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近代历史大事详解:浩劫风暴卷(1969-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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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文革”中农业学大寨运动的畸形发展(2)

1974年,随着批林批孔运动的开展,“农业学大寨”又被纳入所谓“反复辟”、“反右倾回潮”的轨道,大寨经验中的“左”的一套做法更加发展,并在全国农村强行推行。1975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会议提出了加快农业发展,在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任务;认为要完成上述任务,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大寨根本经验上。为此,会议向全党提出了普及大寨县的任务,强调“建成大寨县,县委是关键”。要求全党普遍整风,必要的地方还要进行组织整顿,在一年内把县委领导班子整顿好。重申要解决基层领导班子中的“五种人”问题,省、地、县要派大批干部深入基层,对那些问题严重的社队,要发动群众,揭开阶级斗争的盖子,解决领导权问题。这次会议不久,全国掀起了“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浪潮。“农业学大寨”运动与“反击右倾翻案风”相互推动,又造成农村的巨大动荡。此后,全国范围的农业学大寨运动,随着改革开放浪潮的蓬勃兴起,渐渐销声匿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要求纠正党的农业政策中的“左”的错误,但直到1980年11月中共中央批转《山西省关于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经验教训的检查报告》,刮遍全国的大寨旋风才被最终刹住。

大寨作为农业战线上的典型,其艰苦奋斗的精神值得提倡,但由于片面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后来又加上了“左”的成分,学大寨运动和大寨旗帜变成了林彪、江青集团推行极“左”路线的工具。因此,长达十几年的全国性的学大寨运动,并没有改变我国广大农村贫困落后的面貌,反而使农村生产力遭到了巨大的破坏。

中央各部直属企业下放地方管理

中央各部直属企业下放地方管理,是指发生在1970年3月至9月的一场以中央向地方下放企业和下放权力为中心内容的经济体制大调整、大变动。这次经济体制调整包含了解决权力高度集中及向地方下放权力等方面的内容。

1961年,为适应国民经济调整任务的需要,在经济体制上强化了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在当时也是必要的。但到了调整后期,地于集中统一的经济管理体制,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正常发展的需要,变革已势在必行。可是,对于如何调整,当时的认识还仅仅局限于中央与地方对管理企业权力的分配上,是谁更多一些,还未触动体制中所存在的弊端的实质。1964年后;在一些方面中央已经开始向地方下放权力。1966年3月,毛泽东提出,中央还是虚君共和好。中央只管虚,只管方针政策,不管实,或少管点实。中央部门收上来的厂收多了,凡是收的都叫他们出中央,到地方上去,连人带马都去。根据毛泽东这一指示精神,中央当时已经开始酝酿并决心进行一场以下放企业和下放权力为中心的经济体制大变动。但随后不久所爆发的“文化大革命”使这一计划搁浅。1969年,全国进入“斗批改”阶段,在“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的口号下,经济体制大变动被推上了前台。

在1969年2月召开的全国计划座谈会上,讨论了《中央各部关于企业管理体制下放的初步设想》,在条块关系上,倾向于“以块块为主”,企业以地方管理为主,中央直属企业可以分地方、中央和双重管理三种形式。并拟定了分批下放的企业名单。1970年2月召开的全国计划会议上,在批判所谓“条条专政”的情况下,提出了经济管理体制调整的原则方案。1970年3月5日,国务院拟定《关于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直属企业下放地方管理的通知(草案)》。1970年6月,中共中央指示:在落实国家计划的工作中,国务院各部、委要正确处理中央各部门和。地方的关系;确定各部、委所属企业、事业单位,除极少数一时不宜下放的外,一般都应下放;大多数完全下放给地方,少数实行双重领导,其中多数以地方为主,少数以中央为主,下放工作在1970年内,应逐步地、分期分批地进行完毕。

据1970年9月25日国家计委生产组《工作情况汇报》介绍,截至9月,工交部门直属的3082个企事业单位,已下放2237个,占总数的73%。其中完全下放地方的1412个,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814个,双重领导、以中央为主的11个;尚待下放的:~69个,需要研究的239个,暂不下放的33个,撤销的104个。下放的企业包括鞍钢、大庆油田、长春汽车制造厂、开滦煤矿、吉林化学工业公司等大型企业。有些企业先下放到省、市、自治区,后又进一步下放到市、县。中央各部属的民用企业只留下’700个左右,其中铁道部340多个,水电部190多个。其他部门所留企业甚少,一机部连一个直属企业也没留。

