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蕅益大师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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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尚友录序

庚午。三十二岁。

春。病滞龙居。正月初一。然臂香。刺舌血。致书惺谷。三月尽。惺谷同如是昉公从金陵回。至龙居。请季贤师为和尚。新伊法主为羯磨阇梨。觉源法主为教授阇梨。受比丘戒。经三阅律。始知受戒如法不如法事。彼学戒法。固必无此理。但见闻诸律堂。亦并无一处如法者。

是春。归一筹师作毗尼事义集要跋。

撰阅律礼忏总别二疏。安居论律告文。为母四周愿文。为父十二周求荐拔启。结夏安居。为惺谷寿、如是昉、雪航檝三友细讲毗尼事义集要一遍。添初后二集。共成八册。虽然尽力讲究。不意或寻枝逐叶。不知纲要。或东扯西拽。绝不留心。或颇欲留心。身婴重恙听不及半。其余随缘众。无足责者。大师大失所望。

拟注梵网。作四阄问佛。一曰宗贤首。二曰宗天台。三曰宗慈恩。四曰自立宗。

频拈。得天台阄。于是究心台部。而不肯为台家子孙。以近世台家与禅宗贤首慈恩。各执门庭。不能和合故也。时人以耳为目。皆云大师独宏台宗。谬矣谬矣。

“案”大师法语。示如母云:“予二十三岁。即苦志参禅。今辄自称私淑天台者。深痛我禅门之病。非台宗不能救耳。奈何台家子孙。犹固拒我禅宗。岂智者大师本意哉!”复松溪法主书云:“私淑台宗不敢冒认法派。诚恐著述偶有出入。反招山外背宗之诮”。“然置弟门外。不妨称为功臣。收弟室中。不免为逆子。知我罪我。听之而已。”

撰结坛水斋持大悲咒愿文。为父回向文。

辛未。三十三岁。

是春。撰毗尼事义集要序于臮亭古永庆寺。先是真寂闻谷老人。博山无异禅师。劝将毗尼事义集要付梓流通。乃同璧如、归一二友商榷参详。备殚其致。惺谷以此书呈金台法主。随付梓人。至今岁于臮亭佛日寺刊成。

春。同新伊法主礼大悲忏于武林莲居庵。

撰楞严坛起咒及回向二偈。

八月。惺谷师示寂于佛日。师病时。大师割股救之。并赋偈云:“幻缘和合受兹身。欲剜千疮愧未能。爪许薄皮聊奉供。用酬严惮切磋恩。”

九月。入孝丰。取道武林。晤璧如师。不旬日。师示寂。著惺谷、璧如二友合传。

始入北天目灵峰山过冬。即灵岩寺之百福院也。有句云:“灵峰一片石。信可矢千秋。”时山中无藏。为作请藏因缘。

是冬。在灵峰讲毗尼事义集要七卷。次夏。续完。听者十余人。惟彻因比丘能力行之。

是冬。有温陵徐雨海居士。向大师说占察妙典。大师遣人特往云栖请得书本。一展读之、悲欣交集。撰读持回向偈。

壬申。三十四岁。

结夏灵峰。为自观师秉羯磨授具戒。

撰龙居礼大悲忏文。及礼大悲忏愿文。

癸酉。三十五岁。

是春。为灵峰请藏至。未装。

撰西湖寺安居疏。结夏金庭西湖寺。细讲毗尼事义集要一遍。听者九人。能留心者。唯彻因、自观及幻缘三比丘。

撰前安居日供阄文。前安居日。大师自念再三翻读律藏。深知时弊多端。不忍随俗誵讹。共蚀如来正法。而自受具。心虽殷重。佛制未周。爰作八阄。虔问三宝。若智旭比丘戒从心感得。十夏行持。当得作和尚阄。若得戒前。轻犯未净。当得礼忏作和尚阄。先行忏法。若未得不成遮难。或已得未堪作范。当得见相好作和尚阄。礼忏求相。若不成难而未得。当得重受阄。如法秉受。更满十夏。若成盗难而通忏。当得礼忏重受阄。若已成难。当得菩萨沙弥阄。若不许沙弥法。当得菩萨优婆塞阄。若一切戒法悉遮。当得但三归阄。若得作和尚等三阄。誓忘身命。护持正法。宁受剧苦。作真声闻。不为利名。作假大乘。若得重受等二阄。敦弟子职。誓不藐法。若得菩萨沙弥阄。誓尊养比丘。护持僧宝。若得菩萨优婆塞阄。誓以身命护正法。终不迷失菩提心。若得但三归阄。誓服役佛法僧间。种种方便。摧邪显正。并然香十炷。一夏持咒加被。至自恣日。更然顶香六炷。撰自恣日拈阄文。遂拈得菩萨沙弥阄。