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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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初恋的记忆

朗博晴说,你说这个世界上,只有女人们对初恋忘却的最干净也最艰难,我究竟还是从你的眼目里,看到了最初的那片愿望在你心室里涌进中所包含的爱或亦不爱……我一直不谈恋爱,就是因为我怕极了女人,怕她们擅于在忘记和毁灭一个男人的时候,冷静的说起,那是我的初恋,我不想那样只写初恋,以后你再别的吧。

朗博晴又问,我们在一起,你还想着谁?我爱你,你不愿意理我。你干嘛那样贱。

我是一个好人,但我的初恋不好或不美,其实是我在开玩笑,行吧/?行与不行,在自己眼里就那样多,多情,是我常有的事情。我的爱情不是真的。

我不笑,我爱,我还是不好意思的跟你说说我的初恋,我不愿理你是因为我那些爱或不爱。

我是这样想的,我和誓在一起做了做饭菜,如果可以的话我会按照你所爱的做好一顿美味可口的饭菜做好之后,我爱他或许我不爱,我们互相爱,爱过之后,醒来了。和他一起,不做爱,我们没有关系,只是他爱我或我们。

你爱我吗?我说我准备想了就不想,我承认我爱她,我爱她,我爱她们,我不爱他们。你爱我我爱他或许她不爱我,我爱他。没有人知道我爱她,我开始爱他的时候,我爱他,我不行去爱,我爱你,我爱他不爱或许我也不爱他。

我不是这样想的,我不爱他,他爱我,他是他,我是我。我们在一起爱了,我爱他。我好像爱上了别人,我爱他,我爱你,我不爱你。

我们不要他,我们要你,我们再次不要,分明是有怨言的,我是这样想的我爱你你爱他。你爱他吗?我不爱,我爱你,我们互相爱,我知道我爱你,我们真的很配。我爱他。

朗博晴问,你说什么话,你太聪明了,敢用这样的戏言折磨我这个还留在甜蜜里的笨男人,跟你说,我很有钱,我能够买到你或者你的他们。

疯的是我,而不是朗博晴

北京是一座朝思暮想的城。

我风风火火的来到北京,却没有过多剩余的钱了,我只能住二十块钱一晚上的地下室。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北京极其繁华的印象。地下室的空气是我最煎熬的,每次醒来,我的鼻子总会堵塞住,但似乎比我南京老家一个人空落落的生活要好几百倍。北京真得好亲切,早上我懒得起来,俯在暖烘烘的暖气上,叙述那些没有人愿意听到的悲伤的事情,我必须写出,否则我的身体会因肿胀而不能动弹的。

我要把所剩的钱花完,我不给自己退路,我就是想折腾一回,我憋得太久太久了。我第一次坐地铁,很奇妙,我不知不觉在西单的那站跑下来,顺着流动的人群,在地铁处,我看到了一个拿着吉它唱歌的男孩,他的个子不高,头发卷曲,黑色的毛衣和浅色牛仔裤,都是很旧的那种。我不懂音乐,但他的歌声是很忧郁的,很纯的,就像老狼的现场版。

围观的人很少有愿意掏钱的,他们的目光只是肤浅的在男孩身上观望着,就像在看马戏团的表演,我突然走过去,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一百的人民币放进瓷碗里,说了一句,大哥哥,你的歌真的很棒!我的视线没有直视男孩,却偶然间带动了一些出手阔绰的家伙,这是我欣喜的。男孩那首“流浪歌手的情人”慢慢隐退了……我也走出了地铁。

我还是很倔强,不愿回头看他的眼神。

地铁出口的人流极其拥挤,我刚想起来,今天是周末。每次和我擦身的男男女女,始终是各自想象着各自的空间,不便叫别人看穿,可是,相貌和身体却是直接裸露在我们的眼球里,只是被硬直的头发或是时髦光鲜的衣饰所覆盖着,所以,我不会很注意那些刻意覆盖着的方位,最终还是落入了想象着别人的想象力的地步。

是不是女人的美貌总是比男人的痴情来得更稳固一些,“漂亮”一词惯用在一个女人脑海里的时候,那就是所有男人会迷醉下跪和祈求“让我再看一眼吧”的思维惹下的伤。我恰恰不属于那种幸运的人类,我只是十九年来头脑发达和资质颇浅,不偏爱异性却与他们之间的其中一个人如影随形的命运。

我刚看到,那个“浮士德”,就马上傻笑起来。难道,那个靡菲斯特说出的,“世界是一片苦海,而且永远不会变;人只能终身受苦,像虫鱼一样生命”是幻境?

我想要饮下那杯独酒的时候,一个人,一个在陌生人之后的男子,依然以一个陌生人的形式,在我的故事里浓墨重彩,并很肆意的深入我心,之后流离颠簸在锁定的初恋日记内部,翻看之后,仍旧会弹泪。

回到旅馆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了,我躺在床上就睡着了,床会咯吱咯吱的响,很苦涩的声音反而叫我睡得更香。梦里,我还是在读书,很用心。要按照周公解梦上说的,我这些天会交桃花运。什么嘛?没有那种可能,周老骗人呀!我脑子里挣扎会,又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