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有一强人。
那日,强人拦下一摩托车,车主说是市领导亲戚,但强人坚决不放。
大队长打3?机也坚决不回。
强人对当事人说,要大队长写一张纸条来才放。
后来,大队长真的写了一张纸条,强人当场就将条撕了。没办法,年轻的局长恰好路过这里也停下车来说情。
强人又把撕了的纸条捡起来,小心地粘好,对早就在看热闹的群众作煽动演说。
局长下不了台,当事人依照规章该罚的一点没少罚。
由于该事件影响较大,在接下来的全局人员大会上,局长当众表扬了强人。
两年后,强人离开警队,到其他部门去悠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