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价值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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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从价值论视角评说美学史例(2)

在我看来,克莱夫.贝尔的假说,其可取之处是他把主体因素(“意味”、被形式或形式间的关系所激起的“感情”等等)放进了他的命题之中,就是说他意识到审美不仅关系于客体,而且应该关系于主体。尽管这个意思说得抽象又模糊,却仍然对我们有启发。但是他的整个假说存在许多可质疑之处。

首先,这些可质疑之处的根本之点在于,克莱夫.贝尔把“一切审美对象中普遍的而又是它们特有的性质”客体化——作为客体的一种性质来看待,或者说实体化——看作是一种实体性的东西。请注意这句话:“什么性质存在于一切能唤起我们审美感情的客体之中呢?”他的回答是“有意味的形式”。很明显,他不是从主体与客体的互动关系中去解释审美,不是从动态中去把握审美,而是把审美静态化、凝固化、客体化、实体化。就是说,虽然他在“有意味的形式”这个命题中提到“意味”,而且在后面的具体阐发中也说到“唤起我们审美感情”这样的联系于主体的话;但是,这里的“意味”只是作为“形式”这个实体性的东西中的一个因素而存在,而“形式”又是作为“客体”的一种性质而存在;因此这里的“意味”并不是作为主体的一个因素来谈论的。在他看来,“有意味的形式”,作为最终形成“审美”性质的那种东西,仍然是可以离开主体而独立自在的东西,是一种实体和客体,也就是说,克莱夫.贝尔仍然把审美“性质”视为一种脱离主体的实体和客体。总之,他犯了把审美客体化、实体化的错误,这同桑塔亚那“美是被当成一种事物的属性的那种快乐”命题中把快乐客体化、实体化类似。

然而,我与克莱夫.贝尔不同。我强调:审美与客体相关,但它不是客体,不是独立自在的实体;审美与主体相关,但它又不是主体。审美存在于哪里?它存在于主客之间的一种意义关系之中,它是客体对主体的某种意义、意味、意蕴。而克莱夫.贝尔却把审美的特质(艺术的特质)视为“一切审美对象中普遍的而又是它们特有的性质”,是独立自在的存在于客体中的某种东西。这就大可怀疑了。

其次,克莱夫.贝尔把审美(“有意味的形式”)恒定化——这是我所反对的。他说:“人们的各种观念只不过喧嚣一时,就像蚊虫一样销声匿迹了;人们像换衣服那样改变他们的风俗习惯;此时曾作为知识上的伟大成就,到了彼时就成了笑柄;唯有伟大的艺术长久不变,永不失色!伟大艺术之所以能保持长久而又不失色,是因为它所唤起的感情是不受时间、地点制约的,是因为艺术王国与尘世间完全是两个世界!对于那些对有意味的形式很敏感的人来说,感动他们的形式无论创作于前天的巴黎,还是五千年前的巴比伦,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艺术的形式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是达到审美迷狂境界,却只有审美感情这一必由之路。”其实,在我看来,克莱夫.贝尔所说的这种“不受时间、地点制约的”、适用于“前天的巴黎,还是五千年前的巴比伦”的、“长久不变,永不失色”的有意味的形式,同柏拉图的“美本身”以及狄德罗的客观“关系”一样,是根本不存在的。审美永远是变动不居的。

再次,虽然克莱夫.贝尔口口声声说“有意味的形式”、说“审美感情”,但是实质上他追求的根本上是“纯形式”——这也是我不能同意的。克莱夫.贝尔把日常感情与审美感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把形式与思想、意蕴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他特别讨厌“叙述性绘画”,而对“再现”更是深恶痛绝,他以轻蔑的口吻指责那些“再现”性作品和“叙述性绘画”用以“感动我们的不是它们的形式,而是这些形式所暗示、传达的思想和信息”。他认为,艺术家“审美视野中物体决不是激发联想的手段,而是纯形式。这是因为,他的审美感情无论如何是通过对纯形式的感受才被激发出来的”。这样,克莱夫.贝尔的所谓“有意味的形式”,那“意味”也就不存在了,只剩下“形式”的空壳——“纯形式”。而这种“纯形式”实际上没有任何意蕴,而是被提纯了的、把意蕴、意义、意味蒸发干净之后的一种抽象的干巴巴的客体,因此与主体、与主观无关。