当时,促使中央下决心进行这次经济体制变动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所谓“以战备为纲”,强调各地方都要建立独立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当时,因为对国际形势的分析和估计过于严重,认为新的世界大战随时都可能爆发,于是便把对付世界大战和大规模外敌入侵当作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这样,就要求各地尽快建立独立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以便打起仗来能够各自为战。这是客观上的要求。二是主观上旧病复发,在经济建设中急于求成,盲目追求高指标、高速度的“左”倾冒进思想再度抬头。1969年和1970年两年的经济恢复、回升和发展,又使一些人的头脑开始失去冷静。1970年2月至3月召开的全国计划会议,讨论制定了《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为了显示“文化大革命”对促生产的积极效应,提出了不少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为了实现这些高指标,当时认为必须依靠经济体制改革,也就是依靠中央把权力下放到地方,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1970年,一场以向地方下放权力为中心的经济体制大变动在全国迅速推展开来。

但这次企业下放只是部分权力在条、块之间的转移,而依靠行政手段管理企业等体制上长期存在的弊端并未改变,所谓改革只是在企业的“上收”和“下放”上做文章,所以非但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而且出现了不少新的问题。

1.盲目下放企业,加剧了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混乱状况。(1)不加区别地下放,下放过多,将一些有关国计民生的大型骨干企业也下放了。结果,地方管不了,不得已仍又交中央部门代管,继续按“条条”下达生产计划、供应物资,地方实际上只管劳动和资金,造成中央、地方多头多层管理,人权、财权、物权、计划权相互脱节,使企业无所适从。过去那种“要工多、办事难”的状况更加突出,企业的管理效益进一步降低。(2)下放过急、过猛,而中央对经济的全面指导没有相应跟上,打乱了原有的协作关系,而新的协作关系又未能及时建立起来,使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难以维持,经济效益大大降低。如上海市以往每年要从鞍钢、本钢、包钢、太钢、武钢调入生铁200万吨,由于企业下放,中断了协作关系,影响了上海工业的发展。就全国而言,1970年工业劳动生产率比1969年提高了10%,但盲目下放企业后,1971年1972年则分别比前一年下降了0.2%和1.5%。(3)企业下放后,由于组织工作没跟上去,使各地方自成体系,自给自足的倾向不断发展,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现象相当严重,造成了人、财、物的巨大浪费。

2.体制变动中所实行的财政收支、物资分配和基本建设投资的“大包干”,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首先是财政收支包而不干、财力分散,国家财政预算平衡困难。1971年财政结余12.5亿元,而1972年、1973年财政结余分别减为2000万元和4000万元,1974年、1975年分别出现赤字7.7亿元和5.3亿元,1976年竟高达29.6亿元。其次是物资“大包干”造成了物资管理分散的格局和地区间物资调度的困难,特别是使计划体制、物资体制、企业管理体制相互脱节,影响了生产任务的完成。再次是基建投资“大包干”使得大量的折旧基金被挪用,投到基本建设上去,挤占了企业生产和维修所用的材料和设备,影响了国家计划。

3.对税收、信贷制度、劳动工资制度的简化,削弱了经济杠杆的作用。税收制度的简化和税收管理权的下放,大大削弱了税收这一重要杠杆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导致税收政出多门,管理混乱,减少了中央的财政收入。信贷制度的简化,包括信贷制度的合并,又削弱了信贷部门对基本建设财务和拨款的监督工作,有时甚至连基本情况和拨款数字也反映不出来。

应该说,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下放地方管理,有利于改变调整时期某些方面集中过多的状况,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有利于发展地方工业。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下放地方后,某些方面较之以前也出现过可喜的变化。但总体而言,由于违反经济规律和缺乏稳定的政治环境,仓促地把大部分企事业下放地方管理,也带来了严重的消极后果,不仅没能根本解决体制中存在的弊病,而且打乱了原有的协作关系,给生产带来许多不必要的困难,下放的效果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