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名作细读:微观分析个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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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崇高的三种趣味:情趣、谐趣和智趣(5)

8.叙述胜于描写

——解读叶兆言的《闲话章太炎》

题目为什么叫做“闲话”?在这里至少有这样几层意思:1.相对于严肃话题。什么叫严肃话题?首先,章氏是革命家、大师级学者、思想家,讲他这方面的业绩,本应属于正经严肃的话题;其次,又有不轻浮,不是瞎话、胡话的意思。而这里的“闲话”,就是不慌不忙,从容自如,自由、随意谈谈的意思。2.随意谈谈,又接近漫谈,漫谈也可能是正经的,只是不系统,不全面,态度比较轻松而已。3.这里的“闲话”,比漫话、漫谈更随意。

这一点,作者一开头就用不少的篇幅作了交代。首先,引用章氏弟子鲁迅的文章:

章太炎死了以后,鲁迅写文章纪念他,首先赞叹的,不是太炎先生的学问,而是他的革命经历。有一段文字棒得好让人眼红,不敢忘记。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章氏本为革命家,后来被认为有点落伍了,到他逝世的时候,大家都习惯于把他当学者,而鲁迅则提醒世人他的革命家本色:“七被追捕,三人牢狱,而革命之志,终不屈者,并世亦无第二人。”作者用鲁迅这段文字作引子,目的很清楚,为文旨在揭示为世人所忽略者。世人皆以太炎先生为革命家,为学者大师,如果作者单写这些,文章可能就不值得写了。对于举世闻名的大人物,不写他的学问,不写他的革命业绩,写些什么呢?作者觉得章氏在性格上有一种特异之处,他把这一点概括为“名士气”。

什么是“名士”,这是个复杂的问题。辞书上说:有学术名望,而无心做官的学者,这里引申为有学术名望而不拘小节与世俗礼法者。作者所写都是些小节,其意义自然不及写大事,作者之所以要写,原因就在于:

第一,从这些小事中可以见出大人物的个性和精神风貌;

第二,从文章来说,表现一种趣味,既是大人物的趣味,也是作者的趣味。这种趣味,成为本文不可忽略的特点。

窃国大盗袁世凯称帝,章太炎曾拟模仿明朝的方孝孺故事,身芽麻衣、手执方杖、痛哭于国门,以此哀悼共和的灭亡。后来经一帮朋友的极力劝阻,章太炎才打消这念头。这是一场很好看的戏,此事如果当真的话,它的戏剧性绝不亚于摇着折扇、扇柄上坠着金光灿灿的大勋章,堂而皇之跑去见袁大总统。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从章太炎先生许多事情中选出了这样两件,肯定是非常重要的,但在笔墨上却不事渲染。这两件事,每一件都是很富于戏剧性的,也是很惊人的。对这样的事情,一般的散文肯定要重点加以描写。但是,这里的文字却简洁得很,除了“扇柄上坠着金光灿灿的大勋章”以外,连一点形容都没有,至于细节、比喻则一概省略。作者是挺有名气的小说家,应该有很强的描写功夫,但全文却基本上都用了叙述。

叙述的功夫,是很值得我们注意的。这一篇不取描写和抒情,而以叙述为主,其特点是简洁、概括,就是省略。省略了什么?最起码的就是细节。例如,“摇着折扇、扇柄上坠着金光灿灿的大勋章,堂而皇之跑去见袁大总统。”如果要描写的话,就可以把总统府的森严、章太炎的随意坦荡、袁世凯的惊讶和周围人的诧异,展示一番。尤其是大勋章,大觔章本来就是袁世凯赠送的,如能描写一番,肯定有相当的感染力。但是,作者却回避了这样的渲染。因为作者觉得,不用细节的铺陈、多方面的渲染,也可以构成相当的感染力。感染力不一定从丰富的描写中产生,叙述也能动人。叙述,从表面上来看,和描写不同。描写是在细节上铺陈,不仅是外部细节的铺陈,而且是内在情感的夸张。而叙述,首先就是外部细节的简略,其次是情感的收敛。散文以情动人,收敛了情感,会不会影响文章感人的力量呢?叙述吸引人的力量不在抒情,不在感情的强调,相反,倒是感情的隐蔽。隐蔽在什么地方?在故事中。故事中的什么动人呢?当然,太炎先生的精神是动人的,但不仅是精神,文字也很动人。其动人之处值得深究。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来欣赏下面这一段,写的是章太炎反对袁世凯称帝,被袁软禁起来的轶事:

囚禁时的章太炎威武不屈,雄风犹在,逢酒则醉,醉了则怒骂,有时干脆在窗壁上遍书“袁贼”二字。这还不过瘾,便在院子里掘树根,挖了一个洞,写了无数诅咒袁世凯的纸条,扔进洞里去烧,一边烧一边大呼“袁贼烧死了”。

