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今日出门昨夜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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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我是福尔摩斯

“也许他还有后台。”雷摩斯也瞪着温晓云,“路校长对你说过什么吗?当然,我是指关于你妈妈的事。”

“他叫我不要自卑,相信妈妈是好人。还有……还有他说他会帮助我的。”突然,她被雷摩斯猛推了一下:“再重复一遍,路校长对你说了什么?”

“他说他会帮助我的。”她真惊讶他的莽撞。而且他的表情非常古怪,嗓子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好像一个哑巴要想表达自己却说不出来似的。

天哪!什么叫石破天惊?这就是——拨开纷乱的迷雾,X2已向他展露出部分容颜。很可能,路校长是为了帮助温晓云,查清她妈妈的案子,触犯了党委书记王国庆,结果遭到了毒手。从表面上看,这跟换肾的事好像没什么关系,但是,其中必然有某种联系,必然!

他决心深入虎穴,查清这个“必然”。

不过,如果说雷摩斯真的能像老谋深算的福尔摩斯那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露声色,那就错了。事实上激动使他差点没像奥运冠军那样握紧拳头振臂喊叫了。要知道把这种冲动压抑下去有多难。但他马上意识到,温晓云要是晓得了这一切,保不定会哭鼻子——为了他雷摩斯的安危。当然,有个女生为自己哭泣,绝对酷毙。但雷摩斯宁可酷在骨子里,所以他决定让温晓云蒙在鼓里。当务之急是先把她送走,免得她顾虑重重,往童老师那儿参奏一本,乱了他的章法。

他站起来,装模作样地打了个哈欠:“走吧,时间不早了,我陪你去买火车票。”

“你的意思是说,你要留下来,调查那个王国庆?不行不行,我妈妈不会随便瞎讲的。她说危险,一定非常非常危险。再说你又不是公安局里的人,你去调查,人家不会理睬你的。”她那藏在黑睫毛底下的眼睛射出警觉的光芒。

“谁说我要去调查王国庆?我的头上又没写字!我只是……只是到这家化学公司推销我们自立中学的产品嘛。”当雷摩斯为自己的灵机一动而得意时,突然又恨不得扇自己一个耳光。老天,这不是泄密了嘛?可在温晓云面前,想步步为营守一个秘密竟这么难?

“笨呐你!”温晓云把头摇得不留余地,“人家一看你就是个学生,只怕连大门都进不去。谁会相信你有什么产品?”

湖里有鱼在跳,活泼的声音从一片幽暗中传来。闪烁的灯光,像从天堂抖落的花瓣,飘在水上。横贯湖心的长堤,在夜色中显出深沉的轮廓。马车,穿越一个世纪,从过去的时光驶来。神秘的礼帽下,有一双深邃的眼睛,那里藏着所向披靡的卓越智慧。硕大的烟斗含在口中,像老式火车头那样吞云吐雾:“我的孩子,不要担心,我与你同在。”

老福尔摩斯,我爱你!

雷摩斯挺直身躯,以真正福尔摩斯的口吻对温晓云说:“也许坐在你面前的是全世界最笨的人,但是我相信世上最聪明的事就是最笨的人做出来的。”

温晓云对他刻意表现出来的风度视而不见:“现在我没有兴趣见识你的聪明才智。我只知道危险——如果你硬要留下来,那就休想骗我回去。我会跟着你的!”

像一块牛皮糖,她粘牢他了。他故意长叹一声:“唉,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还想进一步说些不中听的话,好把她气走,可是他突然奇怪地感到嗓子发紧,眼眶发热,温晓云沙哑的声音在耳边响:“我知道,你为了我妈妈,为了路校长,连死也不怕。我……我为什么要怕?要死,我们就死在一起好了!”

