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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董万成猜得不错,他的钱确实是被“胡传魁”说的那个小偷偷走的。这个小偷也确实是一个六指儿——在他左手的小拇指旁边,又长了一个像是肉瘤似的小指。至于他叫什么名字,小场上没有一个人知道,也没有人事先看出他是一个小偷。要是他把脸洗得干净一点儿,穿得再周正和整洁一点儿,就分明是场上的一名中学生。实际上,在两年前,六指儿还真是一名在校初中生,那时他十五岁,上着初中一年级。在六指儿五岁的时候,在广州打工的父亲遭遇车祸,死了。八岁的时候,母亲带着只有三岁的妹妹,跟人跑了,跑后音信全无,抛下他和年迈的老奶奶一起过。老奶奶不识字,又把丧子的痛全都转移到了他的身上,对六指儿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要他好好读书。可六指儿的兴趣压根儿不在学习上。因为在学校里,他常常受到那些年长学生的欺负。

他明白,别人欺负他,不但是因为他身体长得瘦弱,还主要是他没爹没娘。他穿得差,人穷被人欺,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事。每当受到欺负的时候,他就特别想念父母。可是,他想也是白想。父亲是什么样儿,他现在已经记不起来了,母亲的形象在他脑海里也非常模糊了。他心里恨着母亲,要不是母亲狠心抛下他和奶奶,他也不会这样没人疼,没人爱,没人辅导作业,受了欺负也没人倾诉!在屈辱中,六指儿也养成了一种自卫的方法,那就是他不哭,不喊痛,不求饶,只把仇恨埋在心里。另外,他的手常常插进衣服口袋里,手心里握着一根磨得很尖的铁钉,如果哪个同学仅仅一般性地欺负他一下,他也就罢了,要是做过了头,譬如骑到他身上扇他的耳光,或下死命揍他,他会冷不防地掏出铁钉,向对方刺去。

他这种办法最终让对手不敢轻易对他下手,但他“杀人凶手”的名声也很快闻名全校。那些学生家长牵着被刺伤的学生找到学校,一开口就是要学校赔多少钱。学校老师和领导自然清楚六指儿的家庭情况,让他赔钱,显然是不可能的。把他开除,《义务教育法》又明确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开除学生。一次,当这样的情况再次发生后,德育主任把六指儿叫到了办公室,用了咬牙切齿的口气对他说:“你这个孬火药,杀人犯,王八蛋,书读不进去,成绩稀狗屎孬,做坏事却是鸭子下水,顶呱呱的!你这样的人,迟早会祸害社会,怎么不早点儿死了……”话音未落,六指儿干瘦的手猛地伸出衣袋,朝他挥了过去。只听得他一声大叫,鲜血从按住嘴角的指缝间流了出来。还没等其他的老师赶到办公室,六指儿已经跑出学校大门,从此他就再不是一名中学生了,而成了城市街头的一个小流浪汉。然后,他就变成了一个小偷。

六指儿是在几天前,从县城流窜到小场上来的。当时,他爬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货车。他以为货车是开往其他城市的,但没有想到,这辆车不是把他载到他已经熟悉了的城市,而是把他载到了一个尿泡子小场上。

这个小场委实太小,两边虽然也有各种各样的店铺,可大概已经是到了中午的缘故,除了店铺主人懒洋洋躺在椅子上打瞌睡外,街道上基本上没有人行走,显得宁静和古朴。六指儿明白,这样的情形,对他是非常不利的。但既然稀里糊涂地来到了这个地方,也许就是上帝的安排,他总得有点儿收获才能离开。他的两眼不断扫视着街道两边,既是熟悉环境,也是期望奇迹发生。就这样,六指儿来到了乡政府围墙外边的庄稼医院前面。在那儿,他的眼睛一亮——他看见了坐在围墙下边打瞌睡的哑巴乞丐儿。准确地说,是看见了哑巴乞丐儿面前盒子里那些花花绿绿的零星票子。