这是近乎小孩子的任性游戏。如果纯为小孩子所为,应该是很可笑的,但是,做出这样任性的行为的,并不是孩子,而是大学者,大思想家。身份和行为之间如此错位,就有趣味了,从中可以看出大人物的率性——不管别人怎么看,我行我素,好像别人完全不存在。这里简洁的叙述文字,就是以这样的趣味动人。当然,抒情也是有趣味的,但一般说来,是情趣,而这里的趣味有一点好玩,好笑,有一点诙谐,可以叫做谐趣。阅读,除了学习语言以外,就是要接受趣味的熏陶。趣味丰富了,写作就有了源头。写作的源头并不一定是老生常谈的“生活”,生活只有和作者的情感和趣味结合起来,才有成为文章的可能,和作者的情趣没有关系的“生活”,从某种意义来说不是“生活”。中学生往往为没有东西可写而苦恼,原因不是没有生活,而是没有特别的情趣和谐趣。

在叙述完烧袁世凯名字这件事以后作者插人了一句:“更有趣的是”,作者有意把趣味作为贯穿轶事的线索,这一点在这句过渡性的文字中流露了出来。

但是,本文的谐趣并不是世俗的滑稽、低级的搞笑,它包含着深邃的思想,诙谐得有深度,因为其中有思想的光辉、人格的坚定:

章太炎在世,常被戏称为章疯子。这疯没有任何贬的意思。他被囚时,有人奉袁世凯的命令,送钱给他,他先是一言不发,随后突然站起来,抢过钱往来人的脸上便砸,瞪圆了眼睛大骂:“袁奴滚走。”

这就更能说明本文不太借助细节描写和抒情却仍然能动人的原因,不仅在于趣味,而且在于趣味中有藐视世俗、威武不屈的人格作底蕴。文章后面的两件轶事,更是达到了趣味和思想的水乳交融,更加突出了章太炎的任情率性,甚至是天真。被囚在狱,意欲脱逃,并购得火车票,同仁知其必败,相劝不成,设宴诱使纵酒狂饮,并以骂袁为酒令,结果虽然骂痛快了,却误了上火车的时间,越狱之事,不了了之。从这里,可以看出他既视死如归,又天真烂漫的真性情。在强敌面前是一块铁,在朋友面前却如一团棉,吃软不吃硬,心灵不设防。朋友正面规劝不成,便迂回取道,表面顺之,他就轻易中计上当了。其意态之坚定与心灵之单纯形成对比,其诙谐,其趣味,一片天真,不是为趣味而趣味,而是以生命为趣味,在趣味中见出纯真和纯洁。

作者的文字也值得注意,表现大学者,文章少不得用(包括引文中的)一些书面语,甚至古文,如,“大话”、“包藏祸心”、“并世”、“楷范”、“妄断”、“是非曲折”、“谈资”、“称帝”、“故事”(不是现代汉语中“故事”的意思)、“轶事”、“雄风犹在”、“礼遇”、“囚徒”、“太炎殁”、“草一檄文”、“安得”、“谗言”、“倒戈”、“纵饮”、“大嚼”等等。文言词语是比较雅致的,但文章的趣味并不单纯在雅,而在雅俗交融。这得力于文言雅语与现代口语词语的交织,构成了一种亦雅亦俗,雅俗交融的风格。作者用词在口语方面显然更加纯熟,更加得心应手,如,“正经八百(辈)”、“眼红”、“大话”、“这是一场很好看的戏”、“到了章太炎:这份上”、“不过瘾”、“伺侯”、“送了命”、(往来人的脸上便)“砸”、“书呆子兮兮地”、“酒喝多了”、“骂袁也骂痛快了”、“上车的时间也误了”、“干脆”等等。

如果把这些古文词语统统换成口语词语,或者把这些口语词语统统换成古文词语,文章的风格、感染力度就会遭到破坏。

9.谐趣和理趣的交织

——鲁迅《自嘲》解读

关键词语(句):翻身、碰头、破帽、横眉、俯首、冬夏与春秋

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

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栽酒泛中流。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

这是鲁迅自己的独白,又好像是自画像。在鲁迅的古典律诗中自我独白不仅仅是这一首,《自题小像》(1903年),也很著名:

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暗故园。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这是一幅很庄重的自画像,充分表现自己在国运维艰之时慷慨悲歌的献身精神,用的是强化情感的、诗化的、崇高化的手法。《自嘲》也是一幅自画像,作者和表现对象都是鲁迅,和《自题小像》应该是一样的,但是一开头,却有些异样的感觉:

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

这明显不是把自我形象崇高化,不是表现自己的献身精神的,相反,他似乎在说自己运气不好,很倒霉,主观上本想改变处境,求得升腾发达,可惜很狼狈,碰得头破血流。这和《自题小像》相比,反差很大。这种反差不仅在思想情感上、自我评价上,而且在文风上。《自题小像》文风很庄重,可以说是自我的颂歌,而这首诗的文风却是自我嘲弄。《自题小像》用的是庄重的古代汉语,用了一系列经典作品中崇高的典故(灵台、神矢、寒星、荃、轩辕等等),而这首诗里,除了用了一些古代汉语的典雅词语以外,又用了一些现代汉语的口语词语,如“翻身”、“碰头”。口语词语是比较通俗的,古代文言词语是比较典雅的,二者混合使用,给人一种不太和谐的感觉。但这种不和谐之感,并不是鲁迅一时的笔误,而是有意为之的,因为下面两句,又出现了同样的情况:

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栽酒泛中流。

“破帽”是口语,“遮颜”却是文言;“漏船”是口语,而“载酒”、“中流”却是文言。二者的不和谐更加明显了。艺术要追求和谐,不和谐一般是要破坏艺术效果的。但是读者读到这里,并没有感觉到艺术上的粗糙,相反却有一种奇特的趣味。这种不和谐也是有趣味的,不过这种趣味不是一般的抒情的趣味,而是另外一种趣味,叫做谐趣。在西方,这种谐趣属于幽默范畴。幽默,在语义上,恰恰是以不和谐见长的,这种不和谐,在英语里叫做incongruity,意思是不和谐,不统一,在心理上诱发怪异之感。幽默感就从这种怪异感中产生。在这里,鲁迅利用不和谐,表面上是在嘲笑自己,但并不是真正在嘲笑,而是表现了自己对生活现实的一种姿态:即使如此狼狈,也无所谓。这里的不和谐,不但产生了趣味,而且产生了意味,在实际上构成了一种反语。也就是正话反说。这种反语,我们在鲁迅的幽默杂文中经常见到。鲁迅自己也说过,自己在杂文中,是“好用反语”的(《两地书》,1925年4月14日信)。在《阿长与〈山海经〉》中,长妈妈说,太平军把女人放在城墙上,让她们把裤子一脱,敌人的大炮就爆炸了。对这样的迷信,鲁迅说是“伟大的神力”,这当然是不和谐的。这就是反语,不用解释,读者就能调动起自己的理解力,把其中省略了的意味补充出来,领悟出其中的幽默感。

从这些语词中,读者不难感到,鲁迅这首《自嘲》虽然采用的是诗歌体,而且是庄重的古典律诗的形式,但其中的用语和情调,却带着鲁迅杂文的风格。这种风格的特点就是用反语,用口语与古典雅语的交织,构成一种反讽的谐趣。

谐趣虽然是这首诗鲜明的风格,但并不是风格的全部。除了反讽的诙谐,这首诗还有一种庄重的深邃: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这不是反讽,而是抒情,但又不是一般的抒情,这是把抒情上升到格言,上升到哲理的高度上了。这两句是如此深刻,以至成为鲁迅精神两个方面(对敌、对友)的概括。这里的姿态就不是无所谓的,也不是自嘲的,而是十分严峻、十分坚定的。这样的语句自有另外一种趣味,我们可以把它叫做智慧的趣味(智趣),或者理性的趣味(理趣)。

难得的是,这种理趣和前面的谐趣,并不是格格不入的,而是水乳交融的。因为前面无所谓的姿态是反语,而反语的内涵和外延是矛盾的,读者从潜在的内涵中领悟到了其中坚定不移的精神,也就不难过渡到格言式的义正词严了。最后两句,又回到反语的诙谐上来:

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

除了“一统”略有文言色彩以外,全句几乎全用口头通俗词语。本来,古典诗歌格律产生于古代汉语单音词,严格的平仄和音节限定与现代汉语的双音和多音词有矛盾,但是鲁迅并没有回避用现代汉语的口语词语,相反,倒是明显地回避用古代汉语的词语,例如前面说“漏船”而不说“漏舟”(平仄没有问题),这里说“躲进”而不说“躲入”(平仄亦没有问题),特别是最后一句“管他冬夏与春秋”,则完全是大白话,不但音节上天衣无缝,而且在趣味上水乳交融。这样,鲁迅这首诗不但有反讽的杂文趣味,而且创造了亦庄亦谐的自嘲诗风。

非常巧合的是,周作人也写了以自嘲为主题的律诗,不过题目是《五十自寿》:

前世出家今在家,不将袍子换袈裟。

街头终日听谈鬼,窗下通年学画蛇。

老去无端玩骨董,闲来随分种胡麻。

旁人若问其中意,且到寒斋吃苦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