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演讲者最好能够安排听众的座位,使先到场的听众不会被迟到的听众影响,这样也同样可以防止分散他们的注意力。
另外,演讲者不要坐在贵宾席上。几年前,雷蒙·罗宾斯在邀请我就坐于贵宾席时,我果断地拒绝了。因为我曾留意过,很多贵宾都会不自觉地动动身体,比如把一条腿放到另一条腿上,然后又交换一下。只要他们中有一个人稍微动一下,听众都会把目光从演讲者身上移到此人身上几分钟。后来我把这个情况告诉了罗宾斯先生,希望他也会注意。果然,以后的几次演讲,他都聪明地选择一个人走上讲台。
演讲家比拉斯绝不同意让人在讲台上摆放颜色鲜艳的花束,因为这些花也会吸引听众的注意力。聪明的演讲者是决不允许在自己演讲时,对面的听众却不停地动来动去的。
五、姿态优雅,身体放松
演讲者以崭新的姿态走进会场,难道不比一直都是老样子要好吗?演讲者尽量不要坐着面对听众,如果非坐下来不可,也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坐姿。如果你留心看过别人目光四散到处找椅子,就能发现,这个样子就像一头猎犬在找今晚的安身之处一样。然后他们找到椅子快步跑过去,像扔一个沙袋一样把自己的身体猛扔到椅子上。
掌握坐下艺术的人,会先用脚背轻轻碰一下椅子,然后从头部到臀部都保持一个轻松的姿态,完美地、缓缓地坐下去。
前面我曾告诉过你不要在演讲时摆弄衣服或者服饰的一个原因,这里我还要告诉你另一个:这样做会给人一种缺乏自我控制力的印象。任何动作都会分散听众的注意力,任何不能给你演讲加分的动作都会降低听众对你的注意力,因此你必须保持静止的站立姿态,控制好身体,让听众感觉到你完全能够掌握自己,并且泰然自若。
当你准备开口进行演讲时,先不要着急说话,匆忙开口是业余演讲者的通病。专业演讲者会先深呼吸,然后用目光扫过到场的听众,直到会场由嘈杂变得安静。
为什么直到你站在听众面前时,才想起来要挺直胸膛呢?为什么不坚持每天这样练习呢?这样,当你再站在听众面前时,就会很自然、自觉地挺起你的胸膛了。
在《高效生活》一书中,卢瑟·古利克说:“十个人中也找不到一个懂得如何使自己保持最佳姿态的人。”他告诉人们一定要让脖子紧紧贴住衣领,为此他建议人们这样练习:慢慢吸气,让颈部紧贴住衣领。这个动作对于身体没有任何害处,还可以使背部挺直。
你的双手该放哪里才合适呢?我要告诉你的是忘掉它们。如果它们能自然下垂在身体两侧,那是再理想不过了,因为只有这样人们才不会额外注意到它们,哪怕是最会吹毛求疵的人,对这种姿势,也不可能有任何非议。当情况需要时,它们还能毫无障碍地做出各种强调手势。
如果你在实践中发现把双手放在身后、插入口袋或者平放在桌面上,能够减轻你的紧张不安,你又该如何是好呢?我们这一时代很多著名的演讲家在演讲时,也偶尔会把手放到口袋里,布莱恩这样,德普也这样,罗斯福总统更是如此。就连十分注意绅士仪表的英国政治家迪斯雷利,也难免这样做。当他们这样做了后又如何呢?天并没有塌下来啊,明天早上太阳依旧会从东方升起。如果你的演讲十分有价值,语言充满说服力,那么如何处理双手或双脚的问题,就是小菜一碟了。毕竟演讲中最重要的部分仍然是内容,而非手或者脚的姿势。
我上的第一堂演讲课,是由中西部一所学院的院长亲自讲授的,这堂课的主题就是姿势问题。但是现在回忆起来,这堂讲座完全是错误的,而且是有害的。这位院长告诉我,手臂必须放松,下垂在身体的两侧,手心向后,手指半弯,拇指轻触大腿。当需要穿插一些手势时,应该用手臂挥出优雅的曲线,并以古典的方式旋转手腕,然后按顺序伸开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当这套充满装饰性的动作完成后,手臂再循着同样的线路放下来,重新贴住大腿外侧。这套动作呆板、做作,非常不合情理,然而这位院长却认为,这是一套别处都学不到的权威动作。
他没有告诉我该如何创造独特的动作,也没告诉我应该培养做手势的习惯,更没有告诉我在这个过程中注入生活的活力。这套动作结束后,我紧张的心情丝毫得不到缓解,仍然不能像正常人那样如行云流水般谈话、行动,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台打字机,呆板、机械,更像一出闹剧般荒唐。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样荒谬的课程竟然在二十世纪里还被到处讲授。前几年还有一本专门讲解演讲姿势的书籍,告诉人们在这个句子该做什么手势,那个句子又该做什么手势,什么时候高举双手,什么时候将手指弯曲,弯曲多少,这无异于一本将人们都变成机械的书籍。我曾见到过二十名同学做着相同的手势站在讲台前,他们看起来是那么荒谬、可笑。马萨诸塞州一所规模很大的学院院长公开声明,他的学校是不会开设专门的课程教授演讲的,因为他还从来没发现过既实用又合情合理的演讲教学法。
百分之九十的关于演讲姿势的书籍,都是不值一读的,它们不仅浪费了纸张和油墨,更浪费了你的精力。如果你想掌握任何有用的姿势,就必须在内心认真揣摩,在兴趣中培养。一盎司的本能比一吨的规则更有价值。
一个成功演讲者的手势,就好比他的牙刷,是专属于他的东西,被赋予了个人的特征。而且,人人不同,如果顺其自然,每个人的手势自然也各不相同。因此,任何演讲技巧授课者都不应该把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培养成相同的模式。试想,如果身材修长、动作笨拙、思考缓慢的林肯和语速飞快、性情急躁又温文尔雅的道格拉斯的手势完全相同,那该是多么荒谬的事情啊!
