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有两家同时建房,为二十公分的围墙大打出手,先后有三次,且人数一次比一次多,打完了还上访。
派出所在了解案情时,双方互相胡说八道,都说对方是“黄世仁”,自己是“杨白劳”:
因事实无法查猜没法处理,村里、镇上、市里的加上派出所三番五次调解,都没有用。
那日,当地一混混在饭店看到所长为此事唉声叹气的,他当时一拍胸脯说:“包在我身上!”
当晚,他就打电话给两边的施工队,通知开工。
第二天一早,他搬了个躺椅躺在两家分界处的前面,用竹竿一划:“就从这儿砌!”
他在那躺了三天,两家的围墙都砌好了。
派出所一年没解决的事,他三天解决。
从此,他算是真正的治安积极分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