本来,六指儿是只偷不抢的,可是今儿个,他知道没法靠“三只手”来解决肚子里的问题了。他在心里说:“没办法,小兄弟,对不起你了,你就权当借我一碗面钱,等我弄到钱以后,我再还你!”这样想着,六指儿朝周围看了看,见没有人,就猛地冲过去,从盒子里抓起一把钱就跑。没跑两步,听见哑巴乞丐在墙根下“哇哇”大叫,六指儿犹豫了一下,这才知道墙根下的乞丐不但肢体残疾,而且还是一个哑巴。六指儿的内心于是就很不安,他从小就受欺负,清楚受欺负的感受,何况又是这样一个可怜的说不出话的人呢!他觉得自己该遭天打雷轰!他想把钱还回去,可肚子“咕咕”叫着,提出了抗议。最后他还是狠了一下心,攥了钱往一家门口挂着“四海香”牌子的饭店走了过去。

两碗热辣辣、香喷喷的面条下肚,六指儿伴随着精神气儿的恢复,信心也大增。他觉得鸡蛋没有缝,盐也钻得进去,小场虽小,但好歹也有百多户人家,机关、学校、医院也应有尽有,哪能没有一个下手的地方?这样想着,他又慢悠悠地来到了老街上,两眼鹰似的搜寻着两边的店铺和人家。在走到离学校不远的一家小超市门前,六指儿的眼睛倏地贼亮贼亮地放出了光芒。他看见超市里,有几个女中学生模样的人,一边在货架上挑选东西,一边嘴里唧唧喳喳地说着什么。六指儿知道这些女中学生,和菜市里那些老太太一样,一是钱不多,二是最粗心大意,偷她们也最容易得手。六指儿这么想着,顺手就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张叠着的报纸,打开,一边装着扇风,一边踅进了超市,假装买东西,迅速靠近了几个女孩子。

他的贼眼只朝几个女孩子的身上瞄了一眼,就立即发现了目标——一个蓄短头发、穿蓝色短上衣的女孩子裤子口袋里,插着一个红色的钱包。那裤子口袋显然很浅,钱包的一角露在了外面,像火苗似的闪着亮。六指儿靠到那女孩身边,左手挥着报纸在自己和女孩中间,“呼呼”地扇着风,右手却伸向女孩的裤子口袋,用食指和中指夹住女孩的钱包,迅速掏了出来,然后塞进了自己裤子的大口袋里,不慌不忙地退了出来。走到街上,六指儿加快了步伐。他逃到场外一个没人的地方,才从裤袋里掏出那只钱包。钱包是塑料的,很精致,有三根指头宽,一巴掌长。他把钱包里的东西全倒出来,发现有二十四元零八角钱,十多张饭票,一张女孩本人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比他实际看见的女孩美,或者女孩本来就像照片上这样美,他只顾偷东西,没来得及细看。看见女孩的照片,六指儿突然想起了妹妹。他想,妹妹长大了,也一定会有这样漂亮。

可是,他现在不知道妹妹在哪里?想着,他就有了一种要哭的感觉。为了转移这种感情,他又拿起了饭票在眼前看起来。饭票的顶端印着一行字,写的是“上石岭子乡中心小学”,由此六指儿知道了这个乡叫上石岭子乡,这名字怪怪的。由饭票,六指儿又想起了自己读书的时候,那时学校也是用这种东西。他突然感到了良心的不安:女孩没有了饭票,她用什么吃饭呢?女孩的钱包里只有二十四元钱零八角钱,她家里也肯定不富裕。她钱也没有了,饭票也没有了,这时候,她一定在伤心地哭吧?多可怜呀!六指儿想到这儿,感到自己的心在颤抖。可是,他一想起自己,又很快地狠下心来。他将钱揣进自己口袋里,将饭票和照片重新装进钱包里,扔到面前的小路上,然后迈步就走。可是没走几步,他又返回来,拾起钱包,从里面取出女孩的照片,放进衬衣口袋。他想,如果哪天发财了,一定十倍、百倍还给女孩。然后,六指儿吹着口哨,大摇大摆地回到了小场上,朝哑巴乞丐儿走了过来。

哑巴儿一看见六指儿,立即恐惧地用鸡爪子似的手,按住面前的盒子,同时脸上露出惊慌的表情。六指儿在哑巴儿面前蹲了下来,说:“小兄弟,你不要怕,我是来还你的钱的!”

