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近代历史大事详解:军阀风云卷(1913-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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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中华革命党成立

“二次革命”的失败,使孙中山先生不得进行了一番反思。最后认为失败的原因皆因党人为不团结。为此,他决心解散毫无战斗力的国民党,组建新的,更有战斗力的革命党。

1913年“二次革命”的失败,在国民党人中造成严重创伤。当时的情形是,党人星散,军队溃灭,地盘沦丧,革命党人在国内已无立足之地,悲观失望情绪严重滋长。亡命日本的革命党人,意见分歧,心灰意冷,“几于一蹶不振”。有人已至缄口不谈革命,有人甚至对革命完全绝望。惟孙中山先生不为失败所吓倒,在挫折面前,百折不回,仍然“精神贯注,猛力向前”。他总结了“二次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认为它的失败,“非战之罪”,“亦非袁氏(指袁世凯)兵力之强”,而是“同党人心之涣散”所致,党员虽众,声势虽大,而意见分歧,步骤零乱,缺乏团结自治精神,以致“党员类于散沙”,“党魁有似于傀儡”,号令不能统一,以致造成不可挽回的失败。为此,他决心解散毫无战斗力的国民党,重组新的有战斗精神的革命党,以便恢复同盟会时期的革命精神,再度举起民主革命的旗帜,发动反袁的“第三次革命”。鉴于前车之失,孙中山提出了三条建党方针:(1)改变不服从领袖的心理,绝对服从党魁命令;(2)改变以前散浸状态,强调组织系统严密、队伍团结;(3)正本清源,排除一切不革命、不纯粹的分子。按孙中山的理想,新建立起来的政党应当是一个“有统一的组织、坚固的宗旨,党员有纯洁的志趣”,朝气蓬勃,具有旺盛战斗力的革命党。1913年9月27日,孙中山亲手拟定入党誓约,严格规定,凡欲入党者,无论其在党的历史及资格有多久,皆须重写誓约,加按指模,以示坚决。其誓约全文如下:“立誓人某某,为救中国危亡,拯生民痛苦,愿牺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权利,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务达民权民生两主义,并创制五权宪法,使政治修明,民生乐利,措国基于巩固,维世界之和平,特诚谨矢誓如左:一、实行宗旨;二、服从命令;三、尽忠职务;四、严守秘密;五、誓共生死。从兹永守此约,至死不渝。如有二心,甘受极刑。”

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孙中山于1914年7月8日在日本东京精养轩召开大会,正式宣布新党成立,定名为中华革命党。大会通过了《中华革命党总章》。孙中山当场宣誓加盟,并就任总理职务。总部陆续颁布了70次委任令,委任了832名各级干部,其中总部人选为:总务部正副部长为陈其美、谢持;党务部正副部长为居正、冯自由;财政部正副部长为张人杰、廖仲恺;政治部正副部长为胡汉民、杨庶堪;军务部正副部长为许崇智、周应时。在总部直接指导下,国内18个省成立了支部,海外建立了39个支部和45个分支部。海内外组织系统建立后,新党员不断增加,逐渐发展到一万多人。