美学史上其他形式主义的理论观点,大致都有这个毛病。例如把美视为蛇行线、光滑、小巧、规则、秩序、比例、对称、黄金分割……其弊端皆如此。

然而,审美绝非如此。审美与形式相关,但绝不仅仅限于形式本身。

22解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学论争

用我现在的思路审视20世纪50年代发生在我们国家的那场美学大辩论,我就可以说,当时的几派观点我都是不同意的。

首先,最明显的一点,当时几乎各派代表人物在思维方式上都形成一种定式,即僵化的、模式化的、唯认识论化的主客二元对立。

在本书绪论中我曾说过,我并不笼统反对主体、客体的提法,并不反对辩证的主客二分。宇宙发展到今天这个阶段,就我们所知道的范围,人是最高级的智慧存在、最丰富的情感存在和最坚韧的意志存在,同时人有最灵动、最合理的目的选择。也许宇宙间还有高于“地球人”者,但我们并不知道。所以,目前我们思考问题、行为处世,不管你是否意识到,或者故作种种“超人”姿态,也只能限于“地球人”的眼界。若想脱离这个眼界,就如同鲁迅所言,好比揪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倘若有人说,他考虑问题是从人之外的立场出发,例如从动物利益出发、从植物利益出发、从地球利益出发、从宇宙利益出发等等,其实,骨子里,那是因为那些“利益”与人类利益根本一致,或者说最终于人类有益。不然,你吃猪肉时为什么不考虑猪的利益?吃牛肉时为什么不考虑牛的利益?吃鱼时为什么不考虑鱼的利益?吃粮食时为什么不考虑谷物的利益?吃蔬菜时为什么不考虑蔬菜的利益?恐怕现在世界上还没有哪个人敢于主张完全牺牲人类利益而争取其他什么利益。无可奈何,如此而已。现在世界上许多学者提出“反人类中心主义”,那是因为以往人类的某些做法因只考虑人类一时利益局部利益而任意妄为,结果“害‘他’而害‘己’”——例如任意毁坏自然从而遭受自然的报复。所以,“反人类中心主义”在一定意义上是有道理的。因为地球上、宇宙间并不只有人类存在,人类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特别是不能只考虑眼前利益局部利益而胡作非为,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为了人类的根本利益,人类不能不协调好同他物、同自然、同地球、同宇宙、同整个对象世界的关系。但无论如何最终还是不能不考虑人类根本利益。假如他完全无视人类根本利益,那么人类也会无视他,最终会把他抛弃;假如他反对人类根本利益,他就是反人类,那么最终他也会被人类反掉。因此,就我们所知道的世界来说,无论如何不能不把人类的存在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上。宇宙进化到今天,世上的一切关系,人类(主体)与世界(客体)的关系是最根本、最主要、最重要、最不可忽视的关系。

问题在于,第一,不能对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作绝对化的理解。二者是互动的、可以互相转化的。人本来就是世界的一部分,人(主体)可以以自我为对象,可以把自我当作客体。因此,在一定条件下,主体是客体,客体是主体。第二,也不能把主客关系看成世间唯一的关系。除了主客关系之外,世上还存在许许多多其他关系。第三,也不能仅仅从认识论角度确认主客关系,主体与客体之间,绝不仅仅是认识关系。如果对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作绝对化的理解,而且把主客关系看成世间唯一的关系,进而又仅仅从认识论角度确认主客关系,再进一步把这些思维模式化,形成一种二元对立的定式,那就误入歧途。20世纪50年代的美学论争,各派大都对主体客体作绝对化的僵硬的形而上学的理解,进而把美学问题唯认识论化、唯主客二元对立化,为某种死板的陈腐的思维定式和模式所左右。在这样的定式和模式下所得出的结论,其局限性可想而知。

当然,绝不可把当时各派美学家的探索一概否定。他们都有自己的贡献。

其次,要对当时情况作具体分析。客观派说美在客观、主观派说美在主观,虽然他们各自深入论述了美学问题的某一个方面,但总体说在我看来显然是不妥当的——上面的论述已经阐发了理由,此处用不着重复叙说。那么,剩下的,倒是要说一说朱光潜先生的主客观统一说,李泽厚先生的“自然的人化”、“人的对象化”以及“积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