哑巴儿像是听错了似的,一边“哇哇”地叫,一边拿开捂盒子的双手,对着六指儿直摇晃。

六指儿拿住哑巴儿的手,将他的手放了下来,然后果真从口袋里掏出钱,数了十元,放在了哑巴儿面前的盒子里。

晚上,六指儿又给哑巴儿拿来两个包子,一个糖的,一个肉的。哑巴儿指了指面前的碗,又用手势告诉六指儿自己已经吃过晚饭了。但六指儿还是要哑巴儿把包子吃了,然后和哑巴儿睡在了一起。他把哑巴儿紧紧抱在怀里,有一种回到家里的感觉。

第二天,小场逢集,六指儿没想到小场逢集这么热闹,人头攒动,比城里农贸市场的人多多了。干他们这个职业的人,喜欢的就是这种人多和杂乱。在这天上午,他很轻易地做成了两笔“业务”。现在,六指儿突然喜欢起这个小尿泡场来,这儿的人淳朴,不像城里的人把自己的口袋防得很紧,在这里很容易得手。更重要的是,这儿不像城里,没有小偷帮派,他十分安全,并且晚上还可以和哑巴儿在一起,有屋子遮风挡雨。六指儿也看出来,乡政府的人对哑巴儿很好,尤其是那个做饭的炊事员,每顿给哑巴儿端饭,怪不得哑巴儿不管有人没人,都坐在乡政府围墙下乞讨。

六指儿也渐渐认识了乡政府的人,只是乡政府的人还不认识他。他每天晚上天黑尽以后,才到哑巴儿那里去睡,天一亮就离开,以免乡政府的人发现后盘问他。六指儿一喜欢上这儿,就决心要在这儿多住些日子。白天没事的时候,他喜欢逛到学校里去。一逛到学校里,他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过去读书的日子。不知怎的,那些日子受到的欺负,现在想起倒不怎么气愤了,倒是一听见读书声,一看见那些学生在操场上打打闹闹的样子,一下子勾起一种亲切的感觉。他真想能坐在教室里,或跑到球场上,和他们坐在一起,玩在一起!他在黄桷树下,往往一坐就是半天,脑海里充满遐想。可是,不论他有多少渴望,他明白自己已经走不回去了。

这天又是逢集,六指儿到“四海香”吃了两根油条,喝了一碗稀饭,又给哑巴儿买了两根油条回来,让他吃了,然后就懒懒地坐在哑巴儿身边,安静地享受起阳光来。他觉得阳光照在身上,有种奶奶的手指在他身上抚摩的酥麻和安逸的感觉,使他六指儿更昏昏欲睡。他就这样任由自己的思想天马行空,坐到了后半晌午。他打算再坐一会儿,就去吃午饭,午饭他想吃一份粉蒸肉,也给哑巴儿端一份回来。从他离开奶奶,就没吃过粉蒸肉了。过去,奶奶常给他蒸粉蒸肉吃,奶奶蒸的粉蒸肉,既好吃又不腻人,含到嘴里就化,可好吃了。一想到粉蒸肉,六指儿就咽了一口口水。他马上打住自己的想法,思考起吃了粉蒸肉后,就该离开这个小场了。小场虽好,却不是久住的地方。可是,他又不知道该往哪里去?他在心里更舍不得离开哑巴儿,觉得哑巴儿太可怜了!哑巴儿虽然不能说话,但和他一起住了几天,他们结下了很深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