孙中山手书的《中华革命党总章》提出了该党纲领,明确规定“本党以实行民权、民生两主义为宗旨”,以“扫除专制政治,建设完全民国为目的”,继承了同盟会时期的民权、民生主义的革命内容,同时把推翻袁世凯专制独裁统治,建立一个新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作为党纲的重要内容,比起国民党只求在袁世凯统治下分享部分权力的纲领来,有明显的进步。《总章》特别强调在革命时期内,即在正式宪法颁布以前,不再以《约法》为依据,而是“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党员完全负责”。这是接受了辛亥革命后袁世凯篡权,约法却无能为力,反被袁氏废弃的惨痛教训,防止官僚政客投机革命、侵夺政权而做的特殊规定,并以此加强党在巩固政权时的地位和领导作用。这一规定,反映了孙中山比辛亥革命时期更重视政权问题。这个纲领的缺陷在于它仍然没有提出反对帝国主义问题。对于同盟会的三民主义,只提出坚持民权和民生两主义,而忽视了民族主义的反帝内容。在组织方面,中华革命党力图实现集中领导,加强党的统一。孙中山接受以往党内分裂造成革命失败的教训,煞费苦心地采用了中国封建社会秘密结社的组织形式,规定全体党员“首以服从命令为唯一之要件”,而且必须服从孙中山一人;入党者须有人介绍,要填写《誓约》,加按指模,宣誓“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党员叛党,除处罚本人外,介绍人也要负过失之责。同时还规定将党员分为“首义党员”、“协助党员”和“普通党员”三种,各享受不同的政治权利:凡于革命军起义之前入党者为“首义党员”,列为将来的“元勋公民”,有参政执政的优先权;凡于革命军起义之后、革命政府成立之前入党者称为“协助党员”,列为将来的“有功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于革命政府成立之后入党者为“普通党员”,列为将来的“先进公民”,仅有选举权。所有这些规定,目的在于“正本清源”、“摒斥官僚”、“淘汰伪革命党”,克服以往同盟会、国民党时期的人心涣散、党内分裂、鱼龙混杂之弊病,也为避免革命后革命党人被排斥在政权之外,以致革命成果付诸东流的危险结局。在这种带有封建性的秘密结社形式的背后,仍然渗透着孙中山为国为民、拯救革命的一片真诚,孙中山在处于革命低潮时不得已这样做,也是用心良苦。正如他自己所说:“那时我没有法子,只得我一个人背起这革命的担子,从新组织一个中华革命党。凡人党的人须完全服从我一个人。其理由既是鉴于前次失败,也是因为当时国内的新思想尚未发达,非由我一人督率起来,不易为力。”但无论如何,作为一个革命政党,以这种封建家长式的落后形式作为组织纽带,并把党员分成等次0论资排辈、讲究特权等等做法,势必加深党内、党外的隔膜,甚至形成特权阶层,造成新的不平等,从而进一步脱离群众,使党成为一个人数寥寥、带有神秘色彩的狭隘团体,而组织不起广泛的革命队伍。正因此,有部分同盟会的老会员和国民党员,如黄兴、谭人凤、李烈钧、柏文蔚等,拒绝加入该党。《总章》还规定:“以积极武力,扫除一切障碍,而奠定民国基础。”说明中华革命党继续坚持武装斗争的革命道路。孙中山亲自主持制订了一部十分详尽的《革命方略》,作为建军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定以“推翻专制政府”,“建设完全民国”,“启发人民生业”,“巩固国家主权”为革命军的奋斗目标。并对誓约、官制、编制、军律、军法等方面都作了详尽的规定。这是自同盟会成立以来最完备的一部军事著作。孙中山如此注重军事工作,是因为他把武装讨袁作为中华革命党的首要任务。

中华革命党成立后,立即投入反对袁世凯独裁统治、重建民国的斗争。一方面,创办报纸杂志,揭露袁世凯破坏民国、图谋复辟帝制的罪行。如在新加坡发行《国民日报》,在日本创办《民国杂志》。这些报刊旗帜鲜明,战斗性很强。孙中山自己也在1914年至1916年间相继发布了《讨袁檄文》、《讨袁宣言》,历数“奸雄窃国”的种种罪恶,表示为了维护共和,虽“肝胆涂疆场,膏血润原野而不辞”。1916年3月,袁世凯被迫取消帝制,孙中山又发表《第二次讨袁宣言》,号召“保持民国,不以去袁为毕事”,而要永远铲除帝制,维护约法,恢复国会,重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另一方面,中华革命党以更大的精力,发动了一系列武装反袁斗争。孙中山先后派遣陈其美、居正、胡汉民、于右任等多人回国,分别在各地发动反袁起义,比较著名的有:1914年6、7月间,李国柱、雷瀛、雷英等人领导的湖南邯县、桂阳反袁起义;同年11月1日,洪兆鳞在广东惠州聚众2000会人(号称万人)举兵反袁;11目,朱执信在广东顺德举兵讨袁,曾率众数千人攻打佛山;1915年11月10日,王皖峰、王明山刺杀上海镇守使郑汝成;12月5日,陈其美策动肇和兵舰起义;1916年,江苏江阴、吴江、安徽大通等地先后爆发了中华革命党人领导的武装反袁起义;居正还在山东青岛建立了一支拥有数千人的中华革命军东北军,1916年春曾攻克山东十余州县,威震华北,沉重地打击了袁世凯的反动统治。此外,湖北武昌、湖南湘乡和宝庆、福建连江、奉天兴京(辽宁新宾)等地,也都爆发了中华革命党领导的武装起义。但是,由于这些起义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忽略了广泛发动群众,只是依靠个别党员进行单纯军事冒险,所以结果都失败了。

中华革命党的成立,有其总结历史经验、振作革命精神、坚持革命道路、维护共和制度等积极的一面,也有脱离人民群众、组织形式落后、不善于团结各方面政治力量等消极的一面。其根源在于孙中山在总结二次革命失败的教训时,只看到党内涣散这样一些表面现象,并没有看到造成党内涣散的根源主要是由于对于本阶级的使命缺乏真正的认识。因此在组建新党时,仅把注意力集中到服从领袖、整肃纪律这样一些非根本性的问题上,而没有把该党的思想统一到夺取政权、重建政权、实现资产阶级专政这一根本问题上来,也未能正确回答依靠什么力量去实现反对专制、重建民国的目标这样一些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因此党员只能凭着对孙中山个人的信仰与服从,搞单纯的军事冒险,表现了个人的英勇精神,却不能完成阶级的使命。

1916年袁世凯死后,该党党部由日本东京迁到上海。1919年10月,仍改组为中画画民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