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汀州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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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户役(5)

县学斋夫银五百四十六两(长、宁、清、连、上各七十八两,归、武、永各五十二两)。

膳夫银三百二十两(八县各四十两)。

门子银一百六十二两六钱(长、清、连、上、永各二十三两四钱,宁一十四两四钱,归、武各一十五两六钱)。

库子银一百二十二两四钱(永二十一两六钱,其七县各一十四两四钱)。

斗级银一百一十五两二钱(八县各一十四两四钱)。

殿夫银三十二两(八县各四两)。

看守分司并公馆门子茶果等银一百五十六两八钱(长五十七两五钱,宁一十三两一钱,清一十两六钱,归一十七两六钱,连五两,上一十八两,武二十二两五钱,永一十二两五钱)。

守坛门子银二十两八钱(长、宁、清、归、连、永各二两四钱,上、武各三两二钱)。

渡夫银一百四十一两五钱(长三十六两八钱,宁一两五钱,清一十一两,连一十两,上六十九两二钱,永一十三两)。

馆夫银一百四十三两四钱(长六十一两二钱,宁、归各一十四两四钱,清二十八两八钱,上二十四两六钱)。

铺兵银二千七百一十六两三钱九分七厘(长八百零三两四钱,宁五百五十七两七钱,清三百九十两,归二百二十四两,连一百四十九两五钱,上三百五十四两一钱六分,武一百三十五两六钱三分三厘,永一百三十三两一分四厘)。

弓兵银二千一百九十两零五分(长二百二十五两,宁二百二十四两一钱,清二百九十六两一钱,归二百二十一两八钱五分,连二百零七两,武三百四十二两,永定各六百七十五两)。

守祠门子银六两三钱(宁、上各二两,清二两三钱)。

机:

解司充饷银七千七百四十三两零六厘(长一千二百四十五两三钱五分,宁九百九十八两四钱,清九百七十六两八钱,归八百七十八两七钱五分,连九百四十四两八钱五分,上一千一百五十九两五钱,武七百六十三两八钱,永七百七十五两五钱五分六厘)。

本府应捕银三十八两七钱六分五厘(长六两四钱六分五厘,宁六两五钱,清、归、上各六两,连七两八钱)。

出征路费银二千五百二十七两二钱(长四百七十八两八钱,宁四百四十二两八钱,清、归、连各四百一十四两,上九十两,武一百四十两四钱,永一百三十三两二钱)。

会昌团操银一千七百七十八两六钱(长二百七十八两零五分,宁二百六十三两零五分,清二百二十两四钱五分,归二百二十两四钱五分,连二百五十六两四钱五分,上二百七十两八钱五分,武一百四十二两四钱五分,永一百二十六两八钱五分)。

上杭操兵募兵银三千八百二十九两二钱(长、宁、清、归、连各五百四十六两,上九百四十三两二钱,武、永各七十八两)。

属县应役民兵银八千七百六十两五钱二分九厘(长一千四百五十六两三钱三分五厘,宁一千二百两四钱,清并更夫银一千五十五两七钱五分,归一千二百零一两二钱,连一千一百五十三两一钱,上八百一十三两六钱,武八百八十四两一钱五分,永九百九十五两九钱九分四厘)。

站:

本府站银一万一千四百一十六两零四分二厘(长二千六百一十二两九钱二分四厘,宁一千九百八十八两七钱九分二厘,清八百四十七两八钱四分五厘,归一千七百六十五两四钱八分四厘,连七百四十二两八钱八分七厘,上一千六百二十八两三钱四分七厘,武一千一百零四两八钱三分一厘,永八百二十四两九钱三分二厘)。

附征、起运、匠班总额二百七十八名,每名征银一两八钱,共银五百两四钱,原编四班输纳内。

申子辰年额征七十七名,银一百三十八两六钱(长一十五名,银二十七两;宁一十名,银一十九两八钱;清一十五名,银二十七两;归七名,银一十二两六钱;连一十一名,银一十九两八钱;上一十六名,银二十八两八钱;武一名,银一两八钱;永一名,银一两八钱)。

己酉丑年额征五十九名,银一百零六两二钱(长一十三名,银二十三两四钱,宁一十名银一十八两,清一十五名银二十七两,归五名银九两,连五名银九两,上九名银一十六两二钱,武、永各一名各银一两八钱)。