曾经和林肯共事并为他撰写传记的赫恩登说:“林肯不经常做手势,倒是常常用脑袋做姿势——用力地甩头。当他要强调某一句话时,这个动作会突然停顿,仿佛即将迸发更大的能量。他从来不猛挥手臂,也不追求舞台效果,随着演讲的进行,他的动作会越来越放松,越来越自在,最后达到优雅完美。他一贯鄙视虚伪做作的姿势。有时,为了表达喜悦,他会高举双手,手掌朝上,似乎要拥抱从天而降的喜悦。当要表达自己的厌恶时,例如谴责奴隶制度,他会高举手臂,紧握拳头在空中挥舞,表现出强烈的憎恶。这是他最有效的手势,将内心坚定的信念传达给在场的听众。凡是他痛恨的东西,他都会把它们丢在灰烬中狠狠践踏。他站得中规中矩,绝不会把一条腿放在另一条腿上,也绝不会把身体倚靠在任何东西上。在演讲过程中,他的姿势很少变化,不会歇斯底里,也不会焦躁地来回走动。只是有时会用左手抓住外衣,空出右手做各种手势。”雕塑家圣·高登斯曾把他演讲时的姿势塑成一座雕像,一直矗立在芝加哥林肯公园。
和林肯的办法比起来,罗斯福则显得更有活力和激情。当他紧握拳头,整个身体都变成了他表达感情的工具。政治家布莱恩喜欢伸出一只手,张开手掌。罗斯伯里的习惯是高举右臂,然后用上全身的力量猛然下挥。不过,这样做的前提是演讲者的信念和思想十分强大,再配合上强而有力的姿势,才会相得益彰。
如果你的手势无法做到自然,那还不如不做。英国政治家伯克的手势呆板生涩,演讲家皮特的手势笨拙,跛脚的亨利爵士行为怪异,麦考利爵士的行为同样让人不敢恭维。已故的库松爵士曾在剑桥大学告诫诸生:“伟大的演讲家大多有自己独特的手势,即使他们长得并不俊美,但只要有了得体的外形和优雅的姿态,相貌的影响就会微乎其微了。”
几年前我曾聆听过著名的吉普西·史密斯传道。我十分钦佩他的演讲,他曾使数千人信仰了耶稣。他演讲时,经常使用手势,但一点儿都不会让人觉得不自然或者不舒服,这才是演讲时运用手势的理想状态。我没办法告诉你做手势的原则和规定,因为这全部取决于演讲者的气质和特点、个性和热情,取决于他演讲的内容、听众结构和会场情况。
不过我这里还有几点建议,对演讲者而言应该会有所帮助:不要总是重复使用一种手势,这样会令听众感到枯燥和重复。不要用肘部做急速的动作,这样会让人觉得很有攻击力,由肩部带动而发出的动作看起来效果就会好得多。如果你打算用食指表示敲掉,在这个句子中一定要保持那个手势。一般的演讲者常常忽视这一点,这样的错误会彰显出演讲中的非重点,而埋没了重点。
当你演讲时,可以只做有感而发的手势,但是你在练习时,一定要强迫自己做更多的手势。因为当你强迫自己时,会感到更加清醒和刺激,用不了多久,手势就会在你演讲时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了。
把讲授演讲姿势的书都合上吧,在这些书里你是学不到真正有用的姿势的。在演讲时,你自身的冲动和信任是最好的老师,它能传授你任何书本都不教的内容。
如果你在上台演讲前忘了我对手势做的讲解和说明,只要记住这一点就好:如果一个人专注地思考,并在浑然忘我的状态中急于表达自己思考的内容,那么他不管使用什么手势,都不会受到人们的非议的。如果你怀疑我的说法,可以一拳打倒身边的人,当他站起来后,会对你说出一段完美的话。
以下三个表达是对你演讲时台风最好的说明了:装满水桶、拿掉瓶塞、让自然喷薄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