“不会的不会的!”眼底的湿润不争气地传递出心底的感动,他也沙哑着嗓子说:“你放心,不过是在这里多留一天而已,有我在,不会有人来伤害你的。”

说完以后,他自己吓了一跳,这就是说,已经同意温晓云留下,和他一起实施新的冒险计划了。

“我想化装一下。”温晓云破涕为笑,神情也活泼起来了,“就像老福尔摩斯那样装扮成一个乞丐?不不,装乞丐难度太大,也太脏了。而且现在人都势利,谁也不想理会一个乞丐。我还是女扮男装,化装成……雷摩斯的兄弟好了。”

温晓云果然心思缜密,去妈妈原来工作过的地方,难免有人会认识她。

雷摩斯一筹莫展地抓抓自己的头皮:“你的头发那么长,变不过来耶。”

“其实也不必那么复杂,把你的帽子给我,我把头发塞在帽子里,再换一身男孩子的衣服,就谁也认不出我了。”温晓云胸有成竹。

他们把口袋里的钱都掏出来了,加起来,一共五十多元。也许够买一件廉价的男式服装。可是这样一来回去的路费就没有了。如果买了火车票,当然路上吃个盒饭还是够的——但仅此而已,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就是这样。

温晓云不甘心,又数一遍,多出了一元,是个硬币。雷摩斯把那枚硬币拈出来,快乐地朝上一扔:“这是我们的幸运币,一元顶一千。”

他马上又潇洒地一抓,将半空中落下的硬币抓住,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朝一个电话亭奔去。

五分钟后,他回来了,得意洋洋地朝温晓云竖起大拇指:“搞定!”

“搞定什么了?”即使冰雪聪明的温晓云也一头雾水。

“一切——”雷摩斯大言不惭,“你的衣服,回去的车票,今晚的住宿,还有美味可口的晚餐……总之一切的一切,我都搞定了。”

“你捡到宝葫芦了?”

“没错!”

“宝葫芦在哪里?”

“闭上你的眼睛,耐心等待一个小时,宝葫芦就出现了。”

“要这么久?”

“那就……半小时吧!”

事实上,只过了二十分钟左右,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出现在他们面前,一个身着公安制服的英武男子,揭下头盔,露出一张汗涔涔的脸:“嗨,小朋友!”

看见警察,温晓云的脸色有点发白。“这就是你的宝葫芦?”她躲在雷摩斯的身后,悄悄嘀咕。

“又没钱了?这回是被偷了,还是被抢了?告诉叔叔!”警察的长腿支在地上,大大咧咧地说。

想不到换了一身衣服,就这么不给面子。也许应该先找王东的,“默特探员”是人家的表哥嘛。不过那家伙也太“帅”了一点,他既然已经自动消失了,就没有必要让他再出现在温晓云的视线里了。只是现在雷摩斯不大敢正视温晓云满脸的问号。

“报告石Sir,一切正常,这次我是奉旨前来执行重要任务的。”雷摩斯掏出童老师绘制的联络图,在他面前晃了晃。“前任女友”的手迹,他要是还不认识的话,那就跳进西湖去喂鱼得了。

果然,警察沉不住气了:“那是什么?”

“圣旨!”镇定下来的雷摩斯渐入佳镜,傲然仰视这位一身戎装并比自己高了一截的大男人,“不过要由我来宣——”

他恰到好处地留下了悬念。

“快说!”还是那么居高临下,可是目光里有了急切的成分。这逃不过雷摩斯的火眼金睛。他突然就耷拉下脑袋:“哎,饿了,没力气说了。”

“都上来吧!”警察拍拍他的坐骑。

“会违章吗?”雷摩斯还在装斯文。

“这就不用你操心了。”

他们一前一后上了摩托车,夜色中的滨州,就变成一串串闪烁的灯光,飞快地流逝而去了。也就半个多小时,车子驶进一处宁静的小区。温晓云好几次想跟雷摩斯说点什么,可是中间隔了一座越不过的“山”,让她无可奈何,也只有听天由命了。直到警察摸出钥匙开自己单元的房门,她才找到机会用力扯雷摩斯衣服的下摆,就像抓着妈妈的衣角不肯放手的小女孩那样。她想拖他向后转,可是雷摩斯反过来一把抓住她的手,紧跟警察进了屋。

这是一套宽敞的二室一厅,说宽敞是因为没有家具和人——当然,除了他们三个闯入者以外,不过有电器:电脑、电视、电冰箱……一应俱全。这些带电的用具像一个故事里的残片,疏疏落落地点缀在空间,给人提供了许多可以填补的故事情节。不过对雷摩斯和温晓云来说,现在需要填补的是自己的胃。警察慷慨地打开冰箱:“喏,想吃什么拿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