寅午戌年额征六十七名,银一百二十两六钱(长一十一名银一十九两八钱,宁六名银一十两八钱,清二十名银三十六两,归六名银一十两八钱,连一十名,银一十八两,上九名银一十六两二钱,武四名银七两二钱,永一名银一两八钱)。

亥卯未年额征七十五名,银一百三十五两(长一十五名银二十七两,宁一十二名银二十一两六钱,清一十九名银三十四两二钱,归五名银七两二钱,连一十三名银二十三两四钱,上一十名银一十八两,武、永各一名各银一两八钱)。

有闰年照闰月季分名匠每名加征银六钱(八县照加)。

屯折价脚银六十九两四钱九分四厘(汀州卫五十九两零八分,武平所一十两四钱一分四厘)。

解京军办价脚银一百九十五两一钱六分九厘(清流县解府盐钞银内抵解)。

存留:寺租银一千七百四十九两九钱一分四厘(长四百三十九两二钱,宁三百二十七两三钱九分七厘,清一百二十五两零五分一厘,归一百六十两三钱五分六厘,连三百零四两三钱七分五厘,上八十四两五钱二分五厘,武三百零八两一钱五厘,永七钱八分一厘)。

地租店租银一十二两二钱零五厘(清二两一钱二分五厘,上一十两零八分)。

没官田租银一百八十两二钱六分五厘。武平。

酒税银二十二两七钱五分四厘(长二两二钱,清四两八钱,连二两,上一十三两,永一两五钱五分四厘)。

有闰年加征银一两八钱九分二厘(五县照加)。

溢额河税银二百一十两六钱一分二厘(上杭)。

武平营河税银一千三百五十三两九钱九分(上杭)。

炉课银三十两(连城)。

纲站充饷银二百四十八两(本府二百三十二两,长一十六两)。

樽节纸赎银一百两(府一十四两,长一十二两,宁一十二两,清一十两,归一十二两,连一十两,上一十二两,武一十两,永八两)。

桥租日租抵作应朝盘缠银一十八两八钱(连城)。

修仓银五十六两四钱一分六厘(一半充饷,一半充仓)。

一半解司充饷银二十八两二钱零八厘(府解武平所四钱零五厘,长汀给军银内二十两七钱九分一厘,武平七两零四分二厘)。

屯粮本折给军银五百三十七两(汀卫)。

修仓银五两三钱七分(汀卫)。

解司屯耗银三十五两二钱二分(汀卫)。

屯粮柴薪银一十八两三钱八分(武平所给本所吏目)。

续编:藩府膳田银一千五百五十九两三钱七分(长四百二十六两零三分,宁二百五十四两三钱三分八厘,清九十九两一钱一分七厘,归一百七十八两八钱九分一厘,连一百五十三两一钱八分五厘,上二百两零七钱八分,武一百三十八两四钱九分五厘,永一百零八两五钱三分四厘)。

皇陵工料银四千三百一十六两二钱二分三厘(长一千三十七两二钱一分五厘,宁六百三十两零八分一厘,清三百六十一两八钱八分九厘,归六百五十二两六钱八分九厘,连三百八十二两八钱六分一厘,上五百零二两五钱六分二厘,武三百四十六两六钱五分二厘,永三百九十六两二钱七分四厘)。

因粮输饷银二千三百六十两二银六分(长三百二十一两五钱二分六厘,宁四百九十九两零九分三厘,清一百八十五两五钱二分,归四百两零三分五厘,连三百零四两八分九厘,上四百四十六两二钱五分一厘,武一百三十五两八钱七分八厘,永六十七两八钱六分八厘)。

辽饷银一万七千五百四十五两七钱三分六厘(长四千七百九十三两六钱七分,宁二千八百六十一两五钱五分四厘,清一千一百一十五两二钱五分,归二千一十二两七钱二分二厘,连一千七百二十三两四钱三分七厘,上二千二百五十九两二钱三分,武一千五百五十八两二钱五分六厘,永一千二百二十一两四钱零八厘)。

溢地加派辽饷银一十四两一钱九分(长五两一钱,宁三两九钱五分三厘,清九钱九分二厘,归四钱三分,连五钱三分六厘,上一两三钱六分,武九钱四分,永六钱六分一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