五年,大饥。

正德七年,大水。

十四年,大水。

嘉靖元年秋七月,大风拔木,鸟雀多死。

二年正月至六月,旱,禾尽槁。七月至九月,大雨,潦。岁大祲,人相食 。

三年春,大疫,死者无算。

六年至十二年,旱、蝗相仍 ,人多饥死。

十七年春,旱。

二十年十二月十八日,雨冰,林木尽折。

二十三年春至秋,不雨,民食草子树皮。

二十四年,饥。

三十三年,饥。

三十四年,夏蝗秋螽 害稼。

三十七年正月,官马生驹两首 。

三十八年,旱。

四十三年,旱。

四十四年,大水。

四十五年秋,旱。

隆庆元年五月,旱。

二年春正月朔 ,暴风。夏,旱。十月,虹见 。

三年,闰。六月六日,雹。秋,潦,暴风,禾稼摇落。

五年,岁大稔,谷有双米者 。

六年,饥。

万历十年十月,大风拔木。

十一年,旱,蝗。

十三年二月,地震。

十五年,旱。

十六年春,谷贵,大疫。

十七年,旱。

十八年,旱。

三十八年,旱,蝗。

四十三年六月,大水。

四十四年夏,旱,飞蝗蔽天。

四十五年夏,大旱。秋,细雨绵绵,荞麦、菉豆尽烂,岁大饥。

四十六年,螽忽自灭,有年 。

天启元年十二月,地震。

崇祯十六年,地屡震,雪后飞灰如墨,李生黄瓜 。

国朝顺治九年,大饥。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时,地震。

十年,自夏五月不雨至于九月,螽蝝并作 。

十一年秋,旱。旧志误,今据《通志》改,详《蠲赈》。

十三年,旱,蝗。

十七年,旱,蝗。

十八年,旱蝗频仍。

十九年,大有年。

二十三年秋,大旱。

二十八年秋,旱。

三十二年,大水。

四十六年秋,大旱。

四十九年四月八日,独山冰雹数十里,二麦俱伤。六七月,飞蝗迭至。

五十三年秋,大旱,多蝗囗 。

五十四年,大有年。案此年所记有误,详《拾遗》。

五十五年,大旱。

雍正元年夏,旱。

五年秋,大熟 。

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夜,地震。六月,大雨,潦,下田灾。

十年,大有年。

十三年六月,大雨,潦,下田灾 。

乾隆三年,旱灾。

四年,麦秀两岐,秋大熟。

六年七月,大霖雨四日,山水暴涨,练寺山蛟发坏民宅 。

二十年夏,地震。

二十一年春,谷贵,大疫。

二十五年,大有年。

三十三年夏,旱。秋,有蜚 ,江淮间讹言射工伤人。

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辰时,地震。

三十五年,蝗。

三十六年,旱。

四十年,旱。讹言囗囗囗囗 尾卵生虫。

四十三年,旱。

五十年,大旱。自冬及次春饿殍相望于道 ,继以大疫。

五十一年,麦大稔。六月,大水,圩田灾。

五十三年,有年。

嘉庆三年二月,雷震魁星阁 ,灾。

九年正月,雨雪,雷震。

十六年,旱。

十九年,大旱,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